资源配置的公平与效率准则是什么
㈠ 分配效率的分配与效率和公平
没有无效率的公平,也不可能存在无公平的效率。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一原则所强调的是资源的配置。但以最小的投入获的最大的产出时,我们就说资源的配置利用有效率。在追求效率的情况下,我国的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使得产出大大提高,所以经济得以迅速发展。这一点是值得肯定的。在我国,资源是有限的。一部分人过多的占用了资源,必然会导致一部分人资源的占有量减少。所以,虽然总体效率提高了,收入增加了,但收益的确实过多占用资源的那一部分人,过少占用资源的那一部分人在这个过程中收益并不多。然而,效率是为了更好的公平,而公平则是为了更高的效率。公平不仅是效率的前提,也是效率提高的关键。首先,以我们国家为例,经济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的稳定,而公平对待收入问题是保证稳定的关键;那公平又是如何促进效率的提高呢?我们看到高收入人群在一定的消费以后,会将剩余的收入储蓄起来;储蓄的增加使利率降低,投资旺盛;投资带来了巨大的供给,然而市场需求并未相应增加。如果总供给大于总需求,那么就会出现生产过剩的问题。在这个时候,市场配置的效率就很低下。如果重视公平,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可以增强其购买力,从而增加市场需求,市场的供求恢复平衡,效率提高了。 在现阶段,我们应当如何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呢?应当坚持“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
1.贫富差距的扩大不稳定。
2.提到弱势群体的待遇水平可以增强其购买力,增加市场需求。
3.重视公平的同时也应当兼顾效率。无效率的公平将走向失败。
㈡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什么原则
法律分析: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既要提倡奉献精神,又要落实分配政策,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悬殊。
法律依据:《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坚持共同发展、共享成果。倡导勤劳致富、支持创业创新、保护合法经营,在不断创造社会财富、增强综合国力的同时,普遍提高人民富裕程度。坚持注重效率、维护公平。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初次分配要注重效率,创造机会公平的竞争环境,维护劳动收入的主体地位;再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缩小收入差距。坚持市场调节、政府调控。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要素配置和价格形成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控作用,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坚持积极而为、量力而行。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矛盾和问题,突出增量改革,带动存量调整。
㈢ 什么是经济学所认为的资源配置有效性和公平,能否兼得理由
一般均衡分析会得一个核,和一条契约曲线.
有效性就是帕累托最优,不存在帕累托改进的可能性.帕累托改进是指在不损害其他人效用或利益的前提下至少可以使一个人的效用或利益得到提高.在一般均衡分析的框架中,核区域内任何一点资源配置或达成的交易都是有效率的或者说帕累托最优的.
公平是指交易或资源分配达成时,交易双方或多方彼此无嫉妒的.即彼此交换他们资源或交易成果,他们都接受.在一般分析的框架中,在契约曲线上的点是彼此都可以接受的交易,即公平交易.
因此有效性和公平是可以兼得的,只要在交易发生在一般均衡分析核区域的契约曲线上.(在核区域内的契约曲线上取那一点取决于彼此的资源优势以及谈判能力,也会涉及公平问题,这是另一种公平)
㈣ 论述在财政支出中,应如何贯彻公平与效率的原则 分点回答。
1、财政资源配置职能的效率标准
财政支出效率与财政配置职能密切相关。谈到资源配置的效率问题,首先需要选定一个更为可行的效率标准。这样的效率标准就是:社会净效益(或净所得)最大化标准,即当改变资源配置时,社会的所得要大于社会的所失,其差额越大越好。财政支出应当符合上述效率标准,财政支出所取得的各种效益,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总计,应当大于聚财过程中对经济所形成的代价或成本,也就是要取得效益剩余或净效益。
2、财政配置与民间部门配置优化设计
如前所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提供私人物品满足个人需要,是通过价格机制经由民间部门的资源配置而实现的,提供公共物品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只能通过特定的预算安排或政治程序经由财政的资源配置来实现。这样,资源配置的组合就在民间部门和财政部门之间进行。图2—1表示两大部门在资源配置中的关系。我们用Z表示社会总资源,X表示民间部门配置的资源,Y表示财政部门配置的资源,则Z=X十Y。从图可知资源配置存在着各种比例的组合(X/Z%,Y/Z%),如果公众期望的配合点在A,那么,实际的资源配置组合点又恰好落在A点,此时,便达成了一项社会均衡的资源配置,公众的个人需求与社会公共需求在A点上均可以获得满足。如果公众期望的组合点在A点,而实际的资源配置组合点在B点或C点上,则预示着公众的期望未能实现,社会资源的配置处在非均衡点上。因此,若要财政决策符合公众意愿必须选择在A点的社会资源配置组合。然而,现实的困难是,公众的愿望并不总是一致,公众是一个集体的概念,每个人的选择在实际生活中存有差异,因而体现科学化与民主化的决策,就成为问题的关键。
从理论上讲,要实现社会资源在财政部门与民间部门的合理配置,就必然要求用于财政部门的资源使用的边际效益应等于该资源用于民间部门时取得的边际效益。若财政部门资源使用的边际效益大于该资源用于民间部门的边际效益,则表明可以增加对公共部门的使用,以便获得更大的社会效益;反之,则会减少对财政部门的资源使用。如图2—2所示。图中GG表示财政部门的资源使用所带来的边际社会效益,TT表示政府征税减少民间部门资源使用时所产生的边际社会负效益或边际社会成本。E点表示财政部门的最佳资源配置,此时,财政支出所形成的边际社会效益(EA的距离)等于征税所形成的边际社会负效益(Ea的距离),因此E点是财政部门资源使用的最大临界点:在E点之前,边际社会效益大于成本,社会总效益增加,可以增加财政部门资源使用的数量。而在E点之后,边际社会效益小于边际社会成本,社会总效益下降,或净效益为负数,则应减少财政部门的资源使用数量,这样的支出规模确定,从理论上讲是较优的。根据这一理论所形成的支出项目“成本一效益”分析法已在一些国家广泛使用,我们将在下面介绍这一方法。
㈤ 如何兼顾效率与公平
一、如何兼顾效率与公平:
1、要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个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带动其他地区和个人致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2、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差距悬殊;既要落实分配政策,又要提倡奉献精神;在鼓励人们创业致富的同时,倡导回报社会和先富帮后富;
3、必须正确处理初次分配注重效率与再分配注重公平的关系。
二、效率与公平的含义:
1、效率是指资源配置的效率,分配中的效率原则就是指社会分配制度和分配政策要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提高企业与国民经济的效率为目标。
2、公平相对于效率而言,就是社会成员之间利益和权利分配的合理化,或利益和权利的平等。
三、效率与公平的对立统一关系:
效率与公平是对立统一关系。
1、其统一表现在:效率与公平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
1)一方面,效率是实现公平的物质基础和根本途径。生产效率的高低决定着收入分配的价值内容、规模和具体方式。按照效率原则调节分配关系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可以为公平分配和实现共同富裕目标奠定物质基础,同时也是解决分配不公平的根本途径。
2)另一方面,公平是效率的必要条件和力量源泉。实行公平分配,可以调动社会各阶层和群体的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促进人们增加投入和提高效率。
2、效率和公平又是矛盾的。效率原则不会自动的实现公平;公平原则也不一定会促进效率的提高。效率原则的实现主要以市场机制为基础,公平原则的实现则要靠政府的调节。片面的效率原则有可能导致人们的收入差距扩大,从而会威胁社会公平,其最终也会妨碍效率提高;片面的公平原则会导致平均主义,从而会抑制效率的提高和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因此,必须要坚持效率与公平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