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磺酸存储
‘壹’ 危险化学品储存的温度、湿度有没有具体要求 如:湿度必须控制到60% 或温度必须控制到30摄氏度以内等
有规定的!!!
《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 17915-1999
温湿度条件
类 别
主 要 品 种
适宜温度,℃
适宜相对湿度,%
酸性腐蚀品
发烟硫酸、亚硫酸
0~30
≤80
硝酸、盐酸及氢卤酸、氟硅(硼)酸、氯化硫、磷酸等
≤30
≤80
磺酰氯、氯化亚砜,氧氯化磷、氯磺酸、溴乙酰、三氯化磷等多卤化物
≤30
≤75
发烟硝酸
≤25
≤80
溴素、溴水
0~28
甲酸、乙酸、乙酸酐等有机酸类
≤32
≤80
碱性腐蚀品
氢氧化钾(钠)、硫化钾(钠)
≤30
≤80
其他腐蚀品
甲醛溶液
10~30
《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 17914-1999
温湿度条件
类别 品 名 温度,℃ 相对湿度,% 备注
爆炸品 黑火药、化合物 ≤32 ≤80
水作稳定剂的 ≥1 <80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易燃、不燃、有毒 ≤30
易燃液体 低闪点 ≤29
中高闪点 ≤37
易燃固体 易燃固体 ≤35
硝酸纤维素酯 ≤25 ≤80
安全火柴 ≤35 ≤80
红磷、硫化磷、铝粉 ≤35 <80
自燃物品 黄磷 >1
烃基金属化合物 ≤30 ≤80
含油制品 ≤32 ≤80
遇湿易燃物品 遇湿易燃物品 ≤32 ≤75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30 ≤80
过氧化钠、镁、钙等 ≤30 ≤75
硝酸锌、钙、镁等 ≤28 ≤75 袋装
硝酸铵、亚硝酸钠 ≤30 ≤75 袋装
盐的水溶液 >1
结晶硝酸锰 <25
过氧化苯甲酰 2~25 含稳定剂
过氧化丁酮等有机氧化剂 ≤25
《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 17916-1999
3.4 温湿度条件
库区温度不超过35℃为宜,易挥发的毒品应控制在32℃以下,相对湿度应在85%以下,对于易潮解的毒品应控制在80%以下。
‘贰’ 项目安全生产会议纪要
项目安全生产会议纪要范本
项目安全生产会议纪要大家记录好了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项目安全生产会议纪要范本,希望大家喜欢!
项目安全生产会议纪要1
2017年2月26日晚上21:00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公司高管、各部门、车间主要负责人关于自治区安全监督管理局、阿拉善盟安全监督管理局、开发区环保安全监督管理局对我公司安全检查查出相关问题的意见反馈做整改工作部署。同时,针对立信化工有限公司爆炸事故的教训结合我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以及安全生产的制度、应急预案、设施设备存在的不足等问题,公司总经理张松鹏就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及安全设施全面升级,进一步完善的软件硬件设施及提高安全管理措施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并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本次会议相关纪要如下:
一、自治区安监局现场检查相关交办问题的整改工作部署:
1、根据化工企业管理要求,完善门禁系统,要求门禁安装在3月3日完成。
2、非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的告知程序进行完善,要求通过告知牌,访客证备注入厂须知,进入生产区的等级手续告知手续完善等方式方法落实该项工作。完成时间为3月3日前。
3、对所有的作业票进行清理,核查,对办理不规范的作业票进行登记,反馈给相关编制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完成时间3月3日前。
4、组织召开《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的相关学习培训。认真参照导则内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完成时间3月3日前。
二、针对立信化工“2.21”爆炸事故深刻反思,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消除隐患,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1、深入查改重点岗位、重点部位安全隐患,完善应急措施,提升生产设施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对一下几个部位重点开展自查自该工作:
1)硝化岗位应对温度异常的应急喷淋系统、急冷降温系统、远程停车控制系统、经济泄放系统的升级完善。
2)导热油供热系统应对突发泄露、火灾的应急灭火系统、油路隔断系统、停电辅助降温系统等完善和升级。
3)SO3、氯磺酸、氯化亚砜等重点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突发泄露应急堵漏、应急倒灌设备设施的完善。
4)环氧乙烷存储系统应对突发泄漏的应急喷淋系统、紧急断电措施、已经通风措施的升级完善。
5)高压碱熔系统应对突发甲醇泄漏、紧急泄放的火灾、爆炸防范措施的升级完善。
2、完善应急装备设施,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1)针对我公司生产特点,应急救援装备要具备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火灾爆炸事故、腐蚀性化学品泄漏事故等突发事件的救援抢险要求,完善堵漏、火灾救援中的防火隔热服、移动消防泵等设备的配置。
2)加强应急救援队日常应急演练频次,针对公司各类突发事件展开应急演练,提高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
3)完善应急救援队伍保障机制,购买意外伤害事故保险。
4)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落实重点岗位、重点部位、要害部位专项预案的编制工作。
3、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应急处置响应及时有效。
1)制定完善突发停电、停水等大面积故障的应急相应机制,落实重点岗位、重点部位应急相应及检查相关责任人员,落实应急设备设施、备用发电电源启动等响应机制,落实相关责任人。做到应急有序开展。
2)建立突发应急事故处置授权机制,免除突发事件处置人员的心里负担,确保应急响应及时有效。
公司董事长刘卫斌,就下一步安全生产具体工作进行了详细的部署和具体的安排。
1、主动应对、立即响应。
1)各车间部门从2月27日开始进行自查自改对查出的问题列罗出来一一落实整改,责任到人。
2)组织迎接为期一个月的迎检工作,一个月内高管、各车间及辅助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求住厂,不得随意离开生产区,外出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在微信里说明去向、时间,一个月内不得聚会、饮酒。
3)安全管理制度要进行全面梳理,要实用,完善应急预案,要落实到每一个岗位,落实到每一个操作工,
4)对安全管理全面升级,一是软件,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二是硬件,环氧乙烷、甲醇、氨等要建小范围的事故应急池,罐区地沟要检查修理完善,现有的应急池要进行检查。
5)DCS要全面升级,请专业技术人员设计,对紧急停车、事故泄放进行全面升级改造,要求3—5个月完成。
2、认清当前的安全环保形势,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自治区刚刚召开安全生产动员会,部署安全生产100天,而园区发生安全事故,对我们公司极为不利,园区大多企业面临企业关停,处理责任人的严峻形势,我司只有主动应对,加快升级步伐,才能有生存的空间。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要求危险化学品操作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必须购买人身伤害保险。
