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磺酸存儲
『壹』 危險化學品儲存的溫度、濕度有沒有具體要求 如:濕度必須控制到60% 或溫度必須控制到30攝氏度以內等
有規定的!!!
《腐蝕性商品儲藏養護技術條件》GB 17915-1999
溫濕度條件
類 別
主 要 品 種
適宜溫度,℃
適宜相對濕度,%
酸性腐蝕品
發煙硫酸、亞硫酸
0~30
≤80
硝酸、鹽酸及氫鹵酸、氟硅(硼)酸、氯化硫、磷酸等
≤30
≤80
磺醯氯、氯化亞碸,氧氯化磷、氯磺酸、溴乙醯、三氯化磷等多鹵化物
≤30
≤75
發煙硝酸
≤25
≤80
溴素、溴水
0~28
甲酸、乙酸、乙酸酐等有機酸類
≤32
≤80
鹼性腐蝕品
氫氧化鉀(鈉)、硫化鉀(鈉)
≤30
≤80
其他腐蝕品
甲醛溶液
10~30
《易燃易爆性商品儲藏養護技術條件》GB 17914-1999
溫濕度條件
類別 品 名 溫度,℃ 相對濕度,% 備注
爆炸品 黑火葯、化合物 ≤32 ≤80
水作穩定劑的 ≥1 <80
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易燃、不燃、有毒 ≤30
易燃液體 低閃點 ≤29
中高閃點 ≤37
易燃固體 易燃固體 ≤35
硝酸纖維素酯 ≤25 ≤80
安全火柴 ≤35 ≤80
紅磷、硫化磷、鋁粉 ≤35 <80
自燃物品 黃磷 >1
烴基金屬化合物 ≤30 ≤80
含油製品 ≤32 ≤80
遇濕易燃物品 遇濕易燃物品 ≤32 ≤75
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30 ≤80
過氧化鈉、鎂、鈣等 ≤30 ≤75
硝酸鋅、鈣、鎂等 ≤28 ≤75 袋裝
硝酸銨、亞硝酸鈉 ≤30 ≤75 袋裝
鹽的水溶液 >1
結晶硝酸錳 <25
過氧化苯甲醯 2~25 含穩定劑
過氧化丁酮等有機氧化劑 ≤25
《毒害性商品儲藏養護技術條件》GB 17916-1999
3.4 溫濕度條件
庫區溫度不超過35℃為宜,易揮發的毒品應控制在32℃以下,相對濕度應在85%以下,對於易潮解的毒品應控制在80%以下。
『貳』 項目安全生產會議紀要
項目安全生產會議紀要範本
項目安全生產會議紀要大家記錄好了嗎,以下是我為大家整理的關於項目安全生產會議紀要範本,希望大家喜歡!
項目安全生產會議紀要1
2017年2月26日晚上21:00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公司高管、各部門、車間主要負責人關於自治區安全監督管理局、阿拉善盟安全監督管理局、開發區環保安全監督管理局對我公司安全檢查查出相關問題的意見反饋做整改工作部署。同時,針對立信化工有限公司爆炸事故的教訓結合我公司安全生產實際情況以及安全生產的制度、應急預案、設施設備存在的不足等問題,公司總經理張松鵬就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及安全設施全面升級,進一步完善的軟體硬體設施及提高安全管理措施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並對相關工作進行安排。本次會議相關紀要如下:
一、自治區安監局現場檢查相關交辦問題的整改工作部署:
1、根據化工企業管理要求,完善門禁系統,要求門禁安裝在3月3日完成。
2、非工作人員進入生產區的告知程序進行完善,要求通過告知牌,訪客證備注入廠須知,進入生產區的等級手續告知手續完善等方式方法落實該項工作。完成時間為3月3日前。
3、對所有的作業票進行清理,核查,對辦理不規范的作業票進行登記,反饋給相關編制單位,落實整改措施。完成時間3月3日前。
4、組織召開《危險化學品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實施導則》的相關學習培訓。認真參照導則內容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完成時間3月3日前。
二、針對立信化工「2.21」爆炸事故深刻反思,吸取教訓,舉一反三,消除隱患,杜絕類似事故發生。
1、深入查改重點崗位、重點部位安全隱患,完善應急措施,提升生產設施本質安全水平。重點對一下幾個部位重點開展自查自該工作:
1)硝化崗位應對溫度異常的應急噴淋系統、急冷降溫系統、遠程停車控制系統、經濟泄放系統的升級完善。
2)導熱油供熱系統應對突發泄露、火災的應急滅火系統、油路隔斷系統、停電輔助降溫系統等完善和升級。
3)SO3、氯磺酸、氯化亞碸等重點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的突發泄露應急堵漏、應急倒灌設備設施的完善。
4)環氧乙烷存儲系統應對突發泄漏的應急噴淋系統、緊急斷電措施、已經通風措施的升級完善。
5)高壓鹼熔系統應對突發甲醇泄漏、緊急泄放的火災、爆炸防範措施的升級完善。
2、完善應急裝備設施,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提升應急救援能力。
1)針對我公司生產特點,應急救援裝備要具備有毒有害氣體泄漏、火災爆炸事故、腐蝕性化學品泄漏事故等突發事件的救援搶險要求,完善堵漏、火災救援中的防火隔熱服、移動消防泵等設備的配置。
2)加強應急救援隊日常應急演練頻次,針對公司各類突發事件展開應急演練,提高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能力。
3)完善應急救援隊伍保障機制,購買意外傷害事故保險。
4)完善應急救援預案的修訂,落實重點崗位、重點部位、要害部位專項預案的編制工作。
3、建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確保應急處置響應及時有效。
1)制定完善突發停電、停水等大面積故障的應急相應機制,落實重點崗位、重點部位應急相應及檢查相關責任人員,落實應急設備設施、備用發電電源啟動等響應機制,落實相關責任人。做到應急有序開展。
2)建立突發應急事故處置授權機制,免除突發事件處置人員的心裡負擔,確保應急響應及時有效。
公司董事長劉衛斌,就下一步安全生產具體工作進行了詳細的部署和具體的安排。
1、主動應對、立即響應。
1)各車間部門從2月27日開始進行自查自改對查出的問題列羅出來一一落實整改,責任到人。
2)組織迎接為期一個月的迎檢工作,一個月內高管、各車間及輔助部門主要負責人要求住廠,不得隨意離開生產區,外出必須向主管領導請假,並在微信里說明去向、時間,一個月內不得聚會、飲酒。
3)安全管理制度要進行全面梳理,要實用,完善應急預案,要落實到每一個崗位,落實到每一個操作工,
4)對安全管理全面升級,一是軟體,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事故應急預案進一步完善;二是硬體,環氧乙烷、甲醇、氨等要建小范圍的事故應急池,罐區地溝要檢查修理完善,現有的應急池要進行檢查。
5)DCS要全面升級,請專業技術人員設計,對緊急停車、事故泄放進行全面升級改造,要求3—5個月完成。
2、認清當前的安全環保形勢,切實落實主體責任。
自治區剛剛召開安全生產動員會,部署安全生產100天,而園區發生安全事故,對我們公司極為不利,園區大多企業面臨企業關停,處理責任人的嚴峻形勢,我司只有主動應對,加快升級步伐,才能有生存的空間。具體工作要求如下:
1)要求危險化學品操作人員、應急救援人員,必須購買人身傷害保險。
