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百数据库
㈠ 政府保护传统曲艺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戏曲
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国办发〔2015〕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
戏曲具有悠久的历史、独特的魅力和深厚的群众基础,是表现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为促进戏曲繁荣发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现制定以下政策。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二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方向、“双百”(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扬弃继承、转化创新,保护、传承与发展并重,更好地发挥戏曲艺术在建设中华民族精神家园中的独特作用。
(二)总体目标。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健全戏曲艺术保护传承工作体系、学校教育与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传习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完善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机制、戏曲工作者型尺扎根基层潜心事业的保障激励机制,大幅提升戏曲艺术服务群众的综合能力和水平,培育有利于戏曲活起来、传下去、出精品、出名家的良好环境,形成全社会重视戏曲、关心支持戏曲艺术发展的生动局面。
二、加强戏曲保护与传承
(三)开展地方戏曲剧种普查。2015年7月至2017年6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建立地方戏曲剧种数据库和信息共享交流网络平台。
(四)实施地方戏曲振兴工程。加强地方戏曲保护与传承,振兴戏曲艺术,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鼓励地方设立戏曲发展专项资金或基金,扶持本地戏曲艺术发展。鼓励将符合条件的地方戏曲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实施抢救性记录和保存。中央财政对老少边穷地区地方戏曲保护与传承工作予以支持。
(五)传承保护京剧、昆曲。继续安排资金支持京剧、昆曲保护与传承。实施中国京剧像音像集萃计划消罩。实施卜桥高当代昆曲名家收徒传艺工程,做好优秀昆曲传统折子戏录制工作。
三、支持戏曲剧本创作
(六)加大剧本创作扶持力度。实施戏曲剧本孵化计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戏曲企业的优秀戏曲剧本创作项目予以支持。中央财政支持开展“三个一批”优秀戏曲剧本创作扶持,通过“征集新创一批、整理改编一批、买断移植一批”,调动全社会戏曲剧本创作积极性、主动性,推出一批优秀戏曲剧本。国家艺术基金加大对优秀戏曲剧本创作的扶持力度。
四、支持戏曲演出
(七)加大政府购买力度。根据当地群众实际需求,将地方戏曲演出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地方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到农村为群众演出。把下基层演出场次列为地方戏曲艺术表演团体考核指标内容。
五、改善戏曲生产条件
(八)改善戏曲创作生产场地条件。把简易戏台纳入村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范围。在城镇建设和旧城改造中,合理布局文化特别是戏曲演出空间,注重保护利用古戏台,鼓励有条件的历史建筑、工业遗址等,在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保护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合理利用成为特色鲜明的戏曲演出聚集区。县级以上(含县级)的群艺馆、文化馆建设按照国家颁布的用地标准和建设标准,综合设置戏曲排练演出场所。鼓励群艺馆、文化馆(站)等,通过资源共享、项目合作等方式,为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免费或低价提供排练演出场所。继续安排资金支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增加戏曲类保护利用项目的比重。鼓励采取灵活的产权形式,或以政府购买演出场所的演出时段、提供场租补贴等形式,帮助戏曲艺术表演团体解决演出场所问题。
(九)实行差别化的戏曲教学排练演出设施用地政策。进一步完善有关用地标准和建设标准,提出戏曲教学排练演出场所建设要求。戏曲教学排练演出设施独立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划拨方式提供。支持现有戏曲教学排练演出设施改造建设,在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现有戏曲教学排练演出设施改造可兼容一定规模的商业、服务、办公等其他用途,并按协议方式补充办理用地手续。严格戏曲教学排练演出设施用地供后监管,需改变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其中单独建设戏曲教学排练演出设施用地应在用地合同和划拨决定书中明确,改变用途应由政府依法收回后重新供应。
六、支持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发展
