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問題與對策
① 如何解決當前的信訪問題
一、重視信訪工作,提倡「小題大做」
對工作中那些易被輕視的問題、易被忽略的小環節,務必「小題大做」。一是小事當作大事辦。經驗教訓告訴我們:凡是把小事當作大事來辦的,就平安無事;凡是把大事當做小事來辦的,就必然要出事。對於幹部職工反映的任何一件「小事」,各部門應當做「大事」來認真對待,謹防小事拖大,矛盾激化。二是身體力行親自辦。對於信訪工作,領導班子成員應做到經常下基層聽民聲,經常接訪查民情,經常辦訪解民憂;應定期過問信訪工作,親自辦理重點信訪案件。三是齊抓共管協力辦。就是做到工作推進和維護穩定並舉,分管的業務工作與穩定工作並重,不能只重業務工作而忽視穩定工作,更不能遇到矛盾就退避三舍,以不分管穩定工作為托詞上推下卸。作為班子成員,無論分管哪項工作,都應樹立處理信訪問題到我為止的觀念,為維護穩定大局盡心盡力、盡職盡責。
二、排查潛在的不穩定因素,力求「面面俱到」
排查不穩定因素是抓好信訪工作的一個重要環節。只有通過不斷排查,才能不斷發現問題,從而解決問題。一是排查做到全方位。既做到「眼觀六路」,又達到「耳聽八方」,做到全方位、多角度,不留死角、不留盲區,力求「面面俱到」。對不穩定因素的排查,應注意重點從征、管、查、審批等方面扎實細致地抓好。二是建立信息員隊伍。只有建立了信息網路,健全了信息預警機制,可能引發不穩定的苗頭性因素才能得到及時反饋,才能早拿預案、早作處理、減少疏漏。三是排查工作制度化。排查工作不是突擊行動,所以應形成定期排查的工作制度,層層明確責任,做到常抓不懈,切實將不穩定因素排細排足,早作處理,不留隱患。
三、多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問題,立足「利為民謀」
胡錦濤總書記強調,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所以在工作中要做到以民為本,執政為民。一是樹立科學發展觀。在處理幹部職工反映問題特別是信訪工作中,應認真吸取教訓,做到求發展不以損害幹部職工利益為代價,單位再困難也不與幹部職工爭利益,堅持立足實際求發展,真心實意待幹部職工。而是盡心盡力為群眾辦實事。對群眾上訪反映的每一件事,應盡心盡責,認真對待,哪怕群眾反映的問題只有1%的道理,應以100%的努力去幫助解決。三是注意不能突破政策底線。對一些群眾反映的問題依照法律法規確實解決不了或由於這樣那樣的原因一時難以解決的,應耐心做好群眾的思想工作,千萬不能輕易突破政策底線亂開「口子」,以致引發更多的矛盾。
四、多引導信訪者的上訪行為,善於「教育規范」
應注意做好教育引導工作,尤其是要打消上訪者趨上心理,教育引導其就地解決問題。一是應堅持不懈地深入到幹部職工中去,認真扎實地做好信訪法規的宣傳工作,使上訪者進一步了解「分級負責,歸口辦理」的信訪原則,進一步提高其法律意識,引導他們就地反映、解決問題,做到依法有序逐級上訪。二是加大對國家信訪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使上訪幹部職工打消借訪獲利思想,增強政策觀念,意識到通過合法渠道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違法上訪不但不能獲利,而且容易滑向犯罪的深淵。三是要通過正面教育為主與依法處理相結合的辦法,規范其上訪行為,教育其依法上訪反映問題和解決問題。
五、探索解決信訪穩定問題的辦法,做到「與時俱進」
IT工作在當前的發展中面臨著一些新情況、新問題,有關方面的應對政策還有待進一步完善,而發展中的信訪問題又日趨復雜,涉及面大的信訪問題和群體性的信訪問題又明顯增多,這就需要在解決、處理信訪問題時與時俱進,不斷探索創新。一是對幹部職工反映的一般性問題,明確專人辦理,定期督查回訪,確保處理到位。二是對矛盾集中、涉及面廣、問題復雜、影響較大的群體性信訪問題,區別對待、慎重處理、嚴防事態擴大。對其中反映問題確屬應該合理解決的,明確責任,責成專人或成立專班,及時處理解決,必要時可以實行「一事一策」、「一人一策」予以解決;對混在上訪幹部職工中策劃、組織、指揮鬧事的不法分子和借機進行打砸搶的典型分子,堅決依法予以嚴厲打擊。三是對長期無理纏訪、惡意鬧訪、干擾機關正常工作秩序的少數違法上訪人員,要在思想教育疏導的前提下,適時依法處理和探索依法處理,同時結合工作實際,研究對策,制定出合理合法,切實可行的應對措施,為規范信訪秩序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確保IT工作長治久安、健康發展。