2)對操作人員的生命要敢於擔當,對公司財產敢於擔當,對自己的生命和家庭責任敢於擔當。切實肩負責任擔當,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3、樹立高管團隊形象,做好本職工作。
1)加強自身業務素質建設,提高專業技術水平,對外樹立管理團隊形象,切實為地方經濟發展貢獻力量,為園區領導分憂。
2)樹立企業社會責感,積極主動承擔重任,為園區發展和度過困難期做出應有的貢獻。協調關聯公司,主動提高稅金上繳額,為園區分擔困難。
4、強化安全管理憂患意識,提高警惕,防範各類事故發生。
現在沒出事,不代表以後不出事;現在沒有查出問題,不代表我們沒有問題。還要更加細致從安全管理、安全設施著手,進一步完善各項管理手段,增強安全憂患意識,防範各類事故發生。要求:
1)芒硝車間一定要裝一台發電機組,在一個月內完成。
2)增加移動式消防泵一台。
3)加強對員工進行培訓,新員工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和崗前培訓才能上崗。注重對新入職員工的崗中培訓。
4)深入開展安全考核評比,要有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要持之以恆堅持下去。
5)安全管理要有制度、有布置、有檢查,憂患意思放在第一位,這是企業生死攸關的關鍵期,憂患意識要上升到生死存亡的高度。授權
5、責任授權
經股東會、董事會通過,在安全環保設施改造升級、事故應急處理全權授權張松鵬,將不惜犧牲產量、質量、金錢代價全力投入安全管理、安全設施全面改造升級。
1)授權張松鵬對安全管理制度、應急預案、DCS控制等進行升級改造。2)授權張松鵬對事故應急進行處置。
3)授權現場第一負責人對突發安全生產事故進行應急疏散、應急措施的實施。
4)總經理不在現場時,授權由安全、環保分管副總負責現場應急處置。
項目安全生產會議紀要2
xx月19日,肅北縣煤礦機械化改造建設項目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約談會在酒泉市安監局會議室召開。酒泉市安監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等約談了肅北縣凱富礦業有限公司和鑫海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實際控制人、整體託管煤礦的開灤(集團)礦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會議聽取了肅北縣金廟溝煤礦機械化改造項目的進展情況和肅北縣煤礦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情況匯報,組織學習了《國務院關於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施脫困發展的意見》(國發〔2016〕7號)、《國家安監總局關於技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安監管四〔2016〕38號)、《關於加強託管煤礦安全監管監察工作的通知》(安監總煤監〔2015〕15號)以及省市有關煤礦建設項目復工、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分析了當前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指出了省市縣三級近期煤礦安全生產檢查發現的問題,深刻剖析了問題根源,提出了整改措施,並就如何加強機械化改造建設項目安全提出了要求並達成共識。現就會議主要精神紀要如下:
會議指出,肅北縣2戶機械化改造煤礦是在全國煤炭化解過剩產能新形勢下保留下來的提升產能項目建設,無論是肅北縣、煤礦實際控制人,還是項目建設業主都應珍惜難得機遇,必須從嚴從高要求,不能有任何的僥幸和麻痹,在保證絕對安全的前提下,立足長遠、高起點上謀劃和建設,確保機械化改項目工程按期完成。但肅北縣機械化改造煤礦在復工驗收和安全隱患整改過程中還存在「雙電源、雙迴路、雙風機」未形成、設備未檢測檢驗等關鍵性安全措施保障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足,井下設施設備未安裝,六大系統未建設完善;兩礦只設一個安全機構,技術人員力量不足;礦領導下井帶班計劃安排不實,有關記錄不健全,瓦斯檢測記錄不真實等等問題,致使機械化改造項目進度緩慢。
會議要求,肅北縣安監局和企業必須保持清醒的認識和高度的警覺,牢固樹立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理念,進一步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切實增強做好機械化改造煤礦安全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在抓實見效上下功夫:
一要嚴格貫徹落實法律法規。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關於開展機械化改造工作的通知》(甘安監發〔2016〕34號)等文件規定,依法依規辦礦,做到整體託管合法合規,機械化改造的程序合法合規。無論是軟體建設、硬體建設,法律法規和上級的文件怎麼要求就怎麼落實,不能走捷徑。堅持時間服從任務、質量服從安全,在條件允許的情況統籌考慮、統籌安排各項工作,做到井然有序,不盲目冒進和趕工期造成不安全因素。
二要加大隱患排查整治。充分考慮金廟溝礦區地質構造、開采歷史和地震高發區等現狀,做好井田地質勘查,進一步查明井田范圍內的瓦斯、老窯積水、采空區、巷道布置、煤層自燃發火等隱蔽致災因素普查工作,劃定警戒線、禁采線和觀測線,並嚴格落實防火、防水、防機械傷害、防片幫冒頂等預防性保障措施,確保建設安全。
三是堅持項目建設的高標准。發揮開灤集團人才技術優勢,使用先進安全的開采工藝和設備,提升機械化、自動化、標准化和信息化建設水平,盡可能地減少下井人數,減少人員從事危險性的操作,努力實現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的目標。要強制完成六大系統建設完善,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做到工程推進到哪裡六大系統就推到哪裡,克服亂接亂拉或降低成本造成重復建設的問題。
四是嚴格項目建設管理。開灤(集團)公司要派精兵強將到金廟溝礦區,盡快配齊配強領導班子,使用專業的團隊、專業的技術力量,建設一流樣板煤礦,禁止工程層層承包、非法承包,更不能使用未經培訓的人員上崗作業。
開灤(集團)公司負責人、煤礦實際控制人表示完全認同市縣兩級安監部門指出的問題,完全接受對項目建設安全提出的各項要求,紛紛表示按照各自責任保證充足的資金投入,盡快調整加強領導機構,派出專業的施工隊伍並加強施工管理,堅決服從安監部門的執法監察,及時溝通協調,一步一個腳印地建設樣板放心煤礦。
;『叄』 實驗室的化學危險品應怎樣存放
遇火、遇熱、遇潮能引起燃燒、爆炸或發生化學反應,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化學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濕、積水的建築物中儲存.