2)对操作人员的生命要敢于担当,对公司财产敢于担当,对自己的生命和家庭责任敢于担当。切实肩负责任担当,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树立高管团队形象,做好本职工作。
1)加强自身业务素质建设,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对外树立管理团队形象,切实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力量,为园区领导分忧。
2)树立企业社会责感,积极主动承担重任,为园区发展和度过困难期做出应有的贡献。协调关联公司,主动提高税金上缴额,为园区分担困难。
4、强化安全管理忧患意识,提高警惕,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现在没出事,不代表以后不出事;现在没有查出问题,不代表我们没有问题。还要更加细致从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着手,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手段,增强安全忧患意识,防范各类事故发生。要求:
1)芒硝车间一定要装一台发电机组,在一个月内完成。
2)增加移动式消防泵一台。
3)加强对员工进行培训,新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和岗前培训才能上岗。注重对新入职员工的岗中培训。
4)深入开展安全考核评比,要有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要持之以恒坚持下去。
5)安全管理要有制度、有布置、有检查,忧患意思放在第一位,这是企业生死攸关的关键期,忧患意识要上升到生死存亡的高度。授权
5、责任授权
经股东会、董事会通过,在安全环保设施改造升级、事故应急处理全权授权张松鹏,将不惜牺牲产量、质量、金钱代价全力投入安全管理、安全设施全面改造升级。
1)授权张松鹏对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DCS控制等进行升级改造。2)授权张松鹏对事故应急进行处置。
3)授权现场第一负责人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应急疏散、应急措施的实施。
4)总经理不在现场时,授权由安全、环保分管副总负责现场应急处置。
项目安全生产会议纪要2
xx月19日,肃北县煤矿机械化改造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约谈会在酒泉市安监局会议室召开。酒泉市安监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等约谈了肃北县凯富矿业有限公司和鑫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整体托管煤矿的开滦(集团)矿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会议听取了肃北县金庙沟煤矿机械化改造项目的进展情况和肃北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汇报,组织学习了《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施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国家安监总局关于技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安监管四〔2016〕38号)、《关于加强托管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15〕15号)以及省市有关煤矿建设项目复工、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分析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指出了省市县三级近期煤矿安全生产检查发现的问题,深刻剖析了问题根源,提出了整改措施,并就如何加强机械化改造建设项目安全提出了要求并达成共识。现就会议主要精神纪要如下:
会议指出,肃北县2户机械化改造煤矿是在全国煤炭化解过剩产能新形势下保留下来的提升产能项目建设,无论是肃北县、煤矿实际控制人,还是项目建设业主都应珍惜难得机遇,必须从严从高要求,不能有任何的侥幸和麻痹,在保证绝对安全的前提下,立足长远、高起点上谋划和建设,确保机械化改项目工程按期完成。但肃北县机械化改造煤矿在复工验收和安全隐患整改过程中还存在“双电源、双回路、双风机”未形成、设备未检测检验等关键性安全措施保障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足,井下设施设备未安装,六大系统未建设完善;两矿只设一个安全机构,技术人员力量不足;矿领导下井带班计划安排不实,有关记录不健全,瓦斯检测记录不真实等等问题,致使机械化改造项目进度缓慢。
会议要求,肃北县安监局和企业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和高度的警觉,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增强做好机械化改造煤矿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在抓实见效上下功夫:
一要严格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关于开展机械化改造工作的通知》(甘安监发〔2016〕34号)等文件规定,依法依规办矿,做到整体托管合法合规,机械化改造的程序合法合规。无论是软件建设、硬件建设,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文件怎么要求就怎么落实,不能走捷径。坚持时间服从任务、质量服从安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统筹考虑、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做到井然有序,不盲目冒进和赶工期造成不安全因素。
二要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充分考虑金庙沟矿区地质构造、开采历史和地震高发区等现状,做好井田地质勘查,进一步查明井田范围内的瓦斯、老窑积水、采空区、巷道布置、煤层自燃发火等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划定警戒线、禁采线和观测线,并严格落实防火、防水、防机械伤害、防片帮冒顶等预防性保障措施,确保建设安全。
三是坚持项目建设的高标准。发挥开滦集团人才技术优势,使用先进安全的开采工艺和设备,提升机械化、自动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水平,尽可能地减少下井人数,减少人员从事危险性的操作,努力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的目标。要强制完成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做到工程推进到哪里六大系统就推到哪里,克服乱接乱拉或降低成本造成重复建设的问题。
四是严格项目建设管理。开滦(集团)公司要派精兵强将到金庙沟矿区,尽快配齐配强领导班子,使用专业的团队、专业的技术力量,建设一流样板煤矿,禁止工程层层承包、非法承包,更不能使用未经培训的人员上岗作业。
开滦(集团)公司负责人、煤矿实际控制人表示完全认同市县两级安监部门指出的问题,完全接受对项目建设安全提出的各项要求,纷纷表示按照各自责任保证充足的资金投入,尽快调整加强领导机构,派出专业的施工队伍并加强施工管理,坚决服从安监部门的执法监察,及时沟通协调,一步一个脚印地建设样板放心煤矿。
;‘叁’ 实验室的化学危险品应怎样存放
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湿、积水的建筑物中储存.
