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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業哪些地方需要配置事故櫃

發布時間: 2022-07-21 19:28:35

⑴ 國家環保局對化工企業事故池有什麼規定

GB 50483-2009:應急事故廢水池容量=應急事故廢水最大計算量-裝置或罐區圍堤內凈空容量-事故廢水管道容量

⑵ 化工企業應急物質儲備有哪些東西

應急物資的准備是要根據企業本身存在的風險和可能發生的事故來決定的,還要根據企業的安全投入來決定。應急物資的分類有13類:個體防護、生命救助、生命支持、救援運載、臨時住宿、污染清理、動力燃料、工程設備、器材工具、照明設備、通訊廣播、交通運輸、工程材料等(網路上有具體分類,我就不一一列出了)
具體到你指的化工企業也要看該企業化學品的生、經、儲、用、運的哪一類企業。直接的理解而言也要看生產的哪一類或者哪些化學品,要針對化學品的性質,或者泄露、爆炸等事故的影響范圍來決定。應按照化學品MSDS中的應急措施要求進行應急物資配備。如果是危化品的生產單位,其中化學品的應急措施也是該企業按國家和行業要求制定。
除了由於化學品產生的事故意外,還要根據風險辨識的結果預測可能發生事故來配備應急物資。從環境事件、公共安全事故、公共衛生事故、自然災害事故、安全生產事故等5個方面來考慮。
就火災而言:對普通的小企業而言,滅火器、消防栓(器材工具類)、擔架、車輛(運載工具)、對講機、喊話器(通訊設備)、移動式照明燈(照明設備)、應急救援箱(生命救助)、防毒面罩(個體防護)。這些東西應該要求的。
再具體一點,對於一個煉化行業而言,為了關某個閥門的扳手都應該是應急物資之一。

觸電、高墜等等安全生產事故要有專門的應急物資,防洪防汛(沙袋之類的)等自然災害也應有對應應急物資,打架斗毆(盾牌、棍子)等治安事件、中毒等公共衛生事故也是一樣。
還要根據企業自身條件來配備,你不可能要求一個小企業去買個消防車、挖掘機撒。
另外還要根據企業所處的位置來,某些化工企業在野外,可能連飲用水的儲備都應納入應急物資管理。

⑶ 化工行業配電安全要求

(一)工廠設置

(1)是否按工業企業衛生標准、防火標准進行設計

(2)遭受天災(如暴風雨、落雷、地震)時採取什麼措施

(3)附近有無發生火災、爆炸、雜訊、大氣污染或水質污染的可能性

(4)公路鐵路等交通情況,交叉路口有無專人看守

(5)發生事故時,與急救等有關單位(如汽車站、急救站、醫院、消防隊)的聯系是否方便,效率如何

(6)工廠「三廢」對周邊社區的影響如何

(二)平面布置

(1)從單元裝置到廠界的安全距離是否足夠,重要裝置是否設置了圍柵

(2)裝置和生產車間所佔位置離開公用工程、倉庫辦公室、實驗室是否有隔離區或處於火源的下風位置

(3)危險車間和裝置是否與控制室、變電室隔開

(4)車間的內部空間是否按下述事項進行了考慮:物質的危險性、數量、運轉條件、機器安全性等。

(5)裝置周圍的產品與火源的距離及其影響。

(6)貯罐間距離是否符合防火規定,是否具備防溢堤和地下貯罐

(7)廢棄物處理是否會散出污染物,是否在居民區的下風側

(三)建築標准

(1)根據建築有關標准檢查。

(2)地耐力及基礎強度足夠否

(3)鋼結構(及耐火襯里)在火災情況下的耐受能力如何

(4)凡是有助於火焰傳播和蔓延部分,如地板和牆壁開口,通風和空調管道,電梯豎井,樓梯道路等的

防火情況,凡是開孔部分,其孔口面積及個數是否限制在最少程度

(5)有爆炸危險的工藝是否採用了防爆牆,其層頂材料、防爆排氣孔口是否夠用

(6)出、入口和緊急通道設計數量是否夠用,是否阻塞 有無明顯標志或警告裝置

(7)為排除有毒物質和可燃物質的通風換氣狀況如何(包括換氣風扇、通風機、空氣調節氣體捕集、新

鮮空氣人口位置、排熱風用風門等)