受日光照射能發生化學反應引起燃燒、爆炸、分解、化合或能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化學品應儲存在一級建築物中,其包裝應採取避光措施.
爆炸物品不準和其它類物品同儲,必須單獨隔離限量儲存.
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必須與爆炸物品、氧化劑、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蝕性物品隔離儲存.易燃氣體不得與助燃氣體、劇毒氣體同儲;氧氣不得和油脂混合儲存,盛裝液化氣體的容器,屬壓力容器的,必須有壓力表、安全閥、緊急切斷裝置,並定期檢查,不得超裝.
易燃液體、遇濕易燃物品、易燃固體不得與氧化劑混合儲存,具有還原性的氧化劑應單獨存放.
有毒物品應儲存在陰涼、通風、乾燥的場所,不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類物質.
腐蝕性物品,包裝必須嚴密,不允許泄漏,嚴禁與液化氣體和其它物品共存.
『肆』 酸性化學品與鹼性化學品怎麼儲存
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方式與原則
1 儲存方式 危險化學品儲存方式分為隔離儲存、隔開儲存、分離儲存三種。1.1 隔離儲存 同一房間或同一區域內,不同的物料之間分開一定距離,非禁忌物料間用通道保持空間的儲存方式。 這里所述的禁忌物料是指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化學物料,詳見本章第6節相關內容。1.2 隔開儲存 在同一建築或同一區域內,用隔板或
1 儲存方式
危險化學品儲存方式分為隔離儲存、隔開儲存、分離儲存三種。
1.1 隔離儲存
同一房間或同一區域內,不同的物料之間分開一定距離,非禁忌物料間用通道保持空間的儲存方式。
這里所述的禁忌物料是指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化學物料,詳見本章第6節相關內容。
1.2 隔開儲存
在同一建築或同一區域內,用隔板或牆將其與禁忌物料分離開的儲存方式。
1.3 分離儲存
儲存在不同的建築物或遠離所有建築的外部區域內的儲存方式。
2 分類儲存的原則
根據危險化學品的性能分區、分類、分庫儲存,各類危險化學品不得與禁忌物料混合儲存。
3 分類存放的基本要求
3.1 壓縮、液化氣體
(1)壓縮、液化氣體之間:可燃氣體與氧化性(助燃)氣體應隔離存放。
(2)壓縮、液化氣體與自燃、遇濕易燃等物品之間:劇毒、可燃、氧化性(助燃)氣體均不得與甲類自燃物品同庫儲存和配裝;與乙類自燃物品、遇水易燃物品(滅火方法不同)應隔離存放和配裝;可燃液體、固體與劇毒、氧化性氣體不得同庫儲存和配裝。
(3)壓縮、液化氣體與腐蝕性物品之間:劇毒氣體、可燃氣體不得與硝酸、硫酸等強酸配裝和同庫儲存,與氧化(助燃)氣體、不燃氣體應隔離儲存和配裝。
(4)氧氣瓶及氧氣空瓶不得與油脂及含油物質、易燃物同庫儲存和配裝。
3.2 易燃液體
易燃液體不僅本身易燃,且都具有一定的毒性,原則上應單獨存放。因各種條件的限制,不得不與其他各類的危險化學品同庫儲存時,應遵守如下原則:
(1)與腐蝕性物品過氧化氫及硝酸等強酸不可同庫儲存,如量甚少時,也應隔離存放,並保持2m以上的間距。
(2)含水的易燃液體和需要加水存放或運輸的易燃液體,不得與遇濕易燃物品同庫儲存。
3.3 遇濕易燃物品
(1)遇濕易燃物品與氧化劑不可同庫存放。遇濕易燃物品是還原劑,遇氧化劑會劇烈反應,發生著火和爆炸。
(2)遇濕易燃物品與腐蝕性物品之間:因為過氧化氫、硝酸等強酸都具有較強的鹼性,與遇水燃燒物品接觸會立即著火或爆炸,且過氧化氫中含有的水會引起遇濕易燃物品的著火爆炸,因而不得同庫存放。與鹽酸、甲酸、醋酸和含水腐蝕品(如液鹼)等,亦應隔離存放。
(3)遇濕易燃物品之間:活潑金屬及其氫化物可同庫存放;電石受潮後產生大量乙炔氣,其包裝易發生爆破,應單獨存放。
3.4 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1)氧化劑與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甲類氧化劑與易燃或劇毒氣體不可同庫儲存,因為甲類氧化劑的氧化能力強,與劇毒氣體或易燃氣體接觸容易引起燃燒或鋼瓶爆炸。特別是劇毒易燃氣體鋼瓶,其爆炸後放出毒氣,施救困難,會造成大量人員中毒。例如,過氧化鈉遇氯氣會生成Cl2O,Cl2O極易爆炸,分解為氧和氯,反應式如下
乙類氧化劑與壓縮和液化氣體可隔離儲存,即保持2m以上的間距,但與惰性氣體可同庫儲存。
(2)氧化劑與毒害品。無機氧化劑與毒害品應隔離儲存。有機氧化劑與毒害品可同庫隔離儲存,但與有可燃性的毒害品不可同庫儲存。毒害品大多是有機物,與無機氧化劑接觸能引起燃燒。無機劇毒品中有些易被氧化,氧化後具有爆炸性,或者會變成劇毒物質。氰化鈉、氰化鉀及其他氰化物,與氯酸鹽或亞硝酸鹽混合後能發生爆炸。
(3)氧化劑與腐蝕性物品。漂白粉不得與無機氧化劑同庫儲存。硝酸鹽與硝酸、發煙硝酸可同庫儲存,但不得與硫酸、發煙硫酸、氯磺酸同庫儲存。其他無機氧化劑與硝酸、硫酸、發煙硫酸、氯磺酸等均不得同庫儲存。
3.5 毒害品
(1)無機毒害品與無機氧化劑之間、固體有機毒害品與硝酸的有機衍生物之間應隔離存放。
(2)無機毒害品與氧化性(助燃)氣體應隔離存放,與不燃氣體可同庫存放;有機毒害品與不燃氣體應隔離存放。
(3)液體有機毒害品與易燃液體可隔離後存放。
(4)有機毒害品的固體與液體之間,以及與無機毒害品之間均應隔離後存放;有機毒害品的液體與液體之間、固體與固體之間,無機的劇毒品與有毒品之間均可同庫儲存。
(5)其他各類物品均不可同庫存放。
3.6 腐蝕性物品
