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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临时消防泵组怎么配置

发布时间: 2022-12-28 13:13:41

1. 现场临时消防,高度23米,需要的消防水泵参数多少合适

至少380v7。当然这是临时的,应该用2台水泵。但应考虑到临时的消防管道会被建筑用取水,一台备用。我建筑工地采购,外加水电工。实际情况和理论是二样的,如有疑问再问一般用7-9节压力管道泵.5kw-15kw,还要看楼层有多高杨程就选多高再加15米左右杨程。平地用dn50,7.5kw就够了

2. 消防泵设置应符合什么要求

1 消防水泵的性能应满足消防给水系统所需流量和压力的要求;
2
消防水泵所配驱动器的功率应满足所选水泵流量扬程性能曲线上任何一点运行所需功率的要求;
3
当采用电动机驱动的消防水泵时,应选择电动机干式安装的消防水泵;
4
流量扬程性能曲线应为无驼峰、无拐点的光滑曲线,零流量时的压力不应大于设计工作压力的140%,且宜大于设计工作压力的120%;
5
当出流量为设计流量的150%时,其出口压力不应低于设计工作压力的65%;
6
泵轴的密封方式和材料应满足消防水泵在低流量时运转的要求;
7 消防给水同一泵组的消防水泵型号宜一致,且工作泵不宜超过3台;
8
多台消防水泵并联时,应校核流量叠加对消防水泵出口压力的影响。

3. 消防泵的设置应符合什么要求

(1)消防水泵的流量即为消防规范中规定的室内消防用水量。消防水泵的扬程可按下式
计算:
Hb=Hg+hd+hg+hz
式中hb--消防水泵的压力(mH2O);
Hg—最不利点消防水枪喷嘴所需水压(mH20)
ha—消防水龙带的水头损失(mH2O)
hg—计算管网总水头损失(包括自水泵吸水管至最不利消火栓口全部管路)(mH 20);
hz--消防水池最低水位与系统最不利点消火栓口之高差(mH:O)。
(2)一组消防水泵的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损坏时,其余的吸水管仍能通过全部用水量。高压和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其每台消防水泵应有独立的吸水管。消防水泵宜采用自灌式引水。
(3)消防水泵房应有不少于两条出水管直接与环状管连接。当其中一条出水管检修时,其余的出水管应仍能供应全部用水量。出水管上宜设检查和试水用的放水阀门。
(4)同定消防水泵应设有备用泵,其工作能力不应小于一台主要泵,同时,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不设备用泵。
1)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超过25L/s的丁厂、仓库。
2)7~9层的单元式住宅。
(5)消防水泵应保证在火警后5min内开始工作,并在火场断电时仍能正常运转。设有备用泵的消防泵站或泵房,应设置动力,若采用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有困难时,可采用内燃机作动力。消防水泵与动力机械应直接连接。
(6)消防水泵宜设有与本单位消防队直接联络的通信设备。
(7)设有备用泵的消防泵站或泵房,应设备用动力。若采用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有困难时,可采用内燃机作动力,且消防泵与动力机械直接相连。

4. 施工现场消防器材五五配置包括什么、数量

1、施工现场消防器材五五配置包括:灭火器、消防锹、消防钩、消防斧、消防桶;

2、数量上是按照以上五个消防器材各五个一组。

此外,施工现场消防器材的配备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每100㎡配备2只10L灭火器。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应配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沙池,且周围不得堆放易燃物品。

3、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配备一只灭火器。油库、危险品库应配备数量与种类合适的灭火器、高压水泵。

4、应有足够的消防水源,其进水口一般不应小于两处。

5、室外消火栓应沿消防车道或堆料场内交通道路的边缘设置,消火栓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120m;消防箱内消防水管长度满足不小于25m的要求。




(4)工地临时消防泵组怎么配置扩展阅读:

建议按照下面六个因素来选配适用类型、规格、型式的灭火器:

1、 根据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可判断出应选哪一种类型的灭火器。如果选择不合适的灭火器不仅有可能灭不了火,而且还有可能引起灭火剂对燃烧的逆化学反应,甚至会发生爆炸伤人事故。

2、根据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和火灾种类等因素,可确定灭火器的保护距离和配置基准,这是着手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和计算的首要步骤。