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分解、化合或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一级建筑物中,其包装应采取避光措施.
爆炸物品不准和其它类物品同储,必须单独隔离限量储存.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隔离储存.易燃气体不得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同储;氧气不得和油脂混合储存,盛装液化气体的容器,属压力容器的,必须有压力表、安全阀、紧急切断装置,并定期检查,不得超装.
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储存,具有还原性的氧化剂应单独存放.
有毒物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类物质.
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它物品共存.
‘肆’ 酸性化学品与碱性化学品怎么储存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与原则
1 储存方式 危险化学品储存方式分为隔离储存、隔开储存、分离储存三种。1.1 隔离储存 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储存方式。 这里所述的禁忌物料是指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料,详见本章第6节相关内容。1.2 隔开储存 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
1 储存方式
危险化学品储存方式分为隔离储存、隔开储存、分离储存三种。
1.1 隔离储存
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储存方式。
这里所述的禁忌物料是指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料,详见本章第6节相关内容。
1.2 隔开储存
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其与禁忌物料分离开的储存方式。
1.3 分离储存
储存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储存方式。
2 分类储存的原则
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能分区、分类、分库储存,各类危险化学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储存。
3 分类存放的基本要求
3.1 压缩、液化气体
(1)压缩、液化气体之间:可燃气体与氧化性(助燃)气体应隔离存放。
(2)压缩、液化气体与自燃、遇湿易燃等物品之间:剧毒、可燃、氧化性(助燃)气体均不得与甲类自燃物品同库储存和配装;与乙类自燃物品、遇水易燃物品(灭火方法不同)应隔离存放和配装;可燃液体、固体与剧毒、氧化性气体不得同库储存和配装。
(3)压缩、液化气体与腐蚀性物品之间:剧毒气体、可燃气体不得与硝酸、硫酸等强酸配装和同库储存,与氧化(助燃)气体、不燃气体应隔离储存和配装。
(4)氧气瓶及氧气空瓶不得与油脂及含油物质、易燃物同库储存和配装。
3.2 易燃液体
易燃液体不仅本身易燃,且都具有一定的毒性,原则上应单独存放。因各种条件的限制,不得不与其他各类的危险化学品同库储存时,应遵守如下原则:
(1)与腐蚀性物品过氧化氢及硝酸等强酸不可同库储存,如量甚少时,也应隔离存放,并保持2m以上的间距。
(2)含水的易燃液体和需要加水存放或运输的易燃液体,不得与遇湿易燃物品同库储存。
3.3 遇湿易燃物品
(1)遇湿易燃物品与氧化剂不可同库存放。遇湿易燃物品是还原剂,遇氧化剂会剧烈反应,发生着火和爆炸。
(2)遇湿易燃物品与腐蚀性物品之间:因为过氧化氢、硝酸等强酸都具有较强的碱性,与遇水燃烧物品接触会立即着火或爆炸,且过氧化氢中含有的水会引起遇湿易燃物品的着火爆炸,因而不得同库存放。与盐酸、甲酸、醋酸和含水腐蚀品(如液碱)等,亦应隔离存放。
(3)遇湿易燃物品之间:活泼金属及其氢化物可同库存放;电石受潮后产生大量乙炔气,其包装易发生爆破,应单独存放。
3.4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1)氧化剂与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甲类氧化剂与易燃或剧毒气体不可同库储存,因为甲类氧化剂的氧化能力强,与剧毒气体或易燃气体接触容易引起燃烧或钢瓶爆炸。特别是剧毒易燃气体钢瓶,其爆炸后放出毒气,施救困难,会造成大量人员中毒。例如,过氧化钠遇氯气会生成Cl2O,Cl2O极易爆炸,分解为氧和氯,反应式如下
乙类氧化剂与压缩和液化气体可隔离储存,即保持2m以上的间距,但与惰性气体可同库储存。
(2)氧化剂与毒害品。无机氧化剂与毒害品应隔离储存。有机氧化剂与毒害品可同库隔离储存,但与有可燃性的毒害品不可同库储存。毒害品大多是有机物,与无机氧化剂接触能引起燃烧。无机剧毒品中有些易被氧化,氧化后具有爆炸性,或者会变成剧毒物质。氰化钠、氰化钾及其他氰化物,与氯酸盐或亚硝酸盐混合后能发生爆炸。
(3)氧化剂与腐蚀性物品。漂白粉不得与无机氧化剂同库储存。硝酸盐与硝酸、发烟硝酸可同库储存,但不得与硫酸、发烟硫酸、氯磺酸同库储存。其他无机氧化剂与硝酸、硫酸、发烟硫酸、氯磺酸等均不得同库储存。
3.5 毒害品
(1)无机毒害品与无机氧化剂之间、固体有机毒害品与硝酸的有机衍生物之间应隔离存放。
(2)无机毒害品与氧化性(助燃)气体应隔离存放,与不燃气体可同库存放;有机毒害品与不燃气体应隔离存放。
(3)液体有机毒害品与易燃液体可隔离后存放。
(4)有机毒害品的固体与液体之间,以及与无机毒害品之间均应隔离后存放;有机毒害品的液体与液体之间、固体与固体之间,无机的剧毒品与有毒品之间均可同库储存。