② 如何做好農村信訪維穩工作 對策及建議
一、捨得投入,健全制度,建立長效機制是維護穩定的前提。 當前,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治安形勢出現了很多新情況、新特點,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建設,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的有力舉措,是進一步深化基層平安建設、鞏固政權基石的有效手段,而綜治維穩中心,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鄉鎮維穩的中心,切實加強其規范化建設顯得尤為重要和緊迫。現在雖然設立了綜治維穩中心,但作用發揮不盡如人意,究其原因,是認識上出現了偏差,綜治維穩中心現在是處於「說起來重要、干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地位。同時也還存在兩個問題:一是綜治維穩人員很多時間往往被安排參與到一些中心工作中,而沒有把主要精力放在抓綜治維穩工作上,鄉鎮綜治維穩中心專職工作人員不到位;二是按照有關文件對鄉鎮綜治維穩中心專職人員的規定:鄉鎮綜治維穩中心專職幹部是專職專編制,納入專編管理,但由於各鄉鎮普遍存在受編制數的制約,現只能由現有其他崗位工作人員來兼職,這就嚴重影響了日常工作的正常開展。針對此問題,中央印發了《關於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工作的意見》,指出了加強基層綜治維穩中心規范化建設重大意義,正確的決策,好的工作思路,必須要有人來抓落實,有良好的工作作風來保證其貫徹落實,基層組織建設好了,基礎工作做扎實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各項??是鄉鎮必須配齊配強1—2名專職幹部,落實好人員編制、待遇問題,讓工作人員無後顧之憂;二是當前要堅持人力、物力、財力向基層傾斜,緊緊圍繞「領導、編制、人員、經費、工作」五落實的要求,加強基層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真正做到有人辦事,有人抓事。
二、不要怕事。就是遇到矛盾糾紛要敢於、並樂於直接面對,要「化」字當頭,不能「躲」字為先、「推」字為上、「拖」字為完。不要怕事,我認為主要是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落實好維穩工作制度,鄉、村領導幹部要接待好來訪群眾,到群眾當中了解民情,搜集民意,不能專門坐到辦公室來聽匯報,人雲亦雲,這樣工作就會虛。二是要對群眾言而有信。一些地方「不信官言信謠言」的事例警示我們,作為一級組織也好,一位領導幹部也好,要樹立自己「值得信任」的品牌。群眾信任我們,有問題就願意找我們反映,找我們解決,發現了什麼不穩定情況就樂意向我們基層同志提供。要樹立起值得信任的品牌,一個重要的方面就是鄉、村對群眾做出的承諾要兌現。比如群眾有問題打個電話給鄉村幹部,鄉村幹部要麼說在開會,要麼就說電話上說不清楚,到鄉政府來直接談。結果群眾來了幹部自己卻走了,這樣群眾就不會相信幹部。這樣甚至會產生民怨,導致維穩工作復雜化、艱巨化。三是要善於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糾紛,通過調解的方式解決矛盾糾紛,最有利於社會穩定,而且還會為群眾減輕經濟負擔,雙方都會感到滿意。我們遇到矛盾糾紛不要有厭煩情緒,要靜下心來找出路,要多幾個回合做工作,最大限度地運用調解方法化解,不要輕易把矛盾推向社會,推向法院對簿公堂,推給上級。
