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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性债务化解压力大

发布时间: 2022-10-04 20:00:27

㈠ 隐性债务化解期限 2028年

期限:一般3-5年,5-10年,不超过2028年。
对于隐性债务的处理,监管提出两大方向:一方面坚决遏制增量,另一方面积极稳妥化解存量。诸多地方公布了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大多要求在5-10年间将隐性债务化解完毕。

㈡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存在哪些问题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存在的问题:

1、扩大结构性矛盾

地方政府负债投资整体上降低了社会投资效率和经济增长质量,扩大了经济发展的结构性矛盾。许多地方政府大规模启动的投资项目效率很低,尤其是机场、公路的重复建设项目有许多建成即亏损,给当地财政背上了沉重的负担,也降低了经济增长的素质和质量。

2、恶化信用环境

债务约束软化,恶化了社会信用环境。政府信用是社会信用的基石,地方债务的展期、拖欠会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财政该支未支、该补未补还直接损害不少企业的利益。地方债务不能到期清偿还会产生严重扭曲的市场信号,动摇投资与消费信心,使得后续的政府投资项目筹资、经营变得困难重重。

金融风险放大

高居不下的地方债务积累了庞大的金融风险。地方政府通过对控股或全资的地方金融机构的行政干预,借款垫付地方债务是转轨时期各地普遍存在的现象,地方债务向金融机构转移导致地方金融机构财务状况恶化,金融风险累积。

城市商业银行平时的经营普遍受到当地政府的强烈干预,一般地方政府都是城市商业银行的最大股东,向大股东的关联贷款庞大是引发其财务风险的重要原因。

债务风险是社会稳定的隐患

一些感到财政收入不足、上级财政“补贴”不足、同时无力变相发债或借钱的地方政府或机构,往往情不自禁地利用手中职权向社会强行摊派或收费。个别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由于无法按期归还银行债务本息或拖欠工程款,使他们疲于应付筹措资金还债,这不仅使政府的正常工作受到干扰,而且影响了政府在公众中的形象。

(2)隐性债务化解压力大扩展阅读: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偿还途径:

1、增加国家预算中用于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的支出;

2、利用股市变现国有资产,变现收入的大部分用以充实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3、开征存款利息税;

4、发行养老保险国家债券;

5、发行养老保险彩券;

6、开辟新税种——个人住房房产税、遗产税及其他;

7、扩大共济基金 可运营部分的投放渠道和投放力度。

㈢ 呼伦贝尔金融机构化解隐性债务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主要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是疫情问题和金融资产盲目扩张。
呼伦贝尔金融机构化解隐性债务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有十个个方面:1.金融资产盲目扩张。2.影子银行风险持续收敛。3.资产质量不实问题。4.违法与腐败行为。5.互联网金融风险大幅上升。6.大中型企业债务风险问题。7.房地产金融化泡沫化势头逐渐增加。8.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提升。9.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问题。10.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下降。仅供参考。

㈣ 政府隐性债务是什么意思麻烦通俗一点

政府的隐性债务指政府财政预算外的项目花费,属于财政赤字。比如某城市没条件修地铁,硬要修,造成政府欠下债务,影响了城市的其他市政建设,下水道损坏没钱修,造成街道积水。因此财政部严格禁止地方存在隐性债务,不是发隐形债务。
拓展资料:
①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区别是什么 ?
1、定义不同:政府债务是指政府在国内外发行的债券或向外国政府和银行借款所形成的政府债务;隐性债务是指在计划经济时期下,劳动者个人对养老保险不作任何投保,养老金由国家承诺。
2、形式不同:政府债务是债券形式或者是借款形式;隐性债务则是国家对个人养老金的偿还。
3、作用不同:政府债务分为中央政府债务和地方政府债务;隐性债务主要有“老人”的隐性债务和“中人”的隐性债务。
②政府隐性债务的六种形式:
1、企事业单位自行举借
相关企事业单位将自己借贷给公益项目,用自己的收入偿还债务。
2、拖欠工程款项
施工企业以资承包、提前支付的现象导致工程资金拖欠问题越来越严重,尤其是政府工程的拖欠,如基建企业拖欠工程资金等隐性债务。
3、回购融资债务
回购债务规模大、增长快、形式隐蔽、情况复杂。
4、信托融资债务
这些融资渠道往往以较高的成本吸引投资者。事实上,政府项目的回收期很长,收益率很难获得高回报。
5、集资形成债务 地方财政担保向公众集资也会形成隐性负债。
6、欠付垫资款未有挂账
在大量的公共设施建设中,政府的付款不断拖延,直接导致大量企业张榜公布,很多项目竣工验收后仍然难以向政府还清债务。地方政府债务拖累了企业,进一步增加了地方经济陷入恶性循环的风险。

㈤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现状分析与未来展望

2015年以来,随着新修订的《预算法》的实施,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只被允许发行政府债券这一种形式(政策上被称为“显性债务”),尚存的非债券形式的地方政府债务3908亿元(2019年8月底数据)将继续以发行置换债券的方式进行清理。同时,地方政府以各种渠道或各种形式进行的非债券类举债融资(即政府“隐性债务”),则受到法律的严格约束和监管部门的严肃查处。那么,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究竟如何?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是否真正纳入法治、透明、稳定和可持续的轨道?对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防控是否高枕无忧了?

显性债务完全可控

衡量政府债务风险程度,通常用两个指标。一是负债率,即期末政府债务余额与GDP之比。这一指标一方面衡量经济规模对债务的承担能力,另一方面也可反映每一单位政府债务产生的GDP的多少。就显性债务来说,2018年中国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为18.46万亿元(人民币,下同),加上中央政府债务14.96万亿元,与当年GDP之比为37%。这与所谓的财政风险警戒线60%相比,还相差甚远。

二是债务率,即期末政府债务余额与政府综合财力之比,衡量政府所掌握的财力对债务的承担水平。IMF曾经提出过“90%~150%”的安全参考指标,即要使政府财政可持续,此指标最好控制在90%范围内,最多不能超过150%(也有120%的主张)。2018年末,中国地方政府债务与地方政府可用财力之比为77%,显然,也在可控水平上。

总之,无论是从国际比较还是从实际发行与法定限额的比较来看(见表1),就显性债务来说,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完全处于可控状态。