3、在选择建筑灭火器时应考虑灭火器的灭火效能和通用性。

4.、为了保护贵重物资与设备免受不必要的污渍损失,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选择应考虑其对被保护物品的污损程度。

水型灭火器和泡沫灭火器也有类同的污损作用。而选用气体灭火器去灭火,则灭火后不仅没有任何残迹,而且对贵重、精密设备也没有污损、腐蚀作用。

5、灭火器设置点的环境温度对灭火器的喷射性能和安全性能均有明显影响。

若环境温度过低则灭火器的喷射性能显着降低,若环境温度过高则灭火器的内压剧增,灭火器则会有爆炸伤人的危险。本款要求灭火器设置点的环境温度应在灭火器使用温度范围之内。

6.、灭火器是靠人来操作的,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尤为重要,应对该场所中人员的体能进行分析,然后正确地选择灭火器的类型、规格、型式。

通常不同的民用建筑场所内,中、小规格的手提式灭火器应用较广;而在工业建筑场所的大车间和古建筑场所的大殿内,则可考虑选用大、中规格的手提式灭火器或推车式灭火器。


5. 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有哪些

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有哪些

临时消防设施应与在建工程的施工同步设置。下面是我为大家分享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有哪些,欢迎大家阅读浏览。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施工现场消防设施一般规定:

1、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临时消防应急照明等。

2、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设施进行设计,并应合理利用已施工完毕的在建工程永久性消防设施兼作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设施。

3、建筑高度大于32m或多层地下室或地上单层建筑面积超过15000m^2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和灭火器,其它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室外给水系统和灭火器。

4、无水源或极度缺水地区的施工现场,可不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但应按本规范第6.2.2条规定数量的2.0倍配置灭火器。

5、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应与在建工程结构施工保持同步,与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进度的差距不应超过3层。

6、隧道内作业场所应配备不少于5套防毒面具。

营地消防:

灭火器材、消防池、消防砂、消防桶、消防铲、防毒面具等等 工点消防:材料库、油库、民爆物品、加工场等 动火作业,要求实行动火管理制度

常配的消防设施有:

灭火器,灭火毯,逃生绳,强光手电。消防斧,消防锹。消防水带,水枪。消防扳手,等等。

配备施工现场消防器材应该根据施工现场要求 临时消防给水系统、临时消防池、消防锨、消防应急阀门、消防栓、消防桶、便携式灭火器、消防水源、消防水泵、消防竖管、阀门、软管、消防水泵接合器、灭火毯、沙子、消防斧、消防应急救援包 。以下是具体的配备事宜:

1、 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水源可采用市政给水管网或天然水源,采用天然水源时,应有可靠措施确保冰冻季节、枯水期最低水位时顺利取水。

2、 市政给水管网或天然水源不能稳定、可靠地向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管网给水,应设置临时消防水池,消防水池宜设在便于消防车接近的部位,其有效容积不应小于18m3。

3、 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可与现场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并设置,其消防用水量应按不小于10L/s计算,且应设置将现场生产、生活用水转为消防用水的应急阀门。 生产、生活用水转为消防用水的应急阀门不应超过2个,阀门应设置在易于操作的.场所,并应有明显标志。

4、 施工现场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给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当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大于15L/s时,可布置成枝状;

2) 临时室外消防给水主干管的直径不应小于DN100;

3) 给水管网末端压力不应小于0.2MPa;

4) 室外消火栓沿现场主要临时道路、拟建工程、主要临建设施布置,距离道路边线不应大于2m,距拟建工程红线或临时建筑外边线不应小于5.0m;

5) 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120m。

5、 施工现场全部处于市政消火栓的150m保护范围内,可不设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6、 在建工程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一般由消防水源、消防水泵、消防竖管、阀门、软管等组成。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在建工程,应增设楼层高位水箱及水泵。

7、 消防水泵应根据消防用水量、扬程等因素选用离心泵或深井泵,每组水泵按照一用一备两台水泵进行配置;

8、消防竖管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层建筑面积均大于5000m^2时,应设置不少于两条消防竖管;

2)消防竖管的管径应根据消防用水量、竖管给水压力或流速进行计算确定,消防竖管的给水压力不应小于0.2MPa,流量不应小于10L/s;

3)严寒地区可采用干式消防竖管,竖管应在首层靠出口部位设置便于消防车供水的快速接口和止回阀,竖管最高处应设置自动排气阀。

9、 楼层高位水箱的有效容积不应少于6m3, 上下两个高位水箱的高差不应超过100m。

10、 室内临时消防给水点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的在建工程,各结构层均应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点;

