葯用包材存儲
1. 葯品包裝是直接接觸葯品的物質,其受污染會有什麼後果
如果包裝被污染,那麼葯品也會受到影響,葯效也會發揮掉,達不到真正的葯品效果。
葯品包裝材料會對葯品使用效果造成影響,因此葯品管理人員要加強對葯品包裝材料的審核和管理,確保葯品包裝材料的安全性,以免對人體造成傷害。葯品包裝管理人員需要對葯品的生產、包裝等各個環節負起責任,保證人們用葯安全。
葯品包裝材料是指用於保護和存儲並直接接觸葯品的外包裝材料及葯劑灌裝材料,被稱為葯包材,通俗講就是製作葯品保存容器所使用的材料。葯品包裝最主要的作用就是保護葯品不受環境影響,對其葯品效果進行保存,保證其在運輸以及售賣過程中能夠保存完整。
2. 葯包材的分類有哪些取樣原則又是怎樣的
雖然現在很多企業都是採用很多材料來製作包裝,但是還是需要依靠這些材料能夠對產品的影響做一下合理的分類。因此對於葯包材,可以直接依靠它對葯品質量和安全性的影響程度,劃分成三大類。
第一大類是可以與葯品直接接觸的包裝材料和容器,比如平時打吊針時使用的輸液袋或者是塗葯時用的軟膏等。而第二大類的包裝材料和容器就是一些用來印刷的。第三大類的包裝材料和容器,就是一些葯品不能夠直接接觸,但是依舊盛放的。
對於這三種包裝材料,該使用什麼樣的方法來進行取樣呢?
第一大類的包裝材料,就是我們經常說並且還是傳統意義上的「葯包材」,而它的取樣規則當然是按照原輔料的規定來進行。由於這種天和醫塑包裝是直接能夠和葯品接觸的,所以在進行測試和檢驗的過程中,必須要嚴格要求,做到萬無一失。
第二大類的包裝材料,這個就需要對印刷內容進行一個主要的檢測。
第三大類的包裝材料,這個無需過多的要求,只需要在入庫之前做好驗收就行,並不需要做過多包裝檢測。
3. 請問葯用內包材都有什麼
一般葯用包材分為:
1)輸液瓶(袋、膜及配件);
2)安瓿;
3)葯用(注射劑、口服或者外用劑型)瓶(管、蓋);
4)葯用膠塞;
5)葯用預灌封注射器;
6)葯用滴眼(鼻、耳)劑瓶(管);
7)葯用硬片(膜);
8)葯用鋁箔;
9)葯用軟膏管(盒);
10)葯用噴(氣)霧劑泵(閥門、罐、筒);
11)葯用乾燥劑。
4. 葯包材的市場怎麼樣呢
醫葯包裝行業主要上市公司:目前國內醫葯包裝行業的上市公司主要有山東葯玻(600529)、旗濱集團(601636)、正川股份(603976)等。
本文核心數據:中國醫葯包裝行業市場規模體量、已獲批醫葯包裝材料數量變化情況、已獲批醫葯包裝材料數量變化情況(按更新時間)
醫葯包裝市場規模超1000億元
醫葯包裝作為葯品的載體,在保證葯品在運輸、儲藏過程中的質量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尤其是直接接觸葯品的內包裝,所用材料的穩定性對葯品質量有直接影響。隨著我國健康體制的改善,醫葯包裝無序、落後的局面將發生根本轉變。目前,我國正不斷引進和更新醫葯包裝機械及材料,醫葯包裝工業將呈現出嶄新的局面。國內醫葯包裝行業也在快速發展。
經過初步估算,2015-2021年,中國醫葯包裝行業市場規模先上升後下降。2020年市場規模達到近幾年峰值1140億元,隨後出現下降趨勢;至2021年,市場規模下降至1026億元。
獲批醫葯包裝材料產品數量逐年上升
醫葯包裝雖然與葯品質量並無直接關系,但包裝會影響葯品後期運輸、儲存和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醫葯包裝在上市前需要經過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進行備案登記。
根據前瞻統計,2018-2021年期間,已經獲批醫葯包裝材料數量逐年上升。從2018年獲批數量127個飆升至2021年的617個。截至2022年3月,獲批醫葯包裝材料數量為139個。
其中,已進行備案的醫葯包裝材料登記號數量4934個,佔比76%;已經獲批通過可上市進行使用(即A狀態)的醫葯包裝材料數量為1597個,佔比24%。
從獲批醫葯包裝材料的來源地區來看,其中國產的已經獲批醫葯包裝材料產品(含港澳台)有1438件,佔比達90%;而進口醫葯包裝材料159件,佔比10%。
獲批醫葯包裝材料中聚合物材料佔比最大
從獲批醫葯包裝材料產品的材質分類來看,在已經獲批醫葯包裝材料產品中,聚合物材料(如聚乙烯、聚丙烯和聚酯等聚合物)獲批數量672個,佔比42.1%;其次是含鋁材料(鋁箔、鋁塑組合兩類)獲批數量184個,佔比11.5%;而玻璃材料獲批數量182個,佔比11.4%。值得注意的是,COC/COPP環烯烴類共聚物高端高新材料獲批1件,佔比0.1%,該產品來自於德國肖特。
註:「其他」指在登記信息中未描述品種材質的醫葯包裝材料產品。