(8)台階、地面、梯子、通路等是否按人機工程要求設計,窗扇和窗子對道路出、人口是否會造成影響

(9)建築物的排水情況如何

(10)各種構築物、道路、避難通路、門等處的照明情況如何

(四)車間環境

(1)車間中有毒氣體濃度是否經常檢測 是否超過最大允許濃度 車間中是否備有淋浴、洗眼等衛生設



(2)各種管線(蒸氣、水、空氣、電線)及其支架等,是否妨礙了工作地點的通路

(3)對有害氣體、蒸氣、粉塵和熱氣的通風換氣情況是否良好

(4)原材料的臨時堆放場所及產品和半成品的堆放是否超過了規定的要求

(5)車間通道是否暢通,避難通路是否通向安全地點

(6)對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工作是否採取隔離操作 隔離牆是否是加強牆壁 窗戶是否做得最小吱璃是否

採用不碎玻璃或內嵌鐵絲網,屋頂或必要地點是否准備了爆炸壓力排放口

(7)進行設備維修時,是否准備了必要的地面和工作空間

(8)在容器內部進行清掃和檢修時,檢修人員遇到危險情況是否能從出入孔逃出

(9)熱輻射表面是否進行了防護

(10)傳動裝置是否裝設了安全防護罩或其他防護措施

(11)通道和工作地點,頭頂與天花板是否留有適當的空間

(12)用人力操作的閥門、開關或手柄,在操縱機器時是否安全

(13)電動升降機是否有安全鉤和行程限制器,電梯是否裝有內部聯鎖

(14)是否採用了機械代替人力搬運

(15)危險性工作場所是否保證至少有兩個出口

(16)雜訊大的操作是否有防止雜訊措施

(17)為切斷電源是否裝有電源切斷開關

(五)廠內運輸

(1)廠內道路是否適於步行、車輛和急救時的安全移動,是否明顯的標志和專人管理

(2)廠內機動運輸車輛是否有安全裝置、定期檢修和管理制度

(3)可燃、易燃液體罐車(包括火車、汽車)在裝卸地點有無接地裝置、有無安全操作空間和防上操作人

員從罐車上墜落的措施

(4)廠內照明是否合理

二、生產工藝

(一)原料、材料與燃料

(1)對原料、材料、燃料的理化性質(熔點、沸點、蒸氣壓、閃點、燃點、危險性等級等)的了降程度受

到沖擊或發生異常反應時的後果

(2)工藝中所用原材料分解時產生的熱量是否經過詳細核算

(3)對可燃物的防範措施

(4)有無粉塵爆炸的潛在危險性

(5)對材料的毒性容許濃度是否了解

(6)容納化學物質分解的設備是否合用,有何種安全措施

(7)為了防止腐蝕及反應生成危險物質,應採取何種措施

(8)原料、材料、燃料的成分是否經常變更,混入雜質會造成何種不安全影響,流程的變化對安全造成

何種影響

(9)是否根據原料、材料、燃料的特性進行合理的管理

(10)一種或一種以上的原料如果補充不上有什麼潛在性的危險,原料的補充是否能得到及時保保證?

(11)使用惰性氣體進行清掃、封閉時會引起何種危險,氣源供應有無保證

(12)原料在貯藏中的穩定性如何,是否會發生自燃、自聚和分解等反應

(13)對包裝和原料、材料、燃料的標志有何要求(如受壓容器的檢驗標志、危險物品標志等)