除此之外,还有以偿债率和逾期债务率两个指标衡量政府短期内到期债务的清偿水平。前者指当年债务还本付息总额与政府综合财力之比,指标越高则偿债能力越弱;后者指期末逾期债务余额与年末债务余额之比,反映到期必须偿还债务所占比重。鉴于披露水平和统计口径原因,以这两个指标衡量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状况尚无统一公布。对地方政府来说,所发债券期限越长、利率越低,则意味着到期清偿压力越小。截至2018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74134.16亿元,按照专项债券剩余平均发行期限4.6年测算,年均到期还本规模16116亿元。根据2018年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71372亿元测算,专项债务到期还本保障倍数(即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均到期还本规模)为4.43,偿债保障能力较好。再比较截至2019年8月底地方政府债券余额和2019年以来新增债券发行的利率与平均期限(表1、表2),可以发现,地方政府举债的期限在延长,同时债券利率却有所降低。这说明市场对地方政府的信心是趋强的,意味着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程度在降低。

当然,若从资产负债关系来看,由于中国特有的国情,政府拥有的资产规模(包括城市土地、矿产资源以及国有企业等)在全球屈指难数。而且举债资金建设所形成的基础设施,都是实实在在对工业化城市化起支撑作用的财富,而非像其他国家那样用于养老、消费等项目。曾有人说中国很多地方政府“陷于资不抵债危机”。相较于数百万亿元的国有资产,中国政府——无论中央还是地方——的负债,的确远没有到“资不抵债”的程度(见图1)。

如果说政府债务存在风险,在中国则主要是指债务清偿遇到的流动性风险,说到底是银行业的风险,因为即使目前代替了银行信贷,地方政府债券中的86%以上仍由商业银行持有。

隐性债务风险仍大

中国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主要不在于显性债务,而在于隐性债务。其“险”之处,恰在于一个“隐”字:究竟有多少规模?以什么方式?平均期限如何?都不得而知。

就隐性债务的规模而言,几年来若干研究机构测算出不同的结果,其中有的从债务端计算投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融资来源,有的从资产端估计基建规模中地方政府类项目的融资占比,基本上在25万亿~45万亿元之间。若按业界人士“隐性债务基本上是显性债务的两倍”的经验观察估计,2018年末地方政府显性债务余额(18.46万亿元)的两倍,则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约为37万亿元,此数据与多个机构的测算数较为接近。

由此计算,我国地方政府的财政风险情况如何呢?

按照“政府债券+城投债务”(18.46+7.78)广口径地计算地方政府显性债务,则2018年末地方政府合计存量债务规模为26.2万亿元。如此,则地方政府的债务率不再是77%而是144%,几乎翻一番。如果则加上隐性债务,考虑到隐性债务最终对地方政府产生20%左右(审计署2011年曾披露,2007年以来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约有19%最终由地方政府承担)的直接负债(即7.4万亿元),则全国地方政府债务率达184%,已远超“90%~150%”这一IMF的安全参考指标范围了。

再来看考虑还本付息,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每年的压力测算。根据Wind数据,2018年地方债务到期规模为8389亿元,2019年将达到1.31万亿元。2020~2022年到期年均超过2万亿元。这是还本压力。

至于付息情况,2018年地方政府显性债务26.2万亿元,年应付利息超过1万亿元(其中包括债券融资18.46万亿元,以3.5%利率计,年应付利息约6400亿;城投债7.78万亿元,以市场平均利率5.5%计,年应付利息约4000亿元)。地方隐性债务按37万亿元计算,则每年应付利息约3万亿元(估计隐性债务融资成本在8%左右,从相关审计公布中就有披露情况看,其实有的融资平台融资成本更高),即全国地方政府广义债务(显性+隐性)每年应付利息近4万亿元。

由此可见,考虑还本付息,地方政府显性与隐性债务每年清偿规模5万亿~6万亿元,几乎达到每年地方财政支出规模的三分之一!

目前决策层和监管部门对于地方政府债务的政策,可以两句话概括。一是“开正门、堵偏门”,即允许依法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严格控制非债券类的各类隐性举债。二是“清存量、禁增量”,即对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存量(2018年8月以前形成的地方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各地必须制定期限明确、责任明确、操作可行的化解存量债务方案,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通过;今后各级地方政府则不得再以各种方式产生新的隐性债务。为此,有关部门还发布了网上登记工具,以期对各地所有融资平台从事的融资开发项目进行实时监测。

但政策实施效果尚待观察。首先,2018年下半年审计部门继2011年、2012年两次全面审计后,对全国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情况再次进行全面审计,但至今结论尚未公布。其次,更重要的变化在于,2019年上半年以来,随着稳增长压力的持续增大,调动地方政府推动增长的“积极性”再度引发关注。2019年6月,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要求合理明确金融支持标准、突出资金支持重点、提供配套融资支持、拓宽重大项目资本金渠道、保障偿债责任等。其中还提到一些专项债务资金可以当作项目资本金,用于再融资。这让参与地方政府投融资业务的不少金融机构解读为“财政政策加力增效”,似乎新一轮政府投融资盛宴可期,地方政府久违的“举债创新”机遇再现。尽管有关方面反复提醒对于地方政府新增隐性举债将持续从严监管,决不放松,但人们发现,这些部门对地方政府违规举债行为的查处信息已鲜有公布了。

根据多年追踪研究,笔者对于严控地方政府隐性举债的政策效果并不乐观。本质上,中国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属于政府直接配置资源的方式之一。长期以来,地方政府在推动中国快速城镇化和经济增长进程中,一直承担着重要引擎之一的角色。无论是当下的改革进程还是发展方式转变的程度看,这一角色在一个相当长的 历史 时期仍不容忽视。从长期宏观调控实践看,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这一重要作用总是定期地加以“重视”。调研发现,果然一些政府投融资平台举债融资的“环境”越来越宽松了。一位某直辖市政府开发平台企业负责人坦言,他们2018年为从事政府委托的土地开发融资规模达160多亿元,而登录到财政部门的网络统计系统的仅有7.8亿元。这么说,财政部门声称的对政府平台公司的各种融资业务“全面监测”,不到实际的二十分之一!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除了发行债券方式之外,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方式五花八门,有的地方政府甚至能够让当地民营企业为自己融资。各种方式怎样形成了政府的隐性债务,还真不是那么容易得到识别和控制的。(见表3)