三、要有人做事。就是要人人肩上有擔子,人人頭上有責任,事事有人具體承辦落實。一是各級都要有人做事。上面千根針,下面一根線。鄉、村工作再多,人員再緊,從事維穩工作的人員不能少,每天都要有人接待群眾來訪。各村委員會要有從事維穩的幹部,各組都要有信息員。二是要開展經常性排查。排查不能走過場,不能關起門來填表,如果是這樣,就是鄉村幹部自己騙自己。開展排查工作,不是簡單地把問題查出來,而是需要經過努力思考,認真分析,想一想事情會向什麼方向發展,採取措施處理。三是要常議。鄉、村召開的各種會議上都要強調維穩工作,每次會議都要有社會穩定內容。因為維穩工作是動態的,警鍾需要天天敲。四是要常想。維穩工作不僅是書記、鄉鎮長、村支部書記、村主任的責任和工作,不僅是分管領導的責任和工作,而且是每一位幹部的責任和工作。鄉、村對每一項工作都要進行穩定評估預測,要想到是否會影響社會穩定,可能會發生哪些不穩定的事情,不能不顧群眾的承受程度,不管三七二十一就上,結果由於防範不足出問題,「問題一出來,全部都發呆」,束手無策,小事變成了大事。五是要落實責任。落實責任不能說在嘴上,還要寫到會議記錄本里,印到文件上,但最關鍵、最重要的是要讓每一項具體工作、每一個具體問題都有人處理,每一個問題都有人關注動態、負責做其工作。
四、要善於做事,要提高維穩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維穩工作既要做具體的處事工作,又要做人的思想工作,所以必須要有良好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來做保證。一是學習好業務知識。要特別注重掌握好法律法規,遇到問題要會用法律法規的尺子去量,哪裡是符合規定的,哪些是不符全規定的,不能憑感覺來決定出是與否,必須依據法律規定處理問題。二是注重加強與上級的聯系溝通。村與鄉、鄉與區各部門要保持好聯系,一有情況要及時溝通,如果是緊急重大事項,則隨時續報情況。如果鄉鎮發現了異常情況或群體性事件隱患,要及時向區報告,及時傳輸相關資料,以便區職能部門採取措施做好處置等工作,提高工作效果。三是要善於出面為群眾協調各方面問題。作為鄉鎮和村級來說,的確有些問題無法解??調,這樣為群眾解決不了問題,群眾還是會領情,更會記得我們政府的好。把群眾的問題處理得能經得起歷史、經得起法律法規和實踐的檢驗。不能憑我們想像中的理,要通過法理、事理解決問題。解決群眾的問題不能像擠牙膏一樣,群眾上訪到區里解決一點,到市裡再解決一點,這樣就會加速不穩定事件的發生。我們要多與群眾進行交流溝通,讓群眾不能做影響社會穩定的事,處理問題要真正做到「案結事了」。把群眾變成自己的朋友,變成支持我們工作的積極分子。這樣就調動了各方參與維穩工作的積極性。五是要有預案。鄉、村都要有詳盡實用的預案,這樣才能有備無患。特別是要對敏感部位等重要目標,要有工作預案,確保一有問題能及時處置得好。
③ 怎樣做好消防信訪工作的對策和措施
(一)堅持服務大局,主動承擔起維護部隊形象、聲譽的任務。消防工作與社會關系密切,接觸頻繁,與經濟發展、和諧穩定息息相關,一要主動融入發展大局。要將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維護群眾切身利益、服務發展大局、構建和諧社會作為處理涉及消防信訪事項的切入點和著力點,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化解對立矛盾;二是主動維護群眾利益。要最大限度地解決損害群眾根本利益的問題,贏得社會群眾的充分信賴,才能為消防工作和隊伍建設創造更加良好的發展環境。三是自覺維護部隊形象。涉及消防信訪事項是消防工作與群眾利益茅盾沖突的爆發點,信訪事項處理的好與壞,勢必影響部隊社會聲譽、形象。唯如此,消防信訪工作才能主動融入大局、服務大局;也只有明確了這一方向,信訪工作才能從容應對新情況、解決新問題,滿足新需求,不斷提升部隊社會形象和消防監督執法公信力。
