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问题与对策
① 如何解决当前的信访问题
一、重视信访工作,提倡“小题大做”
对工作中那些易被轻视的问题、易被忽略的小环节,务必“小题大做”。一是小事当作大事办。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凡是把小事当作大事来办的,就平安无事;凡是把大事当做小事来办的,就必然要出事。对于干部职工反映的任何一件“小事”,各部门应当做“大事”来认真对待,谨防小事拖大,矛盾激化。二是身体力行亲自办。对于信访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应做到经常下基层听民声,经常接访查民情,经常办访解民忧;应定期过问信访工作,亲自办理重点信访案件。三是齐抓共管协力办。就是做到工作推进和维护稳定并举,分管的业务工作与稳定工作并重,不能只重业务工作而忽视稳定工作,更不能遇到矛盾就退避三舍,以不分管稳定工作为托词上推下卸。作为班子成员,无论分管哪项工作,都应树立处理信访问题到我为止的观念,为维护稳定大局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二、排查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力求“面面俱到”
排查不稳定因素是抓好信访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只有通过不断排查,才能不断发现问题,从而解决问题。一是排查做到全方位。既做到“眼观六路”,又达到“耳听八方”,做到全方位、多角度,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力求“面面俱到”。对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应注意重点从征、管、查、审批等方面扎实细致地抓好。二是建立信息员队伍。只有建立了信息网络,健全了信息预警机制,可能引发不稳定的苗头性因素才能得到及时反馈,才能早拿预案、早作处理、减少疏漏。三是排查工作制度化。排查工作不是突击行动,所以应形成定期排查的工作制度,层层明确责任,做到常抓不懈,切实将不稳定因素排细排足,早作处理,不留隐患。
三、多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立足“利为民谋”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所以在工作中要做到以民为本,执政为民。一是树立科学发展观。在处理干部职工反映问题特别是信访工作中,应认真吸取教训,做到求发展不以损害干部职工利益为代价,单位再困难也不与干部职工争利益,坚持立足实际求发展,真心实意待干部职工。而是尽心尽力为群众办实事。对群众上访反映的每一件事,应尽心尽责,认真对待,哪怕群众反映的问题只有1%的道理,应以100%的努力去帮助解决。三是注意不能突破政策底线。对一些群众反映的问题依照法律法规确实解决不了或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一时难以解决的,应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千万不能轻易突破政策底线乱开“口子”,以致引发更多的矛盾。
四、多引导信访者的上访行为,善于“教育规范”
应注意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尤其是要打消上访者趋上心理,教育引导其就地解决问题。一是应坚持不懈地深入到干部职工中去,认真扎实地做好信访法规的宣传工作,使上访者进一步了解“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信访原则,进一步提高其法律意识,引导他们就地反映、解决问题,做到依法有序逐级上访。二是加大对国家信访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上访干部职工打消借访获利思想,增强政策观念,意识到通过合法渠道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违法上访不但不能获利,而且容易滑向犯罪的深渊。三是要通过正面教育为主与依法处理相结合的办法,规范其上访行为,教育其依法上访反映问题和解决问题。
五、探索解决信访稳定问题的办法,做到“与时俱进”
IT工作在当前的发展中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有关方面的应对政策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而发展中的信访问题又日趋复杂,涉及面大的信访问题和群体性的信访问题又明显增多,这就需要在解决、处理信访问题时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创新。一是对干部职工反映的一般性问题,明确专人办理,定期督查回访,确保处理到位。二是对矛盾集中、涉及面广、问题复杂、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信访问题,区别对待、慎重处理、严防事态扩大。对其中反映问题确属应该合理解决的,明确责任,责成专人或成立专班,及时处理解决,必要时可以实行“一事一策”、“一人一策”予以解决;对混在上访干部职工中策划、组织、指挥闹事的不法分子和借机进行打砸抢的典型分子,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三是对长期无理缠访、恶意闹访、干扰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少数违法上访人员,要在思想教育疏导的前提下,适时依法处理和探索依法处理,同时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对策,制定出合理合法,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为规范信访秩序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确保IT工作长治久安、健康发展。
