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操作系统 » 违建数据库

违建数据库

发布时间: 2022-08-28 12:05:11

‘壹’ 家里有人来拍照登记房子是要办证件吗

不是,这是村房屋安全排查工作,现在国家要求各个省份进行土地核查入库,有的拍照是国家或者省里下发的图斑,需要各村进行排查,确定土地的使用情况,是否违建,房屋性质,然后上报数据库,第二年还会从卫星上进行筛查,还会派人核查。

统计村里房屋数量并定好位置,用于自然资源部门做好统计,并在图上标记绘制出来,用于下一步出详细的村庄图纸。在拍照同时或之后还会丈量房屋面积(占地面积一户180平米,建筑面积35平米),为下一步一户一宅的房屋确权等级做铺垫。

行土地核查入库目的

主要目的还是让农民朋友合理使用宅基地,毕竟现在农村人口越来越多,宅基地资源十分有限,任何违规使用宅基地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如果没有超出规定面积,那就万事大吉,如果超出了规定面积的话,恐怕就要面临拆除超占面积的房屋,或者收取超占面积的房屋使用费。

如果是违建,那就要面临拆除的局面,而如果是危房的话,可以修缮的提醒农户要及时修缮,不能修缮的话,也要面临拆除的境地。

‘贰’ 巢湖裕溪河旁雍景湾属不属于违建

摘要 您好

‘叁’ 什么是深圳历史遗留回执

一:什么是历史遗留回执:所谓的深圳小产权房的历史遗留回执,就是所有深圳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将不同时期、不同类型的违法建筑全部纳入处理范畴。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信息普查工作是指对农村城市化进程中产生的不同时段、不同类型违法建筑进行信息采集、录入信息数据库,并进行规范化管理,为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提供依据。

二:深圳小产权房历史遗留回执怎么来的: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了《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这是我市处理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法规性文件。《决定》立足于解决所有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将不同时期、不同类型的违法建筑全部纳入处理范畴。其主要思路是在《决定》颁布一年内,对所有违法建筑进行普查,然后对经普查记录的违法建筑区别其违法程度分类进行处理。因此,信息普查工作是落实《决定》的基础性工作,是顺利开展违法建筑处理工作的前提和关键所在。

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对信息普查工作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决定》第三条规定:“市政府应当对全市违法建筑进行全面普查,建立违法建筑台账和数据库,逐项列明建设当事人或者管理人、区位坐标、用地属性、建筑面积、建设时间、类别和用途等内容。违法建筑普查工作应当在本《决定》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完成。进行普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四条规定:“违法建筑建设当事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在本《决定》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按照普查工作要求向违法建筑所在街道办事处申报。

逾期不申报的,由街道办事处在建筑物所处社区、辖区主要公共场所以及市、区政府网站公告三个月;公告期满仍不申报的,由街道办事处临时管理,并在普查工作结束时,依法予以拆除或者没收。”

‘肆’ 内江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有效治理违法建设,维护城乡规划管理秩序,营造和谐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内江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违法建设,是指违反城乡规划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和建筑物、构筑物,包括下列情形:

(一)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二)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三)未经依法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四)临时建(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五)其他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规定的。

违反土地管理、消防、水利、交通运输、林业、人民防空等领域法律、法规进行建设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第四条违法建设治理遵循属地管理、源头防控、分类处置、综合治理的原则。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建立源头防控、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依法治理违法建设。

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第六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重大违法建设案件的查处工作。

县(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

镇人民政府负责镇、乡村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

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违法建设治理的有关工作。第二章源头防控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进行违法建设。第八条市、县(市、区)、镇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守法意识和监督意识。第九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对违法建设进行投诉和举报。

市、县(市、区)、镇人民政府应当向社会公布投诉和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网站等,畅通投诉和举报渠道,及时处理举报和投诉的问题,并将处理结果回复投诉和举报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将对违法建设的处罚决定予以公开。第十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违法建设地域责任制和日常巡查制度,实施网格化管理,落实巡查责任。第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巡查,发现违法建设的予以劝阻并做好记录。劝阻无效的,应当及时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主管部门或者镇人民政府报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违法建设协助治理工作情况纳入信用记分管理。第十二条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可以与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建立行政执法协助机制,制定制止违法建设的具体措施。第三章协作联动第十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违法建设信息数据库和治理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互通和数据共享。第十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违法建设防控、查处联动机制。

下列部门和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以下违法建设防控和查处的联动职责: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主管部门集中行使依法确定的规划领域行政处罚权,对违法建设依法进行查处;

(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依法审查规划设计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建设工程放线核验和规划条件核实,依法认定违法建设;

(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应当将依法认定的违法建设及时书面告知相关主管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