长远风险须提早关注

有理由预测,新一轮稳增长措施过后,地方政府和银行体系的不良债务都会有不同程度的增加。每一轮“增长——调控”周期都留下过这样的印迹。其最终克服取决于中国经济发展中新旧动能转换是否成功,说到底取决于十九大部署的现代化经济体系何时得以建成。就地方政府债务长期风险来看,以下两个因素需要关注,甚至提早布局应对之策。

本文源自银行家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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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公司有隐形债务怎么办

隐形债务或称潜在债务,一般在改制的当时没有在改制企业财务资料中体现出来,或者说当时尚未预见到的随着后续事项的逐步明朗化而出现的或有债务,如担保债务、违约债务、产品缺陷债务、解决改制企业历史遗留问题而发生的债务(职工的经济补偿金 等)、因各种原因未记入被改制企业财务资料的应付款或遗漏的其他债务。
隐性债务常发领域比如:劳务工资;土地转让款;设备和技术更新款,税金要格外关注。具体要进行如下方面的核查:1、查清企业的担保事项。现在企业对外担保和互保的情况很多,要对企业的高管、合同管理、印章管理的人员进行方谈,印证几方说的是否一致。要注意企业关联企业的状况,重点核查关联企业之间的担保问题。2、劳务工资方面的纠纷近年来也很多,要核查收购企业的劳动合同及其他与劳动有关的文件,看是否存在隐患。检索企业历年来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及金额。3、要清查不具备入帐要求而在帐外循环并形成既成事实的事项;帐外循环销售,未进行帐务处理。帐外资金拆借。4、要清查企业的合同,了解有无在财产和权益方面潜在债务的情况;
如何发现及防范“隐性债务”?
“第1招”前期接触磋商了解
转让方、受让方在前期磋商中,一定会涉及到对公司债务情况的陈述。受让方也可以要求除股东之外的公司的财务人员、主要管理人员参与会谈。总之,受让方务必在前期磋商中,尽量了解公司债务信息。哪怕蛛丝马迹也要充分注意,以便于在核实信息之后决定是否受让以及受让的股权定价。

“第2招”向第三方机构了解
以银行贷款为例,如目标公司存在以不动产抵押贷款的,在不动产公示登记的信息中必然显露银行借款情况。
此外鉴于企业广泛地采用联保、互保模式,故此,可以向银行、小贷公司、担保公司了解目标公司金融借款以及担保的债务。当然,该种途径需要一定的资源才可实现。

“第3招”专业尽职调查了解
尽职调查应该是股权转让中的必经程序。通过尽调,尤其是通过律师和会计师的协同工作,可能会发现目标公司的隐性债务情况,为受让方的商业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第4招”登报促使债权申报
虽然公司股权结构变更并不影响公司承担债务,但是,公司的重大股权变更对债权人而言却是一种重大资信变化。因此可以登报告知股权转让事项,促使公司的隐性债务爆发。
特别说明的是,此时债权人未在申报期内申报债权的,并不代表其丧失债权。

“第5招”合同披露及承诺

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最终落实为书面的股权转让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转让方已经披露的公司债务信息,并以附件(清单)格式载明债务的金额、性质、发生期间、到期日等信息,并附上相关的合同文书等、账簿等记账凭证,明确股权估值的财务基础。同时,合同应当强化转让方对目标公司债务情况的披露责任,并约定:如转让方未披露或未完整披露目标公司负债的,应对受让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6招”保留一定转让价款
约定分期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在实务中,如目标公司存在隐性债务,在受让方接管了公司之后,一般会在一定期间内爆发。合同可以约定,隐性债务应赔偿部分可以在未付款中等额抵扣,也可以约定该种条件下受让方享有不安抗辩权。

“第7招”印章销毁重新刻制
鉴于我国现在对于印鉴形成时间的鉴定条件要求非常苛刻、技术手段并不成熟且准确性极其有限,故要确定公司印鉴形成时间非常困难。为此,笔者建议,在移交程序中,受让方及其委托的管理者不要继续沿用原有印章,而是另行刻制公司运营所需要的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等印章。而原有印章在留下印鉴样式后,即要求转让方当场销毁,不再继续使用。

㈦ 地方政府 化解债务怎么搞的新花样

2020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又一批信用风险事件的爆发,市场对债务化解工作高度关注。尤其是经济落后地区如云南、贵州等地的弱资质城投企业,曾经激进扩张的高杠杆房地产企业更是面临着巨大的再融资压力。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及时处置一批重大金融风险隐患。”


从理论上来看,化解债务的方式包括债务偿还、债务重组、债务置换、债务转移、债务消灭等。1、债务偿还方式,要求有足够的资金。新增资金要么来自经营流入、资产变现或再融资。而对于融资困难企业来说,最大的问题恰恰就是没钱。2、债务重组,即与债权人进行商量,通过削债、展期、利率调整等方式改变债务支付约定。债务重组经常遭到债权人的反对,尤其是削债等手段,根本无法通过债委会表决。3、而债务置换,要求具备一定的再融资能力,能够将短期债务置换成长期债务甚至是永续债务、高息债务置换成低息甚至无息债务。通过拉长时间来缓解短期偿债压力。4、债务转移,将偿债主体由偿还困难的A换成能够偿还的B,降低A的债务压力和负债率。5、债务消灭,要么将债务直接灭失,比如破产重整或清算,要么就是债务转换成权益,不需要偿还。

而实际上主要的化债手段包括还钱、展期、削债、置换、转股、破产等。转股是近几年很流行的方式,新一轮债转股2016年重新启动以来,四大AMC和各地方AMC、各银行系AIC已经有很多案例实践。虽然破产方式化债最为彻底,但是破产周期较长,流程复杂,债权人损失也最大,也是债权人最为抗拒的方式。它也可能对于区域信用有较大的消极影响。比如辽宁省频发的违约事件包括华晨 汽车 、沈机床、沈公用违约事件对于当地债券再融资影响很大。

那么近些年地方政府有哪些化债新手段呢?