(十)重点资助基层和民营戏曲艺术表演团体。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县级以下(含县级)转企改制国有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和民营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在购置和更新服装、乐器、灯光、音响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根据基层实际,在为转企改制戏曲艺术表演团体配备流动舞台车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出资为县级划转为研究类或传承保护类机构且未配备过流动舞台车的戏曲艺术表演团体配备流动舞台车。
(十一)实行财政配比政策。鼓励地方财政参照中央财政的做法,对地方国有戏曲艺术表演团体捐赠收入实行财政配比政策。
(十二)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转企改制戏曲艺术表演团体有关优惠政策。落实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以及免征部分小微企业教育费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各项已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发展。
(十三)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支持戏曲表演团体。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建立专项基金等形式参与扶持地方戏曲的传承发展,营造有利于社会力量支持戏曲艺术表演团体的良好环境,发挥好政府引导和社会参与的综合效益。
七、完善戏曲人才培养和保障机制
(十四)加强学校戏曲专业人才培养。研究制定新形势下加强戏曲教育工作的意见。对中等职业教育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实行免学费。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切实落实大中专戏曲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鼓励戏曲表演类民间艺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参与戏曲职业教育教学,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双向进入”机制,设立技艺指导大师特设岗位,鼓励有条件的戏曲职业院校成立大师工作室。支持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与戏曲职业院校合作,建立学生学习(实践)基地及人才培养基地。国家艺术基金加大对优秀戏曲创作表演人才培养项目的支持力度。
(十五)完善戏曲艺术表演团体青年表演人才培养机制。实施“名家传戏——戏曲名家收徒传艺”计划,支持各级各类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学校、研究机构采取“一带一、一带二”等方式传授戏曲表演艺术精粹。建立戏曲院校青年教师与戏曲艺术表演团体青年骨干“双向交流”机制,为培养新一代青年拔尖人才创造良好条件。
(十六)畅通引进优秀戏曲专业人员的通道。保留事业性质和划转为研究类、传承保护类机构的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在公开招聘戏曲专业技术人员时,可按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和戏曲专业人员特点,注重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和艺术成就,合理确定招聘方式,按照特人特招、特事特办原则引进优秀专业人员。
(十七)扩大职称评审范围。将转制为企业的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和民营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中的专业技术人员纳入职称评审范围。
(十八)切实保障戏曲从业人员社会保障权益。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有条件的可购买商业保险,切实维护戏曲从业人员合法权益。鼓励社会团体、社会资本等对戏曲武功伤残、患职业病等特殊人员进行救助,有条件的可以发起设立戏曲从业人员保障公益基金会。
八、加大戏曲普及和宣传
(十九)加强学校戏曲通识教育。结合学校教育实际,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戏曲内容的教育教学。大力推动戏曲进校园,支持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到各级各类学校演出,鼓励大中小学生走进剧场。大中小学应采取多种形式,争取每年让学生免费欣赏到1场优秀的戏曲演出。向中小学生推荐优秀戏曲。严把到学校演出和向学生推荐的戏曲剧目的内容质量关。鼓励学校建设戏曲社团和兴趣小组,鼓励中小学与本地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合作开展校园戏曲普及活动。鼓励中小学特聘校外戏曲专家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担任学校兼职艺术教师。
(二十)扩大戏曲社会影响力。实施优秀经典戏曲剧目影视创作计划,鼓励开设、制作宣传推广戏曲作品、传播普及戏曲知识的栏目节目。鼓励电影发行放映机构为戏曲电影的发行放映提供便利。发挥互联网在戏曲传承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鼓励通过新媒体普及和宣传戏曲。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大戏曲宣传力度,报道戏曲创作演出优秀剧目,报道传承发展戏曲的好经验、好做法,报道戏曲界树立新风、弘扬美德、服务人民的精神风貌。