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对违法建设办理产权手续;房屋交易管理机构不得对违法建设办理交易手续;

以违法建设作为住所或者生产经营场所申请办理相关证照、登记或者备案手续的,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文化、应急、人民防空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违法建设情形告知申请人,及时进行风险提示,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管理,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对违法建设不得进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对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违法建设治理协助义务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五)公安机关负责及时制止、查处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式阻碍违法建设治理的违法行为,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

(六)其他部门应当按照联动机制的要求,依法配合违法建设治理工作。

‘伍’ 住建局到农村拍照房子什么意思

住建局到农村拍照房子是看看哪些房子还有人住,以及房子的面积多大,做个记录,如果以后开发了就会以现在的记录赔偿

‘陆’ 广州市中山路的历史演变

中山路,是一条横跨广州市东西向的主干大马路,是一条南北向的轴线,而中山路(惠爱路)则为古城的东西向轴线,是古城唯一贯穿东西方向的道路。唐代这一轴线东接行春门 (现在仓边路附近),西接有年门(至现在的人民公园起义路附近);宋代随着东城、西城的扩大形成,这一轴线东边延伸至大东门(宋代称东门,即越秀北路与中山路交界处),西边延伸至西门(现称西门口,即人民路与中山路交界处)。明、清古城范围与宋代基本相同,中山路这条东西向轴线和北京路轴线形成的“十”字形再加上环形的城墙、护城河,共同构成广州古城核心区的基本骨架。今天的北京路和中山路曾是唐代广州主干道,至今中山路大东门和西门口还保留着古广州的东、西两个城门口的遗址;而以今日广州越秀区地域为主,古城曾由北至中山路、南达惠福路及大德路、西抵人民路、东达解放路形成蕃坊区,为外来商人居住和经商的主要场所。

中山路,演绎着历代的王朝和商业的兴衰。解放后的儿童公园(目前已搬迁)所在地为西汉的南越国宫署,今财政厅所在地为隋唐广州刺史署,后为南汉宫殿区。中山路内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古迹两处:一是西汉的南越国宫署遗址,二是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另有陈家祠、万木草堂、城隍庙、仁爱教堂、古当铺等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山路建筑形象中西结合、新旧结合,多元文化的渗透带来不拘一格的建筑特点,街道两旁建筑形式多采用最具岭南建筑特色的骑楼。

中山路,原名惠爱街,在明清时期已经是贯通大东门(越秀路口)到正西门(人民路口)之间的一条主要街道,沿街分布有广州主要的官署衙门,如清代的布政司、巡抚部院、广东都司等。1919年(民国8年),惠爱街拓宽改建为近代马路,两侧兴建骑楼,定名为惠爱东、惠爱中路、惠爱西路。1921年(民国10年),向东开辟大东路(今中山三路);1925年(民国14年),筑成百子路(今中山二路);1926年(民国15年),延伸修筑了东山口至黄埔的中山公路,因该公路按照孙中山《建国方略》中的“实业计划”意图建筑,故此得名。20世纪40年代后期,原中山公路东段(东山口至杨箕)易名为中山一路,百子路、大东路、惠爱东路、惠爱中路、惠爱西路和正西门以西的新路则分别被命名中山二、中山三、中山四、中山五、中山六、中山七路。

1950年后,中山七路西门口至陈家祠高基段几经改造及开辟扩展,后再向西延展至三圣社(今荔湾路南段一带);1960年后,为配合珠江大桥通车,建成了中山八路,直抵珠江大桥东广场。现在的中山路(东起中山一路,西至中山八路),比原来的惠爱路延长了,东边从大东门延伸到黄埔大道,西边从西门口延伸到黄沙大道,全长9002米.
古道绽新颜

根据历史记载,越秀区是古城商都发祥地,中山四、中山五、中山六路一带是广州最早的商贸区。在繁盛时期,这里集中了全市70多家老字号店铺。放眼远望,两旁骑楼店铺招牌密密麻麻,老店鳞次栉比,一派繁华商都的气象。历经岁月的洗礼,这里的老字号,一度成为了广州的代名词。直到20世纪80年代,中山四、中山五路仍有20多家名声远播海外的老字号,包括建于干隆初年的致美斋酱园,道光五年(1825)的三多轩(原址在附近的高第街),咸丰末年的新以泰,光绪年间的孔旺记、沧洲腊味店、惠如楼、妙奇香,还有大学鞋店、艳芳照相馆、李占记钟表店、新大新百货公司、新陶芳大酒家、一乐也理发店、华北饭店等在全国都颇有名气的老字号。中山路上的商铺、食肆随着秦、汉、南越王国等朝代至今的推移而不断更新,商业历史悠久,传统商业、手工业丰富,至今仍是繁荣商业带。今年95岁的许氏家族第六代长房许锡栐(鲁迅夫人许广平的老侄子)说,中山路最繁华的地段要数北京路和中山路的交汇处,那里云集了许多的老字号,总是飘荡着诱人香气的“致美斋”永远都是门庭若市;接修高档名贵时钟、怀表和手表的“李占记”给人一种很有技术含量的感觉;还有在广州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 “艳芳照相馆”给鲁迅及夫人许广平、儿子周海婴拍过照片……解放后,中山路这条古道绽新颜,商业、旅游业、饮食业、娱乐业都得到发展,是广州繁华的商业区域。