腐蝕性物品與其他各類物品之間、腐蝕性物品中的有機與無機腐蝕品之間、酸性與鹼性物品之間、可燃液體與可燃固體之間,一般都應單獨倉間存放,不可混儲。
(1)腐蝕性物品之間。無機鹼性腐蝕品與有機鹼性腐蝕品之間,其他無機腐蝕品與其他有機腐蝕品之間可隔離後存放。
(2)腐蝕性物品與可燃液體之間。有機酸性腐蝕品與乙類可燃液體之間可隔離後儲存,有機鹼性腐蝕品與可燃液體之間可同庫儲存,但堆垛須間隔2m以上。
危險化學品品種繁多、性能復雜,儲存時應按照分區、分類、分段專倉專儲的原則,定品種、定數量、定庫房、定人員(即「四定」)進行保管。小型庫應分類、分間、分堆存放。性能相互抵觸、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烈性危險化學品和其他一般危險化學品,應分別儲存。
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存放是一個十分復雜的問題,物品能否同庫存放或隔離存放,或分倉存放,與物品的性質、量的多少、儲存條件和包裝的好壞、存放時間的長短等有關。因此,在分類存放時,以上因素都應考慮。
各類倉庫性質不同,存放要求也不盡相同。例如,國家大型專門危險化學品倉庫與企事業單位附屬的小型危險化學品倉庫不同,與醫院、學校、科研單位做化學試驗或醫療用的小型試劑存放庫就不同;正規建設的防潮、隔熱的低溫庫房與簡易小庫房不同;各種嚴格的十分嚴密的內外包裝和簡易的小包裝也不一樣,如嚴密包裝並有氮保護的電石桶的存放,與簡易開口包裝的電石桶的存放不能同樣對待,應根據不同情況,綜合分析其危險程度,確定如何分類存放的要求。
一般來講,凡屬商業、物資部門或大型企業存量較大的危險化學品倉庫,應按《物資技術保管規程》中的「危險化學品混存互抵表」執行。對於小型危險化學品倉庫,可參照「常用危險化學品儲存禁忌物配存表」執行。科研單位、學校、醫院等供化學試驗或醫療用的危險化學品試劑和葯劑,應設專門的儲藏室,儲藏室的面積不得超過20m²。
儲藏櫃應根據具體情況建造,每隻櫃的總儲量不應超過200kg。儲藏室和儲藏櫃應以儲存性質相同的物品為主。對性能相互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危險化學品(爆炸品除外),如果包裝堅固、封口嚴密、數量又較少的,可允許同室或同櫃分格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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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化學品如何倉庫儲存?劇毒化學品如何儲存?
1、庫房的建築設計必須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J16-87)、《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1990年3月23日公安部第6號令)、《爆炸和火災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B50058-92)《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GB50057-94)和《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GB50160-92)等法規和標準的規定。
2、倉庫配備足夠的與危險化學品性質相適應的消防器材,並由專人維護和保養。
3、危險化學品必須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小於100m2,垛與垛間距大於1m,垛與牆間距大於0.5m,垛與梁、柱間距大於0.3m,主要信道的寬度大於2m。
4、在倉庫堆垛設立明顯的防火等級標志,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設施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5、危險化學品倉管部門根據物品的危險性,為保管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6、危險化學品入庫時,保管員應按入庫驗收標准進行檢查、驗收、登記,嚴格核對和檢驗物品的名稱、規格、案例標簽、質量、數量、包裝。物品經檢驗合格方可入庫。無產地、品牌、安全標簽和產品合格證的物品不得入庫。
7、危險化學品發放,應嚴格執行發放管理制度。倉庫主管負責人應經常檢查核准。
8、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倉庫要採取杜絕火種的安全措施。經指批准進入倉庫的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阻火器,作業人使用的工具、防護用品應符合防爆要求。
9、加強對防爆電氣設備、避雷、靜電導除設施的管理,選用經國家指定的防爆檢驗單位檢驗合格的防爆電氣產品。
10、易燃、易爆品倉庫內的各種安全設施,必須經常檢查、定期校驗、保持完好狀態,做好記錄。
11、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倉庫、堆垛附近,不準私自動火作業,如因特殊需要,應由倉庫負責人上報,經企業有關負責人指認,採取安全措施後才能進行上述作業。作業結束後,檢查確無火種,才可離開現場。
12、物品儲存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的配裝規定,對不可配裝的危險物品必須嚴格隔離。
劇毒化學品如何儲存?