九、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一)抓好贯彻落实。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精心部署,做好政策落地和督查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各项政策,积极推进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各级文化部门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认真抓好具体实施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各级文联协助做好实施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戏曲
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国办发〔2015〕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
戏曲具有悠久的历史、独特的魅力和深厚的群众基础,是表现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为促进戏曲繁荣发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现制定以下政策。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二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方向、“双百”(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扬弃继承、转化创新,保护、传承与发展并重,更好地发挥戏曲艺术在建设中华民族精神家园中的独特作用。
(二)总体目标。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健全戏曲艺术保护传承工作体系、学校教育与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传习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完善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机制、戏曲工作者扎根基层潜心事业的保障激励机制,大幅提升戏曲艺术服务群众的综合能力和水平,培育有利于戏曲活起来、传下去、出精品、出名家的良好环境,形成全社会重视戏曲、关心支持戏曲艺术发展的生动局面。
二、加强戏曲保护与传承
(三)开展地方戏曲剧种普查。2015年7月至2017年6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建立地方戏曲剧种数据库和信息共享交流网络平台。
(四)实施地方戏曲振兴工程。加强地方戏曲保护与传承,振兴戏曲艺术,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鼓励地方设立戏曲发展专项资金或基金,扶持本地戏曲艺术发展。鼓励将符合条件的地方戏曲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实施抢救性记录和保存。中央财政对老少边穷地区地方戏曲保护与传承工作予以支持。
(五)传承保护京剧、昆曲。继续安排资金支持京剧、昆曲保护与传承。实施中国京剧像音像集萃计划。实施当代昆曲名家收徒传艺工程,做好优秀昆曲传统折子戏录制工作。
三、支持戏曲剧本创作
(六)加大剧本创作扶持力度。实施戏曲剧本孵化计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戏曲企业的优秀戏曲剧本创作项目予以支持。中央财政支持开展“三个一批”优秀戏曲剧本创作扶持,通过“征集新创一批、整理改编一批、买断移植一批”,调动全社会戏曲剧本创作积极性、主动性,推出一批优秀戏曲剧本。国家艺术基金加大对优秀戏曲剧本创作的扶持力度。
四、支持戏曲演出
(七)加大政府购买力度。根据当地群众实际需求,将地方戏曲演出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地方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到农村为群众演出。把下基层演出场次列为地方戏曲艺术表演团体考核指标内容。
五、改善戏曲生产条件
(八)改善戏曲创作生产场地条件。把简易戏台纳入村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范围。在城镇建设和旧城改造中,合理布局文化特别是戏曲演出空间,注重保护利用古戏台,鼓励有条件的历史建筑、工业遗址等,在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保护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合理利用成为特色鲜明的戏曲演出聚集区。县级以上(含县级)的群艺馆、文化馆建设按照国家颁布的用地标准和建设标准,综合设置戏曲排练演出场所。鼓励群艺馆、文化馆(站)等,通过资源共享、项目合作等方式,为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免费或低价提供排练演出场所。继续安排资金支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增加戏曲类保护利用项目的比重。鼓励采取灵活的产权形式,或以政府购买演出场所的演出时段、提供场租补贴等形式,帮助戏曲艺术表演团体解决演出场所问题。
(九)实行差别化的戏曲教学排练演出设施用地政策。进一步完善有关用地标准和建设标准,提出戏曲教学排练演出场所建设要求。戏曲教学排练演出设施独立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划拨方式提供。支持现有戏曲教学排练演出设施改造建设,在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现有戏曲教学排练演出设施改造可兼容一定规模的商业、服务、办公等其他用途,并按协议方式补充办理用地手续。严格戏曲教学排练演出设施用地供后监管,需改变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其中单独建设戏曲教学排练演出设施用地应在用地合同和划拨决定书中明确,改变用途应由政府依法收回后重新供应。
六、支持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发展