(5)其他各类物品均不可同库存放。
3.6 腐蚀性物品
腐蚀性物品与其他各类物品之间、腐蚀性物品中的有机与无机腐蚀品之间、酸性与碱性物品之间、可燃液体与可燃固体之间,一般都应单独仓间存放,不可混储。
(1)腐蚀性物品之间。无机碱性腐蚀品与有机碱性腐蚀品之间,其他无机腐蚀品与其他有机腐蚀品之间可隔离后存放。
(2)腐蚀性物品与可燃液体之间。有机酸性腐蚀品与乙类可燃液体之间可隔离后储存,有机碱性腐蚀品与可燃液体之间可同库储存,但堆垛须间隔2m以上。
危险化学品品种繁多、性能复杂,储存时应按照分区、分类、分段专仓专储的原则,定品种、定数量、定库房、定人员(即“四定”)进行保管。小型库应分类、分间、分堆存放。性能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烈性危险化学品和其他一般危险化学品,应分别储存。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存放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物品能否同库存放或隔离存放,或分仓存放,与物品的性质、量的多少、储存条件和包装的好坏、存放时间的长短等有关。因此,在分类存放时,以上因素都应考虑。
各类仓库性质不同,存放要求也不尽相同。例如,国家大型专门危险化学品仓库与企事业单位附属的小型危险化学品仓库不同,与医院、学校、科研单位做化学试验或医疗用的小型试剂存放库就不同;正规建设的防潮、隔热的低温库房与简易小库房不同;各种严格的十分严密的内外包装和简易的小包装也不一样,如严密包装并有氮保护的电石桶的存放,与简易开口包装的电石桶的存放不能同样对待,应根据不同情况,综合分析其危险程度,确定如何分类存放的要求。
一般来讲,凡属商业、物资部门或大型企业存量较大的危险化学品仓库,应按《物资技术保管规程》中的“危险化学品混存互抵表”执行。对于小型危险化学品仓库,可参照“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禁忌物配存表”执行。科研单位、学校、医院等供化学试验或医疗用的危险化学品试剂和药剂,应设专门的储藏室,储藏室的面积不得超过20m²。
储藏柜应根据具体情况建造,每只柜的总储量不应超过200kg。储藏室和储藏柜应以储存性质相同的物品为主。对性能相互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化学品(爆炸品除外),如果包装坚固、封口严密、数量又较少的,可允许同室或同柜分格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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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如何仓库储存?剧毒化学品如何储存?
1、库房的建筑设计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1990年3月23日公安部第6号令)、《爆炸和火灾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等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仓库配备足够的与危险化学品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维护和保养。
3、危险化学品必须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小于100m2,垛与垛间距大于1m,垛与墙间距大于0.5m,垛与梁、柱间距大于0.3m,主要信道的宽度大于2m。
4、在仓库堆垛设立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5、危险化学品仓管部门根据物品的危险性,为保管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6、危险化学品入库时,保管员应按入库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登记,严格核对和检验物品的名称、规格、案例标签、质量、数量、包装。物品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无产地、品牌、安全标签和产品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7、危险化学品发放,应严格执行发放管理制度。仓库主管负责人应经常检查核准。
8、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经指批准进入仓库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作业人使用的工具、防护用品应符合防爆要求。
9、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避雷、静电导除设施的管理,选用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防爆电气产品。
10、易燃、易爆品仓库内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
11、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私自动火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负责人上报,经企业有关负责人指认,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上述作业。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才可离开现场。
12、物品储存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剧毒化学品如何储存?