貯存方式化學危險品貯存方式分為三種:
a.隔離貯存;
b.隔開貯存;
c.分離貯存。
貯存場所的要求
1 貯存化學危險品的建築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築,其耐火等級、層數、佔地面積、安全疏散和防火間距,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2 貯存地點及建築結構的設置,除了應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外,還應考慮對周圍環境和居民的影響。
3 貯存場所的電氣安裝
1 化學危險品貯存建築物、場所消防用電設備應能充分滿足消防用電的需要;並符合GBJ16第十章第一節的有關規定。
2 化學危險品貯存區域或建築物內輸配電線路、燈具、火災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都應符合安全要求。
3 貯存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建築,必須安裝避雷設備。
貯存場所通風或溫度調節
1 貯存化學危險品的建築必須安裝通風設備,並注意設備的防護措施。
2 貯存化學危險品的建築通排風系統應設有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
3 通風管應採用非燃燒材料製作。
4 通風管道不宜穿過防火牆等防火分隔物,如必須穿過時應用非燃燒材料分隔。
5 貯存化學危險品建築採暖的熱媒溫度不應過高,熱水採暖不應超過80℃,不得使用蒸汽採暖和機械採暖。
6 採暖管道和設備的保溫材料,必須採用非燃燒材料。
化學危險品的養護
1 化學危險品入庫時,應嚴格檢驗物品質量、數量、包裝情況、有無泄漏。
2 化學危險品入庫後應採取適當的養護措施,在貯存期內,定期檢查,發現其品質變化、包裝破損、滲漏、穩定劑短缺等,應及時處理。
3 庫房溫度、濕度應嚴格控制、經常檢查,發現變化及時調整。
消防措施
1 根據危險品特性和倉庫條件,必須配置相應的消防設備、設施和滅火葯劑。並配備經過培訓的兼職和專職的消防人員。
2 貯存化學危險品建築物內應根據倉庫條件安裝自動監測和火災報警系統。
3 貯存化學危險品的建築物內,如條件允許,應安裝滅火噴淋系統(遇水燃燒化學危險品,不可用水撲救的火災除外),其噴淋強度和供水時間如下:噴淋強度 15 L /(min•m2); 持續時間 90min。
『伍』 中國資源綜合利用技術政策大綱的工業「三廢」綜合利用技術
1.煤矸石綜合利用技術
(1)煤矸石發電技術
——推廣適合燃燒煤矸石的大型循環流化床鍋爐,在有條件的地區推廣熱、電、冷聯產技術和熱、電、煤氣聯供技術。
——推廣爐內石灰脫硫和靜電除塵技術。
——研發煤矸石等低熱值燃料電廠鍋爐高效除塵、脫硫、灰渣干法輸送、存儲及利用技術。
(2)煤矸石生產建築材料技術
——制磚技術。推廣全煤矸石生產承重多孔磚、非承重空心磚和清水牆磚技術。
——制水泥技術。推廣利用煤矸石為原料,部分或全部代替粘土配製水泥生料,燒制水泥熟料技術。
——生產其他建材產品技術。推廣利用煤矸石為原料生產陶瓷製品、陶粒、岩棉、加氣混凝土等技術。
(3)推廣利用煤矸石充填採煤塌陷區、采空區和露天礦坑及煤矸石復墾造地造田技術。
(4)推廣利用煤矸石製取聚合氯化鋁、硫酸鋁、合成系列分子篩等化工產品技術。
(5)推廣利用煤矸石生產復合肥料技術。
(6)推廣煤矸石中極細粒鈦鐵礦、銳鈦礦等雜質的分離技術。
(7)研發利用煤矸石生產特種硅鋁鐵合金、鋁合金技術,以及利用煤矸石生產鋁系列、鐵系列超細粉體的技術。
(8)研發煤矸石提取五氧化二釩及其他稀有元素技術。
2.礦井水綜合利用技術
推廣採用混凝、沉澱(或浮升)以及過濾、消毒等技術,凈化處理煤礦礦井水。
3.煤層氣綜合利用技術
(1)推進煤層氣民用、發電、化工等技術的產業化。
(2)研發低濃度瓦斯利用技術。 1.粉煤灰、脫硫石膏綜合利用技術
(1)粉煤灰綜合利用技術
——推廣採用粉煤灰生產水泥、砌塊、陶粒等建築材料技術。
——推廣採用粉煤灰建造水壩、油井平台、道路路基等建築工程技術。
——推廣粉煤灰製取漂珠、空心微珠、碳等化合物技術。
——推進高鋁粉煤灰提取氧化鋁技術的產業化。
——推進粉煤灰造紙及生產岩棉技術的產業化。
——研發粉煤灰用於農業(改良土壤、生產復合肥料、造地)、污水處理以及各類填充材料等技術。
(2)推廣脫硫石膏制水泥緩凝劑、紙面石膏板、建築石膏、粉刷石膏、砌塊等建材產品的綜合利用技術。
(3)研發脫硫石膏免煅燒制干混砂漿。
2.廢水綜合利用技術
推廣灰場沖灰廢水封閉式循環利用等技術。
