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
A. 分等数据库的建设
(一)农用地分等数据的组成
农用地分等数据成果丰富,按照农用地分等的流程可分为自然质量分、自然质量等指数、自然质量等别、土地利用系数、土地经济系数、利用等指数、利用等别、经济等指数和经济等别;按照农用地分等数据的性质可分为空间数据、属性数据、文本数据。为使农用地分等成果能够方便、直观地展现国家级、省级、县级、乡级各级农用地的质量与数量特征,实现对农用地分等数据的查询、分析、融合、分发等功能,必须建立一套统一、规范化的数据管理体系。这套体系能够从农用地分等的基础资料、中间成果和农用地分等成果(图、文、表)等海量数据中提取信息,供汇总平衡、调整、分析,为各级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技术支持,是土地信息化的坚实基础,对各级农用地的数据(包括属性数据和矢量数据)进行更新、查询、检索和集成,建设农用地分等数据库。
农用地分等数据库的建设是实现土地资源数量、质量、产能与生态环境并重管理及国土信息化工程建设的基础保障,是实现国土资源现代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必要前提,也是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切实保护基本农田、实施耕地占补按等级折算的重要手段。广西壮族自治区农用地分等自治区级与县级农用地分等成果主要包括文字成果、图件成果、数据成果和电子成果。
1.文字成果
文字成果主要包括自治区级与县级农用地分等技术报告(包含县级农用地分等基础资料汇编等)。农用地分等技术报告主要包括4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分等对象所在区域的自然、经济和社会概况;二是分等技术方法,包括分等参数的确定,分等因素指标区、分等单元、土地利用系数等值区与土地经济系数等值区的划分方法,分等因素及其分值和权重的确定方法,等别划分方法,分等成果检验与调整方法,计算机技术在分等中的应用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技术问题等;三是分等成果及其分布特点和规律、地域组合特点、差异原因、农用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四是分等成果的应用分析。
2.图件成果
图件成果具体包括分等单元图、农用地自然质量等别分布图、农用地利用等别分布图、农用地经济等别分布图、标准样地分布图。
3.数据成果
数据成果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农用地分等单元原始属性数据表、样点投入产出调查数据表、农用地分等基本参数表、各指标区“指定作物-分等因素-自然质量分”记分规则表、农用地分等各指标区分等因素体系及其权重表、土地利用系数与土地经济系数汇总表、土地利用系数等值区间表、土地经济系数等值区间表、自治区级农用地分等单元指定作物计算结果表、自治区级农用地分等单元多作物综合计算结果表、农用地分等结果各乡(镇)面积汇总表、农用地分等结果各地类面积汇总表、自治区级农用地分等单元综合数据表、农用地标准样地属性数据表等,部分表格见附录。
4.电子成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用地分等电子成果用光盘或硬盘保存,提交的农用地分等成果包括文字、图件和数据等成果的电子版本。
(二)农用地分等数据库建设的依据与内容
1.农用地分等数据库建设的依据
农用地分等数据库建设首先要依据分等数据的特点:一是信息量巨大;二是数据与信息种类多种多样,按数据的特征分为属性数据和矢量数据,按数据的来源和性质分为农用地自然属性和社会经济属性,这些数据涉及土地学、农业学、地理学、测绘学、信息学和经济学等众多学科;三是成果具有复杂多层次的特征。其次,依据《农用地分等数据库标准》,农用地分等成果数据的内涵、特点及其应用需求,设计农用地分等数据库建设方案,按照《农用地分等规程》对农用地分等的各个环节及其成果数据进行整合加工标准化处理,把农用地分等成果的矢量数据和属性数据,通过关联式数据系统储存、管理、整合在一起,建立统一、规范的农用地分等数据库。
2.农用地分等数据库建设的内容
农用地分等数据库建设的内容主要包括农用地分等数据的分类编码、农用地分等数据的图形要素分层、农用地分等数据的属性数据结构、分等单元扩展属性结构、外部表格信息和农用地分等数据文件命名6个方面的内容。
农用地分等数据的分类编码包括基础地理信息分类与编码、土地利用信息分类与编码和分等基础信息分类与编码。
农用地分等数据的属性数据结构内容复杂,主要包括基础地理、土地利用类图层属性表、注记属性表结构、县级分等基础层属性表结构、县级分等结果层属性表结构、自治区级分等基础层属性表结构、自治区级分等结果层属性表结构等内容。
分等单元扩展属性结构包括指定作物分等计算结果表结构和县级综合等别计算表结构。
外部表格信息包括指定作物参数表结构、“指定作物-分等因素-分值”说明表结构、“指定作物-分等因素-权重”说明表结构、标准样地属性特征基准分值表结构、“县级-自治区级”农用地分等单元对应表结构、县级文档结果和自治区级文档结果。
农用地分等数据文件命名规则包括以行政区为基础的数据文件命名规则和文档数据文件命名规则等内容。
(三)数据库系统的设计思想和目标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用地分等数据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思想是以地理信息系统(GIS)为平台,在计算机软硬件支持下,把各种地理信息按照空间分布,以一定的格式输入、存储、检索、更新、显示、制图和综合分析的计算机技术系统。利用该系统,通过对农用地诸多因素(自然因素和社会经济因素)的综合分析,找出农用地变化的特点与规律,从而迅速地获取满足应用需要的信息,并能以地图、图形或数据的形式表示处理的结果。
1.系统的设计思想和目标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用地分等数据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是在充分研究和总结土地利用管理的实际工作需求和吸收目前计算机技术在土地管理中的应用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国土资源部新一轮国土资源大调查中《县级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和《县(市)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而制定的。系统的设计综合了以下几方面的技术:①数字制图技术;②计算机的自动查询、检索分类、计算统计技术;③空间查询和分析技术;④空间信息的存储管理技术;⑤计算机网络技术。配套统一以上技术,将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应用到系统的设计中,形成系统基本的设计思想,即按照农用地分等数据的规范和标准,建立起农用地分等数据管理的技术路线和工艺流程,按照GIS的要求严格控制入库数据的精度;提供方便、快捷的实用工具,提高数据库的利用率和满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工作需求;利用地理信息系统中的空间分析功能,完成对数据库的动态更新,维持数据库的现势性。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用地分等数据管理信息系统设计的基本目标是满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农用地分等数据的管理需求,提高土地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并且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来减轻土地管理工作的劳动强度,最终实现土地管理的信息化,构建“数字国土”工程的基础设施。