(二)重視源頭治理,做好信訪的預防和處置工作。從源頭上解決好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已成為當前做好信訪工作的關鍵。一是要加強宣傳和引導,規范信訪行為,維護信訪秩序。在消防監督執法過程中,真正將「說法式、人性化、理性執法」貫徹到位。同時,要積極加強消防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提高群眾自覺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職責意識;進一步整合、暢通雙向反饋渠道,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達,努力營造良好的信訪事項處理環境,加強信訪事項辦理結果跟蹤問效機制,及時發現梳理群眾不良情緒。二是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認真落實大走訪「開門評警」和「三訪三評」活動,主動下基層,深入問題多、群眾反映問題相對集中區域召開「警民懇談」聽取意見,了解掌握群眾的需求,及時排查解決群眾反映涉及消防工作和隊伍建設的「熱點、難點」問題,找准信訪「症結」,做好「預警」處理。三是加大初信初訪的處理力度,力爭在基層解決問題。對群眾反映的應該解決也能夠解決的問題,一定要盡快解決,對群眾要求處理但由於客觀條件限制一時解決不了的問題,要耐心細致地做好說服解釋工作,並積極創造條件,爭取早日得到解決。不推諉,不扯皮,不上交矛盾,確保群眾反映的問題能夠得到及時、合法、有效的解決。四是要認真貫徹「以人為本」的理念,把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作為科學管理、依法行政、嚴格執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避免隨意執法、武斷執法產生誘發群眾來信、上訪的苗頭和隱患。
(三)強化群眾觀念,切實維護群眾切身利益。一要牢固樹立群眾觀念,正確認識和對待群眾的合理要求。以群眾合法合理的意願、期盼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從化解矛盾、維護形象、提升公信力的高度,認真妥善處理好群眾信訪事項。二要樹立「信訪無小事」的思想,轉換工作思維,善於設身處地為群眾著想,把群眾來信、來訪看作是對消防工作和隊伍建設的一種關心、支持和鞭策。三要注重情、理、法的結合,深懷愛民之心,真誠地接受群眾傾訴,帶著深厚感情,做深入細致的工作。以情感人、寓情於理、堅持原則、依法辦事,爭取群眾的理解支持,妥善處理每一件可能侵害群眾的合法權益的問題,逐步化解矛盾,避免引發群眾信訪。
(四)強化監督問責機制建設,加強對信訪調查處理過程的管理。按照「分級負責、歸口辦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建立健全領導親自閱信和接待來訪制度,完善首訪責任制、處理重大集體訪協調機制,加強協調配合,領導牽頭、信訪處理和相關業務處室人員共同參與,形成解決問題的整體合力。同時,要建立健全並嚴格執行信訪工作責任制,把責任落實到單位,落實到個人。實施信訪問題「一案三查」,一查造成群眾越級、重復上訪的原因,二查接待處理的責任,三查消防監督執法責任。嚴肅追究信訪責任,保證信訪問題依法處理;對因工作履職不到位、不負責,引發後果的,要進行嚴格問責,強化內部管理和制約,努力推進信訪工作機制形成信訪工作合力,提高解決問題的效率,切實有效維護群眾利益,提升部隊形象。
④ 重復信訪舉報增多的原因及對策
一、存在的問題
一是匿名舉報信訪量較大。所有信訪件中匿名舉報占信訪總量的70%以上,上訪人因心存顧慮,怕打擊報復、怕自己反映的問題得不到解決被鄰里笑話等原因,大多以匿名形式發郵件,平時的電話訪也大多不願透露姓名。還有些人為了個人恩怨和利益,捕風捉影、誣告他人,多次反復向省市寫匿名信,而且匿名舉報大多線索不清、內容不具體、調查難度大,無形中加大了基層信訪工作量。
二是信訪上行趨勢明顯。隨著中央反腐敗工作的不斷深入,巡視工作力度的不斷加大,大量應該由縣和鎮紀檢監察機關解決的問題都匯集到市以上紀委。個別群眾在個人利益訴求得不到最大滿足的情況下,「信上不信下」,「信鬧不信理」,「信訪不信法」,一信多投、重復訪、越級訪。他們認為級別越高,閱批的信訪件震動就越大,解決問題就越快,個人得到的利益就越多。因此,越過鄉鎮、縣一級,誇大事實,直接向市、省,甚至中央反映。去年,我縣就收到省紀委下轉信訪件34件,市紀委下轉31件,重信重訪和一信多投11件,達30多次。