3.廢氣綜合利用技術
推廣燃煤電廠煙氣中回收硫資源生產硫磺技術。 1.廢渣綜合利用技術
(1)推廣對油氣采煉過程中產生的各類油砂、污泥、殘渣、鑽屑採用固化等無害化綜合處理技術,並用於築路、製造建築材料、調剖堵水劑等。
(2)推廣石油焦乳化焦漿/油(EGC)代油節能技術。
(3)研發改進緩和濕式氧化(WAO)-間歇式生物反應器(SBR)處理鹼渣聯合工藝,形成專有成套技術。
(4)研發污水處理場油泥(包括罐底泥)、浮渣和剩餘活性污泥處理組合技術。
2.廢水(液)綜合利用技術
(1)推廣鑽井污水、廢液綜合處理技術,實現閉路循環利用。
(2)推廣煉油企業含氫尾氣膜法回收技術。利用膜分離技術建設芳烴、加氫尾氣膜法回收裝置,回收芳烴預加氫精製單元酸性氣、異構化富氫、加氫裂化低分氣、柴油加氫低分氣中的富含氫氣體。
(3)推廣採用中和、酸化以及各種精製技術,從石油煉制產生的酸鹼廢液、廢催化劑中,回收環烷酸、粗酚、碳酸鈉、浮選捕集劑等資源。
(4)研發石油化工高濃度、難降解的有機廢水處理技術以及油田廢水替代清水技術。
(5)研發經濟有效的廢水深度處理技術和回用技術、氨氮廢水處理技術與回收利用技術。
3.廢氣綜合利用技術
(1)推廣對煉油廠催化裂化過程中產生的高溫煙氣採用氣能量回收技術進行能量回收。
(2)研發催化裂化再生煙氣、加熱爐氣、工藝排氣及電站排氣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處理技術。 1.冶煉廢渣綜合利用技術
(1)推廣煉鋼爐渣回收和磁選粉深加工處理技術。
(2)推廣立磨粉磨粒化高爐礦渣技術。
(3)推廣硫鐵礦燒渣綜合利用技術。
(4)推廣冷軋鹽酸再生及鐵粉回收技術。
(5)推廣鋼渣返回燒結,替代石灰作為煉鐵廠燒結溶劑技術。
(6)推廣轉爐煤氣干法除塵及塵泥壓塊技術。
(7)推廣氧化鐵皮回收利用技術。採用直接還原技術製取粉末冶金用的還原鐵粉。
(8)推廣含鐵塵泥綜合利用技術。
(9)推廣廢鋼渣生產磁性材料技術。
(10)研發含鋅塵泥綜合利用技術。
(11)研發不銹鋼和特殊鋼渣的處理和利用技術,特別是防止水溶性鉻離子浸出的技術。
(12)研發鋼鐵渣游離氧化鈣、游離氧化鎂降解處理技術。
2.廢水(液)綜合利用技術
(1)推廣對不同濃度的焦化廢水優化分級處理與使用技術。
(2)推廣採用「電氧化氣浮」技術對廢水進行深度處理並回用。
(3)推廣污水深度處理脫鹽回用技術。採用抗污染芳香族聚醯胺反滲透膜,生產高品質的回用水。
(4)推廣冷軋含油乳化液膜分離回收技術。
(5)研發礦山酸性廢水治理與循環利用技術。
(6)研發礦山含硫礦物,As、Pb、Cd廢水處理與循環利用技術。
3.廢氣及余熱、余壓綜合利用技術
(1)推廣全燃燒高爐煤氣鍋爐的應用技術。
(2)推廣焦爐、高爐、轉爐煤氣的回收技術。
(3)推廣利用還原鐵生產中回轉窯廢高溫煙氣余熱發電技術。
(4)推廣高爐煤氣余壓發電TRT(高爐煤氣余壓透平發電裝置)結合干法除塵技術。
(5)推廣採用利用溴化鋰製冷等技術回收利用冶金生產過程中爐窯煙氣余熱。
(6)推廣採用雙預蓄熱式燃燒技術,實現爐窯廢氣余熱的利用。
(7)推廣鐵合金礦熱爐、燒結機等中低溫煙氣余熱發電技術。
(8)推廣焦化干息焦技術,回收利用焦炭顯熱。
(9)推廣低熱值煤氣燃氣-蒸汽聯合循環發電技術(CCPP)。
(10)推廣煉鋼廠除塵系統高溫煙氣余熱發電技術。
(11)推廣電爐余熱回收及綜合利用技術。
(12)推進燒結煙氣脫硫副產石膏資源化利用技術的產業化。 1.冶煉廢渣綜合利用技術
(1)推廣採用爐渣選礦法從冶煉爐渣中回收金屬銅技術。
(2)推廣銅冶煉陽極泥及廢渣(料)綜合利用技術,回收金、銀、鉑、鈀、硒、碲、鉛、鉍、銦等。
(3)推廣銅冶煉冷態渣,鎳冶煉冷態渣深度還原磁選提鐵綜合利用技術。
(4)推廣採用「破碎-磁選分選焦煤」、「球磨-磁選生產鐵粉」等技術處理鋅渣、窯渣。
(5)推廣從鉛電解陽極泥中提取金銀的火法和濕法技術工藝。
(6)推廣鋅渣中提取銀的技術。
(7)推廣從鋅浸出渣中提取銦技術。
(8)推廣金屬鎂還原渣部分替代鈣質和硅質原料生產水泥技術。
(9)研發高效利用鉛鋅冶煉渣再回收鉛鋅技術,以及稀散金屬回收技術。
(10)研發低耗高效脫除氟、氯、氧化鋅物料技術。
(11)研發採用氫氣還原法從冶煉各類煙塵中製取金屬鍺綜合利用技術。
(12)研發赤泥綜合利用技術。
2.廢水(液)綜合利用技術
(1)推廣軋制廢油回收利用技術。
(2)推廣從生產印刷線路板產生含銅廢液中回收金屬銅技術。
(3)研發加工生產過程中表面處理廢液、酸洗污泥綜合回收技術。
3.廢氣及余熱綜合利用技術
(1)推廣採用氨吸收法技術,回收銅、鉛、鋅等有色金屬冶煉企業產生的煙氣二氧化硫,副產硫酸銨、硫酸鉀等。