2.数据入库
数据入库前要检查采集数据的质量,检查合格的数据方可入库。数据检查主要包括矢量数据几何精度和拓扑检查、属性数据完整性和正确性检查、图形和属性数据一致性检查、接边精度和完整性检查等。数据入库主要包括矢量数据、DEM数据、DOM数据、元数据等数据的入库。最后进行系统测试(图3-17)。
图3-17 入库工作流程图
数据入库前要对采集数据进行全面质量检查,并对错误进行改正,数据的检查与更正是数据建库中至关重要的一步。
(1)按照《县级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农用地分等规程》等相关标准确定检查项,包括矢量数据几何精度和拓扑检查、属性数据完整性和正确性检查、图形和属性数据一致性检查、接
边完整性检查等。
(2)基于上述检查项,定制检查内容,配置相应的参数。
(3)按照定制的内容,系统自动实现批量检查,也可以采用人机交互方式对重点内容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错误及时修正。
(4)自动生成或手工编写检查报告,检查与更正工作结束(图3-18)。
图3-18 数据检查流程图
1)矢量数据入库
(1)数据检查。数据入库前,对矢量数据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对质量不合格的数据应予以返工,质量检查合格的数据方可入库。
(2)参数输入及其数据组织入库。依据参数设置的要求,向数据库管理系统中输入各种建库参数,对不同数据层的数据建立索引等,各要素数据可分层入库,也可批量入库。
(3)多尺度空间数据连接设置。对于多尺度空间数据库应设置连接参数,便于不同比例尺数据的显示。
2)元数据入库
利用数据库管理软件,采用人工和自动相结合的方法对各要素元数据内容进行检查和处理,导入各种元数据。
3)属性入库
利用Excel软件输入分等评价单元质量分值表,形成分等评价单元自然属性电子表格文件;再将各评价单元的土地利用系数和土地经济系数进行汇总,划分各等值区;然后,汇总到分等评价单元自然属性表中,计算农用地分等单元的自然质量等指数、利用等指数和经济等指数;利用相关软件将整个Excel总表转换到数据库中,存为DBASE格式文件;最后,根据关键属性字段挂接,使图、表合一,形成统一的空间数据库。
4)系统运行情况
数据入库完成后,对系统进行全面的测试;并对测试出现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和处理。
具体测试内容及要求为系统运行无死机现象;系统能对数据库中数据层进行组合查询,且数据结构正确;系统能够对数据进行汇总统计并输出相关表格成果;系统能按要求输出相关图件,等等。
(四)系统设计总体框架图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用地分等评价数据管理系统横向包括农用地调查评价基础业务工作,纵向涵盖国家、省、市、县四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其总体框架如图3-19和图3-20。
图3-19 总体框架横向结构图
图3-20 总体框架纵向结构图
(五)数据库系统功能的实现
依据农用地分等成果和土地利用管理的需求,该系统应具有以下基本功能:
1.系统建库
系统建库是指把农用地分等成果及其涉及的信息用计算机存储起来,它具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全面进行数字化建库,采用MapGIS的数据结构和几何特征的描述术语,输入农用地分等数据;还可在已有的图形数据库的基础上进行建库,可利用MapGIS平台提供的数据转换和属性管理工具把图形和属性转换到系统中来;二是变更数据,根据农用地分等进展情况,及时更新农用地分等数据信息系统。
2.数据查询和检索
数据查询和检索模块是系统的主要功能模块。该系统提供了强大的地图浏览、图层控制、空间索引、查询统计、空间分析和报表输出等功能,为实现统筹数量、质量与生态并重管理,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提供了良好的手段;同时,也满足公众参与管理农用地分等数据的功能,加大土地科学普及工作,树立全社会关注农用地资源安全、耕地保护与国家粮食安全的意识;通过模糊查询、条件查询、空间查找等具体功能可以快速查询村、国家级基本农田、地类图斑等重要对象的空间位置和属性信息;能对县(市、区)各级数据进行实时动态的统计汇总,并可用专题图的形式对不同区域的农用地分等数据按不同的指标进行对比分析,可以输出各种图形和报表;可以根据不同的业务需要,设计不同的数据应用分析模型,例如征地分析模型、土地开发整理前后质量评价模型、土地利用变化模型等。通过系统,按这些模型进行处理,输出分析结果,从而有效地促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科学化、专业化,提高办事效率,避免决策失误。
3.成果输出
依据农用地分等制图规范和土地利用管理需求,输出农用地分等图形和数据成果;还可以按行政区域及任意区域裁剪图件等。
4.系统维护
该系统是按照国家的有关规程和标准进行设计的,可根据土地管理实际情况做进一步的编码和更新,满足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
B. 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工作与农用地分等工作的联系
农用地分等按照农用地的自然属性和社会经济属性,对农用地生产能力进行比较分析和定量评价。土地生产能力受到光、温、水、土壤条件以及平均利用水平等因素的共同制约,这些因素分别与《农用地分等规程》中的光温(气候)生产潜力(包括一个地区的光温水热条件)、自然质量分、土地利用系数等指标相对应。农用地的自然质量等指数是对光温生产潜力指数的土地自然质量的修正,它同时考虑了作物的光温(气候)生产潜力和农用地的土壤、地形等限制因素,反映了该作物的土地生产潜力;利用等指数等于自然质量等指数乘以土地利用系数,它既与农用地自然生产潜力有关,也与农用地的投入和管理水平有关,反映了当地作物的实际产量水平;经济等指数是多个系数连乘的结果,用于评价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因此,农用地分等成果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开发潜力分析、耕地需求量预测、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等方面具有支撑作用。
