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兩容斥演算法
① 容斥問題公式是什麼
容斥問題3個公式如下:
1、標准型: |A∪B∪C | = | A | + | B | + | C | - | A∩B | - | B∩C | - | C∩A | + | A∩B∩C |。
2、非標准型:|A∪B∪C | = | A | + | B | + | C | -只滿足兩個條件的- 2×三個都滿足的。
3、列方程組:|A∪B∪C | =只滿足一個條件的+只滿足兩個條件的+三個都滿足的。
三集合公式:
1、總數=滿足條件A+滿足條件B+滿足條件C-滿足條件AB-滿足條件AC-滿足條件BC+條件ABC都滿足+條件ABC都不滿足。
2、總數=滿足條件A+滿足條件B+滿足條件C-滿足兩個條件-2×三個條件都滿足+三個條件都不滿足。
3、總數=滿足一個條件+滿足兩個條件+三個條件都滿足+三個條件都不滿足。
② 容斥公式是什麼
三集合容斥問題的核心公式如下:
標准型: |A∪B∪C | = | A | + | B | + | C | - | A∩B | - | B∩C | - | C∩A | + | A∩B∩C |。
非標准型:|A∪B∪C | = | A | + | B | + | C | -只滿足兩個條件的- 2×三個都滿足的。
列方程組:|A∪B∪C | =只滿足一個條件的+只滿足兩個條件的+三個都滿足的。
簡介:
1、 等式右邊= {[(A+B - A∩B)+C - B∩C] - C∩A }+ A∩B∩C。
2、維恩圖分塊標記如右圖圖:1245構成A,2356構成B,4567構成C。
3、等式右邊()里指的是下圖的1+2+3+4+5+6六部分:那麼A∪B∪C還缺部分7。
4、等式右邊[]號里+C(4+5+6+7)後,相當於A∪B∪C多加了4+5+6三部分,減去B∩C(即5+6兩部分)後,還多加了部分4。
③ 容斥公式是什麼意思
容斥公式意思是:n(A1∪A2∪...∪Am)=∑n(Ai)1≤i≤m-∑n(Ai∩Aj)1≤i≤j≤m+∑n(Ai∩Aj∩Ak)-…+(-1)^m-1)n(A1∩A2…∩Am)1≤I,j,k≤m。
兩個集合的容斥關系公式:A∪B = A+B - A∩B (∩:重合的部分),三個集合的容斥關系公式:A∪B∪C = A+B+C - A∩B - B∩C - C∩A +A∩B∩C。
詳細推理如下:
1、 等式右邊改造 = {[(A+B - A∩B)+C - B∩C] - C∩A }+ A∩B∩C。
2、維恩圖分塊標記如右圖圖1:1245構成A,2356構成B,4567構成C。
3、等式右邊()里指的是下圖的1+2+3+4+5+6六部分:那麼A∪B∪C還缺部分7。
4、等式右邊[]號里+C(4+5+6+7)後,相當於A∪B∪C多加了4+5+6三部分,減去B∩C(即5+6兩部分)後,還多加了部分4。
5、等式右邊{}里減去C∩A (即4+5兩部分)後,A∪B∪C又多減了部分5,則加上A∩B∩C(即5)剛好是A∪B∪C。
④ 四個集合的容斥原理怎麼算
容斥原理在計數時,為了使重疊部分不被重復計算,人們研究出一種新的計數方法,這種方法的基本思想是:先不考慮重疊的情況,把包含於某內容中的所有對象的數目先計算出來,然後再把計數時重復計算的數目排斥出去,使得計算的結果既無遺漏又無重復,這種計數的方法稱為容斥原理。 核心公式:(1)兩個集合的容斥關系公式: A+B=A∪B+A∩B(2)三個集合的容斥關系公式: A+B+C=A∪B∪C+A∩B+B∩C+C∩A-A∩B∩C
⑤ 容斥原理公式
∪並集(比如集合A有1357集合B有1234A並B為123457)
∩交集(A交B為13)
三個圓為ABC
A∪B∪C為總面積
A∩B+B∩C+C∩A為灰色面積
A∩B∩C為最中間面積
其實就是三個圓的總面積(不重疊的圓的總面積)
⑥ 四個集合的容斥原理公式怎麼解決
用|A|表示集合A的基數,也即集合A中元素的個數。則有|A∪B∪C∪D|=|A|+|B|+|C|+|D|-|A∩B|-|A∩C|-|A∩D|-|B∩C|-|B∩D|-|C∩D|+|A∩B∩C|+|A∩B∩D|+|A∩C∩D|+|B∩C∩D|-|A∩B∩C∩D|。
在計數時,必須注意沒有重復,沒有遺漏。為了使重疊部分不被重復計算,人們研究出一種新的計數方法。
這種方法的基本思想是:先不考慮重疊的情況,把包含於某內容中的所有對象的數目先計算出來,然後再把計數時重復計算的數目排斥出去,使得計算的結果既無遺漏又無重復,這種計數的方法稱為容斥原理。
(6)四兩容斥演算法擴展閱讀:
容斥原理中經常用到的有如下兩個公式:
1、兩集合的容斥關系公式:A∪B=A+B-A∩B。
如果被計數的事物有A、B兩類。那麼所有屬於A類或屬於B類的元素個數總和=A類元素個數+屬於B類元素個數-既屬於A類又屬於B類的元素個數。
2、三個集合的容斥關系公式:A∪B∪C=A+B+C-A∩B-A∩C-B∩C+A∩B∩C。
如果被計數的事物有A、B、C三類,那麼所有屬於A類或屬於B類或屬於C類的元素的個數總數=A類元素的個數+B類元素的個數+C類元素的個數-既是A類又是B類元素的個數-既是B類又是C類元素的個數-既是A類又是C類元素的個數+同時是A類B類C類元素的個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