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thon函數調用另一個函數
❶ python中在函數中調用另一個函數,這就是函數_調用
函數調用不必在函數中調用另一個函數,隨時都可以。甚至,你可以只寫一句調用某個函數的代碼。
❷ python 如何在一個函數里通過傳參數調用其他函數
Python中函數參數的傳遞是通過「賦值」來傳遞的。但這條規則只回答了函數參數傳遞的「戰略問題」,並沒有回答「戰術問題」,也就說沒有回答怎麼賦值的問題。函數參數的使用可以分為兩個方面,一是函數參數如何定義,二是函數在調用時的參數如何解析的。而後者又是由前者決定的。函數參數的定義有四種形式:
1. F(arg1,arg2,...)
2. F(arg2=<value>,arg3=<value>...)
3. F(*arg1)
4. F(**arg1)
第1 種方式是最「傳統」的方式:一個函數可以定義不限個數參數,參數(形式參數)放在跟在函數名後面的小括弧中,各個參數之間以逗號隔開。用這種方式定義的函數在調用的時候也必須在函數名後的小括弧中提供相等個數的值(實際參數),不能多也不能少,而且順序還必須相同。也就是說形參和實參的個數必須一致,而且想給形參1的值必須是實參中的第一位,形參與實參之間是一一對應的關系,即「形參1=實參1 形參2=實參2...」。很明顯這是一種非常不靈活的形式。比如:"def addOn(x,y): return x + y",這里定義的函數addOn,可以用addOn(1,2)的形式調用,意味著形參x將取值1,主將取值2。addOn(1,2,3)和addOn (1)都是錯誤的形式。
第2種方式比第1種方式,在定義的時候已經給各個形參定義了默認值。因此,在調用這種函數時,如果沒有給對應的形式參數傳遞實參,那麼這個形參就將使用默認值。比如:「def addOn(x=3,y=5): return x + y」,那麼addOn(6,5)的調用形式表示形參x取值6,y取值5。此外,addOn(7)這個形式也是可以的,表示形參x取值7,y取默認值5。這時候會出現一個問題,如果想讓x取默認值,用實參給y賦值怎麼辦?前面兩種調用形式明顯就不行了,這時就要用到Python中函數調用方法的另一大絕招 ──關健字賦值法。可以用addOn(y=6),這時表示x取默認值3,而y取值6。這種方式通過指定形式參數可以實現可以對形式參數進行「精確攻擊」,一個副帶的功能是可以不必遵守形式參數的前後順序,比如:addOn(y=4,x=6),這也是可以的。這種通過形式參數進行定點賦值的方式對於用第1種方式定義的函數也是適用的。
上面兩種方式定義的形式參數的個數都是固定的,比如定義函數的時候如果定義了5個形參,那麼在調用的時候最多也只能給它傳遞5個實參。但是在實際編程中並不能總是確定一個函數會有多少個參數。第3種方式就是用來應對這種情況的。它以一個*加上形參名的方式表示,這個函數實際參數是不一定的,可以是零個,也可以是N個。不管是多少個,在函數內部都被存放在以形參名為標識符的tuple中。比如:
對這個函數的調用addOn() addOn(2) addOn(3,4,5,6)等等都是可以的。
與第3種方式類似,形參名前面加了兩個*表示,參數在函數內部將被存放在以形式名為標識符的dictionary中。這時候調用函數必須採用key1=value1、key2=value2...的形式。比如:
1. def addOn(**arg):
2. sum = 0
3. if len(arg) == 0: return 0
4. else:
5. for x in arg.itervalues():
6. sum += x
7. return sum
那麼對這個函數的調用可以用addOn()或諸如addOn(x=4,y=5,k=6)等的方式調用。
上面說了四種函數形式定義的方式以及他們的調用方式,是分開說的,其實這四種方式可以組合在一起形成復雜多樣的形參定義形式。在定義或調用這種函數時,要遵循以下規則:
1. arg=<value>必須在arg後
2. *arg必須在arg=<value>後
3. **arg必須在*arg後
在函數調用過程中,形參賦值的過程是這樣的:
首先按順序把「arg」這種形式的實參給對應的形參
第二,把「arg=<value>」這種形式的實參賦值給形式
第三,把多出來的「arg」這種形式的實參組成一個tuple給帶一個星號的形參
第四,把多出來的「key=value」這種形式的實參轉為一個dictionary給帶兩個星號的形參。
例子:
1. def test(x,y=5,*a,**b):
2. print x,y,a,b
就這么一個簡單函數,來看看下面對這個函數調用會產生什麼結果:
test(1) ===> 1 5 () {}
test(1,2) ===> 1 2 () {}
test(1,2,3) ===> 1 2 (3,) {}
test(1,2,3,4) ===> 1 2 (3,4)
test(x=1) ===> 1 5 () {}
test(x=1,y=1) ===> 1 1 () {}
test(x=1,y=1,a=1) ===> 1 1 () {'a':1}
test(x=1,y=1,a=1,b=1) ===> 1 1 () {'a':1,'b':1}
test(1,y=1) ===> 1 1 () {}
test(1,2,y=1) ===> 出錯,說y給賦了多個值
test(1,2,3,4,a=1) ===> 1 2 (3,4) {'a':1}
test(1,2,3,4,k=1,t=2,o=3) ===> 1 2 (3,4) {'k':1,'t':2,'o':3}
❸ python 同一類中一個函數調用另一個函數的結果
同一個類中一個函數里調用另一個函數的方法
class Solution:
def a(self):
self.b() # 注意這種寫法:self.類名
def b(self):
print('在這里')
a = Solution()
a.a()
❹ 核心解密Python函數在(類與函數之間)和(類與類之間)互相調用
首先來看一個函數間的調用
類方法:
執行結果:
metaclass能有什麼用處,先來個感性的認識:
1.1 在wiki上面,metaclass是這樣定義的:In object-oriented programming,
a metaclass is a class whose instances are classes.