基本农田标准化,就要求保护区内耕地集中连片、自然和利用条件优越。农用地分等成果使耕地质量状况既定量化又定位化,即耕地的质量好坏在图上得到了很好的反映。在分析作物产量时,综合考虑了自然质量分、土地利用系数、利用等指数与标准粮产量的关系,依据耕地土地利用系数等值区图、自然质量等别图和利用等别图可以指导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分,避免人为干扰。在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数量工作上利用农用地分等成果,就能够真正把自然质量等别高、利用状况好、实际产出高的耕地划入基本农田范围,从数量和质量上对其实施特殊保护,以保证农业生产,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依据县级农用地分等成果,指导各县(市、区)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具体讲,通过把现行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图与耕地自然质量等别图、利用等别图进行叠加分析,修正现行基本农田保护区,以达到划分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在农用地分等工作中我们把等别细化到了每个分等单元,并建立了分等单元属性数据库(包括 8 个分等因素、光温(气候)生产潜力指数、产量比系数、土地利用系数和土地经济系数等),有利于基本农田基础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在对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管理时,可以依据分等单元属性数据库确定利用方式和养护措施。例如,土壤有机质含量低的地块需要增施有机肥以改良土壤性状,提高农业生产力。同时,农用地分等过程中土地利用系数等值区和土地经济系数等值区的划分为合理安排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土地利用方式和强度也提供参考借鉴作用。
C. 基本农田包括哪些内容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守我区耕地和基本农田红线,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18号)以及省国土资源厅、农牧厅(国土资发„2011‟ 号)和市国土资源局、农牧局(市国土资发„2011‟48号)等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按照“依法依规、规范调整;确保数量、提升质量;稳定布局,明确条件”的要求,根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全面提升基本农田保护水平,努力实现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并重、数量与质量并重、生产功能与生态功能并重。深入开展“保护责任社会化、基础工作规范化、日常管理制度化、执法监察中国络化、动态监测信息化”的基本农田保护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基本农田的功效,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二、基本原则 永久性基本农田是指为确保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确定不得占用,具有较高或潜在生产能力的农用地。永久性基本农田的划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永久性原则。永久性基本农田一经划定,在保护时效内,即不能占用,不得通过规划修改将永久性基本农田调整为一般农田,除对国家经济社会有重大影响的重点交通、水利、能源、军事项目外,不得占用作为非农业建设用地。 (二)统筹兼顾原则。划定工作中,既要保证高质量耕地划入永久性基本农田,又要充分考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规划划定时要综合考虑、留有余地。 (三)质量保证原则。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要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相结合,与建设用地合理布局相联系,确保划定的永久性基本农田数量充足、土壤肥沃、地力上等、设施配套完善、生态环境良好。 (四)科学协调原则。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要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二次土地调查、农用地分等定级等成果为基础,并与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等相协调。要充分利用先进测绘和信息化技术,努力提高成果质量。 (五)实事求是原则。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工作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划定工作中,要充分征求民意,并实行严格的考核验收制度,防止盲目追求保护指标和以次充好。 三、工作任务 (一)落实基本农田地块。 在第二次土地调查所形成的土地利用和基本农田保护现状成果资料的基础上,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将永久基本农田逐一落实到以上土地利用现状图斑为单位的地块,明确基本农田的地块边界、地类、面积、质量等级信息、以及片(块)编号。 (二)健全相关图表册。 落实到地块的基本农田,应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底图为基础,编制标准分幅基本农田保护图、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县级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图、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分析图,填写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平衡表、现状登记表、保护责任一览表,并形成相应统计汇总表。基本农田保护图、分布图的编制应在全要素的土地利用现状图的线划图上,以相应的图例图示,反映基本农田地块和保护片(块)的空间位置和编号,加注界桩和保护牌设立等信息。 (三)设立统一标识。 基本农田划定后,应按《基本农田与土地整理标识使用和有关标志牌设立规定》(国土资发[2007]304号)的要求,设立统一规范的基本农田保护牌和标识。 (四)落实保护责任。 划定的基本农田应按国土资发[2009]167号文件要求,落实到村组和承包农户,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逐步将基本农田标注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明确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保护责任,要签订或更新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层层落实保护责任,明确基本农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块、质量等级、保护措施、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奖励与处罚等内容。 (五)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 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和区、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为基础,根据划定的基本农田成果,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将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的内容,纳入数据库管理。 四、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1年4月) 召开动员会,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广泛的政策宣传和群众动员工作,营造各级政府重视、部门紧密配合、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工作环境。同时,收集整理现有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二次土地调查、农业土壤、农用地分等定级等方面资料。组建工作队伍,进行业务培训。 (二)永久性基本农田区域的确定(2011年5月) 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资料以及土壤肥力、生产条件等资料,确定本乡镇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区域和范围。 (三)永久性基本农田的划定(2011年6月) 1.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将永久性基本农田逐一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斑上。 2.将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确定的基本农田逐一落实到具体地块。 3.将被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地块逐一落实到农户,签订管护责任书,明确责任人,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台账。 4.依据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按照永久性基本农田土地利用现状图斑地块为基本单元绘制基本农田保护图。 5.在永久性基本农田区域设立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标志,标示出基本农田的位置、面积、保护责任人、相关政策规定、示意图和监督举报中国等信息。 (四)检查验收(2011年7月) 对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进行验收,规范和完善永久性基本农田的图、表、册、数据等档案资料,建全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监察局、国土分局、农牧局局长任副组长,区财政局、统计局、农技推广中心、水务局及各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分局,由国土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组建工作组,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各村要配备耕地保护督查员,负责本辖区内耕地保护及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监督、监测、信息报告、宣传等工作。 (二)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思想统一到国土资源部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上来,要充分认识保护耕地是全民族、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工作,把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作为耕地保护的重点来抓,抽调专人负责。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工作将纳入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和综合目标考核体系。 (三)明确工作职责。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共同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工作。各乡镇要切实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确定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区域和地块,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台帐,负责与农户签订基本农田管护责任书,按照统一要求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域设立保护碑。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基本农田质量的监测和保护,切实做好基本农田培肥地力的指导,进一步加大对农民科技培训力 度,积极推广耕作新技术,保护土壤结构;国土部门负责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指导,负责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图、表、册、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四)完善工作措施。健全基本农田保护中国络,做到区有领导小组,乡镇有保护专人,村有协管员,组有信息员,户有明白卡。对永久性基本农田实行重点巡查保护,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行政首长问责制。加大对永久性基本农田的建设力度。在永久性基本农田相对集中的地区,大力推进高产农田建设,优先安排土地整理项目,力求进一步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耕地质量和产出效益。 (五)落实工作经费。按照《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的规定,经费由省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共同分担的要求,省上根据规划划定的基本农田面积按照0. 元/亩的标准补助基本农田保护经费。区财政在本级留存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中,安排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经费,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本回答由社会民生分类达人 盛红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