贮存方式化学危险品贮存方式分为三种:
a.隔离贮存;
b.隔开贮存;
c.分离贮存。
贮存场所的要求
1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筑,其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 贮存地点及建筑结构的设置,除了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外,还应考虑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3 贮存场所的电气安装
1 化学危险品贮存建筑物、场所消防用电设备应能充分满足消防用电的需要;并符合GBJ16第十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
2 化学危险品贮存区域或建筑物内输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都应符合安全要求。
3 贮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避雷设备。
贮存场所通风或温度调节
1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通风设备,并注意设备的防护措施。
2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通排风系统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3 通风管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
4 通风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等防火分隔物,如必须穿过时应用非燃烧材料分隔。
5 贮存化学危险品建筑采暖的热媒温度不应过高,热水采暖不应超过80℃,不得使用蒸汽采暖和机械采暖。
6 采暖管道和设备的保温材料,必须采用非燃烧材料。
化学危险品的养护
1 化学危险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
2 化学危险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贮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
3 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消防措施
1 根据危险品特性和仓库条件,必须配置相应的消防设备、设施和灭火药剂。并配备经过培训的兼职和专职的消防人员。
2 贮存化学危险品建筑物内应根据仓库条件安装自动监测和火灾报警系统。
3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内,如条件允许,应安装灭火喷淋系统(遇水燃烧化学危险品,不可用水扑救的火灾除外),其喷淋强度和供水时间如下:喷淋强度 15 L /(min•m2); 持续时间 90min。
‘伍’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政策大纲的工业“三废”综合利用技术
1.煤矸石综合利用技术
(1)煤矸石发电技术
——推广适合燃烧煤矸石的大型循环流化床锅炉,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广热、电、冷联产技术和热、电、煤气联供技术。
——推广炉内石灰脱硫和静电除尘技术。
——研发煤矸石等低热值燃料电厂锅炉高效除尘、脱硫、灰渣干法输送、存储及利用技术。
(2)煤矸石生产建筑材料技术
——制砖技术。推广全煤矸石生产承重多孔砖、非承重空心砖和清水墙砖技术。
——制水泥技术。推广利用煤矸石为原料,部分或全部代替粘土配制水泥生料,烧制水泥熟料技术。
——生产其他建材产品技术。推广利用煤矸石为原料生产陶瓷制品、陶粒、岩棉、加气混凝土等技术。
(3)推广利用煤矸石充填采煤塌陷区、采空区和露天矿坑及煤矸石复垦造地造田技术。
(4)推广利用煤矸石制取聚合氯化铝、硫酸铝、合成系列分子筛等化工产品技术。
(5)推广利用煤矸石生产复合肥料技术。
(6)推广煤矸石中极细粒钛铁矿、锐钛矿等杂质的分离技术。
(7)研发利用煤矸石生产特种硅铝铁合金、铝合金技术,以及利用煤矸石生产铝系列、铁系列超细粉体的技术。
(8)研发煤矸石提取五氧化二钒及其他稀有元素技术。
2.矿井水综合利用技术
推广采用混凝、沉淀(或浮升)以及过滤、消毒等技术,净化处理煤矿矿井水。
3.煤层气综合利用技术
(1)推进煤层气民用、发电、化工等技术的产业化。
(2)研发低浓度瓦斯利用技术。 1.粉煤灰、脱硫石膏综合利用技术