(14)對所用原料使用何種消防裝置及滅火器材

(15)發生火災時有何緊急措施

(二)工藝操作

(1)對發生火災爆炸危險的反應操作,採取了何種隔離措施

(2)工藝中的各種參數是否接近了危險界限

(3)操作中會發生何種不希望的工藝流向或工藝條件以及污染

(4)裝置內部會發生何種可燃或可爆性混合物

(5)對接近閃點的操作,採取何種防範措施

(6)對反應或中間產品,在流程中採取了何種安全裕度 如果一部分成分不足或者混合比例不同,會產

生什麼樣的結果

(7)正常狀態或異常狀態都有什麼樣的反應速度 如何預防溫度、壓力、反應的異常,混入雜質、流動

阻塞、跑冒滴漏,發生了這些情況後,如何採取緊急措施

(8)發生異常狀況時,有無將反應物質迅速排放的措施

(9)有無防止急劇反應和制止急劇反應的措施

(10)泵、攪拌器等機械裝置發生故障時會發生什麼樣的危險

(11)設備在逐漸或急速堵塞的情況下,生產會出現什麼樣的危險狀態

三、機械設備

(一)生產設備

(1)各種氣體管線有哪些潛在危險性

(2)液封中的液面是否保持得適當

(3)如果外部發生火災會使設備內部處於何種危險狀態

(4)如果發生火災爆炸的情況,有無抑制火災蔓延和減少損失的必要設施

(5)使用玻璃等易碎材料製造的設備是否採用了強度大的改性材料,未用這種材料時應採取何種防護措

施,否則會出現哪些危險

(6)是否在特別必要的情況下才裝設視鏡玻璃,在受壓或有毒的反應容器中是否裝設耐壓的特殊玻璃

(7)緊急用閥或緊急開關是否易於接近操作

(8)重要的裝置和受壓容器最後的檢查期限是否超過

(9)是否實現了有組織的通風換氣,如何進行評價

(10)是否考慮了防靜電的措施

(11)對有爆炸敏感性的生產設備是否進行了隔離,是否安設了屏蔽物和防護牆

(12)為了緩和爆炸對建築物的影響,採取了什麼樣的措施

(13)壓力容器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並進行了登記

(14)壓力容器是否進行了外觀檢查及無損探傷和耐壓試驗

(15)壓力容器是否具備檔案,是否已檢查過沒有

(16)重要設備是否制定了安全檢查表

(17)設備的可靠性、可維修性如何

(18)設備本身的安全裝置如何

(二)儀表管理

(1)儀表的動力源如果同時發生故障時,將會出現何種危險狀態

(2)在所有儀表都發生故障時,系統自動防止故障的能力如何

(3)在系統中部分儀表進行檢修時,如何保證系統的安全操作

(4)如果儀表應答安全運動狀態時間過慢,是否採取了措施 重要的儀表和控制裝置是否採取不同的獨立

樣式並具備回授裝置 對於特別危險的生產而雙重保險仍控制不了時,那麼安全停車裝置能否及時動作

(5)安全控制儀表是否已作為整體設計的一部分

(6)由氣候所造成的溫、濕度對儀表會造成何種影響

(7)液位計、儀表、記錄裝置等顯示情況如何,是否易於辨識 採取何種改善措施

(8)玻璃視鏡、液面計玻璃管以及其他裝置在損壞情況下如有內容物逸出,是否有防護措施

(三)電氣安全

(1)電氣系統是否與生產系統完全平行地進行設計

①如裝置的一部分發生故障,其他獨立部分會受到什麼影響

②由於其他部分的缺陷和電壓波動,裝置的儀表能否得到保護

(2)內部聯鎖或緊急切斷裝置是否能自動防止故障

①所用的內部聯鎖和緊急切斷裝置在何種情況下才會發生作用

②對這種裝置來說是否已經把重復性和復雜性降至最小限度

③保險用的零部件和設施能夠連續使用的情況如何

④對於特別選用的零部件是否具備標准中規定的條件否

(3)使用的電氣設備是否符合國家標准(按照生產上的要求分類)

(4)對電氣系統的設計是否進行了最簡便、最合理的布置,從而對傳輸負荷、減少誤操作都會起作用

(5)怎樣做到使用電氣用具不致妨礙生產 為了進行預防性檢修,是否能從設備外部操作

(6)監視裝置操作的電氣系統是否已經儀表化 是否能以最少的時間了解到由超負荷引起的故障

(7)是否有防止超負荷和短路的裝置

①布線上是否配備了將發生缺陷部分分離的措施

②在切斷電線的情況下,電容能達到何種程度

③聯鎖裝置安裝齊全否

④對所用零部件的壽命如何進行現場試驗

(8)如何進行接地

①如何防止發生靜電和消除靜電

②對落雷採取何種措施

③動力線發生損壞時,如何防止觸電

(9)對照明的檢查要求:

①能否保證日常的安全操作(危險區與非危險區有否區別)

②能否保證日常的維修作業

③在動力電源受到損壞時,避難通路和地點有無事故照明

(10)貯罐的地線是否採取了陰極保護

(11)動力切斷器和啟動器發生故障時,應採取什麼措施

(12)在大風的情況下,通信網能否安全地傳遞信息(電話、無線電、信號、警報等)

(13)內部聯鎖如何進行點檢,並如何以進度表格說明之

(14)進行程序控制時,對控制裝置變化前後的關鍵步驟,能否同時進行警報和自動點檢?