三是業務范圍外的信訪量增多。由於基層群眾對紀檢監察工作職能職責了解不夠,加之黨中央反腐力度的不斷加大,不少高官被查處,群眾認為紀委的威力很大、威信很高,只要紀委出手,就沒有解決不了的事情,只要紀委調查,領導幹部個個就得被處理,所以只要自己有解決不了的事,或是因個人恩怨想打擊報復的,就向紀委反映。如鄰里糾紛、征地拆遷、交通事故、環境污染、水利灌溉、土地承包等不屬於紀檢監察職責范圍的,為了利用紀委的權威解決自己的問題,把這些業務范圍外的事情都轉嫁為基層幹部或有關部門不作為等問題變相上訪,如果紀委不解決就謾罵,甚至干擾正常辦公秩序。
四是纏訪鬧訪問題突出。個別上訪群眾存在認識誤區、思想觀念不正確,在利益面前心態失衡,總想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對基層幹部不信任,聽不進接訪人員政策解釋,認為以上壓下,才能盡快解決問題,甚至認為信訪「包治百病」,什麼事都能解決,一些人抱著「不鬧不解決、小鬧小解決、大鬧大解決」的心理和「法不責眾」的錯誤認識,向黨和政府提出一些超出法律和政策以外的無理要求,當這些要求不能滿足時就不斷纏訪鬧訪或越級多頭上訪上訪,不給好處不停息,給了好處仍不息,慾望無限。
五是反映農村黨員幹部問題居高不下。近年來,因國家政策和項目建設不斷向農村傾斜,村組幹部手中掌握的各種資源日益增多,一些村組幹部由於私心過重或能力不足,在政策執行及資源分配過程中存在偏差、有失公平,損害群眾利益,經常激起民憤,引發群眾上訪,嚴重影響著農村的社會穩定。主要表現在一些村幹部黨紀國法觀念淡薄,貪污、侵佔、揮霍集體利益;工作方法粗暴簡單,作風霸道,村務財務不公開,損害群眾利益;農村低保申請審批、征地拆遷、退耕還林賠償標准不公開、弄虛作假、虛報冒領、侵佔挪用等問題。
二、存在的困難
一是信訪初核壓力大。近年來,我縣的信訪總量逐年上升,特別是2014年較2013年有飛躍的提升,2013年縣本級信訪總量為69件次,業務范圍外的3件次;2014年信訪總量165件次,業務范圍外29件次。信訪件的上升為信訪初核帶來了很大的壓力,縣級紀委是紀檢監察機關的最基層組織,與群眾接觸最多,群眾投訴問題得不到有效解決,就最容易引發越級訪和群體訪。鄉鎮和部門紀檢監察組織由於人員不足、能力不夠,缺乏查辦案件的條件,加之平時工作與村組幹部接觸較多關系較熟,下轉基層辦理的信訪件往往得不到群眾信任,不管反映的問題是大是小,是真是假,群眾都要求縣級紀委調查,無形中增加了縣級信訪初核工作量。
二是人員力量不足。隨著信訪量的不斷增加,基層人員力量不足、業務能力欠缺已成為信訪工作中的突出問題。縣級紀委信訪室按編制只有2人,有些縣區信訪室只有1人,還有的縣區甚至沒有信訪室,掛靠在辦案室或審理室兼職,在處理日常業務工作時,既要到政務大廳接訪,又要下基層巡訪、督導檢查,還要進行信訪件的初核,在工作中時常會出現信件積壓、辦結延時或顧此失彼的問題。另外加之基層工作人員業務培訓較少,業務知識、政策法規了解掌握不準確,處理基層疑難復雜問題的能力不足,在處理群眾信訪問題中往往不到位,導致有些群眾多次反復越級上訪。
三是落實「三轉」難度大。中紀委十五屆三次全會以來,從上到下都要求各級紀委要「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信訪工作同樣也要圍繞主業主職,轉變接信接訪的方式方法,開展政務大廳接訪、信訪直通車下訪,開通網路舉報郵箱、民情直通車信箱、12388熱線電話,不斷拓寬紀檢監察信訪舉報渠道,雖然這些舉措為群眾投訴舉報提供了便利條件,但在實際操作中,群眾經常會把一些涉法涉訴、征地拆遷、土地糾紛等業務范圍外的信訪件投入郵箱,或是直接上訪,如果不接收,群眾就謾罵行政不作為、推諉扯皮、「踢皮球」等等,如果接了,群眾不管什麼理由,都統統問紀委要結果,無形中為落實「三轉」增加了難度。
三、對策建議
一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針對目前紀檢監察業務范圍外、涉法涉訴信訪問題較多、匿名舉報和反映問題不具體給調查帶來一定難度等問題,要充分運用電視、廣播、網路等渠道和手段,通過集中宣傳和巡迴宣傳的方式,廣泛宣傳紀檢監察信訪舉報法規制度、受理范圍、工作原則和程序,公開信訪舉報電話、網站、郵箱,大力倡導和鼓勵屬實名舉報,宣傳實名舉報辦法,引導群眾正確行使權利,依法有序參與反腐倡廉建設,以理性合法方式,通過正規渠道表達訴求、正確反映問題。