,经营范围是清真食品,每天三茶两饭五市营业,同年开始参与第一届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的接待服务工作。还有具华北风味的华北饭店,具客家风味以盐焗鸡驰名的东江饭店,以及利南饭店、妙奇香饭店、西园饭店、惠爱餐厅等等。
中山路上还有不少有名望的大医院,其中最着名的就是位于中山二路的中山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该学院前身之一为成立于1866年的博济医学堂,是我国最早设立的西医学府,孙中山先生曾在此学医和从事革命活动。1936年,博济医学堂发展成为岭南大学医学院,1953年,由中山大学医学院,岭南大学医学院合并成立华南医学院,1954年广东光华医学院并入,学校先后改名为广州医学院、中山医学院。2001年10月26日,中山大学与中山医科大学合并,组成新的中山大学,其附属医院也随之更名。中山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如今是闻名遐迩、医术高超的一所重点医院。此外,位于中山二路106号(中山二路和东川路交界处)的广东省人民医院亦是一所大型综合性三甲医院,心血管专科是医院的重点学科。中山路上还有原东山区人民医院……

考古新发现

1998年9月2日,广州中山四路儿童公园的隔壁,原市文化局、后是拆迁工地门前,张贴着广州市人民政府的一张通告,宣告这一带共48万平方米的范围是“南越国宫署遗址文物保护区”,今后未经批准不得动土。

原来,繁华的现代街道,竟沉睡着千年的南越古国。一道红漆大门遮住的一处所在如一叶幽莲在这里悄然开放,两千年前的南越国御花园在这里横空出世。

早在两千年前,秦始皇派50万大军浩浩荡荡南下广州(过去称番禺),攻打三年,终于一统岭南。当时任秦朝南海郡尉、统掌岭南的赵佗伺机而动,实施民族政策,于公元前204年建立了南越国。南越国存在93年,共历五主。南越国宫署就是当年南越国五代君主居住的宫殿.

1974年底,广州市文化局职工在挖防空洞中发现了秦代造船工场遗址;1995年和1997年的两次重要考古发现,分别发现了南越国时期的大型地下石构水池和南越国王宫御苑,这些发现,被认为是岭南地区考古方面的突破性发现。2000年在广州市儿童公园发现南越国宫殿遗址。南越国宫署遗址面积共15万平方米,而宫署的核心区域为48万平方米,东起忠佑大街,西至北京路,南起中山路,北至广州大厦门前,被专家们称为东方的“庞贝”古城,这范围已被市政府列为文物保护区。目前,广州市正按申报要求,包括南越国宫遗址、西汉南越王墓和在西湖路发现的西汉南越国“水关”(水闸)三处遗址,以“南越国”项目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走进南越国宫署遗址,只见栏杆围着的南越国宫署走道遗迹,一条弯弯曲曲的栈道颇为神秘。从栈道拾级而下,你仿佛超越时空,看到两千年前的南越国御花园,那弯月形大石池,长约150米、底宽13米的曲流石水渠,黄黑白的卵石设置为改变水流速度而涌起粼粼碧波,石渠末端,通过一道木暗槽,悄然流入石渠之端,由北而南,突又折向西,即引起一道天然的漩涡,迂回澹然。这卵石带通常铺在古代皇宫房檐下的地面上,是用来接雨水的“散水”。汉代建筑结构中以卵石作“散水”是有阶级限制的,如果在宫殿屋檐四周地面全部铺上“散水”,是皇宫的标准,只铺两边是王的标准。从这个现场看,宫殿北面和东面都铺了卵石 “散水”,按照中国建筑对称的规律,尚未出土的西面和南面也应该铺有。也就是说,这座宫殿是南越国依照汉皇宫建造的。从规模看,它可能是南越王办公的地方。