2019年10月18日,贵州省金融副省长带队(包括贵州省水投、遵义道桥、遵义交旅及贵安开投)前往上交所举行债券投资人恳谈会及路演,对于当地城投公司再融资安排及债务化解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明确表态。贵州省将确保全省公开市场发行的债券如期兑付,支持贵州省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省融资担保公司”)为全省公开市场债券发行提供担保增信,同时设立了注册资本金为600亿元的贵州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省国资公司”)。省国资公司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本600亿元,实收资本100亿元,由贵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贵州金控集团”)100%控股,实际控制人为贵州省财政厅。未来贵州金控集团将积极助力全省各市县化解政府隐性债务。

2020年9月15日,贵州茅台发布公告称,董事会会议通过控股子公司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固定收益类投资业务的议案;2020年9月16日,茅台集团宣布拟发行150亿元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收购贵州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12月25日,贵州茅台发布公告称,茅台集团拟将其持有的贵州茅台5024万股(占贵州茅台总股本的4%)无偿划转至贵州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省国资公司”),根据过户日收盘价计算,该部分股权市值587.48亿元。

2021年3月11日,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告,贵州省国资委将所持贵州高速集团10%股权无偿划转给贵州金控集团。工商变更完成后,贵州国资委持有贵州高速集团75.27%的股权,贵州茅台集团持有贵州高速集团14.74%的股权,贵州金控持有贵州高速集团10%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日为2021年3月9日。

茅台化债的核心,是利用“贵州茅台”这一优质资产来化解债务风险。既可以是把茅台股票注入融资主体,提高其资产质量,也可以直接由贵州茅台来替代融资,而后将资金提供给关联公司,从而降低融资成本。当前越来越多的区域开始将白酒企业股权进行划转也是同样道理。这一手段不仅可用于化债,也可用于充实社保等。

2021年3月2日,天域生态(603717.SH)公告,与新蒲发展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新蒲发展公司以贵州新蒲经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11,000万元(19新蒲03期债券(债券代码162347)债券抵付同等金额的应付公司工程款。天域生态在债券持有期间,既不行使回售权,也不得以非公允价值转让债券。天域生态以工程款欠款认购云南信托相关产品,并指定用于投资债券。

通过金融资产化债,工程企业拿到了更有保证的金融债权,对于工程企业更有保障性。当然在破产清算中,工程款在偿付中属于优先类债权,而金融债权属于普通债权。而城投公司则将经营性应付账款转为金融负债,对于城投公司债务结构并无实质改善,估计也是不得以而为之吧。


2017年,山西交通政府性债务规模超过2000亿元,且总体债务成本高、期限短、非标比例大,涉及金融机构众多,尤其自2018年开始进入还贷高峰期,地方债务风险巨大。山西省政府在通盘考虑之后,决定整合高速资产、组建山西交控集团。在2017年7月获批筹建之后,山西交控集团于2017年11月便挂牌成立,注册资本500亿元,并同时资产整合、债务重组两件大事。

资产整合方面,加快对山西路桥集团等划转资产的整合,将从山西交通厅划转的34家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公司重新整合为16个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分公司,整合资产规模达4000亿元左右,并一举成为除国投公司外山西规模最大的省属重点国企。山西交控集团还对全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多措并举提高综合收益。山西财政还对山西交控集团分年分批进行大规模注资,尽快完成500亿元注册资本金确认工作,大幅改善了山西交控整体负债状况和市场融资能力。

债务重组方面,在山西交控正式挂牌之后,山西省便通过召开债权人大会等方式,着手将高速公路债务主体变更至山西交控集团,加快完成政府性债务向集团的平移工作。同时与各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谈判,最终于2018年12月与国开行牵头,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等参团的银团正式签订了《银团贷款协议》,债务重组规模最终达到2607亿元左右,每年将因此可减少利息支出30亿元左右。至此,山西高速公路高成本债务基本得以置换,消除了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可能性,从而成为2018年全国高速公路债务化解的成功案例。

2020年9月29日,为发挥山西省能源企业产业集群优势,提高集中度,推动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取得重大突破,山西省委决定对山西省属煤炭企业进行深度改革重组,组建晋能控股集团。10月30日,晋能控股集团正式挂牌成立。新成立的晋能控股集团注册资本500亿元,资产总额1.1万亿元,职工47.3万人,煤炭产能近4亿吨,电力装机3800万千瓦,注册地在山西大同,下设晋能控股煤业集团、电力集团、装备制造集团、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研究院公司、财务公司6个子公司。集团将聚焦煤炭、电力、装备制造三大领域,重点做优煤炭产业、做强电力产业、做大高端化智能化装备制造业,真正实现优势真优、优势更优、优势常优。后续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阳新材料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原阳煤集团)相关资产也将陆续被整合。

受永煤债券违约和冀中能源展期事件影响,债券二级市场信心受挫。2021年2月24日至3月2日,山西煤企债券在二级市场出现抛售情况,多笔挂单价格低于80元。2021年3月5日,新闻媒体报道,山西省级层面正组织有关金融单位,酝酿建立省属煤企折价债券回购长效机制,以有效应对二级市场债券价格异动,维护省属煤企债券价格稳定,相关方案已形成初稿。

折价债券回购实属山西应对违约压力的无奈之举。债券二级市场收益率高企,债券一级发行遇阻,甚至有消息称煤企已经转向了银行贷款和非标融资。虽然山西一直强调“自2016年以来,山西省属企业7000多亿元债券全部按期兑付,没有出现一笔违约。目前,山西煤炭产量创 历史 新高,煤价高位运行,特别是改革重组以后,山西煤企资产负债率持续降低,质量效益提升,发生债券违约可能性不大。”但市场信心并没有那么快恢复。

虽然折价回购债券至少给了市场一定的信心,但实际效果可能还要大打折扣。对于民企来说,只要自己能还钱,折价回购债券能大幅赚取价差收益,降低融资费用,因此民企很有动力去搞回购。比如3月1日,阳光100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简称“阳光100中国”)公告,阳光100中国已于公开市场回购并注销2018年发行的本金总额为7.5亿港元2023年到期的可转换债券。还有很多民企股东在转债发行时搞短线交易也是如此。

但是对于国企来说,债券回购的出发点和收益都没问题,但是在国资国企的治理中始终面临着激励约束不相容的问题。债券回购具体实施中面临着很多实际的问题。比如谁来回购,是煤企自己回购,还是省属其他公司回购,或者省属企业交叉回购?资金怎么来,很多煤企本身面临着巨大的偿债压力,哪里有钱来进行回购?回购债券的收益怎么处理,是自己留存还是上缴省财政,是否构成企业当年的利润贡献,是否算做当年的利润考核?还有如果购买的债券主体最终违约了,这笔亏损怎么处理?操作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所有这些问题都对应着“三重一大”事项的审批决策,晋能控股集团可能都没有自主权,只能是山西国资甚至山西省委省政府层面进行统筹协调解决。