② 如何做好农村信访维稳工作 对策及建议
一、舍得投入,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是维护稳定的前提。 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治安形势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特点,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力举措,是进一步深化基层平安建设、巩固政权基石的有效手段,而综治维稳中心,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乡镇维稳的中心,切实加强其规范化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现在虽然设立了综治维稳中心,但作用发挥不尽如人意,究其原因,是认识上出现了偏差,综治维稳中心现在是处于“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地位。同时也还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综治维稳人员很多时间往往被安排参与到一些中心工作中,而没有把主要精力放在抓综治维稳工作上,乡镇综治维稳中心专职工作人员不到位;二是按照有关文件对乡镇综治维稳中心专职人员的规定:乡镇综治维稳中心专职干部是专职专编制,纳入专编管理,但由于各乡镇普遍存在受编制数的制约,现只能由现有其他岗位工作人员来兼职,这就严重影响了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针对此问题,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指出了加强基层综治维稳中心规范化建设重大意义,正确的决策,好的工作思路,必须要有人来抓落实,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来保证其贯彻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好了,基础工作做扎实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是乡镇必须配齐配强1—2名专职干部,落实好人员编制、待遇问题,让工作人员无后顾之忧;二是当前要坚持人力、物力、财力向基层倾斜,紧紧围绕“领导、编制、人员、经费、工作”五落实的要求,加强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真正做到有人办事,有人抓事。
二、不要怕事。就是遇到矛盾纠纷要敢于、并乐于直接面对,要“化”字当头,不能“躲”字为先、“推”字为上、“拖”字为完。不要怕事,我认为主要是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落实好维稳工作制度,乡、村领导干部要接待好来访群众,到群众当中了解民情,搜集民意,不能专门坐到办公室来听汇报,人云亦云,这样工作就会虚。二是要对群众言而有信。一些地方“不信官言信谣言”的事例警示我们,作为一级组织也好,一位领导干部也好,要树立自己“值得信任”的品牌。群众信任我们,有问题就愿意找我们反映,找我们解决,发现了什么不稳定情况就乐意向我们基层同志提供。要树立起值得信任的品牌,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乡、村对群众做出的承诺要兑现。比如群众有问题打个电话给乡村干部,乡村干部要么说在开会,要么就说电话上说不清楚,到乡政府来直接谈。结果群众来了干部自己却走了,这样群众就不会相信干部。这样甚至会产生民怨,导致维稳工作复杂化、艰巨化。三是要善于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最有利于社会稳定,而且还会为群众减轻经济负担,双方都会感到满意。我们遇到矛盾纠纷不要有厌烦情绪,要静下心来找出路,要多几个回合做工作,最大限度地运用调解方法化解,不要轻易把矛盾推向社会,推向法院对簿公堂,推给上级。
三、要有人做事。就是要人人肩上有担子,人人头上有责任,事事有人具体承办落实。一是各级都要有人做事。上面千根针,下面一根线。乡、村工作再多,人员再紧,从事维稳工作的人员不能少,每天都要有人接待群众来访。各村委员会要有从事维稳的干部,各组都要有信息员。二是要开展经常性排查。排查不能走过场,不能关起门来填表,如果是这样,就是乡村干部自己骗自己。开展排查工作,不是简单地把问题查出来,而是需要经过努力思考,认真分析,想一想事情会向什么方向发展,采取措施处理。三是要常议。乡、村召开的各种会议上都要强调维稳工作,每次会议都要有社会稳定内容。因为维稳工作是动态的,警钟需要天天敲。四是要常想。维稳工作不仅是书记、乡镇长、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的责任和工作,不仅是分管领导的责任和工作,而且是每一位干部的责任和工作。乡、村对每一项工作都要进行稳定评估预测,要想到是否会影响社会稳定,可能会发生哪些不稳定的事情,不能不顾群众的承受程度,不管三七二十一就上,结果由于防范不足出问题,“问题一出来,全部都发呆”,束手无策,小事变成了大事。五是要落实责任。落实责任不能说在嘴上,还要写到会议记录本里,印到文件上,但最关键、最重要的是要让每一项具体工作、每一个具体问题都有人处理,每一个问题都有人关注动态、负责做其工作。
