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法
㈠ 工程价款结算的方式有几种
我国现行价款结算主要方法有5种。
1、按月结算。按月定期结算是指每月由施工企业提出已完成工程月报表,连同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经建设单位签证,交建设银行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方法。
2、分段结算。分段结算是指以单项(或单位)工程为对象,按施正形象进度将其划分为不同施工阶段,按阶段进行工程价款结算。
3、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4、目标结算方式。即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
5、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划分在合同中明确。
㈡ 工程结算方式是怎么样的
工程进度款一般有以下的3种结算方式:1、按月结算和支付。也就是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2、分段结算和支付。也就是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3、工程量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 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1、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2、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划分在合同中明确。(二)工程量计算 1、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人接到报告后14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前1天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提供条件并派人参加核实,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核实,以发包人核实的工程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核实,核实结果无效。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告后14天内未核实完工程量,从第15天起,承包人报告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双方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三)工程进度款支付 1、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14天内,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2、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工程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㈢ 工程价款结算办法
现行价款结算主要方法有5种。
1、按月结算;
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
2、竣工后一次结算;
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3、分段结算;
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4、目标结算方式;
即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
5、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㈣ 工程价款结算方法
结算工程价款的方法有:
1、分段结算,对于当年开工但当年不能竣工的项目,按照其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2、竣工后一次结算,规模较小的项目,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式;
3、按月结算,即每个月结算一次;
4、双方约定的其他的结算方式。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一)工程竣工结算方式
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
㈤ 工程如何结算
我国目前采用的工程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种按月结算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第二种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
㈥ 工程款结算方式有哪几种
法律分析:1.按月结算。即实行旬未预支或月中预支,月络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
2.分段结算,邮双方约定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3.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较小,工期较短(如在12月以内)的工程,可以实行在施工过程中分几次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法。
4.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结合具体工程的建设规模、工期长短,合同价款多少,选择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和相应的结算时间。综上,工程款可以受托支付,但是必须符合受托支付的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八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通守招标投标的法律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㈦ 工程价款的主要结算方法有哪些
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规定,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 所谓单位工程,是指具有独立设计文件,可以独立组织工程施工,但竣工后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它由若干个分部分项工程和若干个措施项目工程以及其他项目所组成,它是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一个单位工程可以是一个车间的土建、采暖、动力、电气、消防或给排水分部分项工程和该部分的措施工程以及其他项目所组成。这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的特殊项目划分,它与传统的定额计价有很大区别。传统的定额计价时,单位工程由若干分部工程组成,每一个分部工程又是由若干个分项工程组成,分项工程是工程计价的最小单位。而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在单位工程的进一步划分方面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它淡化了分部工程与分项工程之间的界限,而是将分部工程与分项工程融为“分部分项工程”,使得每一个单位工程,均由若干个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所组成。当单位工程竣工时进行的结算即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 所谓单项工程,是指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是具有独立存在意义的一个完整工程。它是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也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综合体。一个单项工程可以是一个车间、一座教学楼、一座图书馆、一栋住宅楼等等。一个单项工程由若干个单位工程所组成,如:一个车间需要由这个车间的建筑工程(土建)、采暖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所组成。当单项工程竣工时进行的结算即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建设项目全部竣工后就整个项目进行的结算为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