Just as an ordinary class defines the behavior of certain objects,
a metaclass defines the behavior of certain classes and their instances.
也就是說metaclass的實例化結果是類,而class實例化的結果是instance。我是這么理解的:
metaclass是類似創建類的模板,所有的類都是通過他來create的(調用 new ),這使得你可以自由的控制
創建類的那個過程,實現你所需要的功能。
當然你也可以用函數的方式(下文會講)
4.1 用類的形式
4.1.1 類繼承於type, 例如: class Meta(type):pass
4.1.2 將需要使用metaclass來構建class的類的 metaclass 屬性(不需要顯示聲明,直接有的了)賦值為Meta(繼承於type的類)
4.2 用函數的形式
4.2.1 構建一個函數,例如叫metaclass_new, 需要3個參數:name, bases, attrs,
name: 類的名字
bases: 基類,通常是tuple類型
attrs: dict類型,就是類的屬性或者函數
4.2.2 將需要使用metaclass來構建class的類的 metaclass 屬性(不需要顯示聲明,直接有的了)賦值為函數metaclas_new
5.1 basic
metaclass的原理其實是這樣的:當定義好類之後,創建類的時候其實是調用了type的 new 方法為這個類分配內存空間,創建
好了之後再調用type的 init 方法初始化(做一些賦值等)。所以metaclass的所有magic其實就在於這個 new 方法裡面了。
說說這個方法: new (cls, name, bases, attrs)
cls: 將要創建的類,類似與self,但是self指向的是instance,而這里cls指向的是class
name: 類的名字,也就是我們通常用類名. name 獲取的。
bases: 基類
attrs: 屬性的dict。dict的內容可以是變數(類屬性),也可以是函數(類方法)。
所以在創建類的過程,我們可以在這個函數裡面修改name,bases,attrs的值來自由的達到我們的功能。這里常用的配合方法是
getattr和setattr(just an advice)
下面實現python中在一個類中調用另一個類的函數方法
或者下面來一個號理解的例子
執行結果:
先來介紹內部類與外部類是什麼?
看源碼解析:
內部類調用外部類的類屬性和類方法
參考文獻1
參考文獻2
參考文獻3
❺ Python一個函數怎麼調用後面一個函數裡面的值
你不懂就去學習python的變數作用域。不是光靠試就能試出結果的,要明白具體的機制。
❻ python跨模塊調用函數的問題
有什麼辦法省略掉那些被調用函數的參數?
也就是func2隻想在調用是傳入一個c。
那麼func2在定義的時候必須喂飽func1,也就是func2在調用 func1時,當前作用域中要有a,b。
明顯圖中是沒有做到的,沒有實際ab
b可以試試在這個文件中直接定義 ab兩個變數,那麼在第三個文件中引入 func2,就可以直接傳c給func2了,因為ab已經在上一步被配置好。
❼ python中怎麼在一個函數內調用另外一個函數,類
如果是同一包裡面,直接就可以使用,如果不是同一個包,那麼需要先import後,通過「包名.類名」才能使用。
下面是同一個包裡面的案例:
def
a():
print(1)
def
b():
a()
print
(2)
b()
❽ python 一個函數裡面調用另外一個函數怎麼操作
Python是解釋型語言,代碼由上而下解釋執行。 你應該把depth函數代碼 放在 Solution類的前面才能識別到。
做如上修改
❾ python中怎麼調用另一個程序
python中怎麼調用另一個程序?
1、自身函數調用:
自身函數的調用時相當方便的,在定義好了函數以後直接按定義的格式調用即可,出現的錯誤為參數數量不匹配,如:TypeError: func() missing 1 required positional argument: 's',意思為func()函數有一個形式參時但是沒有傳入相對應的實參值。
2、通過包或模塊調用:
通過包或模塊調用相對自身函數調用比較復雜,需要提前導入包或模塊,常用的方法為import 或者from import,導入成功的前提是對應的包或模塊在python路徑之下,可以通過sys.path(sys為系統內置模塊可以直接使用import sys導入)來查看python路徑。以導入第三方包文件requests為例。
3、通過類方法調用:
通過類方法的調用需要在調用之前,實例化一個類對象,通過這個類對象來調用類方法,
注意第三個方法為私有方法,不允許類外部訪問。
❿ python中同一個類的函數怎麼調用另一個函數里的數據
#a()不是return了它么
defc():
dic=a()
#現在列印dic吧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