(四)鍋爐和機械裝置

1.鍋爐

這部分內容略。

2.管線與閥門

(1)管線系統在熱膨脹發生應力和變位時會有何種影響

(2)管路系統的支撐和保護適當否

(3)管線中特別是冷卻用管線,與儀表連接管線備用泵管線,是否考慮凍結的可能

(4)啟動時管線中的所有法蘭情況如何

(5)能發生應力的管線系統中是否使用了鑄鐵閥門

(6)是否使用了揚程不足的針形閥了

(7)控制裝置或控制閥是否易於進行維修操作

(8)副線閥在操作時是否容易接近 閥門開放時是否易處於不安全狀態

(9)是否採用蒸汽噴射冷卻方式

(10)動力源或儀表用空氣在發生故障時,控制閥如何進行安全動作

(11)在不停車的情況下,警報和儀表聯鎖控制裝置元件能否進行試驗和維修

(12)在蒸汽管上是否安裝了排水管和放液管

3.帶壓及真空排放

(1)帶壓排放閥和爆破板的更換、試驗、檢查等是否制定了計劃

(2)緊急帶壓排放裝置、通氣閥、排放閥、爆破板、液體水封等的必要性如何,其尺寸是根據什麼設計的

(3)為防止爆炸損失是否採用了爆破板,是否根據壓力容器的容量和設計等採用了適合的尺寸

(4)從爆破板排出的物料導向何處,所用排出口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出口管是否會引起振動

(5)通氣閥、排氣閥、排放火炬等所排出的物料是否會對人身和財產造成損失

(6)受內壓作用的裝置和流程,在內壓發生異常時,有無壓力釋放裝置

(7)連接壓力排放閥的排出管是否由獨立支架支撐 管子是否盡可能短,彎度是否盡可能小

(8)連接壓力排放閥的排出管中,其液體凝結部分有否排水管

(9)往復泵的排氣側,壓縮機和斷流閥之間,反壓力透平的排出側和斷流閥之間有無壓力排放閥。

(10)為了防止閥的腐蝕或毒性物質泄漏,爆破板和放出閥之間的壓力計的監控部分是否安裝在接近壓力

放出管部分

(11)在一定溫度情況下,安全裝置的性能是否會因固體物質積聚而造成壓力排放閥的阻塞

4.機械裝置

(1)由於熱膨脹對管線造成的外力是否在允許范圍之內,有無適當的伸縮性和支撐

(2)正常運轉速度和危險界限有無明確的概念

(3)泵、壓縮機、動力機械在不作反向轉動和逆流時,逆止閥是否也應能靈活動作

(4)進行沖擊性操作時,變速機齒輪有無適當的安全率

(5)對鋁制軸承使用潤滑油系統是否全部經過了過濾器

(6)蒸汽透平的吸人側和排出側是否都裝設了排水管的抽出口

(7)凡蒸汽透平中能夠產生冷凝力的地方,能否見到排水管的閥門中有水流出

(8)被驅動機械的耐受能力對透平運行速度是否適應

(9)使用無潤滑或不燃性油潤滑的出口壓力為4.9×105 Pa(5kdf/cm3)以上的空氣壓縮機有無防止爆炸

的措施

(10)平常運轉或緊急停車時,是否考慮了對重要機械的緊急潤滑

(11)對重要機械是否准備了備機或備件

(12)動力發生故障時,如何考慮運轉或安全緊急停車的情況

(13)冷卻塔送風機警報器或聯鎖裝置是否裝備了聯動開關 通風裝置固定在地面的輸入側燃燒時,為了進

行冷卻是否安裝了噴水裝置

四、操作管理

(1)各種操作規程、崗位操作法、安全守則等准備情況如何,是否定期地或在工藝流程、操作方式改變後

進行過討論、修改

(2)操作人員是否受過安全訓練,對本崗位的潛在性危險了解的程度如何

(3)開、停車操作規程是否經過安全審查

(4)特殊危險作業是否有專門的規章制度(如動火制度等)

(5)操作人員對緊急事故的處理方法受過訓練沒有

(6)工人對使用安全設備、個人防護用具等熟練否

(7)日常進行的維護檢修作業,會發生什麼樣的潛在性危險

(8)定期安全檢查和點檢制度執行情況如何

五、防災設施

(1)根據建築物的結構和建築材料(如開放式或封閉式,可燃材料或非燃燒材料)是否選用了不同類型的消

防設備

(2)根據所使用原料、材料、燃料不同的危險性和等級是否選用了不同類型的消防器材

(3)為了有效地撲滅火災,灑水裝置、消防水管、消火栓的容量和數量是否夠用(補給水量、最大容量等)