据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所长、古代宫殿考古专家刘庆柱认为,宫殿一定不止一个大殿,有没有类似北京的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呢?根据目前的线索,埋藏在地下的南越王宫应该有很多座!而每座都是一组建筑群。南越王宫殿是模仿西汉长安城建造的,长安城里有未央宫、长乐宫、明光宫、桂宫等多座宫殿,未央宫是皇帝朝会诸侯群臣的场所,而长乐宫则是皇帝办公和帝后居室。南越王墓曾出土过一枚印有“长安宫器”的印章,现在出土的一号殿会否是长安宫呢?南越国一号宫殿经发掘陶罐上的“长乐宫”字样确认其为“长乐宫”,宫殿坐北朝南,面积近600平方米,整体制作十分考究。在一号宫殿的西南面,又清理出另一座宫殿的东南角部分。后者的结构与铺砌形式与一号宫殿基本相同,在其“散水”面上出土了一块戳印有“华音宫”三字的陶器残片。据此,专家指出,这座宫殿很可能就是“华音宫”。“长乐”、“华音”,2200多年前的南越国,就已经用如此优美的文字为其宫殿命名。如今,人们从“长乐宫”和“华音宫”这两个美丽的名字或许可以猜想在王国鼎盛时期,宫中日夜欢歌,韶音袅袅。

石渠的末端是一座石板平桥,北边的桥头还保留着9块步石,渠底发现了树叶和果核,证明了专家们关于古园林的猜测。令人眼前仿佛出现两千多年前御花园景色:绿草如茵的园中有橄榄树、柚子树、茉梨花、素馨花;弯曲的小溪贯于园中,流水潺潺,流过小石桥下;小溪边有一片沙地,一只大乌龟从小溪斜口爬出,爬到沙地扒开一个洞,产下一窝龟卵后又用沙埋住;东北面又传来少女戏水的笑声……这可不是子虚乌有的想象,而是根据御花园石渠的文物情况产生的合理想象。土与木是我国古建筑的主旋律。而南越国宫苑却以石构为主,木构为辅,出土了大量石构件,打制精工,规格多样,与北方秦汉苑囿的土台木构风格大异其趣,相反与西方古建筑有着异曲同工之妙,被认为是东、西方(中国与印度洋沿岸、波斯)文化,越族文化与北方汉文化和其他地区文化交流的见证和典范。

中山路改造

改革开放后,中山路变化很大。旧中山路道路狭窄,路边房屋低矮陈旧,不但难以适应广州市经济高速发展的需要,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广州的城市形象。广州市在中山路建设了地铁一号工程,使中山路成为路面上和地底下的通途,汽车、电车和地铁在地面上下并驾齐驱,交通方便。

但自广州市中山路扩建工程及1992年地铁动工以来,路面要扩宽到38米,沿线的古老骑楼、建筑物被拆除,代之以新的商务楼面。中山路沿线的老店被相继拆除,原有的浓郁商业气氛骤然降温。身处其中的老字号致美斋、大学鞋店、宝生园、艳芳照相馆、广州瓷器、东江饭店等,面临被拆除并全部永迁的困境,新星电影院、新华电影院也被拆除,一批又一批老字号先后告别原址、撤离中山路。其中新陶芳酒楼原来位于北京路和中山路交界处,商业气氛浓厚,老顾客相当多,后来由于地铁建设而搬迁到中山七路,租金可比原址,但人流量和商业气氛大不如前,老顾客也懒得舍近求远,新陶芳很快就出现高额亏损,几年前不得不停止营业,品牌亦不复存在。老字号“艳芳照相馆”经理张国庆说,艳芳照相馆原址在中山五路,后来中山五路规划改建搬到光塔路,结果连续5年亏损,2000年 3月搬到朝天路至今,日子仍过得十分艰难。

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促使城市空间迅速更新,在城市化的名义下对旧城进行拆建使得传统街巷和民居被拆掉,城市的地方特色正在逐渐消失,城市个性在城市改造中进程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因此,原广州园林建筑规划设计院副院长、近80岁的许锡勤说,曾几何时,当城市建设遭遇老字号时,大多一搬了之,从而导致老字号的没落,进入生死荣枯的命运轮回。中山路的具岭南建筑特色的骑楼建筑也会因为拆建新大厦而失去原来的中西结合、新旧结合、多元文化的建筑特点。

广东革命历史博物馆原馆长、研究员、广东省文物保护专家委员会委员黎显衡也说,前后十年间,共有29家老字号从中山路上消失了,老字号式微从拆迁开始。商铺类老字号,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相对固定的地缘人缘优势,长期积淀而成的特定的人文环境,是它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遭遇拆迁,老字号大多被安置到内街小巷和城郊,百年辛苦创业得来的环境、文化优势荡然无存,经营效益大受影响并日趋式微。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一个重要元素,如果老字号没落,城市就像一种断了根的没落。于是有政协委员提案呼吁,希望以后能有机会给这些老字号重回中山路。黎显衡还说,广州是历史文化名城,老字号是广州的名片,一个城市没有名片是有缺陷的。保护老字号是名城保护规划的一部分,政府应有规划保护广州老字号。