二要進一步釐清職能職責。要把紀檢監察信訪舉報工作和一般性群眾信訪和涉法涉訴信訪問題分清界線,屬於業務范圍內的每一個信訪問題,都要認真核實,嚴肅查處,確保件件有著落,事事有迴音;不屬於紀檢監察業務范圍的,中省市紀委不予受理,做好勸返和解釋工作,縣級紀委要耐心向群眾做好解釋工作,引導群眾向有關部門反映,確保信訪舉報職能職責發揮應有的作用,從而提高紀檢監察工作公信力。
三要切實加強基層培訓工作。基層紀檢監察幹部崗位調整較為頻繁,加之上級業務培訓較少,基層辦信辦案的能力普遍較差。省市每年能開展兩次以上紀檢監察業務培訓,並將培訓的范圍延伸到基層縣鎮一級紀檢幹部,使中省市的新要求、新措施、新辦法能直接傳遞到基層,著力解決基層紀檢監察幹部能力不足、本領恐慌的問題。同時,經常性地開展對基層紀檢監察工作的檢查指導,提高基層辦信辦案能力和綜合素質,確保群眾投訴得到合理解決,打消上訪人怕打擊報復的內心顧慮,取得群眾對紀檢監察組織的信任和支持。
四要加大信訪件的督查督辦力度。加大對信訪件的初核工作的督辦力度,特別是對屬實名舉報、嚴重損害群眾利益的典型問題、集體訪等問題,堅持優先直批快轉,屬於實名舉報的,查實後立即予以回復;非實名舉報或集體舉報的,召開一定范圍的黨員幹部大會予以通報,消除舉報人的疑慮,從而有效減少越級訪和重復訪的發生,確保群眾舉報「件件有著落,事事有迴音」。同時,加大對基層信訪件的督查力度,對基層紀委不重視、處理不及時、落實不到位甚至拖著不辦的問題,嚴肅問責,以查辦信訪件的成效取信於民。
五要全面深化制度建設。一是積極推進部門信訪聯席會議制度,及時協調解決群眾重大突發性和群體性事件,形成推動信訪舉報工作的合力;二是進一步完善矛盾糾紛排查機制、組織協調機制、督辦督查機制、考核評價機制,鞏固提升領導幹部掛牌群眾點名接訪制度和信訪聽證終結制度成效,確保制度有效落實;三是加強信訪監督工作,通過信訪談話、下發信訪監督詢問書、提醒書、警示書、誡勉書等形式,對黨員領導幹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處置;四是扎實開展信訪舉報民情直通車制度,堅持定期到信訪大廳、下基層巡迴接訪,確保制度發揮應有的效用。
⑤ 信訪工作解決哪些問題
著我國各項改革的逐漸深化和社會關系的逐步調整,各類復雜的社會矛盾日益凸顯,信訪工作面臨著新的挑戰,一些問題已經阻礙了信訪工作的進一步開展。作為一名鄉鎮信訪工作領導幹部,筆者結合農村信訪工作實際,對當前信訪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對策提出如下思考:
一、當前農村信訪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個別領導幹部對信訪工作重要性認識不到位
一是認為抓信訪太牽扯精力,影響抓經濟建設,把信訪工作與經濟發展對立起來。二是認為上訪群眾多是「刁民」,對他們採取哄、攔、卡、壓的辦法,把政府機關與人民群眾對立起來。三是認為信訪工作是信訪部門的事,由信訪部門處理就行了,把自己與群眾割裂開來。四是認為信訪部門是「救火隊」、「擋箭牌」,有事時想到,無事時忘掉。
(二)地區性的政策因素增加了信訪工作的難度
一是個別政策的制訂遠離實際,脫離群眾,造成了群眾對政府的不滿。二是對新政策出台後可能出現的情況預見不夠,准備不足,造成政府工作被動、形象受損。三是政出多門,口徑不一,造成操作困難、群眾不滿。四是執行政策不及時,不到位,損害了部分群眾的切身利益。
(三)群眾思想觀念上存在誤區
一是信「上」不信「下」。有問題不找基層政府和具體部門,認為只有找上面的大部門、大領導才能解決問題。二是信「多」不信「少」。其一是認為不論什麼事,多找幾個部門和領導反映總不會錯,多多益善。其二是認為參與信訪的人越多問題解決得就越快。三是信「鬧」不信「理」。不管有理無理,先鬧再說,認為「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不鬧不解決」。四是信「訪」不信「法」。即使是典型的涉法問題,也要到政府部門上訪解決。
(四)個別幹部素質不高,工作責任心不強,造成群眾不斷上訪