(十)重点资助基层和民营戏曲艺术表演团体。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县级以下(含县级)转企改制国有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和民营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在购置和更新服装、乐器、灯光、音响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根据基层实际,在为转企改制戏曲艺术表演团体配备流动舞台车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出资为县级划转为研究类或传承保护类机构且未配备过流动舞台车的戏曲艺术表演团体配备流动舞台车。
(十一)实行财政配比政策。鼓励地方财政参照中央财政的做法,对地方国有戏曲艺术表演团体捐赠收入实行财政配比政策。
(十二)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转企改制戏曲艺术表演团体有关优惠政策。落实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以及免征部分小微企业教育费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各项已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发展。
(十三)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支持戏曲表演团体。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建立专项基金等形式参与扶持地方戏曲的传承发展,营造有利于社会力量支持戏曲艺术表演团体的良好环境,发挥好政府引导和社会参与的综合效益。
七、完善戏曲人才培养和保障机制
(十四)加强学校戏曲专业人才培养。研究制定新形势下加强戏曲教育工作的意见。对中等职业教育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实行免学费。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切实落实大中专戏曲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鼓励戏曲表演类民间艺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参与戏曲职业教育教学,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双向进入”机制,设立技艺指导大师特设岗位,鼓励有条件的戏曲职业院校成立大师工作室。支持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与戏曲职业院校合作,建立学生学习(实践)基地及人才培养基地。国家艺术基金加大对优秀戏曲创作表演人才培养项目的支持力度。
(十五)完善戏曲艺术表演团体青年表演人才培养机制。实施“名家传戏——戏曲名家收徒传艺”计划,支持各级各类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学校、研究机构采取“一带一、一带二”等方式传授戏曲表演艺术精粹。建立戏曲院校青年教师与戏曲艺术表演团体青年骨干“双向交流”机制,为培养新一代青年拔尖人才创造良好条件。
(十六)畅通引进优秀戏曲专业人员的通道。保留事业性质和划转为研究类、传承保护类机构的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在公开招聘戏曲专业技术人员时,可按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和戏曲专业人员特点,注重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和艺术成就,合理确定招聘方式,按照特人特招、特事特办原则引进优秀专业人员。
(十七)扩大职称评审范围。将转制为企业的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和民营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中的专业技术人员纳入职称评审范围。
(十八)切实保障戏曲从业人员社会保障权益。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有条件的可购买商业保险,切实维护戏曲从业人员合法权益。鼓励社会团体、社会资本等对戏曲武功伤残、患职业病等特殊人员进行救助,有条件的可以发起设立戏曲从业人员保障公益基金会。
八、加大戏曲普及和宣传
(十九)加强学校戏曲通识教育。结合学校教育实际,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戏曲内容的教育教学。大力推动戏曲进校园,支持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到各级各类学校演出,鼓励大中小学生走进剧场。大中小学应采取多种形式,争取每年让学生免费欣赏到1场优秀的戏曲演出。向中小学生推荐优秀戏曲。严把到学校演出和向学生推荐的戏曲剧目的内容质量关。鼓励学校建设戏曲社团和兴趣小组,鼓励中小学与本地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合作开展校园戏曲普及活动。鼓励中小学特聘校外戏曲专家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担任学校兼职艺术教师。
(二十)扩大戏曲社会影响力。实施优秀经典戏曲剧目影视创作计划,鼓励开设、制作宣传推广戏曲作品、传播普及戏曲知识的栏目节目。鼓励电影发行放映机构为戏曲电影的发行放映提供便利。发挥互联网在戏曲传承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鼓励通过新媒体普及和宣传戏曲。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大戏曲宣传力度,报道戏曲创作演出优秀剧目,报道传承发展戏曲的好经验、好做法,报道戏曲界树立新风、弘扬美德、服务人民的精神风貌。