四、要善于做事,要提高维稳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维稳工作既要做具体的处事工作,又要做人的思想工作,所以必须要有良好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来做保证。一是学习好业务知识。要特别注重掌握好法律法规,遇到问题要会用法律法规的尺子去量,哪里是符合规定的,哪些是不符全规定的,不能凭感觉来决定出是与否,必须依据法律规定处理问题。二是注重加强与上级的联系沟通。村与乡、乡与区各部门要保持好联系,一有情况要及时沟通,如果是紧急重大事项,则随时续报情况。如果乡镇发现了异常情况或群体性事件隐患,要及时向区报告,及时传输相关资料,以便区职能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处置等工作,提高工作效果。三是要善于出面为群众协调各方面问题。作为乡镇和村级来说,的确有些问题无法解??调,这样为群众解决不了问题,群众还是会领情,更会记得我们政府的好。把群众的问题处理得能经得起历史、经得起法律法规和实践的检验。不能凭我们想象中的理,要通过法理、事理解决问题。解决群众的问题不能像挤牙膏一样,群众上访到区里解决一点,到市里再解决一点,这样就会加速不稳定事件的发生。我们要多与群众进行交流沟通,让群众不能做影响社会稳定的事,处理问题要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把群众变成自己的朋友,变成支持我们工作的积极分子。这样就调动了各方参与维稳工作的积极性。五是要有预案。乡、村都要有详尽实用的预案,这样才能有备无患。特别是要对敏感部位等重要目标,要有工作预案,确保一有问题能及时处置得好。
③ 怎样做好消防信访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一)坚持服务大局,主动承担起维护部队形象、声誉的任务。消防工作与社会关系密切,接触频繁,与经济发展、和谐稳定息息相关,一要主动融入发展大局。要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服务发展大局、构建和谐社会作为处理涉及消防信访事项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化解对立矛盾;二是主动维护群众利益。要最大限度地解决损害群众根本利益的问题,赢得社会群众的充分信赖,才能为消防工作和队伍建设创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三是自觉维护部队形象。涉及消防信访事项是消防工作与群众利益茅盾冲突的爆发点,信访事项处理的好与坏,势必影响部队社会声誉、形象。唯如此,消防信访工作才能主动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也只有明确了这一方向,信访工作才能从容应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满足新需求,不断提升部队社会形象和消防监督执法公信力。
(二)重视源头治理,做好信访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从源头上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已成为当前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一是要加强宣传和引导,规范信访行为,维护信访秩序。在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真正将“说法式、人性化、理性执法”贯彻到位。同时,要积极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自觉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意识;进一步整合、畅通双向反馈渠道,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努力营造良好的信访事项处理环境,加强信访事项办理结果跟踪问效机制,及时发现梳理群众不良情绪。二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落实大走访“开门评警”和“三访三评”活动,主动下基层,深入问题多、群众反映问题相对集中区域召开“警民恳谈”听取意见,了解掌握群众的需求,及时排查解决群众反映涉及消防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信访“症结”,做好“预警”处理。三是加大初信初访的处理力度,力争在基层解决问题。对群众反映的应该解决也能够解决的问题,一定要尽快解决,对群众要求处理但由于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得到解决。不推诿,不扯皮,不上交矛盾,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合法、有效的解决。四是要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科学管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避免随意执法、武断执法产生诱发群众来信、上访的苗头和隐患。
(三)强化群众观念,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一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正确认识和对待群众的合理要求。以群众合法合理的意愿、期盼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从化解矛盾、维护形象、提升公信力的高度,认真妥善处理好群众信访事项。二要树立“信访无小事”的思想,转换工作思维,善于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把群众来信、来访看作是对消防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一种关心、支持和鞭策。三要注重情、理、法的结合,深怀爱民之心,真诚地接受群众倾诉,带着深厚感情,做深入细致的工作。以情感人、寓情于理、坚持原则、依法办事,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妥善处理每一件可能侵害群众的合法权益的问题,逐步化解矛盾,避免引发群众信访。