为了更好地恢复中山路沿线昔日的辉煌,广州市政府决定兴建中山路商业街,在中山路地铁上盖空置的地块统一建设一批两层高档临时商铺,力求使其原有商业网点的城市功能得以恢复。据当时越秀区商业局负责人介绍,越秀区为贯彻“兴商富区,优二强三”的经济发展战略,把建设中山五、中山六路繁华商业带作为该区发展“一区一路四带十街”的其中一个商业带。同时作为中山路形象工程试验段的样板工程:中山五路——大小马站——新民路——北京路口和中山六路—— 连新路的高档商铺已经建成,出现了一排漂亮的以铝合金和玻璃为材料建成的威利斯广场等商场,主要经营服装、皮鞋、手袋、化妆品、珠宝首饰、钟表、日用百货、文化用品、电信器材等,区域内利用中山路段空置地铁建设高档临时商铺近1000多间,面积达13500多平方米。这些整齐的高档临时商铺造型简洁,装修华丽、色调明亮,一座比一座漂亮,深受群众的欢迎。一位阿婆说:“中山四、中山五、中山六路又旺起来了,我们真高兴。前段时间看到这个往日那么繁华的地方变成僻静的工地,感到很不好受,买什么都不方便,现在就好了,临时商铺也有很多东西卖,也变得热闹繁华。”

但高档临时商铺只是一种过渡。后来,在中山五路与解放路交汇处,一栋数十层的中旅商业城已经拔地而起,以独一无二的建筑见长,外部采用三段式结构,古典纯石裙楼,现代玻璃幕墙,古巴比伦空中城堡;内部则呈现玛雅时期的岩洞壁画,古罗马廊柱,中世纪欧洲城邦,浓缩各国风情的小街……体现岭南文化的包容性,不同文化背景的建筑风格,共同形成了别具一格的建筑精品,里面有百佳、华联等大型超市。中旅商业城与双线地铁交汇站同层、同位经营,每天有百万人流。随后建起中山四路与德政中路交汇点建起外观统一的商业走廊——东兴顺购物中心,由中山四路沿街旺铺、大塘城工业品市场、德政街市和东兴顺停车场四大物业组成,面积达18000平方米。那时,沿着中山四路、中山五路、中山六路往西面走,接二连三的是东兴顺购物中心、威利斯广场、浚泰商业城等。

位于中山三路33号广州中华广场,雄踞于中山三路与较场西路交界处,处于地铁烈士陵园站上盖,广场北与广州着名的公园“烈士陵园”相对、东与广州最大的休闲广场英雄广场为邻。地下负一层与地铁烈士陵园站A出口相接,多路公交车路经此地,交通网络四通八达,出行畅然无阻。中华广场由中国着名设计大师精心设计,地拥3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达17万平方米,是集购物、饮食、娱乐于一体的大型综合购物广场,其东面设有全国最长的户外观光电梯直达七楼,顾客置身其中,便可尽览越秀区美景,广场内部的装饰设计融合中西建筑的艺术精华,外观华丽堂皇,内里典雅明朗,阳光透过呈菱形的中庭上方的铝合金光棚,渗透庭内各层,使之通透明亮,视野开阔,赏心悦目。内楼层功能明晰,商品结构齐全,名牌产品云集,进驻的商户已达千多户。

位于中山五路68号的五月花广场定位为针对年轻人消费,集吃、喝、玩于一身的“一站式银座商场”,由广州丽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总占地面积为5782平方米,地上十三层,地下四层。其中地下三、四层为136个车位的停车场,地下二层至四层为商场,五层为美食广场,六、七层为电影院,八层为酒楼,九、十层为商场,从十一层至十三层为会议展览中心和办公楼。五月花商业广场六楼,是全城最新的五星级现代化星级影城,这新型影城就这样代替了已经消失的新华电影院、新星电影院;里面可照各种艺术照的影楼也弥补了艳芳照相馆、凌烟阁照相馆的搬迁,新兴发型屋替代了原来的一乐也理发店,大小超市也替代了原来中山路的功能单一的商铺。 相对这些新崛起的大型商厦,中山路遗留下来的老字号在改革开放后变化也很大。1989年,由广州市房地产公司重建了一个18层崭新的新大新商厦,新大厦落成时有人提议改名字,大家一致认为应该在老字号大新百货公司前加上个“新”字,含义是:“新大新”要不断引领时尚,推陈出新!新大新公司本部地处市中心繁华的商业地段——北京路与中山五路交界处,商圈辐射力强,南来北往的顾客络绎不绝。公司年营业额从1990年开业初的117亿元,发展到后来的年销售额超10亿元,实现了一年一级跳的奋斗目标。