(2)推廣採用鈣吸收技術,對二氧化硫煙氣脫硫並回用。
(3)推廣採用氧化鋅渣脫除鉛鋅冶煉煙氣二氧化硫技術。
(4)推廣冶煉廢氣中有價元素的回收利用技術。
(5)推廣菱鎂礦資源利用過程中二氧化碳回收以及生產二氧化碳衍生產品先進技術。
(6)推廣有色冶金爐窯煙氣余熱利用技術。 1.磷石膏等化工廢渣綜合利用技術
(1)推廣蒸氨廢渣綜合利用技術。
(2)推廣採用電石渣替代石灰石用於水泥工業、純鹼工業以及電廠的煙氣脫硫技術。
(3)推廣利用鉻渣作水泥礦化劑技術;鉻渣制自溶性燒結礦並冶煉含鉻生鐵技術;鉻渣作為熔劑生產鈣鎂磷肥技術;鉻渣制鈣鐵粉、鑄石、人造骨料、玻璃著色劑及鉻渣棉等技術。
(4)推廣磷石膏制磷酸聯產水泥、制硫酸鉀、制硫銨和碳酸鈣以及制硫酸銨、硫酸銨鉀等作為化工原料的綜合利用技術;磷石膏制水泥緩凝劑、紙面石膏板、建築石膏、粉刷石膏、砌塊等建材產品的綜合利用技術;磷石膏作為鹽鹼地改良劑技術。
(5)推廣黃磷爐渣生產水泥、混凝土、磷渣磚、保溫材料、低溫燒結陶瓷等技術。
(6)推廣黃磷泥生產五氧化二磷以及雙渣肥等綜合利用技術。
(7)推廣造氣煤渣綜合利用技術。
(8)推廣利用硼泥制備輕質碳酸鎂、氧化鎂等鎂鹽技術。
(9)推廣利用硼泥生產建築材料、農業肥料和冶金輔助材料技術。
(10)推廣氟石膏生產建築材料等綜合利用技術。
(11)研發磷石膏充填采礦技術。
2.廢水(液)綜合利用技術
(1)推廣純鹼生產中蒸氨廢清液曬鹽技術,採用高效蒸發技術和設備制氯化鈣聯產氯化鈉。
(2)推廣合成氨生產中採用水解汽提技術回收尿素。
(3)推廣氮肥生產污水回用技術。
(4)推廣循環冷卻水超低排放技術。
(5)推廣回收硼酸母液制備硼鎂肥、輕質碳酸鎂、氧化鎂等鎂鹽產品技術。
(6)推廣採用大孔徑吸附樹脂對2,3-酸廢水回收利用技術。
(7)推廣「樹脂吸附-氧化-樹脂吸附」技術對2-萘酚生產廢水進行治理和資源化利用。
(8)推廣處理DSD (4,4-二氨基二苯乙烯-二磺酸)酸氧化工序生產廢水採用樹脂法將有機物吸附並洗脫和回收利用的資源化技術。
(9)推廣苯胺、鄰甲苯胺和對甲苯胺生產廢水資源化技術。
(10)推廣樹脂吸附法處理氯化苯水洗廢水綜合利用技術。
(11)推廣從電鍍廢水中回收鎳、鈷等稀有金屬技術。
(12)推廣從制鹽母液中提取氯化鉀、工業溴、氯化鎂技術。
3.廢氣、余熱綜合利用技術
(1)推廣採用吸附、汽提、變壓吸附等技術,從電石法聚氯乙烯生產尾氣中回收氯乙烯、乙炔氣。
(2)推廣利用黃磷尾氣發電並提純一氧化碳生產甲醇、甲酸等化工產品技術。
(3)推廣醇烴化工藝替代銅洗工藝技術。
(4)推廣全燃式造氣吹風氣余熱回收利用技術。
(5)推廣濕法磷酸及磷肥生產副產品氟生產各種氟化物技術。
(6)推廣以碳酸鈉吸收硝酸生產尾氣中的氮氧化物,生產硝酸鈉、亞硝酸鈉的技術。
(7)推廣利用電石、炭黑生產尾氣中的一氧化碳,作為燃料及化工原料用於制甲醇、合成氨和羰基產品技術。
(8)推廣對含二氧化碳廢氣進行綜合利用技術。其中利用氨水吸收尾氣中二氧化碳製取碳酸氫銨;深冷製取液態二氧化碳或乾冰;用純鹼吸收二氧化碳製取碳酸氫鈉;用二氧化碳廢氣製取輕質碳酸鎂;用燒鹼廢液吸收二氧化碳製取純鹼;用廢氣中的二氧化碳代替硫酸分解酚鈉提取酚。
(9)推廣氯化氫廢氣綜合利用技術。其中用甘油吸收氯化氫製取二氯丙醇;在催化劑作用下製取環氧氯丙烷、二氯異丙醇,製取氯磺酸、染料、二氯化碳等化工產品;採用催化氯化法、電解法、硝酸氧化法生產氯氣;副產鹽酸生產聚氯乙烯等產品。
(10)推廣催化干氣蒸汽轉化法制氫技術。
(11)推廣草甘膦與有機硅生產中的氯元素循環利用技術。將草甘膦生產中的尾氣經回收凈化用於有機硅單體的合成。有機硅單體生產中產生鹽酸,經凈化後用於草甘膦合成,從而使含氯元素的化合物(氯甲烷、氯化氫)在草甘膦和有機硅兩大類產品之間實現循環利用。 1.廢渣綜合利用技術
(1)推廣石材加工碎石和采礦廢石生產人造石材(裝飾材料)技術。
(2)研發廢陶瓷高附加值再利用技術。
2.廢水綜合利用技術
推廣採用無機混凝劑(PAC)+高分子助凝劑(PHM)等混凝沉澱處理技術。
3.廢氣、余熱綜合利用技術
(1)推廣水泥窯廢氣余熱發電技術。
(2)推進玻璃熔窯廢氣余熱發電技術產業化。 1.廢渣綜合利用技術
(1)推廣玉米脫胚提油和小麥提取蛋白技術。
(2)推廣利用酒精糟生產全糟蛋白飼料等技術。
(3)推廣啤酒廢酵母乾燥生產飼料酵母技術;廢酵母經酶處理制備醫葯培養基酵母浸膏技術。
(4)推廣檸檬酸廢渣替代天然石膏技術。
(5)推進啤酒廢酵母生產制備核苷酸、氨基酸類物質技術的產業化。
(6)推廣玉米芯生產木寡糖技術。
(7)推廣利用製糖廢糖蜜生產高活性酵母等發酵製品技術。