一是一些基層領導幹部只重視抓經濟、謀發展,不注重社會效益,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和提出的意見不夠重視,甚至對群眾的上訪徵兆置若罔聞,既不想辦法解決問題,也不採取任何預防措施,把群眾「逼」上上訪之路。二是一些領導為出政績,不顧群眾的實際承受能力,辦一些諸如「形象工程」之類的違民意、失民心的事,引發群眾集體上訪。三是個別領導幹部擺不正位子,放不下架子,遇到問題不主動與群眾溝通,工作方法簡單粗暴,從而激化了矛盾,造成干群關系緊張對立。四是一些領導幹部不能嚴格自律,辦事不堅持原則,甚至以權謀私,引發群眾的強烈不滿。
二、做好農村信訪工作的對策措施
面對當前的形勢,必須採取以下措施,把做好信訪工作作為構建和諧社會、推動經濟發展的重要任務抓緊抓好。
(一)努力實現「三個轉變」
一是變群眾上訪為幹部下訪。各級領導幹部要經常深入基層、深入群眾、深入實際,調查了解群眾信訪反映的問題,密切關注群眾的思想動向,掌握第一手材料,有針對性地解決好群眾信訪反映的問題,從而實現變群眾上訪反映問題為領導幹部主動下基層為群眾解決實際問題。二是變被動應付為主動預防。各職能部門、基層單位,尤其是信訪部門,要充分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拓寬信息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及時獲得預警性、超前性、深層次的上訪信息。在此基礎上,客觀分析問題,制定工作預案,服務領導決策,把信訪苗頭消除在內部,化解在基層,解決在初始。三是變單純信訪為綜合治理。信訪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不能把群眾信訪問題都看成是信訪部門的事。大多數信訪是反映某個部門、單位或某幾個部門、單位的問題,這些問題最終還要靠這些部門和單位來解決。只有各部門充分發揮主導作用,認真履行職責,才能真正解決群眾的信訪問題。
(二)加大宣傳疏導工作的力度,努力做好上訪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一,要教育群眾依法有序上訪,要讓群眾明白處理信訪問題在基層而不是在上級,解決信訪問題靠法規而不是靠領導。第二,要把解決思想問題和解決實際問題相結合。第三,要疏與堵相結合。對於一般性的群眾上訪,採取教育疏導的方法,以求化解矛盾,解決問題;對於惡意糾纏、影響機關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不良後果的上訪,必須堅決批評制止,情節嚴重、影響較大的,可移送公安部門依法查處。
(三)以誠相待,認真做好日常信訪接待
一是態度要親和。接待來訪,自始至終都要態度親和,語氣平和,切忌簡單粗暴。來訪群眾一般都是來自基層,他們是弱勢者,或是反映情況,或是提出建議、意見以及訴訟請求,或是因有困惑與困難希望得到幫助和解決。接待人員的一個微笑、一句關心的話,都能讓他們感到溫暖和親切。二是要耐心傾聽。聽是一門學問,良好的傾聽能最大限度地取得上訪者的信任和釋放他們的怒氣。對來訪群眾講的每一句話都要仔細傾聽,即使是表述不清晰的來訪者,也要不厭其煩地邊問邊聽,弄明白原委,讓上訪者將情緒發泄完後再解釋政策,給予答復。三是要詳細記錄。對來訪的情況進行規范的記錄,對口頭形式提出的投訴請求,應當記錄信訪人的姓名、住址、聯系方式和請求、事實、理由,並讓來訪者在記錄上簽名確認,讓對方在你的認真記錄過程中感到你對他的尊重和對上訪事項的重視。四是要語言准確。在表述上要准確、嚴謹、形象,讓上訪者聽後無歧意,更容易接受你的觀點。要使用普通話,雖然普通話不及地方方言讓群眾感到親近,但卻更規范,更能讓上訪者感到是在國家機關中反映情況,而不是自己家裡閑聊,讓上訪者自覺注意自身行為的規范,不放任。五是要及時答復。對初訪者的及時解答能較好地防止重復訪和越級訪。對能一次性答復的問題要及時答復,同時注意講明講透有關政策和法律規定,不要留下模糊不清的概念給上訪者,不能讓無理纏訪者心存僥幸,要讓有理者心中踏實,信任政府,相信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