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物资应按照什么比例配置
1. 义务消防队人数要求
员工人数要求:
1. 对于员工人数在150人以下的单位,必须成立义务消防队。
2. 员工人数在150至500人的单位,建议成立义务消防大队,并可下设若干个分队。
3. 员工人数在500人以上的单位,建议成立义务消防支队,并可下设若干大队。
义务消防队职责:
1. 积极参与消防训练和演习,提升防火救灾能力。
2. 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性能及操作方法。
3. 熟悉单位的电源、水源、消防重点部位以及消防器材的分布情况。
4. 在发生火险或火灾事故时,积极参与扑救工作。
5. 发现潜在的火险隐患,及时向防火责任人报告,并采取可行的临时控制措施。
6. 协助二级、三级防火责任人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检查。
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
1. 义务消防队应实现“五有”标准:
一是组织建设。根据职工总数,建立相对完善的义务消防队。对于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单位,按职工总数的30%建立,物资仓库按职工总数的70%建立;人员较多的单位比例可适当降低,人员较少的单位则应提高义务消防队员的比例。确保每个车间、班组、班次都有义务消防队员。
二是领导架构。义务消防队在单位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企业事业单位的防火负责人同时担任本单位义务消防队的组织指挥者,保卫部门负责具体的业务领导和指导。公安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根据需要提供业务指导。
三是配备工具。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和工具,有条件的地方应设立义务消防队活动值班室,并配备必需的个人装备。
四是分工明确。建立灭火、抢救、通信、警戒等班组,保持火场工作秩序。
五是教育和预案。持续进行义务消防队的教育训练工作,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发挥其良好的自防自救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单位应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包括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第二十七条规定,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产品标准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