1993年4月,市饮食集团与港商合作,由港方投资港币700万元,对回民饭店进行全面装修改造。1994年1月28日开业,同时改名为“广州市五羊回民饭店”,成为广州市第一家穗港合作经营的少数民族饭店,座位700个。2000年7月,经过装修改造,回民饭店的门面具有鲜明的伊斯兰教风格、宽阔气派,设有9个包间和一个回民大厅,座位350个,经营三茶两饭市。回民饭店除了把传统的招牌、名牌菜点发扬光大外,也根据回族群众的口味,不断创新出特色菜,最着名的有:涮羊肉、锅烧羊肉、凤肝拼羊片、茄汁羊脯、焦羊脯、凤巢绵羊丝、脆皮牛丸、茄汁牛柳、脆皮火鹅、挂炉鸭等等,风味跳出传统制法,吸收了粤菜的调味与烹饪技术,使回族同胞能品尝到更丰富的清真菜式。

中山路还散发着书香。位于中山四路42号的广州图书馆,于1982年1月2日开馆。1969年在中山四路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旁建成的“星火燎原馆”是农讲所的附馆,后由广州市委决定筹建广州图书馆,并于1982年1月2日开馆,是广州市政府主办的公益性文化设施,是一座集学习阅读、信息交流、展览讲座等综合文化功能和数字化网络服务为一体的现代化、大型、综合性公共图书馆。馆舍建筑面积17700平方米,阅览座位1400多个,设13个阅览室、 6个外借处和联合图书馆、分馆、流通站、汽车图书馆等57个馆外社区服务点,在全国较早建立了盲人电子阅览室。现有藏书50多万种230多万册(件),其中四分之三对外开放。形成了广州地方文献、港台文献、艺术设计资料、音像资料等资源特色。广州图书馆网站于2000年开通。馆内局域网集成了电子图书、期刊论文、报纸文章、标准、专利、法律法规、商贸等电子资源和数据库一批,自建了广州人物、地方法规规章等特色资源库。建设和维护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广州市分中心“广州数字文化网”。自行研发了小型图书馆自动化管理系统和新型图书监测仪,在本地区拥有众多用户。截至2006年底,馆藏图书80多万种 361多万册,其中四分之三对外开放,形成了广州地方文献、港台版近代历史文献、艺术设计资料、音像资料等资源特色。引进电子图书、报纸、期刊、标准、专利、法律法规、商贸等丰富的数字资源,自建广州人物、地方法规规章等特色资源库。万木草堂是中国近代资产阶级维新派创办的着名学堂,位于广州中山四路文德路交界的长兴里3号。原为邱氏书院,建于1804年,为三间三进、两天井、硬山顶的青砖祠堂式建筑,并有一后楼,面积663平方米,是广东省邱氏子弟到省城应试的居住处。中法战争后,康有为为了宣传其维新变法思想和培养变法人才,于1891年(光绪十七年)租借“邱氏书院”作为讲学堂,创办了万木草堂,聚徒讲学,宣传改良主义思想,开展政治活动,成为戊戌变法策源地。1983年,万木草堂被列为广州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4年,广州市投入1300万元迁出40多户居民,对草堂进行全面修缮。2006年,广州市城市复建公司结合中山四路复建工程,根据“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又投入230多万元对万木草堂旧址建筑进行了全面的修缮,旧址主体建筑基本恢复原貌。2007年9月修缮完工后,但一直被周边临建和违建围蔽。有关部门清迁了有碍观瞻的周边建筑,百年草堂得以“重见天日”。2008年6月14日,在中国第三个文化遗产日来临之际,修缮一新的万木草堂免费重新向公众开放。

2000年初,广州市政府将中山五路大小马站这片旧城区内唯一尚存的成片古书院群纳入首批历史文化保护区,并对这批书院进行复建、改造和开发,将其建设为展示岭南建筑、文化的旅游景点。古书院群的保护、复建、改造工程完工后,百座古书院和3条书坊街将重现羊城,成为广州中心地带文化、旅游景区的一大“精品”。整个保护区古书院群的保护,将建设成为类似上海“新天地”一样档次高又有文化品位的历史风貌区。根据规划,该区域绿化面积由零提高到 25%,分别在中山五路、教育路和西湖路打开三个出口,在药洲遗址北侧开辟一个城市小公园,还将开辟两个休闲广场。届时将形成书院群与周边南越国宫署遗址、北京路步行街、药洲、南越国水闸、大佛寺等文化商业景点空间整合的最佳观光线路。同时形成北通地铁、南连北京路的地下空间,并在地下建大型停车场。将来,清砖建就的一栋栋三益书屋、赖氏书室、平所书院等两进、三进的古书院成片成群,仿佛散发出一缕缕书香。