綜合來看,我國醫葯包裝市場具有較大的發展潛力,2021年,我國醫葯包裝規模雖有所下降,但市場規模仍超過1000億元,達到1026億元。而從近兩年獲批醫葯包裝材料產品數量來看,我國獲批醫葯包裝材料產品數量也是逐漸增加的,而且其中90%的產品均為國產;按材質應用來看,聚合物材質是我國獲批最多的醫葯包裝材料產品應用材質。
以上數據來源於前瞻產業研究院《中國醫葯包裝行業發展前景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
5. 廣東省葯品包裝用材料、容器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葯品包裝用材料、容器(以下簡稱葯包材)的管理和監督,保證葯品質量及用葯安全、有效和方便,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凡在本省生產、經營、使用葯包材的企事業單位,必須遵守本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葯包材是指與葯物接觸的材料、容器,主要包括各種材質的瓶、膜、袋、蓋、內塞和包裝容器內觸及葯物的充填物、襯墊以及用於葯品包裝材料上的粘合劑、塗料、油墨等物品。第四條廣東省醫葯管理局(以下簡稱省醫葯局)負責本辦法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各市、縣醫葯管理部門具體負責本轄區葯包材的管理和監督工作。第五條開辦葯包材生產企業或現有企業新建、擴建葯包材生產車間(包括制葯廠自產自用的葯包材生產車間),立項前應將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報縣、市醫葯管理部門和省醫葯局審查同意後,再按規定程序履行立項報批手續。第六條醫葯管理部門對新建、擴建葯包材項目的審查,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否符合醫葯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
(二)生產布局情況;
(三)產品先進性、生產規模和市場需求情況;
(四)生產工藝、技術、設備、廠房條件、科技人員、管理人員等情況;
(五)其他需要審查的情況。第七條新建、擴建的生產企業或生產車間的初步設計,須經省醫葯局審查同意,方可施工。第八條企業或車間建成後,經醫葯管理部門參與驗收,合格者發給《葯品包裝用材料、容器生產企業許可證》(以下簡稱許可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憑此證辦理工商登記手續。第九條未取得許可證的企業不得生產葯包材。第十條取得許可證的企業,不得轉讓、出租、出借許可證,不得超范圍生產葯包材。第十一條葯包材產品必須按國家標准、行業標准或經省技術監督局和省醫葯局備案的企業標准組織生產。不符合標準的產品不得出廠和經營。第十二條省技術監督局依法授權的省葯包材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承擔政府有關部門依法下達或委託的葯包材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任務。第十三條企業首次生產的葯包材產品,必須經省葯包材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及所在地級以上市醫葯管理部門審查同意,報省醫葯局審核批准,發給產品批准號,方可生產。第十四條國內首次引進技術設備生產、首次開發研製、首次用於葯品包裝的葯包材產品,必須經省醫葯局組織鑒定通過,方可生產、經營、使用。第十五條省醫葯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我省葯包材生產技術發展情況,不定期公布被淘汰的葯包材品種。凡屬規定淘汰的品種,一律不得生產、經營、使用。第十六條企業要對產品進行嚴格的質量管理,檢驗合格方可出廠。產品要接受醫葯管理部門、技術監督部門的檢查和監督。第十七條葯包材的廣告內容必須與產品質量標准相符合。新聞傳媒、廣告製作單位不得接受未取得許可證企業的葯包材廣告業務。第十八條任何單位不得經營無許可證的企業生產的葯包材產品。第十九條任何單位不得使用未取得許可證的企業生產的葯包材產品包裝葯品。