(1)粉煤灰综合利用技术
——推广采用粉煤灰生产水泥、砌块、陶粒等建筑材料技术。
——推广采用粉煤灰建造水坝、油井平台、道路路基等建筑工程技术。
——推广粉煤灰制取漂珠、空心微珠、碳等化合物技术。
——推进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技术的产业化。
——推进粉煤灰造纸及生产岩棉技术的产业化。
——研发粉煤灰用于农业(改良土壤、生产复合肥料、造地)、污水处理以及各类填充材料等技术。
(2)推广脱硫石膏制水泥缓凝剂、纸面石膏板、建筑石膏、粉刷石膏、砌块等建材产品的综合利用技术。
(3)研发脱硫石膏免煅烧制干混砂浆。
2.废水综合利用技术
推广灰场冲灰废水封闭式循环利用等技术。
3.废气综合利用技术
推广燃煤电厂烟气中回收硫资源生产硫磺技术。 1.废渣综合利用技术
(1)推广对油气采炼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油砂、污泥、残渣、钻屑采用固化等无害化综合处理技术,并用于筑路、制造建筑材料、调剖堵水剂等。
(2)推广石油焦乳化焦浆/油(EGC)代油节能技术。
(3)研发改进缓和湿式氧化(WAO)-间歇式生物反应器(SBR)处理碱渣联合工艺,形成专有成套技术。
(4)研发污水处理场油泥(包括罐底泥)、浮渣和剩余活性污泥处理组合技术。
2.废水(液)综合利用技术
(1)推广钻井污水、废液综合处理技术,实现闭路循环利用。
(2)推广炼油企业含氢尾气膜法回收技术。利用膜分离技术建设芳烃、加氢尾气膜法回收装置,回收芳烃预加氢精制单元酸性气、异构化富氢、加氢裂化低分气、柴油加氢低分气中的富含氢气体。
(3)推广采用中和、酸化以及各种精制技术,从石油炼制产生的酸碱废液、废催化剂中,回收环烷酸、粗酚、碳酸钠、浮选捕集剂等资源。
(4)研发石油化工高浓度、难降解的有机废水处理技术以及油田废水替代清水技术。
(5)研发经济有效的废水深度处理技术和回用技术、氨氮废水处理技术与回收利用技术。
3.废气综合利用技术
(1)推广对炼油厂催化裂化过程中产生的高温烟气采用气能量回收技术进行能量回收。
(2)研发催化裂化再生烟气、加热炉气、工艺排气及电站排气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处理技术。 1.冶炼废渣综合利用技术
(1)推广炼钢炉渣回收和磁选粉深加工处理技术。
(2)推广立磨粉磨粒化高炉矿渣技术。
(3)推广硫铁矿烧渣综合利用技术。
(4)推广冷轧盐酸再生及铁粉回收技术。
(5)推广钢渣返回烧结,替代石灰作为炼铁厂烧结溶剂技术。
(6)推广转炉煤气干法除尘及尘泥压块技术。
(7)推广氧化铁皮回收利用技术。采用直接还原技术制取粉末冶金用的还原铁粉。
(8)推广含铁尘泥综合利用技术。
(9)推广废钢渣生产磁性材料技术。
(10)研发含锌尘泥综合利用技术。
(11)研发不锈钢和特殊钢渣的处理和利用技术,特别是防止水溶性铬离子浸出的技术。
(12)研发钢铁渣游离氧化钙、游离氧化镁降解处理技术。
2.废水(液)综合利用技术
(1)推广对不同浓度的焦化废水优化分级处理与使用技术。
(2)推广采用“电氧化气浮”技术对废水进行深度处理并回用。
(3)推广污水深度处理脱盐回用技术。采用抗污染芳香族聚酰胺反渗透膜,生产高品质的回用水。
(4)推广冷轧含油乳化液膜分离回收技术。
(5)研发矿山酸性废水治理与循环利用技术。
(6)研发矿山含硫矿物,As、Pb、Cd废水处理与循环利用技术。
3.废气及余热、余压综合利用技术
(1)推广全燃烧高炉煤气锅炉的应用技术。
(2)推广焦炉、高炉、转炉煤气的回收技术。
(3)推广利用还原铁生产中回转窑废高温烟气余热发电技术。
(4)推广高炉煤气余压发电TRT(高炉煤气余压透平发电装置)结合干法除尘技术。
(5)推广采用利用溴化锂制冷等技术回收利用冶金生产过程中炉窑烟气余热。
(6)推广采用双预蓄热式燃烧技术,实现炉窑废气余热的利用。
(7)推广铁合金矿热炉、烧结机等中低温烟气余热发电技术。
(8)推广焦化干息焦技术,回收利用焦炭显热。
(9)推广低热值煤气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技术(CCPP)。
(10)推广炼钢厂除尘系统高温烟气余热发电技术。
(11)推广电炉余热回收及综合利用技术。
(12)推进烧结烟气脱硫副产石膏资源化利用技术的产业化。 1.冶炼废渣综合利用技术
(1)推广采用炉渣选矿法从冶炼炉渣中回收金属铜技术。
(2)推广铜冶炼阳极泥及废渣(料)综合利用技术,回收金、银、铂、钯、硒、碲、铅、铋、铟等。
(3)推广铜冶炼冷态渣,镍冶炼冷态渣深度还原磁选提铁综合利用技术。
(4)推广采用“破碎-磁选分选焦煤”、“球磨-磁选生产铁粉”等技术处理锌渣、窑渣。
(5)推广从铅电解阳极泥中提取金银的火法和湿法技术工艺。
(6)推广锌渣中提取银的技术。
(7)推广从锌浸出渣中提取铟技术。
(8)推广金属镁还原渣部分替代钙质和硅质原料生产水泥技术。