(8)推進利用酶技術從麥糟中提取功能性膳食纖維和蛋白質的產業化。
(9)推進果蔬濃縮汁生產廢渣制備果膠、功能性膳食纖維和蛋白飼料技術的產業化。
(10)研發酵母細胞壁殘渣制備甘露糖蛋白質及水溶性葡聚糖等。
(11)研發啤酒糟採用多菌種混合固體發酵生物改性,生產肽蛋白技術。
(12)研發馬鈴薯、木薯澱粉生產廢渣綜合利用技術。
2.廢水(液)綜合利用技術
(1)推廣發酵剩餘資源厭氧發酵生產沼氣技術。
(2)推廣麥汁煮沸二次蒸汽回用技術。
(3)推廣味精廢母液生產復合肥技術。
(4)推廣玉米浸泡水和谷氨酸離交尾液混合培養飼用酵母粉技術。
(5)推廣木薯乾片乾式粉碎和鮮木薯濕法破碎分離技術,濃縮出精澱粉漿液和蛋白黃漿。
(6)研發採用膜過濾技術(MF)回收菌體製成飼料技術。
(7)研發薯類澱粉生產高濃工藝廢水(俗稱汁水或細胞水)回收蛋白技術。
(8)研發適用於食品行業生產的膜材料及膜分離裝置;研發排放廢水深度處理的膜技術與膜材料。
3.廢氣綜合利用技術
研發利用酒精等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二氧化碳生產降解塑料技術。 1.廢舊纖維等廢渣綜合利用技術
(1)推廣廢舊纖維循環利用技術。利用廢舊滌綸及錦綸纖維、生產廢料等生產再生纖維技術。
(2)推廣利用廢舊纖維作為產業用增強材料技術。
(3)推廣溶解、萃取、離子交換等技術,對化纖工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進行回收利用。
(4)推廣針刺、熱熔、紡粘、縫編等技術對廢花、落棉、紗布角、短纖維等廢棄物進行回收利用。
(5)推進廢棄毛中提取蛋白制備生物蛋白纖維技術的產業化。
(6)推進利用雙氧水對剝繭抽絲後的廢棄物進行濕法紡絲技術的產業化。
(7)推進蠶蛹蛋白提煉及深加工、桑柞蠶絲下腳料生產針刺無紡布等綜合利用產業化。
2.廢水(液)綜合利用技術
(1)推廣採用水蒸汽直接蒸餾法從含溴染料廢水中製取溴素技術;以分散藍2BLN水解母液以及硝化廢酸為原料從廢水中離析回收2,4-二硝基苯酚。
(2)推進洗毛廢水採用高效分離回收等工藝設備提取羊毛脂技術產業化。
(3)推進聚酯企業生產廢水中乙醛等有機物回收與利用技術產業化。
(4)研發適用於排放廢水深度處理的膜材料,並研發適用於漿料、染料濃縮與回收工藝的膜分離裝置。 1.廢渣綜合利用技術
(1)推廣造紙廢渣污泥資源化利用技術。
(2)推進制漿鹼回收白泥生產優質碳酸鈣技術的產業化。
2.廢水(液)綜合利用技術
(1)推廣制漿造紙過程水的梯級使用和廢水深度處理部分回用技術。
(2)推廣造紙白水多圓盤過濾機處理回收利用技術。
(3)推廣厭氧生物處理高濃廢水生產沼氣技術。
(4)推廣制漿封閉式篩選、中濃技術。
(5)推進紙漿廢液生產微生物制劑技術的產業化。
『陸』 危險化學物品企業不雖要具備什麼條件
化學危險品經營企業不需要具備什麼條件:經營場所和儲存設施符合企業標准。
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的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經營場所,儲存危險化學品的,還應當有符合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儲存設施;
(二)從業人員經過專業技術培訓並經考核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四)有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6)氯磺酸存儲擴展閱讀:
上述物品發生火災後,主要用干砂土撲救。
(1)氧化劑中的過氧化物與水反應,能放出氧加速燃燒。如過氧化鈉、過氧化鉀、過氧化鈣、過氧化鋇等。起火後不能用水撲救,要用干砂土、乾粉撲救。
(2)硫酸、硝酸等酸類腐蝕物品,遇加壓密集水流,會立即沸騰起來,使酸液四處飛濺。所以,發煙硫酸、氯磺酸、濃硝酸等發生火災後,宜用霧狀水、干砂土、二氧化碳滅火劑撲救。
(3)有的化學危險物品遇水能產生有毒或腐蝕性的氣體,如甲基二氯硅烷、三氧甲基硅烷、磷化鋅、磷化鋁、三氯化磷、氯化硫等遇水後,能和水中的氫生成有毒或有腐蝕性的氣體。
(4)粉狀物品如硫磺粉,有機顏料、粉劑農葯等起火,不能用加壓水沖擊,以防粉末飛揚,擴大事故。可用霧狀水。
(5)比重小於1,且不溶水的易燃液體有機氧化劑發生火災,不能用水撲救。因水會沉在液體下面,可能形成噴濺、漂流而擴大火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