2021年3月5日,一份名为《云南省国资委关于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际评级相关事宜的函》在市场广为流传。因此市场传言,云投集团拟出售康旅控股44.9%的股权给另一家国有企业,本次股权出售由云南省国资委主导,试图缓解其短期流动性问题。截至2020年末,云投集团合并总资产超4780亿元,净资产超1680亿元,收入超1780亿元,是云南资产规模最大的综合类投资控股企业。根据统计,目前云投集团存续债券44只,存续规模544亿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债券规模有244.3亿元,集中兑付压力较大。2021年2月24日,云南省财政厅向云投集团现金注资10亿元,以增强云投集团资本实力。

云南康旅控股集团2020年10月挂牌成立,前身为云南城投集团。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云南康旅集团总资产2756.33亿元,总负债2175.45亿元,其中流动负债1266.36亿元,应付债券254.74亿元,剔除预收账款的资产负债率76.18%。未来1年内到期债券188.88亿元,公司面临着巨大的债务偿付压力。2021年2月24日,云南康旅集团将持有的闻泰 科技 (600745.SH)2652万股流通股协议转让云南工投集团,名义转让价款20.67亿元,实际该笔金额为云南工投集团给云南城投集团的借款本息,因此更像是资产变卖“以股抵债”。

2019年云南城投集团引入保利集团无果后,2020年5月,云南省国资委将持有的康旅控股部分股权注入云投集团。云南省政府曾表示,云南将推动全省康旅资源和股权向康旅集团“应注尽注”,同时通过资产重组、注资增信全力支持康旅集团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助力云南打造世界一流“ 健康 生活目的地”。截至目前,云南省国资委、云投集团分别持有康旅控股46.73%和44.92%的股份。

整体来看,不论是云投集团还是云南康旅集团短期内都面临着巨大的债券偿付压力。当前云投集团境内债成交收益率达到了19.16%(52D),美元债收益率31.82%(358D);云南康旅集团境内债成交收益率76.91%(80D),美元债收益率120.42%(1.07Y)。高企的收益率已经反映了市场对其信用违约的巨大担忧。

实际上在2020年6月,云南国资委就发文对省属国企债务进行清理。根据云南国资委发布的批示《关于省属企业到期债务情况的报告》,要求所有省属国企必须牢记严控新增债务,并且所有高于6.5%利率的债务,特别是大于7%的必须“千方百计换掉,并严禁再有类似”。严控新增债务方面,文件点名了云投集团、云南城投、云南建投、云天化四家省属国企。文件还要求,所有信托、资管及其他类的都要全部置换或还掉;所有省国企之间今后严禁相互借款、担保、更不能向私企借款担保,违者依规严处。


2020年3月,江苏盐城市发文《关于报送成本8%以上债务融资清退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称,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3月20日在市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指挥部全体(扩大)会议上讲话要求,请各市属企业迅速开展融资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并制定成本8%以上融资清退工作方案,清退工作原则上要在2020年年底前全部完成。

2020年4月2日,江苏省泰州市财政局、国资委签发《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金出借、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市级国有企业每笔新增债务年化成本原则上控制在6%以内,各市(区)级国有企业每笔新增债务年化成本原则上控制在7%以内,各市(区)下属园区国有企业每笔新增债务年化成本原则上控制在8%以内”。

2002年4月,江苏省常州市有关部门就管控政府债务融资成本征求意见,提出市级年内对7%以上的高成本债务全部置换出清,辖市区年内对8%以上的高成本债务全部置换出清;并明确2020年新增各类融资的成本红线。另外,市级国有平台公司原则上不得使用信托、融资租赁方式新增融资。在融资环境紧张时,经报备,可以适度采取信托、融资租赁方式作为除隐性债务接续之外的存量债务周转融资,但新增融资比例不得超过全年新增融资余额的5%;新增融资工具按最高不得超过同期同档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5%控制。

而2019年的“镇江模式”,其主要设想是引入国开行的长期低息贷款,通过低成本的贷款置换区域内高成本的负债。其逻辑也是债务置换。


对2018年以来各地154个化债方案进行了统计分类。

笼统的计划(80个),方案只有纲领性和方向性的意见,没有可以落地执行的具体做法。如披露的方案为“统筹资金,偿还一批;债务置换,展期一批;项目运营,消化一批;引入资本,转换一批。”

有明确的计划(18个)。此类方案尽管仍然没有落地执行,但已经明确了具体应该如何去做,或统计披露了每种手段或每年应该化解的隐性债务规模。如重庆市合川区表示,10年化解155.51亿隐性债务,其中债务置换、借新还旧及展期61.52亿元。如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表示要协调国开行帮助化解保障房、青城资本等公司债务,进一步拉长债务期限和降低贷款利率,减缓近三年偿债压力。

处于执行阶段的方案(56个)。有一部分方案是当地政府总结上一阶段的化债结果,或者是正在落地的化债举措,我们将这一类统一划分为“处于执行阶段的方案”。如江西省上饶市经开区在2019年财政决算中说明,该经开区“通过预算安排偿还资金0.5亿元,通过公司经营性收入偿还2亿元,圆满完成当年(2019年)化解任务。”再如浙江省温州市“在全省首创政府存量隐性债务降成本置换新模式,首单10亿元债务节约利息成本2300万元。目前通过该模式已完成置换58.46亿元,节约利息费用2.6亿元。”

整体来看,债务置换和债务重组是比较主流的方式。2019年来广泛关注的建制县隐性债务化解试点已经搞了两轮,试点县市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和东北这些债务压力巨大的弱资质区域。从宁夏永宁县建制县试点的案例看,第二轮建制县试点利用剩余地方债限额或新增限额发行再融资置换15年开始形成的隐性债务,突破了隐性债务不得置换的约束。整体看地方债置换隐性债务将会是长效机制,但受到法定债务率和限额空间的双重约束,规模不会很大。

而债务重组一般都需要更强资质主体的增信措施。比如2020年9月,河北建投集团牵头组建了河北省国企信用保障有限责任公司,并联合省内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等单位,共同发起设立河北省国企信用保障基金,基金总规模300亿元。主要面向省属国有企业在境内公开发行的债券,采取“应急+增信”两种手段提供信用保障支持。该方式有点类似贵州省成立省融资担保公司,目的还是通过增信措施提升区域信用水平。当然债务重组能解决一时问题,能否解决根本问题还不确定。