2)临时消防给水点应设置在位置明显且易于操作的部位;

3)每个消防给水点的保护面积不应大于2000m2;

4) 每个消防给水点配备2个出水阀门、1根给水软管及不少于2个消防水桶。

11、 隧道内的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防给水主管宜顺隧道纵向敷设,管径不应小于DN65;

2)给水管网的末端压力不应小于0.1MPa;

3)临时消防给水点的间距不应大于50m;

4)隧道出入口应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消火栓。

12、装饰装修阶段,装饰装修区域或部位的在建工程永久性消防给水系统应能临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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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160米高层施工临时消防,水泵选多大

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20L/s,扬程40米;
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15L/s,扬程120米,加压水泵15L/s,扬程70米。
在建工程高度超过100m,在适当楼层增设临时中转水池及加压水泵。中转水池的有效容积不应少于10m3,上、下两个中转水池的高差不宜超过100m。

7. 在建工程消防器材如何配备

在建工程消防器材配备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施工现场防火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青岛市行政区内从事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以及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等有关活动的单位,均应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 建筑工程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配合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做好建筑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四条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订立合同中应当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责任。

第五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承担下列防火职责:

(一)确定一名行政领导为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负责督促、检查施工现场的日常防火工作;

(二)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制度,确定岗位防火职责;

(三)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开展防火知识培训和宣传,按工程进度落实相应的消防措施;

(四)检查落实施工现场宿舍和临时办公房的防火措施;

(五)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承担下列防火职责:

(一)督促施工单位按图施工,及时拨付安全措施费用;

(二)根据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协同施工单位制定相应的防火安全措施,并予以督促、检查;

(三)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共同参与工地的防火工作;

(四)发现一般火险隐患,应当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发现重大火险隐患,应当责令其停止施工作业,同时向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报告。

第七条 监理单位应当承担下列防火职责:

(一)检查落实建筑工程的消防施工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标准的要求。

(二)对建筑工程选用的消防产品进行核查,不得同意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不符合市场准入制度及质量不合格的产品。

(三)安排监理技术人员参与并做好施工现场防火工作。

(四)审查施工现场防火制度和防火安全措施;

(五)监督建设单位按时拨付安全措施费用;

(六)检查施工现场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隐患整改,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应责令其停止施工作业,同时向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报告。

第八条 建设和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选用国家和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消防产品、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装修装饰材料。

第九条 采购单位应在消防产品到场3日内,制定细则,列出品种、检测单位和取样方法,如实填报《青岛市工程使用消防产品到场申报登记表》,连同《消防产品供货证明》向原审批消防机构申报,由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抽样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 施工现场发生火灾,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

火灾扑救后,及时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未经公安消防机构许可,不得进入、撤除、清理火灾现场。

第三章 施工管理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及消防设施平面图,建立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4米,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布局、选型合理。要害部位应配备不少于4具灭火器材,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材灵敏有效。

第十四条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用水,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足够的消防水源,能够保证在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量要求。

(二)高层建筑工地应安装临时消防竖管。每层设消火栓口,并配备足够的消防水带、消防水枪。

第十五条 建筑施工现场必须按照使用明火的范围、时间和危险程序建立相应的审批制度,并严格履行有关审批手续。作业人员使用明火,应当清除周围可燃物,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并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

安装电气设备和进行电、气焊工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岗位资格证书。进行电、气焊切割作业,必须开具用火证,设置专人看护,配备灭火器具。5级(含5级)以上风力应停止室外电、气焊切割作业。

第十六条 建筑工程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

第十七条 施工现场要由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施工现场的义务消防队员,要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及演练。

第十八条 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保温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使用前施工单位消防保卫部门必须严格审核,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加强临时用电施工管理。临时用电施工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木工加工场所、油漆配料房等不得使用明火或高热强光源灯具。防水作业场所不得使用高热强光源灯具。

第二十条 建筑工地工人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并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放置在通道等醒目和便于使用的地方。灭火器应当加强保养,确保处于备用状态。

宿舍不得设置于在建建筑工程内,严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设,宿舍内不得卧床吸烟,不得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