九、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一)抓好贯彻落实。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精心部署,做好政策落地和督查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各项政策,积极推进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各级文化部门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认真抓好具体实施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各级文联协助做好实施工作。
㈡ 建筑施工技术 杂志
刊名:施工技术
Construction Technology
主办:亚太建设科技信息研究院;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土木工程学会
周期:半月
出版地:北京市
语种:中文;
开本:16开
ISSN:1002-8498
CN:11-2831/TU
邮发代号:2-756(上半月),2-759(下半月)
历史沿革:
现用刊名:施工技术
创刊时间:1971
该刊被以下数据库收录:
CA 化学文摘(美)(2009)
核心期刊:
中文核心期刊(2008)
中文核心期刊(2004)
中文核心期刊(2000)
中文核心期刊(1996)
中文核心期刊(1992)
期刊荣誉:
中科双百期刊
Caj-cd规范获奖期刊
第三届(2005)国家期刊提名奖期刊
2011年,《施工技术》改版为半月刊。
大事记
1958年 创刊
1988年 中国科技期刊分析数据源刊
1991年 中国国家中心国际连续出版物数据系统
1992年 首届全国科技期刊评比二等奖
1992年 建设部好科技期刊
1992年 作为建筑科学类中文核心期刊列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1994年 清华大学图书馆联机检索数据库、美国国际CODEN中心、国际建筑数据库(ICONDA)收录睁稿悉
1996年 建设部优秀科技期刊评比一等奖
1997年 第二届全国科技期刊评比三等奖
1998年 加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组织实施的网络信息服务系统, 1999年 建设部优秀科技期刊
2000年 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 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中国期刊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
2001年 建设部优秀技期刊评比一等奖,美国《乌利希国际期刊指南》来源期刊
2002年 中国期刊方阵“双百期刊”
2003年 第二届国家期刊奖百种重点期刊
2005年 第三届国家期刊奖提名奖
2006~2009年 先后成为美国《化学文摘》收录期刊、美国《剑桥科学文摘》收录期刊、波兰《哥白尼索引》来源期刊、《中国学术期刊文摘》收录期刊、《中国铁路科技文献数据库》收录期刊、《中国化学化工文摘》收录期刊、《中国冶金文摘》收录期刊
所获荣誉
国家期刊奖提名奖期刊
中国科技论文核心期刊
中国期刊方阵双百期刊
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
建设部优秀科技期刊
中国科技期刊精品数据库来源期刊
中文核心期刊
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收录期刊
德国ICONDA数据库收录期刊
美国《化学文摘》收录期刊
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期刊
美国《剑桥科学文摘》收录期刊
美国《乌利希国际期刊指南》来源期刊
全国报刊索引数据库收录期刊
波兰《哥悉乎白尼索引》来源期刊 敬蔽《中国铁路科技文献数据库》收录期刊
《中国学术期刊文摘》收录期刊
《中国化学化工文摘》收录期刊
《中国冶金文摘》收录期刊
㈢ 期刊中是SCI或EI刊源是什么
SCI(科学引文索引)
Science Citation Index, SCI是由美国科学信息研究所(ISI)1961年创办出版的引文数据库,其覆盖生命科学、临床医学、物理化学、农业、生物、兽医学、工程技术等方面的综合性检索刊物,尤其能反映自然科学研究的学术水平,是目前国际上三大检索系统中最着名的一种,收录范围是当年国际上的重要期刊,尤其是它的引文索引表现出独特的科学参考价值,在学术界占有重要地位。许多国家和地区均以被SCI收录及引证的论文情况来作为评价学术水平的一岩察个重要指标。
EI(工程索引)
The Engineering Index,简称EI.创刊于1884年,是美国工程信息公司(Engineering information Inc.)出版的着名工程技术类综合性检索工具。EI每月出版1期,文摘1.3万至1.4万条;每期附有主题索引与作者索引;每年还另外出版年卷本和年度索引,年度索引还增加了作者单位索引。出版形式有印刷版(期刊形式)、电子版(磁带)及缩微胶片。EI选用世界上工程技术类几十个国家和地区15个败余语种的3500余种期刊和1000余种会议录、科技报告、标准、图书等出版物。年报道文献量16万余条。收录文献几乎涉及工程技术各个领域。具有综合性强、资料来源广、地理覆盖面广、报道量大、报道质量高、权威性强等特点。
ISTP(科技会议录索引)
Index to Scientific & Technical Proceedings,简称ISTP。创刊于1978年。该索引收录生命科学、物理与化学科学、农业、生物和环境科学、工程技术和应用科学等学科的会议文献,包括一般性会议、座谈会、研究会、讨论会、发表会等。其中工程技术与应用科学类文献约占35%,其他涉及学科基本与SCI相同。
ISR(科学评论索引)
Index to Scientific Reviews 简称ISR。创刊于1974年,收录世界各国2700余种科技期刊及300余种专着丛刊中有价值的评述论文。高质量的评述文章能够提供本学科或某个领域的研究发展概况、研究热点、主攻方向等重要信息,是极为珍贵的参考资料。