(四)强化监督问责机制建设,加强对信访调查处理过程的管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亲自阅信和接待来访制度,完善首访责任制、处理重大集体访协调机制,加强协调配合,领导牵头、信访处理和相关业务处室人员共同参与,形成解决问题的整体合力。同时,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信访工作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个人。实施信访问题“一案三查”,一查造成群众越级、重复上访的原因,二查接待处理的责任,三查消防监督执法责任。严肃追究信访责任,保证信访问题依法处理;对因工作履职不到位、不负责,引发后果的,要进行严格问责,强化内部管理和制约,努力推进信访工作机制形成信访工作合力,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切实有效维护群众利益,提升部队形象。
④ 重复信访举报增多的原因及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匿名举报信访量较大。所有信访件中匿名举报占信访总量的70%以上,上访人因心存顾虑,怕打击报复、怕自己反映的问题得不到解决被邻里笑话等原因,大多以匿名形式发邮件,平时的电话访也大多不愿透露姓名。还有些人为了个人恩怨和利益,捕风捉影、诬告他人,多次反复向省市写匿名信,而且匿名举报大多线索不清、内容不具体、调查难度大,无形中加大了基层信访工作量。
二是信访上行趋势明显。随着中央反腐败工作的不断深入,巡视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大量应该由县和镇纪检监察机关解决的问题都汇集到市以上纪委。个别群众在个人利益诉求得不到最大满足的情况下,“信上不信下”,“信闹不信理”,“信访不信法”,一信多投、重复访、越级访。他们认为级别越高,阅批的信访件震动就越大,解决问题就越快,个人得到的利益就越多。因此,越过乡镇、县一级,夸大事实,直接向市、省,甚至中央反映。去年,我县就收到省纪委下转信访件34件,市纪委下转31件,重信重访和一信多投11件,达30多次。
三是业务范围外的信访量增多。由于基层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职能职责了解不够,加之党中央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大,不少高官被查处,群众认为纪委的威力很大、威信很高,只要纪委出手,就没有解决不了的事情,只要纪委调查,领导干部个个就得被处理,所以只要自己有解决不了的事,或是因个人恩怨想打击报复的,就向纪委反映。如邻里纠纷、征地拆迁、交通事故、环境污染、水利灌溉、土地承包等不属于纪检监察职责范围的,为了利用纪委的权威解决自己的问题,把这些业务范围外的事情都转嫁为基层干部或有关部门不作为等问题变相上访,如果纪委不解决就谩骂,甚至干扰正常办公秩序。
四是缠访闹访问题突出。个别上访群众存在认识误区、思想观念不正确,在利益面前心态失衡,总想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对基层干部不信任,听不进接访人员政策解释,认为以上压下,才能尽快解决问题,甚至认为信访“包治百病”,什么事都能解决,一些人抱着“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心理和“法不责众”的错误认识,向党和政府提出一些超出法律和政策以外的无理要求,当这些要求不能满足时就不断缠访闹访或越级多头上访上访,不给好处不停息,给了好处仍不息,欲望无限。
五是反映农村党员干部问题居高不下。近年来,因国家政策和项目建设不断向农村倾斜,村组干部手中掌握的各种资源日益增多,一些村组干部由于私心过重或能力不足,在政策执行及资源分配过程中存在偏差、有失公平,损害群众利益,经常激起民愤,引发群众上访,严重影响着农村的社会稳定。主要表现在一些村干部党纪国法观念淡薄,贪污、侵占、挥霍集体利益;工作方法粗暴简单,作风霸道,村务财务不公开,损害群众利益;农村低保申请审批、征地拆迁、退耕还林赔偿标准不公开、弄虚作假、虚报冒领、侵占挪用等问题。
二、存在的困难
一是信访初核压力大。近年来,我县的信访总量逐年上升,特别是2014年较2013年有飞跃的提升,2013年县本级信访总量为69件次,业务范围外的3件次;2014年信访总量165件次,业务范围外29件次。信访件的上升为信访初核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县级纪委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最基层组织,与群众接触最多,群众投诉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就最容易引发越级访和群体访。乡镇和部门纪检监察组织由于人员不足、能力不够,缺乏查办案件的条件,加之平时工作与村组干部接触较多关系较熟,下转基层办理的信访件往往得不到群众信任,不管反映的问题是大是小,是真是假,群众都要求县级纪委调查,无形中增加了县级信访初核工作量。
二是人员力量不足。随着信访量的不断增加,基层人员力量不足、业务能力欠缺已成为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县级纪委信访室按编制只有2人,有些县区信访室只有1人,还有的县区甚至没有信访室,挂靠在办案室或审理室兼职,在处理日常业务工作时,既要到政务大厅接访,又要下基层巡访、督导检查,还要进行信访件的初核,在工作中时常会出现信件积压、办结延时或顾此失彼的问题。另外加之基层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较少,业务知识、政策法规了解掌握不准确,处理基层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不足,在处理群众信访问题中往往不到位,导致有些群众多次反复越级上访。
三是落实“三转”难度大。中纪委十五届三次全会以来,从上到下都要求各级纪委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信访工作同样也要围绕主业主职,转变接信接访的方式方法,开展政务大厅接访、信访直通车下访,开通网络举报邮箱、民情直通车信箱、12388热线电话,不断拓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渠道,虽然这些举措为群众投诉举报提供了便利条件,但在实际操作中,群众经常会把一些涉法涉诉、征地拆迁、土地纠纷等业务范围外的信访件投入邮箱,或是直接上访,如果不接收,群众就谩骂行政不作为、推诿扯皮、“踢皮球”等等,如果接了,群众不管什么理由,都统统问纪委要结果,无形中为落实“三转”增加了难度。