第二十一条 建筑施工现场的灶间严禁设于在建建筑物内,不应与宿舍、办公用房合建,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四级,燃料的存放及使用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仓库防火管理规则存放、保管施工材料。易燃易爆物品应按其性质专库分类储存。库房应采用非燃烧材料搭设,用电符合防火规定。

第二十三条 建筑施工现场应选择安全地点集中设置厨房,有专人管理灶火。液化石油气钢瓶放置、使用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第四章 处 罚

第二十四条 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凡违反本规定的,由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按《山东省消防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五条 对在责令限期整改的期限内不作整改,或发生重大、特大火灾事故的施工单位,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可建议有关部门对其做出降低资质等级或注销资质证书的处理。

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未包括的内容,应执行其它有关法规和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8. 工程内的临时消火栓如何布置

工程内临时消火栓应分设于各层明显且便于使用的地点,并应确保消火栓的充实水柱到达工程内任何部位。栓口出水方向宜与墙壁成90°角,离地面1.2m。

消火栓口径应为65mm,配备的水带每节长度不宜大于20m,水枪喷嘴口径不应小于19mm。每个消火栓处宜设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

工程内临时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充实水柱到达工程内任何部位。

(1)消火栓的保护半径消火栓的保护半径按照下面的公式计算

R=L+h(8-2)

式中R——消火栓的保护半径;

L——水带长度,取配备水带长度的90%,m;

h——水枪射流上倾角按45°计算时,工程内地板至最高点的高度,m。

(2)消火栓间距一股水柱到达工程内任何着火点时,消火栓的间距按以下公式计算。

式中S——消火栓间距,m;

b——消火栓最大保护宽度,m。

9. 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规范与要求

(一)规章制度、组织机构的建立和责任制落实情况
1.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应遵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单位协助,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按国家规定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建立健全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用电安全、动火审批、巡逻值班、安全检查等各项管理制度。
2.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承包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3.国家、省重点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包括:消防设施平面图;消防制度、方案、预案;消防组织机构、负责人、义务消防队;消防设施器材维修验收记录;电气焊人员持证上岗记录及复印件;施工现场消防检查记录。
4.高层建筑和国家、省、市重点工程的建筑工地,必须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对义务消防队员要定期组织消防知识教育和灭火技术演练,使其掌握防火知识和灭火器材的使用。
(二)临时消防车道的设置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便于消防车辆出入的临时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4m,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和地面承载能力,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高层建筑和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建筑工地,应设置环形的临时消防车道;设置环形车道确有困难的;应沿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两个长边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尽头式临时消防车疲乏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
(三)灭火器的配置
施工现场、工棚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ABC型干粉灭火器,做到布局合理;重点部位应重点防范,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并落实定人、定责经常检查、维护、保养、确保灭火器材好有效。
(四)消防水源的设置
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水源,按装临时室外简易消火栓或设置临时消防水池,保证在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总量要求。
2、国家、省重点工程,应安装临时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80mm,每层设消火栓口,配备足够的消防水带;并保证足够的水源和水压,严禁消防竖管作为施工用水管线。
3、临时消防泵房应用非燃材料建造,位置设置应当科学合理,便于操作,设专人管理,保证临时消防供水需求。
4、临时消防水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并保证连续不断供电。
5、国家、省重点工程的实施现场宜设临时消防抬泵及配套的灭火置。
(五)用火用电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情况
1、电焊工、气焊工等从事电器设备安装的电气焊切割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进行动火作业前,因严格行动火审批手续,做好动火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清理动火现场,采用不燃材料进行分割,陪有专人监管和灭火器材,动火完毕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去。在竖向井道或高空动为时,必须采取严密的防火措施和灭火准备工作。
2.施工现场的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得小于m,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得小于10cm,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内禁止存放氧气瓶乙炔瓶;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3.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安装、配电线路的的敷设必须符合电力规范要求,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临时用电必按过载保护装置。750瓦以上大功率照明设备应用支架支撑,照明灯具下方不得堆放可燃物品,其垂直距离必须距可染物件和可染物的水平间距50cm以上,电源引入线有隔热保护措施。
4.施工现场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符合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管理要求,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 ,落实专人负责保管,配备灭火器材,且严禁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存放和使用场所吸烟和使用明火
5.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应符合防火要求,临时库房采用非燃材料搭建,易燃易爆物品应设专用库房储存,并分类单独存放。不准在建筑工程内、库房调配油漆燃料。
6.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内不准设置临时仓库,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建筑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时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废弃材料应及时消除。
7.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保温材料应具备有质量体系认证书和检验报告等材料,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8.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严禁随意吸烟,应设置专门的吸烟安全场地,严禁在吸烟安全场地外吸烟或乱丢烟头。
9.从事油漆刷涂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的防火要求,必要派人看护。
(六)工地的民工工棚的消防安全要求
1.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将食堂和宿舍设在同一工棚内。
2.建筑工程工棚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严禁使用木板、竹片、毛毡等可燃材料搭设建筑工程工棚,宿舍内不得卧床吸烟,房间内住20人以上或建筑面积100?O以上必须设置不少于两处的安全出口,居住100人以上或建筑面积500?O以上,要有消防安全通道及人员疏散预案。
3.生活区的用火应当符合防火规定,用火要经保卫部门审批,生活用火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安全要求,用火点和使用燃料应当分开设置和堆放,使用时落实专人管理,使用后应当指派专人查看余火熄灭情况。
4.建筑工程工棚内的配电线路必须严密套管保护,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工棚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对用电设备必须落实责任,统一安装管理。
5.建筑工程工棚区内应当按规定要求配备一定数量的ABC型干粉灭火器和设置临时固定消防给水灭火设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6.禁止无关的人员在建筑工程工棚内居住,尤其是老人和小孩。