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Chinese Social Science Citation Information英文名称首字母缩写,是由南京大学研制成功的、我国人文社会科学评价领域的标志性工程。科学引文索引是从文献之间相互引证的关系上,揭示科学文献之间的内在联系。通过科学引文索引数据库的检索与查询,可以揭示已知理论和知识的应用、提高、发展和修正的过程,从一个重要侧面揭示学科研究与发展的基本走向;通过科学引文索引数据库的统计与分析,可以从定量的视角评价地区、机构、学科以及学者的科学研究水平,为人文社会科学事业发展与研究提供第一手资料。CSSCI俗称“南大版核心期刊”。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由北京大学图书馆与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联合编辑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以下简称《要目总览》)。《要目总览》不定期出版, 1996 年出版了第二版, 2000 年出了 2000 版,2008年又推出了最新的版本。《要目总览》收编包括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等各种学科类别的中文期刊。其中对核心期刊的认定通察枣滚过五项指标综合评估。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就是通常所说的中文核心期刊,俗称“北大版核心期刊”。
CSCI(中国科学文献数据库)
是国家科学数字图书馆资助的项目,建设目标是建立中文科技期刊的基于web的科技文献文摘、引文、联合目录馆藏的科技知识服务体系,面向广大机构和个人用户提供中文科技期刊文献资源的有效发现和评价服务。结合对全文数据库的开放链接,建立基于核心科技期刊的知识发现、评价和推介服务体系。
ASPT (中国科学文献计量评价数据库)
ASPT是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A)、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S)、北京大学图书馆(P),中国学术(光盘版)电子杂志社(T)共同建设的《中国科学文献计量评价数据库》。
CJFD(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Chinese Journal Full—text Database)的英文缩写.属教育部主管,清华大学主办,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创办的我国第一个学术期刊全文检索与评价数据库,是我国知识信息生产、传播、应用和期刊评价、管理的现代化运作平台,以光盘和网络等形式向国内外读者提供动态知识服务,并为中国科学文献计量评价研究中心进行期刊评价提供基础数据,为新闻出版总署等有关期刊管理部门提供期刊管理数据。如刊物被这些数据库收录,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这些期刊的权威性。
CJCR(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
CJCR是按照美国JCR的模式,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以中国科技论文与引文数据库(CSTPCD)为基础,选择数学、物理学、力学、化学、医药卫生、工业技术、电子与通信、计算技术、交通运输、航空航天、环境科学等学科的1000多种中国出版的中英文科技期刊作为来源期刊,根据来源期刊的引文数据,进行规范化处理,计算了总被引频次、影响因子、即年指标、被引半衰期、论文地区分布数、基金论文数和自引总引比等十余项科技期刊评价指标,并按照期刊的所属学科、影响因子、总被引频次和期刊字顺分别进行排序。
CMCC(中文生物医学期刊文献数据库)
是解放军医学图书馆创建的中文医学期刊文献的数据库,是面向医院、院校、科研、图书情报、医药卫生和医药出版等单位的文献摘要数据库。它收录文献量大,专业性强,信息新,查询途径广,更新及时,系统功能比较完备,用户界面友好,使用方便,是检索最新医学文献的重要工具,几乎收录了国内生物医学领域的全部核心期刊、重要刊物以及与生物医学相关的一些自然科学期刊,内容涵盖了生物医学的各个领域及其边缘学科的相关领域。CMCC 是目前我国同类产品中提供信息量最多、传递速度最快的中文医学文献数据库。
CASS(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
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在多年的期刊研究基础上完成的一项科研成果。它采用我国目前年度收文量最大的引文数据库和其他大型文献数据库作为统计数据源,运用文献计量学的理论和方法进行综合统计分析,邀请各学科权威专家进行评审,力求客观地反映期刊的“学术影响力”。该书评出哲学、政治、法律、经济、文学、历史等重要学科领域中的344种核心期刊,涵盖了目前我国人2社会科学期刊中使用率和学术水平均居前列的权威期刊和优秀期刊。CASS也有人称之为“社科院版核心期刊”。
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统计源期刊)
是按照美国科学情报研究所(ISI)《期刊引证报告》的模式,结合中国期刊发展的实际情况,确定了在中国出版(不含港、澳、台)的1576种(2004年版)科技期刊列为《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学科范畴主要为自然科学领域,是目前国内比较公认的科技统计源期刊目录。因其受科技部委托,带有官方色彩,具有很高的学术权威性,人们习惯称其为“统计源期刊”,又称为“中国科技核心期刊”。
CSTPCD(中国科技论文与引文数据库)
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ISTIC)是受国家科技部委托,从1987年开始对我国科技人员在国内外表论文数量和被引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利用统计数据建立了中国科技论文与引文数据库(CSTPCD),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重视和广泛好评。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是CSTPCD的数据来源。通过中国科技期刊综合指标评价体系对期刊学术质量的考核,CSTPCD每年对收录期刊的范围进行调整。