(9)研发高效利用铅锌冶炼渣再回收铅锌技术,以及稀散金属回收技术。
(10)研发低耗高效脱除氟、氯、氧化锌物料技术。
(11)研发采用氢气还原法从冶炼各类烟尘中制取金属锗综合利用技术。
(12)研发赤泥综合利用技术。
2.废水(液)综合利用技术
(1)推广轧制废油回收利用技术。
(2)推广从生产印刷线路板产生含铜废液中回收金属铜技术。
(3)研发加工生产过程中表面处理废液、酸洗污泥综合回收技术。
3.废气及余热综合利用技术
(1)推广采用氨吸收法技术,回收铜、铅、锌等有色金属冶炼企业产生的烟气二氧化硫,副产硫酸铵、硫酸钾等。
(2)推广采用钙吸收技术,对二氧化硫烟气脱硫并回用。
(3)推广采用氧化锌渣脱除铅锌冶炼烟气二氧化硫技术。
(4)推广冶炼废气中有价元素的回收利用技术。
(5)推广菱镁矿资源利用过程中二氧化碳回收以及生产二氧化碳衍生产品先进技术。
(6)推广有色冶金炉窑烟气余热利用技术。 1.磷石膏等化工废渣综合利用技术
(1)推广蒸氨废渣综合利用技术。
(2)推广采用电石渣替代石灰石用于水泥工业、纯碱工业以及电厂的烟气脱硫技术。
(3)推广利用铬渣作水泥矿化剂技术;铬渣制自溶性烧结矿并冶炼含铬生铁技术;铬渣作为熔剂生产钙镁磷肥技术;铬渣制钙铁粉、铸石、人造骨料、玻璃着色剂及铬渣棉等技术。
(4)推广磷石膏制磷酸联产水泥、制硫酸钾、制硫铵和碳酸钙以及制硫酸铵、硫酸铵钾等作为化工原料的综合利用技术;磷石膏制水泥缓凝剂、纸面石膏板、建筑石膏、粉刷石膏、砌块等建材产品的综合利用技术;磷石膏作为盐碱地改良剂技术。
(5)推广黄磷炉渣生产水泥、混凝土、磷渣砖、保温材料、低温烧结陶瓷等技术。
(6)推广黄磷泥生产五氧化二磷以及双渣肥等综合利用技术。
(7)推广造气煤渣综合利用技术。
(8)推广利用硼泥制备轻质碳酸镁、氧化镁等镁盐技术。
(9)推广利用硼泥生产建筑材料、农业肥料和冶金辅助材料技术。
(10)推广氟石膏生产建筑材料等综合利用技术。
(11)研发磷石膏充填采矿技术。
2.废水(液)综合利用技术
(1)推广纯碱生产中蒸氨废清液晒盐技术,采用高效蒸发技术和设备制氯化钙联产氯化钠。
(2)推广合成氨生产中采用水解汽提技术回收尿素。
(3)推广氮肥生产污水回用技术。
(4)推广循环冷却水超低排放技术。
(5)推广回收硼酸母液制备硼镁肥、轻质碳酸镁、氧化镁等镁盐产品技术。
(6)推广采用大孔径吸附树脂对2,3-酸废水回收利用技术。
(7)推广“树脂吸附-氧化-树脂吸附”技术对2-萘酚生产废水进行治理和资源化利用。
(8)推广处理DSD (4,4-二氨基二苯乙烯-二磺酸)酸氧化工序生产废水采用树脂法将有机物吸附并洗脱和回收利用的资源化技术。
(9)推广苯胺、邻甲苯胺和对甲苯胺生产废水资源化技术。
(10)推广树脂吸附法处理氯化苯水洗废水综合利用技术。
(11)推广从电镀废水中回收镍、钴等稀有金属技术。
(12)推广从制盐母液中提取氯化钾、工业溴、氯化镁技术。
3.废气、余热综合利用技术
(1)推广采用吸附、汽提、变压吸附等技术,从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尾气中回收氯乙烯、乙炔气。
(2)推广利用黄磷尾气发电并提纯一氧化碳生产甲醇、甲酸等化工产品技术。
(3)推广醇烃化工艺替代铜洗工艺技术。
(4)推广全燃式造气吹风气余热回收利用技术。
(5)推广湿法磷酸及磷肥生产副产品氟生产各种氟化物技术。
(6)推广以碳酸钠吸收硝酸生产尾气中的氮氧化物,生产硝酸钠、亚硝酸钠的技术。
(7)推广利用电石、炭黑生产尾气中的一氧化碳,作为燃料及化工原料用于制甲醇、合成氨和羰基产品技术。
(8)推广对含二氧化碳废气进行综合利用技术。其中利用氨水吸收尾气中二氧化碳制取碳酸氢铵;深冷制取液态二氧化碳或干冰;用纯碱吸收二氧化碳制取碳酸氢钠;用二氧化碳废气制取轻质碳酸镁;用烧碱废液吸收二氧化碳制取纯碱;用废气中的二氧化碳代替硫酸分解酚钠提取酚。
(9)推广氯化氢废气综合利用技术。其中用甘油吸收氯化氢制取二氯丙醇;在催化剂作用下制取环氧氯丙烷、二氯异丙醇,制取氯磺酸、染料、二氯化碳等化工产品;采用催化氯化法、电解法、硝酸氧化法生产氯气;副产盐酸生产聚氯乙烯等产品。
(10)推广催化干气蒸汽转化法制氢技术。
(11)推广草甘膦与有机硅生产中的氯元素循环利用技术。将草甘膦生产中的尾气经回收净化用于有机硅单体的合成。有机硅单体生产中产生盐酸,经净化后用于草甘膦合成,从而使含氯元素的化合物(氯甲烷、氯化氢)在草甘膦和有机硅两大类产品之间实现循环利用。 1.废渣综合利用技术
(1)推广石材加工碎石和采矿废石生产人造石材(装饰材料)技术。
(2)研发废陶瓷高附加值再利用技术。
2.废水综合利用技术
推广采用无机混凝剂(PAC)+高分子助凝剂(PHM)等混凝沉淀处理技术。
3.废气、余热综合利用技术
(1)推广水泥窑废气余热发电技术。
(2)推进玻璃熔窑废气余热发电技术产业化。 1.废渣综合利用技术
(1)推广玉米脱胚提油和小麦提取蛋白技术。
(2)推广利用酒精糟生产全糟蛋白饲料等技术。