2021年3月6日,财政部网站发布《2020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文件再次强调“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持中央不救助原则,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的债务违约处置机制,做到‘家的孩子谁抱’”。而实际上“中央不救助原则” 早在2014年43号文(《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中就已经提出,并在历次重要 财经 会议文件中都有所提及。官方也一直表态“消灭隐性债务”。

但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站中央的角度,要避免道德风险,肯定得表态不救助。但是从地方政府既有财力和资源来看,短期内全部偿还现有的隐性债务并不现实,除非对大部分债务变性(转经营性债务的标准放宽),或通过违约出清的方式来解决。但是简单粗暴地解决政府债务可能会引发很多不可控的后果。而且地方政府债务实际上是 历史 遗留问题,是中央地方财权事权不对称多年累积的结果。毕竟多数城投公司的借贷资金最终用于建设对全 社会 有正外部性的民生项目。

更加现实的选择就是“严禁增量”和 “以时间换空间”,通过经济增长和通胀来实现全 社会 分担。今年人大报告也特意提出“落实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就是希望从央地关系改革入手扭转全局。但首要就是保证城投公司把债务滚下去,只要能活下,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现在主流的“债务置换”和债务重组实际上也是寄希望拉长久期来减轻偿债压力。从这个角度,“城投信仰”有其合理性。

还有很多市场人士提出城投平台整合与市场化转型的问题。即一方面加强存量城投债务管理,整合区域内的城投平台,集中最优势的资源去获取投资者的认可,同时降低再融资成本、提高再融资效率,稳住城投企业现有的债务规模。另一方面,通过股权划转、资产注入等多种方式对优质城投平台进行资产整合,促进其向产业平台进行转化,以产业为基础提升再融资能力。

整体思路没有问题,欠缺的就是时间。必须认识到城投平台转型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改革开放四十年了还在继续推进,城投市场化转型短期内很难有明显的效果。特别是对于某些决策不当的“毒瘤”项目,不但建设成本高企,而且建成后现金流差,还需要持续维护投入,可能需要很长的时间去消化。这种 历史 包袱不是想甩就能甩的。

以市场高度担心的同煤集团为例,大同煤矿养着16万职工,算上家属和上下游,大同市内靠同煤生活的人超过80万人。建国初期就成立的大同矿务局曾承担着大同市内巨大的 社会 责任,从修路等各种基础设施建设到“三供一业”,费用都需要他们承担。即使企业办 社会 已经逐步退出了,但是那些关联企业员工还需要同煤去消化。这也是很多高成本老矿区还得继续维持运营的原因。煤炭电力行业很多老厂都因为这个原因连续持续亏损,比如大唐集团保定热电厂、国家能源集团大雁公司。未来某些城投企业可能也会面临类似的问题。

总结来看,债务化解工作任重道远,绝非朝夕能够完成。短期,保证融资困难企业的再融资能力;中期,通过资产整合股权划转等各种方式,提升资产质量,降低融资成本;长期,进行市场化转型,提升自身经营和造血能力,改善自身现金流。三者紧密关联,不可或缺。

㈧ 财政收支压力大,政策主要发力点在哪

编辑 王延春


近期,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主任、中国财政部原部长楼继伟在第五届财政与国家治理论坛暨《财政研究》创刊40周年研讨会上发表讲话称,中国的“财政收支矛盾异常尖锐,财政压力不断加大。从中长期来看,受疫情冲击、经济潜在增长率下降,以及全球经济下滑的影响,预计未来五年我国财政收入总额将呈低水平运行势态,而财政支出压力仍然较大。可以说,财政困难不只是近期、短期的事情,中期也会非常困难。”

对于地方政府的债务问题,楼继伟在演讲中表示,“十四五”时期,多数省市的债务可持续性堪忧,粗略计算,大约四分之一的省级财政50%以上的财政收入将用于债务的还本付息。地方政府债务问题,不仅影响了地方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能力,而且累积了财政金融风险。


楼继伟的上述发言,引发了人们对未来中国财政可持续性的担忧。


来自财税部门的数据显示,2020年财政税收增速创半个世纪以来新低。2020年财政收入增速为-3.9%,为1976年以来的最低增速;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84.4%,增速为-2.3%,为1969年以来即半个世纪以来最低增速。其中,2020年社保收入中有超过2万亿元来自一般公共预算补贴收入,占社保收入的28%,占财政支出的8.7%。


财政运行体制存在的问题如何进一步厘清?如何防范和化解财政领域的风险?财政危机离中国还有多远?为探寻政府债务问题的治本之道,《 财经 》杂志近日邀请了联办 财经 研究院专家、原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刘元春,摩根大通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朱海斌,建银国际董事总经理兼宏观研究主管崔历进行了讨论。


依靠一般预算收入补贴社保缺口的做法难以维持


《 财经 》:当前财政领域比较突出的矛盾和困难是什么?


刘元春: 从全世界来讲,财政领域的核心问题是积极财政政策所带来的债务问题。从中国来讲,目前虽然政府的债务风险不是非常大,但债务的结构性风险比较突出,集中体现在地方政府显性隐性债务风险高、基层政府财政运转困难两个方面。这两个核心问题与整个财税体系有关,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财政收入增速下降;第二,财权与事权之间不匹配;第三,财政的功能定位需要改进。财政体系目前处于一个大转型、大改革、大调整的时代,肩负着前所未有的主导性的作用,因此会出现相应的效率问题和公平问题。财税体制改革是今年的改革重点以及“十四五”规划重点,但财政领域的利益关联广泛,改革尤其困难,要有基础性、根本性的改革更困难。


许善达: 目前,政府的各种债务增长很快,利息支付和到期后的本金偿还会给一般预算收支带来很大压力,财政收入的增量调整空间正逐步缩小,动用国有资本存量是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2017年末,国务院印发的《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指出,划转比例统一为国有资本的10%。


从当前的财政困难情况来看,靠一般预算收入来补贴社保缺口的做法难以维持,必须用国有资本的存量解决社保缺口,但是只划10%肯定是不够的。现在最大的问题不是增加国有资本划拨,而是首先要研究已经划拨的部分如何能够替代财政的一般预算支出。现在国有资本的权益处于备用状态,并没有实际进入社保收支体系。


目前还是需要打通这个渠道,使备用的国有资本权益资金替代一般预算支出,进入社保的实际收支,如果不够再追加划拨的比例。如果这项改革能快速推进,对调整财政格局将会有很大推动,对防范财政风险也将会有很大帮助。


未来,中央、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补贴给社保的体制不能再继续了,要加大社保体系改革,尽快实现全国统筹,用国有资本权益逐步减少一般预算补助。同时尽力提高社保基金收益。


《 财经 》:在当前财政收支压力下,是否还要继续对企业减税降费?