CSCD(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
收入我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医药卫生、工程技术、环境科学和管理科学等领域出版的中英文科技核心期刊和优秀期刊近千种,其中核心库来源期刊670种,扩展库期刊为 378 种.核心库的来源期刊经过严格的评选,是各学科领域中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的核心期刊。扩展库的来源期刊也经过大范围的遴选,是我国各学科领域较优秀的期刊。具有建库历史最为悠久、专业性强、数据准确规范等特点,被誉为“中国的SCI ”。
CAJCED(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
是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是以《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和中国期刊网专题全文数据库的评价数据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大型数据库。是《中国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数据源统计的分析工具、《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和《中国人文社科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的重要依据。该数据库为各期刊管理部门进行期刊管理、评比及期刊的其它定量分析研究提供依据和统计分析结果。在《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及其统计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由评价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专家遴选900多种社科类优秀期刊作为来源期刊。 中国期刊方阵“双高”“双奖”“双百”“双效”期刊“中国期刊方阵”的基本框架分为4个层面,形成宝塔形结构。第一个层面为“双效”期刊。以全国现有近万种期刊为基数选取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好的1000余种期刊,作为“中国期刊方阵”的基础。第二个层面为“双百”期刊。即通过每两年一届评比产生的百种重点社科期刊、百种重点科技期刊。每届进入全国“双百”重点期刊数量控制在200种左右。 第三个层面为“双奖”期刊。是全国“双百”重点期刊基础上评选出的国家期刊奖、国家期刊奖提名奖的期刊。此类期刊约100种左右。即高知名度、高学术水平的期刊。此类期刊约50种左右。“双奖”和“双百”期刊通过评选产生,“双高”期刊由新闻出版总署、科技部确定。
国家级期刊
“国家级” 期刊 ,即由党中央、国务院及所属各部门,或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办的期刊及国家一级专业学会主办的会刊。另外,刊物上明确标有“全国性期刊”、“核心期刊 ”字样的刊物也可视为国家级刊物。
省级期刊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属部、委办、厅、局主办的期刊为省级期刊,由各本、专科院校主办的学报(刊)也被视为省级期刊。
增刊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规定,每本合法期刊,一年可以出版两期增刊。增刊的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和刊号都是与正常周期出版的刊物完全一致的,不能称之为非法或违规出版物。大众期刊的增刊一般用来出版专辑、合集或纪念特刊。学术期刊通常把一些具有相当水准,但又无法在正常周期的刊物上发表的文稿安排在增刊上,因此增刊的学术影响力较正常周期出版的刊物为弱。在评定中级以下职称时,省级期刊的增刊大多不被承认。但国家级期刊或核心期刊的增刊往往会被降级使用,相当于省级期刊或普通学术期刊。
㈣ CSSCI,SCI,SSCI,AHCI,EI,分别是什么有什么区别
SCI是一部国际性的检索刊物,包括有:自然科学、生物、医学、农业、技术和行为科学等,主要侧重基础科学。SCI成为国际公认的反映基础学科研究水准的代表性工具。
EI:《工程索引》(EngineeringIndex,EI),1884年创刊,由美国工程信息公司出版,报道工程技术各学科的期刊、会议论文、科技报告等文献。
SSCI是美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的一个简称。《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ocial Science Citation Index,简称SSCI)为美国科学情报研究所建立的综合性社科文献数据库,涉及经济、法律、管理、心理学、区域研究、社会学、信息科学等。
CSSCI为《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hinese Social Science Citation Information)英文名称首字母缩写,是由南京大学研制成功的、我国人文社会科学评价领域的标志性工程。
AHCI(Arts & Humanities Citation Index艺术和人文引文索引)是美国科技信息所编辑出版的用于对人文和社科论文数量进行统计分析的大型检索共具,是SCI的姐妹篇。
(4)双百数据库扩展阅读:
CSCD是《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hinese Science Citation Database)的简称,学科范围:数学,物理学,力学,化学,天文,地球科学,生物学,农林科学,医药卫生,工程技术,环境,管理科学。
ISTP:《科技会议录索引》(Index to Scientific & Technical Proceedings,ISTP),也是由ISI出版,版本(及区别名称)出版周期,收录文献源,印刷版(ISTP) 月刊 每年报导4700多种会议录,光盘版(ISTP) 季度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