葯品生產企業要按規定向醫葯管理部門填報葯包材的使用情況表。第二十條企業首次進口葯包材,必須提供產品質量標準的原文和中文譯文及國內類似產品的標准,報省醫葯局審查同意,經法定檢測機構檢驗合格,方可進口、銷售和使用。第二十一條違反第十四條規定的,由縣以上醫葯管理部門給予警告,並責令其在3個月內向省醫葯局申請組織鑒定,通過鑒定的產品可以批量生產和銷售;未通過鑒定的產品,不得生產和銷售。第二十二條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以上醫葯管理部門會同技術監督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各自職責,責令收回產品及用其包裝的葯品,並給予警告,產品未出售的,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產品已出售的,處以違法所得1-3倍的罰款,但罰款金額最高不得超過3萬元:
(一)產品未經檢驗合格,沒有領取批准號,擅自生產的;
(二)未取得許可證擅自生產葯包材的;
(三)轉讓、出租、出借許可證的;
(四)生產、經營和使用規定淘汰的葯包材品種的;
(五)經營未取得許可證單位生產的葯包材產品的;
(六)使用未取得許可證單位生產的葯包材產品包裝葯品的;
(七)企業首次進口葯包材,未經省醫葯局審查同意或未經法定檢測機構檢驗合格的。
超越許可證生產范圍的,超越部分按前款第(二)項規定處罰。
6. 葯品內包材有什麼
納入SFDA即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管理的葯包材分為:
1)輸液瓶(袋、膜及配件);
2)安瓿;
3)葯用(注射劑、口服或者外用劑型)瓶(管、蓋);
4)葯用膠塞;
5)葯用預灌封注射器;
6)葯用滴眼(鼻、耳)劑瓶(管);
7)葯用硬片(膜);
8)葯用鋁箔;
9)葯用軟膏管(盒);
10)葯用噴(氣)霧劑泵(閥門、罐、筒);
11)葯用乾燥劑。
7. 請問葯用內包材都有什麼
一般葯用包材分為: 1)輸液瓶(袋、膜及配件); 2)安瓿; 3)葯用(注射劑、口服或者外用劑型)瓶(管、蓋); 4)葯用膠塞; 5)葯用預灌封注射器; 6)葯用滴眼(鼻、耳)劑瓶(管); 7)葯用硬片(膜); 8)葯用鋁箔; 9)葯用軟膏管(盒); 10)葯用噴(氣)霧劑泵(閥門、罐、筒); 11)葯用乾燥劑。
8. 國家葯包材標准2020版
法律分析:葯品行業葯品的包裝按形式分主要有泡罩包裝、條形包裝、袋包裝、雙鋁包裝、水針劑塑料包裝、軟質瓶包裝等形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 第四十六條 直接接觸葯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應當符合葯用要求,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安全的標准。對不合格的直接接觸葯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由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使用。
9. GMP葯廠原料與包材是否放到一起
按照GMP的要求,倉儲區的物品可以放在同一倉庫區,但是原料與包材應分區存放,不應放在一起
10. 在生產葯包材時,對生產環境有何要求
葯包材是指能夠直接和葯品接觸的材料,因此在選擇過程中需要格外的謹慎,避免其影響到葯品的質量和安全性,不過除此之外,還需要對生產環境有一些比較嚴格的要求:
1、廠房與設施:
1)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必須保證生產環境干凈整潔;同時做到生產車間和辦公區域以及生活等地方沒有任何影響,不得混著使用。
2)生產車間除了工作人員的進入外,應確保昆蟲和動物不得入內。
3)潔凈區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標准,不能有任何生銹或者顆粒物的出現,並且在清洗或者消毒的時候,不會發現意外。
4)從材料儲存渠道生產天和醫塑葯包材的過程中,每個區域都應該分工明確,不得隨意更換用處,避免造成差錯或者是交叉感染。
5)在潔凈區處出現的空氣一定是需要先進行過凈化的。
2、空氣潔凈度要求:
需要適時對生產車間的空氣含稱量進行監控,必須達到有關部門規定的空氣潔凈度級別。否則很容易把灰塵和葯品一同裝進葯品包裝瓶內,容易造成不良的後果,因此必須謹慎形式,嚴格執行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