三、对策建议
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针对目前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外、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较多、匿名举报和反映问题不具体给调查带来一定难度等问题,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网络等渠道和手段,通过集中宣传和巡回宣传的方式,广泛宣传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法规制度、受理范围、工作原则和程序,公开信访举报电话、网站、邮箱,大力倡导和鼓励属实名举报,宣传实名举报办法,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权利,依法有序参与反腐倡廉建设,以理性合法方式,通过正规渠道表达诉求、正确反映问题。
二要进一步厘清职能职责。要把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和一般性群众信访和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分清界线,属于业务范围内的每一个信访问题,都要认真核实,严肃查处,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不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的,中省市纪委不予受理,做好劝返和解释工作,县级纪委要耐心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引导群众向有关部门反映,确保信访举报职能职责发挥应有的作用,从而提高纪检监察工作公信力。
三要切实加强基层培训工作。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岗位调整较为频繁,加之上级业务培训较少,基层办信办案的能力普遍较差。省市每年能开展两次以上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并将培训的范围延伸到基层县镇一级纪检干部,使中省市的新要求、新措施、新办法能直接传递到基层,着力解决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能力不足、本领恐慌的问题。同时,经常性地开展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检查指导,提高基层办信办案能力和综合素质,确保群众投诉得到合理解决,打消上访人怕打击报复的内心顾虑,取得群众对纪检监察组织的信任和支持。
四要加大信访件的督查督办力度。加大对信访件的初核工作的督办力度,特别是对属实名举报、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问题、集体访等问题,坚持优先直批快转,属于实名举报的,查实后立即予以回复;非实名举报或集体举报的,召开一定范围的党员干部大会予以通报,消除举报人的疑虑,从而有效减少越级访和重复访的发生,确保群众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加大对基层信访件的督查力度,对基层纪委不重视、处理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甚至拖着不办的问题,严肃问责,以查办信访件的成效取信于民。
五要全面深化制度建设。一是积极推进部门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群众重大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形成推动信访举报工作的合力;二是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组织协调机制、督办督查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巩固提升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和信访听证终结制度成效,确保制度有效落实;三是加强信访监督工作,通过信访谈话、下发信访监督询问书、提醒书、警示书、诫勉书等形式,对党员领导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四是扎实开展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坚持定期到信访大厅、下基层巡回接访,确保制度发挥应有的效用。
⑤ 信访工作解决哪些问题
着我国各项改革的逐渐深化和社会关系的逐步调整,各类复杂的社会矛盾日益凸显,信访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一些问题已经阻碍了信访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作为一名乡镇信访工作领导干部,笔者结合农村信访工作实际,对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提出如下思考:
一、当前农村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领导干部对信访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一是认为抓信访太牵扯精力,影响抓经济建设,把信访工作与经济发展对立起来。二是认为上访群众多是“刁民”,对他们采取哄、拦、卡、压的办法,把政府机关与人民群众对立起来。三是认为信访工作是信访部门的事,由信访部门处理就行了,把自己与群众割裂开来。四是认为信访部门是“救火队”、“挡箭牌”,有事时想到,无事时忘掉。
(二)地区性的政策因素增加了信访工作的难度
一是个别政策的制订远离实际,脱离群众,造成了群众对政府的不满。二是对新政策出台后可能出现的情况预见不够,准备不足,造成政府工作被动、形象受损。三是政出多门,口径不一,造成操作困难、群众不满。四是执行政策不及时,不到位,损害了部分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群众思想观念上存在误区