医学界的改革也在进行。1985年,中山医学院改名为中山医科大学,2001年10月26日,中山大学与中山医科大学合并,组成新的中山大学。教育部与广东省人民政府签订协议,教育部与广东省在3年内投资12亿人民币,把新中山大学建设成为一流的高水平大学。改革开放以后,原中山大学和原中山医科大学在广东省经济飞跃发展的驱动下,进行了一系列教育改革,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从1993年开始,教育部、卫生部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建原中山大学和原中山医科大学。两校分别通过“211工程”项目验收,各学科建设项目、公共服务系统和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圆满完成。两校的合并,实现了强强联合,并顺利开展,“985工程”建设,使学科设置更加齐全,办学力量更为壮大。广东省人民医院的心血管病研究所从1982年开始,连续5届担任世界卫生组织心血管疾病研究合作中心。

中山路沿线短短距离之内有四处大型开放空间:政府斥巨资改建改善的英雄广场、广州图书馆前绿化广场及农讲所前绿化广场、人民公园绿化广场、陈家祠绿化广场。这种空间格局在全国有名的商业街当中都是较为罕见的。其中人民公园的地铁出口改建为绿地广场,扩展至中山路,新广场上地铁口建起像鸟巢似的上盖,里面有购物商场。据主设计人、高级建筑师袁山介绍,地铁二号线与一号线在此交汇,这里的人流量达每日10万人次至之多,成为广州市人流压力最大的地铁出入口。为及时疏散人流,临中山五路一侧设两个地铁出入口,广场还设小坡度的下沉式广场,由北京路商业步行街来的人流可由此换乘公交车和地铁。广场下建设一大型地下多功能商业城,突出高档次、多功能的经营特色,该地下商业城建设成为一个吸引游客游览购物的标志性景点,与亚洲地铁第一站——公园前站相互辉映。通过利用地铁二号线和公园前站的一号线交汇所汇集的巨大人流优势,促进了人民公园广场地下商场及邻近的中山路、北京路、起义路商业的繁荣发展。

市政府扩建中山路后,中山一路拓宽至50米,两边行车道各12米,两边的人行道各5米:中山三路至中山七路拓宽至38米,两边行车道各12米,两边的人行道各7米。现在,中山路的行车时速由以前的20公里提高到现在的30公里,日均车流量108万辆。为确保中山路沿线的商业价值,方便行人来往,在20米以上宽的路口全部设置过街行人横道线,路口中间劈为过街行人安全岛,在中山路地铁站里设置与沿街物业连接在一起的通道,为方便残疾人来往,路口人行横道线处还设置专门的斜坡。

今日的中山路不仅商业繁华,还变得宽阔通畅,装扮得更加美丽,成为旅游购物的好去处。修整一新的人行道铺上高档彩色耐磨砖,进口沥青铺就的黑色行车道使路面噪音减少,夏季也不再有强烈的反光。马路两旁的绿树成荫,分高低两层的立体式绿化,给喧闹的都市、古老的中山路带来大自然清新的气息。

‘柒’ 哪些建筑属于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

今年6月2日,《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颁布,这是我市处理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法规性文件,是促进特区内外一体化建设,提高城市管理和城市规划水平的重大举措。该法规性文件立足于解决所有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将不同时期、不同类型的违法建筑全部纳入处理范畴。为此,即将开展的全覆盖“违法建筑信息普查工作”是落实《决定》的基础性工作,是顺利开展违法建筑处理工作的前提和关键所在。为了推动信息普查工作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我们编撰了这组知识问答,旨在对信息普查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答疑释惑,引导当事人正确理解、主动申报。

1、什么是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信息普查工作?

答: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信息普查工作是指对农村城市化进程中产生的不同时段、不同类型违法建筑进行信息采集、录入信息数据库,并进行规范化管理,为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提供依据。

2、为什么要开展违法建筑信息普查工作?

答:今年6月2日,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了《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这是我市处理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法规性文件。《决定》立足于解决所有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将不同时期、不同类型的违法建筑全部纳入处理范畴。其主要思路是在《决定》颁布一年内,对所有违法建筑进行普查,然后对经普查记录的违法建筑区别其违法程度分类进行处理。因此,信息普查工作是落实《决定》的基础性工作,是顺利开展违法建筑处理工作的前提和关键所在。

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对信息普查工作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决定》第三条规定:“市政府应当对全市违法建筑进行全面普查,建立违法建筑台账和数据库,逐项列明建设当事人或者管理人、区位坐标、用地属性、建筑面积、建设时间、类别和用途等内容。违法建筑普查工作应当在本《决定》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完成。进行普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四条规定:“违法建筑建设当事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在本《决定》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按照普查工作要求向违法建筑所在街道办事处申报。

逾期不申报的,由街道办事处在建筑物所处社区、辖区主要公共场所以及市、区政府网站公告三个月;公告期满仍不申报的,由街道办事处临时管理,并在普查工作结束时,依法予以拆除或者没收。”

4、深圳市政府对信息普查工作作了哪些部暑?