10. 施工现场需配备的消防器材有哪些

配备施工现场消防器材应该根据施工现场要求
临时消防给水系统、临时消防池、消防锨、消防应急阀门、消防栓、消防桶、便携式灭火器、消防水源、消防水泵、消防竖管、阀门、软管、消防水泵接合器、灭火毯、沙子、消防斧、消防应急救援包

以下是具体的配备事宜:
1 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水源可采用市政给水管网或天然水源,采用天然水源时,应有可靠措施确保冰冻季节、枯水期最低水位时顺利取水。
2 市政给水管网或天然水源不能稳定、可靠地向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管网给水,应设置临时消防水池,消防水池宜设在便于消防车接近的部位,其有效容积不应小于18m3。
3 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可与现场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并设置,其消防用水量应按不小于10L/s计算,且应设置将现场生产、生活用水转为消防用水的应急阀门。
生产、生活用水转为消防用水的应急阀门不应超过2个,阀门应设置在易于操作的场所,并应有明显标志。
4 施工现场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给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当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大于15L/s时,可布置成枝状;
2) 临时室外消防给水主干管的直径不应小于DN100;
3) 给水管网末端压力不应小于0.2MPa;
4) 室外消火栓沿现场主要临时道路、拟建工程、主要临建设施布置,距离道路边线不应大于2m,距拟建工程红线或临时建筑外边线不应小于5.0m;
5) 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120m。
5 施工现场全部处于市政消火栓的150m保护范围内,可不设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6 在建工程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一般由消防水源、消防水泵、消防竖管、阀门、软管等组成。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在建工程,应增设楼层高位水箱及水泵。
7 消防水泵应根据消防用水量、扬程等因素选用离心泵或深井泵,每组水泵按照一用一备两台水泵进行配置;
8 消防竖管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层建筑面积均大于5000㎡时,应设置不少于两条消防竖管;
2)消防竖管的管径应根据消防用水量、竖管给水压力或流速进行计算确定,消防竖管的给水压力不应小于0.2MPa,流量不应小于10L/s;
3)严寒地区可采用干式消防竖管,竖管应在首层靠出口部位设置便于消防车供水的快速接口和止回阀,竖管最高处应设置自动排气阀。
9 楼层高位水箱的有效容积不应少于6m3, 上下两个高位水箱的高差不应超过100m。
10 室内临时消防给水点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的在建工程,各结构层均应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点;
2)临时消防给水点应设置在位置明显且易于操作的部位;
3)每个消防给水点的保护面积不应大于2000m2;
4) 每个消防给水点配备2个出水阀门、1根给水软管及不少于2个消防水桶。
11 隧道内的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防给水主管宜顺隧道纵向敷设,管径不应小于DN65;
2)给水管网的末端压力不应小于0.1MPa;
3)临时消防给水点的间距不应大于50m;
4)隧道出入口应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消火栓。
12装饰装修阶段,装饰装修区域或部位的在建工程永久性消防给水系统应能临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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