一是信“上”不信“下”。有问题不找基层政府和具体部门,认为只有找上面的大部门、大领导才能解决问题。二是信“多”不信“少”。其一是认为不论什么事,多找几个部门和领导反映总不会错,多多益善。其二是认为参与信访的人越多问题解决得就越快。三是信“闹”不信“理”。不管有理无理,先闹再说,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四是信“访”不信“法”。即使是典型的涉法问题,也要到政府部门上访解决。
(四)个别干部素质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群众不断上访
一是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只重视抓经济、谋发展,不注重社会效益,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不够重视,甚至对群众的上访征兆置若罔闻,既不想办法解决问题,也不采取任何预防措施,把群众“逼”上上访之路。二是一些领导为出政绩,不顾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办一些诸如“形象工程”之类的违民意、失民心的事,引发群众集体上访。三是个别领导干部摆不正位子,放不下架子,遇到问题不主动与群众沟通,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从而激化了矛盾,造成干群关系紧张对立。四是一些领导干部不能严格自律,办事不坚持原则,甚至以权谋私,引发群众的强烈不满。
二、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的对策措施
面对当前的形势,必须采取以下措施,把做好信访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努力实现“三个转变”
一是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调查了解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密切关注群众的思想动向,掌握第一手材料,有针对性地解决好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从而实现变群众上访反映问题为领导干部主动下基层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预防。各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尤其是信访部门,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拓宽信息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及时获得预警性、超前性、深层次的上访信息。在此基础上,客观分析问题,制定工作预案,服务领导决策,把信访苗头消除在内部,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初始。三是变单纯信访为综合治理。信访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能把群众信访问题都看成是信访部门的事。大多数信访是反映某个部门、单位或某几个部门、单位的问题,这些问题最终还要靠这些部门和单位来解决。只有各部门充分发挥主导作用,认真履行职责,才能真正解决群众的信访问题。
(二)加大宣传疏导工作的力度,努力做好上访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一,要教育群众依法有序上访,要让群众明白处理信访问题在基层而不是在上级,解决信访问题靠法规而不是靠领导。第二,要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第三,要疏与堵相结合。对于一般性的群众上访,采取教育疏导的方法,以求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对于恶意纠缠、影响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不良后果的上访,必须坚决批评制止,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可移送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三)以诚相待,认真做好日常信访接待
一是态度要亲和。接待来访,自始至终都要态度亲和,语气平和,切忌简单粗暴。来访群众一般都是来自基层,他们是弱势者,或是反映情况,或是提出建议、意见以及诉讼请求,或是因有困惑与困难希望得到帮助和解决。接待人员的一个微笑、一句关心的话,都能让他们感到温暖和亲切。二是要耐心倾听。听是一门学问,良好的倾听能最大限度地取得上访者的信任和释放他们的怒气。对来访群众讲的每一句话都要仔细倾听,即使是表述不清晰的来访者,也要不厌其烦地边问边听,弄明白原委,让上访者将情绪发泄完后再解释政策,给予答复。三是要详细记录。对来访的情况进行规范的记录,对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和请求、事实、理由,并让来访者在记录上签名确认,让对方在你的认真记录过程中感到你对他的尊重和对上访事项的重视。四是要语言准确。在表述上要准确、严谨、形象,让上访者听后无歧意,更容易接受你的观点。要使用普通话,虽然普通话不及地方方言让群众感到亲近,但却更规范,更能让上访者感到是在国家机关中反映情况,而不是自己家里闲聊,让上访者自觉注意自身行为的规范,不放任。五是要及时答复。对初访者的及时解答能较好地防止重复访和越级访。对能一次性答复的问题要及时答复,同时注意讲明讲透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不要留下模糊不清的概念给上访者,不能让无理缠访者心存侥幸,要让有理者心中踏实,信任政府,相信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