许善达: 中国企业税制的竞争力低于美国、欧洲和日本,这一点在高 科技 、重资产企业上面表现得最为充分。未来中国的发展主要靠高 科技 、重资产企业跟外国企业竞争,因此,需要通过税制的进一步改革,提升这些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这是提高中国企业税制竞争力的重要决定。这项政策实际上不是在减税,而是在推迟纳税时间,减轻企业财务负担,降低资产负债率,减少利息支出。企业的资产负债率降低,上市公司的股价就会提高。减少利息支出,企业成本则会降低。最典型的企业是清华紫光旗下的武汉长江存储,如果留抵税款都改为退税,紫光集团可能现在不至于债务违约。


刘元春: 今年减税降费主体依然是中小企业,对于小额纳税主体,进一步提升起征点,对税率也进行了下调。今年的减税降费突出结构导向、创新导向等,已经逐步从去年的应急救助转向战略导向,逐步形成常态化。


“十四五”期间很重要的一个战略导向就是怎样扩大有效需求。从这个战略基点来看,持续的大幅度的减税,在中国以流转税为主的税制条件下,更有利于供给侧和生产端,而不是有利于消费端。因此,应当从总量性的减税转向结构性的减税。


防范地方债务风险需化解地方财权事权匹配难题


《 财经 》:如何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包括显性和隐性债务风险?


朱海斌: 2020年中国经济恢复很成功,但是全 社会 非金融部门债务水平提升非常快。去年中国的债务水平提升了25个百分点左右,尤其是政府债务上升速度非常快。涉及到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去年疫情后有一定程度的恶化。除了预算内的专项债规模大幅调高,预算之外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举债也是大幅增长。


崔历: 我国政府整体负债率较低,但地方政府债务压力较大。需要解决包括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匹配、国有资产盘活等结构性问题。


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一是需控制地方债务率,确保地方举债和财政收入、项目收益等相匹配;二是推动平台公司转型,减少隐性债务风险。不具备融资能力、自主经营能力的平台可能会逐渐被兼并重组、注销;而具备融资能力,运作良好的平台,将会顺应下一阶段城镇化、区域化发展趋势,继续担任地方发展的重要融资和国有资产运营平台的角色;三是健全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体系,提高地方财政应对风险的能力。


刘元春: 解决隐性债务要加强监管,进行阳光化、法治化、透明化管控。同时,要调整财税体系。由于过去事权和财权不匹配,地方政府通过土地出让金和罚没收入等来进行弥补,因此土地财政成为了地方财政的一个核心来源,但现在土地收入收缩,传统税基提升不起来,转移支付控制的力度增强,资管新规和投融资平台严控之后,最后发现地方政府必须通过一些所谓的“创新”来规避监管,来完成其所承担的大量刚性支付功能。


很多改革在这样的利益体系下,好改革变成了坏招数,比如出现了假PPP、类REITs等,可以说是防不胜防,因为在财政压力下,地方政府根据法律进行“创新”的内生冲动难以抑制。治本的方法,包括转换地方政府职能、进行财税体系的重大改革、改进地方官员考核、加强数字化监管等。


与此同时,地方政府体系自身面临着很庞大的改革。第一,基层行政机构冗员问题。第二,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因此,地方行政体系需要进一步的瘦身健体。


地方政府与地方国企还存在着一定的利益勾兑现象,催生了地方封闭、市场分割、利益输送等行为。要通过地方国企改革和地方政府职能转变,打破地方政府与地方国企之间的利益链接。中国应当做强做大有国际竞争力的央企,但是不应当每个县都有国企。这不利于畅通国内大循环、打破政府和国企的利益捆绑。


硬化地方国企的预算约束也是关键。要调整地方国企的业务规划,不符合战略发展方向、没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该淘汰的一定要淘汰。债务违约问题集中体现在地方国企,一些地方僵尸国企成为了吸金黑洞,这个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


《 财经 》:如何节约财政成本、提升支出效率?


许善达: 一些直达的扶贫资金从中央直接拨到县,不经过省市两级财政,减少了省和市两级政府对中央扶贫资金的滞留,提高了财政效率。在财政收支管理技术方面,仍有很多可改进的地方。政府各部门、财政局等可以利用网络和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效率,降低成本,节约财政支出。


朱海斌: 一是支出要从预算外向预算内调整,近几年中国的专项债规模每年都在扩大,其实是好事,反映了一些预算外的项目转移到预算内,变得更加透明。二是加强支出信息的公开透明度,加大外部监督力度。未来政府职能要变化,从更多参与生产投资活动变为服务型政府。此外,政府的信息公开,接受体制内外各方监督,也是有待改善的领域。


当年的土地财政收入应由未来多年的支出来匹配


《 财经 》:有人担忧财政危机现象,如何避免中国一些地方出现明显的财政困难?


刘元春: 现在谈财政危机言之尚早,在中国肯定是不会出现的。只要能遵循科学规律进行财政监管,就能够有效控制风险。中国政体决定了政府的自我调整能力很强,整个体系的转换非常快。中国的经济制度决定了全国一盘棋,中央政府手中能掌握的资产很庞大。要进一步强化良好的财政管控、监督体系。


《 财经 》:怎样看待今后财政政策的主要发力点?


朱海斌: 财政政策今年不仅要呼应疫情后的经济复苏和正常化,还要和未来中长期经济结构转型结合起来。财政支持的方向,一个很重要的部分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和项目相关。财政对于特定领域的投资非常重要。例如,公共投资可以为未来数字化经济、技术创新、5G和新基建等提供有力的支持。


相当一部分政府投资可能通过PPP,鼓励 社会 资本参与,政府起到引导作用和参与合作。在基建投资、环保和绿色投资等方面,中长期的投资需求是巨大的,但仅仅靠公共投资无法满足,而且公共部门投资的效率也存在问题。因此,怎样把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投资更好地结合,通过政府引导和支持,再加上私人部门的效率、商业可行性评估,仍然有改善的空间。


现实情况是,盈利性好的项目私人部门并不需要政府发动就有意愿去投资。进入PPP的项目大多是一些投资期比较长、回报率相对比较低的项目,如果政府有能力给予支持,如政府购买和有些收益的保证,可能 社会 资本会愿意参与。但如果地方政府财力有限,那么私人部门的投资意愿仍然不足。另外在PPP里面,风险承担往往会是问题,在一些情况下,地方政府承担了过多的风险。因此,未来还需要进一步的操作上的规范。