(3)推广啤酒废酵母干燥生产饲料酵母技术;废酵母经酶处理制备医药培养基酵母浸膏技术。
(4)推广柠檬酸废渣替代天然石膏技术。
(5)推进啤酒废酵母生产制备核苷酸、氨基酸类物质技术的产业化。
(6)推广玉米芯生产木寡糖技术。
(7)推广利用制糖废糖蜜生产高活性酵母等发酵制品技术。
(8)推进利用酶技术从麦糟中提取功能性膳食纤维和蛋白质的产业化。
(9)推进果蔬浓缩汁生产废渣制备果胶、功能性膳食纤维和蛋白饲料技术的产业化。
(10)研发酵母细胞壁残渣制备甘露糖蛋白质及水溶性葡聚糖等。
(11)研发啤酒糟采用多菌种混合固体发酵生物改性,生产肽蛋白技术。
(12)研发马铃薯、木薯淀粉生产废渣综合利用技术。
2.废水(液)综合利用技术
(1)推广发酵剩余资源厌氧发酵生产沼气技术。
(2)推广麦汁煮沸二次蒸汽回用技术。
(3)推广味精废母液生产复合肥技术。
(4)推广玉米浸泡水和谷氨酸离交尾液混合培养饲用酵母粉技术。
(5)推广木薯干片干式粉碎和鲜木薯湿法破碎分离技术,浓缩出精淀粉浆液和蛋白黄浆。
(6)研发采用膜过滤技术(MF)回收菌体制成饲料技术。
(7)研发薯类淀粉生产高浓工艺废水(俗称汁水或细胞水)回收蛋白技术。
(8)研发适用于食品行业生产的膜材料及膜分离装置;研发排放废水深度处理的膜技术与膜材料。
3.废气综合利用技术
研发利用酒精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生产降解塑料技术。 1.废旧纤维等废渣综合利用技术
(1)推广废旧纤维循环利用技术。利用废旧涤纶及锦纶纤维、生产废料等生产再生纤维技术。
(2)推广利用废旧纤维作为产业用增强材料技术。
(3)推广溶解、萃取、离子交换等技术,对化纤工业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进行回收利用。
(4)推广针刺、热熔、纺粘、缝编等技术对废花、落棉、纱布角、短纤维等废弃物进行回收利用。
(5)推进废弃毛中提取蛋白制备生物蛋白纤维技术的产业化。
(6)推进利用双氧水对剥茧抽丝后的废弃物进行湿法纺丝技术的产业化。
(7)推进蚕蛹蛋白提炼及深加工、桑柞蚕丝下脚料生产针刺无纺布等综合利用产业化。
2.废水(液)综合利用技术
(1)推广采用水蒸汽直接蒸馏法从含溴染料废水中制取溴素技术;以分散蓝2BLN水解母液以及硝化废酸为原料从废水中离析回收2,4-二硝基苯酚。
(2)推进洗毛废水采用高效分离回收等工艺设备提取羊毛脂技术产业化。
(3)推进聚酯企业生产废水中乙醛等有机物回收与利用技术产业化。
(4)研发适用于排放废水深度处理的膜材料,并研发适用于浆料、染料浓缩与回收工艺的膜分离装置。 1.废渣综合利用技术
(1)推广造纸废渣污泥资源化利用技术。
(2)推进制浆碱回收白泥生产优质碳酸钙技术的产业化。
2.废水(液)综合利用技术
(1)推广制浆造纸过程水的梯级使用和废水深度处理部分回用技术。
(2)推广造纸白水多圆盘过滤机处理回收利用技术。
(3)推广厌氧生物处理高浓废水生产沼气技术。
(4)推广制浆封闭式筛选、中浓技术。
(5)推进纸浆废液生产微生物制剂技术的产业化。
‘陆’ 危险化学物品企业不虽要具备什么条件
化学危险品经营企业不需要具备什么条件: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符合企业标准。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经营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储存设施;
(二)从业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四)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6)氯磺酸存储扩展阅读:
上述物品发生火灾后,主要用干砂土扑救。
(1)氧化剂中的过氧化物与水反应,能放出氧加速燃烧。如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钙、过氧化钡等。起火后不能用水扑救,要用干砂土、干粉扑救。
(2)硫酸、硝酸等酸类腐蚀物品,遇加压密集水流,会立即沸腾起来,使酸液四处飞溅。所以,发烟硫酸、氯磺酸、浓硝酸等发生火灾后,宜用雾状水、干砂土、二氧化碳灭火剂扑救。
(3)有的化学危险物品遇水能产生有毒或腐蚀性的气体,如甲基二氯硅烷、三氧甲基硅烷、磷化锌、磷化铝、三氯化磷、氯化硫等遇水后,能和水中的氢生成有毒或有腐蚀性的气体。
(4)粉状物品如硫磺粉,有机颜料、粉剂农药等起火,不能用加压水冲击,以防粉末飞扬,扩大事故。可用雾状水。
(5)比重小于1,且不溶水的易燃液体有机氧化剂发生火灾,不能用水扑救。因水会沉在液体下面,可能形成喷溅、漂流而扩大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