答:为认真执行《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全面部暑和开展信息普查工作,市政府作了如下工作部暑:

一、制定《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信息普查工作方案》;

二、制定《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表》和填表指南;

三、开发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信息数据库;

四、加大普查工作宣传力度,召开深圳市处理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工作动员大会;

五、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信息普查工作的相关领导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5、信息普查工作何时开展?

答:信息普查工作在《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颁布实施后全面启动。

■宝安区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信息普查办

‘捌’ 金东区政府对<<一户多宅暂行办法>>是怎么规定的

问:《一户多宅暂行办法》的接地气主要表现在哪几个方面?
答:暂行办法》的接地气方面,主要表现为三方面:一是分户标准,对农村男性村民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均认同为分户,同时也考虑了独生女儿或多女家庭,达到结婚年龄后也可认定一户。二是对一户多宅的认定标准,如多处住宅均为合法审批或继承的不认定为一户多宅;虽有一处以上违建住宅,但合计面积未超出该户最高面积标准的也不认定为多宅;超出面积标准的才认定为一户多宅;三是对违章建房如分户后未超出一户一宅面积标准的,允许给予补办或缓拆;超出标准的,可以拆除旧房,给予保留或补办新的违建房屋的用地手续,改善村民居住条件。
问:“一户多宅”整治中拆除出来的土地今后将做什么用处?
答:对“一户多宅”整治中拆除出来的土地,如成片的可以结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复耕后实现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增减挂钩;对暂时缓拆腾空出来房屋,也可以由村集体使用或调剂给其他无房户和困难户居住。
问:“一户多宅”整治主要工作内容
答:1、加快试点村宅基地调查工作,尽快建立数据库。以第二批确定的试点村为工作重心,各乡镇要积极开展试点村普查工作。对确实因外村村民长期在外一时无法调查的建房信息,积极争取公安等部门支持,尽量通过电话咨询等方式,尽快查漏补缺以完善整个村的全部宅基地信息。
2、梳理归类,分类处置。各乡镇根据数据库调查信息,紧紧结合《暂行办法》,梳理出试点村一户多宅的对象以及拆除、允许补办和缓拆的对象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对列入拆除对象的限期拆除,对符合补办条件的给予补办手续,缓拆的由村民出具承诺书,限期腾空房屋交由村集体。对遇到一户多宅认定与处置办法尚未考虑全面的个案,建议由乡镇政府集体研究,尽量予以妥善处置;对确实涉及全局性政策平衡问题等重大,及时向县政府汇报或向我局反馈。
3、严格公示制度,做到公平公正。对梳理出的一户多宅对象以及拆除、允许补办和缓拆对象,必须要在村、社区公示栏公示到位,对存在异议的,各乡镇政府必须要组织人员进行重新核实认定,必须要提交集体讨论,确保公平公正。
4、边调查边整治,全面推进。因时间紧迫,对难以按先整村调查再进行分类处置的村,必须边调查边整治,对调查属实的拆除、补办、缓拆对象在公示后可以先行分类处置,确保一户多宅整治工作不拖后腿。
5、注重宣传,层层组织动员学习。首先,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必须要认真学习政策,吃透精神,再层层组织领导班子、社区干部和村两委干部集中学习;同时,要通过各种渠道,加强一户多宅政策的宣传教育,确保一户多宅整治工作深入到农村基层,形成合力整治的良好氛围。

热点内容
笔记本电脑台式服务器 发布:2025-05-15 06:40:41 浏览:108
4k无压缩 发布:2025-05-15 06:02:54 浏览:74
hp存储6350 发布:2025-05-15 05:40:41 浏览:233
怎么更改电脑默认缓存位置 发布:2025-05-15 05:39:01 浏览:877
安卓qq公孙离在哪个战区战力最低 发布:2025-05-15 05:38:58 浏览:493
androidffmpeg压缩 发布:2025-05-15 05:37:02 浏览:288
ftp简称是 发布:2025-05-15 05:37:02 浏览:121
光遇发光耳机怎么设置安卓 发布:2025-05-15 05:32:03 浏览:113
台电安卓平板系统太低怎么办 发布:2025-05-15 05:20:00 浏览:510
安装了zlib编译报错 发布:2025-05-15 05:19:56 浏览: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