此外,财政以往做得不太够的方面是在 社会 服务和保障方面,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的民生保障和社保体系方面做得不够,需要加强。比如,2020年针对疫情后的弱势人群的失业救济、各种形式的财政支持,中国和其他国家比力度明显偏小。政府要继续增加民生、社保、医疗、教育等方面的财政支出。


许善达: 中国的一个地方政府很像是一个董事会,最主要的职责是招商引资。中国地方政府承担发展经济的责任在全世界是最突出的,其对经济推动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很大程度上,中国的发展是依靠投资的拉动,投资是地方政府增加收入的主要渠道,投资才有税收、就业。很多地方领导人负责抢项目、抢投资,但是也可能遇到假项目,一些人利用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骗取资源、土地和设备。因此,在中国投资拉动的经济发展模式下,项目风险是需要高度警惕的。


《 财经 》:如何降低地方政府对于土地财政的依赖?


朱海斌: 谈到土地财政,首先要承认它在过去20年的房地产市场、基建改善和城镇化工业化过程中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一些负面效应也日益凸显。去年的地方政府土地财政收入超过8万亿元。现在很多讨论集中于如何找到替代土地财政的收入来源,比如热议多年的房产税。但是这些讨论过度关注地方政府的收入来源,而相对忽视了政府支出方面需要大的改进。


土地出让金对应的是未来70年的地租收益,一年的土地财政收入应该由未来多年的支出来匹配,而不是当年内就把当年的收入都用完。现实情况是土地出让收入往往当年就被花完了,而且形成持续性的刚性支出需求。一旦某一年土地财政收入大幅下跌,马上就会出现地方财政的问题。土地财政的改革要严格规范土地出让金(以及更广泛的财政支出)的使用和监督,要专款专用、支出透明、引入内外各方面的监督。


许善达: 地方政府对于土地财政的依赖还会持续下去。中国当前处于城镇化的过程中,人员向城市流动性较高,对城市住房的需求就会很高,需求高则房价不会下降。而农村和乡镇的居民住房会过剩,早晚会淘汰一批。居民对住房的需求在持续增长,一些地方政府通过限价等行政性手段来抑制房价,肯定是抑制不住的。未来,还是需要在供求关系上进行调整,增加住房供给,特别是保障性住房供给,房价压力就会随之降低。只要房价有上升的空间,土地价格就有上升的空间。


财政体系改革需要顺应时代发展潮流


《 财经 》:未来,中国财税体系的改革应当从哪些方面突破?


许善达: 对于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中国的领导层已经明确了改革的方向,现在要加快具体实施方案的设计,这也是化解财政风险的治本之道。当前一般预算压力很大,如果进一步给企业降低税负,债务风险较大。用国民财富存量(国有资本)替代国民财富增量后,一般预算将会有更大调整空间,调整后的财政补贴可用于降低企业税负和偿还政府债务,重新进行资源配置。


刘元春: 第一,在总体债务率可控基础上存在结构性风险。目前结构性风险主要体现在分税制改革以后,中央与地方财政的关系上。当前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很明显,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提出来,中央和地方的财权、事权配置存在着冲突。目前,只能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但依靠转移支付体系,很难适应中国未来的高质量发展和新发展格局。


第二,转移支付的模式有待改进。例如,专项转移支付规划是否合理,一般转移支付量是否足够大,以及省级财政与基层财政之间的贯通问题。省级财政在转移支付中是区域统筹的枢纽,其是否能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进行资源配置,是否能根据地方政府运转的新时代的要求来进行调整,这里存在着很多的不确定性。去年疫情时期建立的财政直达机制常态化是体制性的大调整,加强了转移支付的渗透,同时保证基层政府的平稳性和连续性。


第三,财政的区域统筹是否严格按照行政板块进行统筹,其涉及功能、定位问题,现在的区域统筹按照行政板块统筹,和区域功能、定位之间存在着冲突,即结构性问题全面凸显。


第四,财政体系不能完全适应新的时代发展。从收入的角度来讲,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收模式不可持续,要考虑适时推出房产税、遗产税等。大量的新业态、新模式、新部门全面涌现。税基要从传统产业向新兴产业转移,最明显的就是平台经济,甚至成为了避税漏税、财富转移的枢纽,还有一些大规模跨国公司的建立,导致税基弱化。


第五,中国的税收成本很高,但在信息化时代,现代化的税收体系并不需要那么多人员和成本。


目前财政改革一定要抓住窗口期,特别是基层政府财政运转困难的窗口期。当前的核心问题是财税改革没有找到突破口,没有构建出一个可实施的科学路径,应当抓住目前财政所凸显的系统性问题,寻找改革路径。


《 财经 》:如何更好地利用专项债来支持经济发展?


崔历: 一是坚持专项债发行以项目为主导:专项债要求项目按照自身收益与融资能够自求平衡。从2020年的数据来看,发行最多的省份为广东、山东和江苏,均超过2000亿元。未来,预计专项债继续倾向重点项目多、风险较低的地区。发达地区的省份未来发行专项债和投资的空间更大,从收益角度讲更可持续。


二是适当扩大专用债使用范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今年专项债将会“合理扩大使用范围”。放宽行业领域、创设新品种,适量增加地方发债的自主性可减少资金沉淀,提高投资效率,推动地方投资。


三是提高专项债发行市场化水平:完善信息披露体制,推动债券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使债券利率合理反映地区差异和项目差异,有利于提升债券流动性,支持地方政府融资。


四是加强债务管理:统筹管理地方政府的资产和债务,同时加强对专项债项目的全周期监管,保持地方债务的可持续性。


刘元春: 如果大型项目建设债务资金跟不上,可能会成为烂尾的项目。因此,要保证财政有稳定性、连续性和可持续性。投资方面,基础性和产业项目的投资,其盈利能力还不错。但是要警惕地方新一轮的经济泡沫、基建泡沫已经开始出现,则在专项债方面不宜过度膨胀,同时要保证原来的战略性项目布局。


从政府的投入来看,核心点还是要提高民间投资的积极性。民间投资每年占投资总额的60%。政府要做一些基础性、引导性和战略性的工作,降低资源配置的扭曲,提升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帮助中小民营企业渡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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