(4)建築物內部是否配備了消防栓和消防帶

(5)可燃性液體罐區是否裝置了適用的防火設施和泡沫滅火器等,防溢堤外側是否有排液設備

(6)對於需要負重的鋼結構,在發生可燃性液體或氣體火災時,鋼材強度會減弱,為了避免此類情況,應

在鋼材上塗敷防火材料,其厚度及高度應為多少

(7)為了排掉漏出的可燃性液體,建築物、貯罐或生產設備是否有適當的排水溝

(8)有何防止粉塵爆炸的措施

(9)可燃性液體貯罐之間安全距離有多少

(10)可燃性液體在閃點溫度時發生設備破損,可燃液體的剩餘量是否保持在最小范圍之內

(11)為了防止外部火災,生產設備應採取何種防護措施

(12)大型貯罐發生火災時,為使生產設備少受損失,應如何採取安全布置

(13)對於貴重器材、特別危險的操作和不能停頓的重要生產設備,是否採用不燃燒的建築物、防火牆、

隔壁等加以隔離

(14)火災警報裝置是否安置在適當的地點

(15)發生火災時,緊急聯絡措施是否有事先准備

化工生產中的火災爆炸危險性物質的分類

從防火、防爆的角度,可將這些物質分為七類:
1、爆炸性物質;
2、氧化劑;
3、可燃氣體;
4、自燃性物質;
5、遇水燃燒物質;
6、易燃與可燃液體;
7、易燃與可燃固體。
化工設備的防雷要求
(1)當罐頂鋼板厚度大於4mm,且裝有呼吸閥時,可不裝設防雷裝置。但油罐體應作良好的接地,接地
點不少於2 處,間距不大於30m,其接地裝置的沖擊接地電阻不大於30Ω。
(2)當罐頂鋼板厚度小於4mm 時,雖裝有呼吸閥,也應在罐頂裝設避雷針,且避雷針與呼吸閥的水平
距離不應小於3m,保護范圍高出呼吸閥不應小於2m。
(3)浮頂油罐(包括內浮頂油罐)可不設防雷裝置,但浮頂與罐體應有可靠的電氣連接。
(4)非金屬易燃液體的儲罐應採用獨立的避雷針,以防止直接雷擊。同時,還應有感應雷措施。避雷
針沖擊接地電阻不大於30Ω。
(5)覆土厚度大於0.5m 的地下油罐,可不考慮防雷措施,但呼吸閥、量油孔、采氣孔應做良好接地。
接地點不少於2 處,沖擊接地電阻不大於10Ω。
(6)易燃液體的敞開貯罐應設獨立避雷針,其沖擊接地電阻不大於5Ω。
(7)戶外架空管道的防雷:
①戶外輸送可燃氣體、易燃或可燃體的管道,可在管道的始端、終端、分支處、轉角處以及直線部分每
隔100m 處,每處接地電阻不大於30Ω。
②當管道與爆炸危險廠房平行敷設的間距小於10m 時,在接近廠房的一段,其兩端及每隔30m—40m
應接地,接地電阻不大於20Ω。
③當管道連接點(彎頭、閥門、法蘭盤等),不能保持良好的電氣接觸時,應用金屬線跨接。
④接地引下線可利用金屬支架。若是活動金屬支架,在管道與支持物之間必須增設跨接線;若是非金屬
支架,必須另作引下線。
⑤接地裝置可利用電氣設備保護接地的裝置。
罐、塔、容器固定設備的接地
(1)室外的罐、塔、容器一般已設有防雷接地,可不必單獨安裝靜電接地。但應按照靜電接地的要求進行檢
查,對大於50M3 或直徑在2.5m 以上的罐、塔、容器接地部分不得少於2 處,接地點應對稱布置,其間距
小於30m。
(2)罐、塔等設備原則上要求在每個部件上進行重復接地,接地線的位置應遠離物料的進出口處。
(3)罐、塔、容器內外的各金屬部件及進入罐內的工具部件,均應保證有可靠的防靜電接地。
管網系統的接地
(1)輸送易燃可燃的液體、氣體、粉體及其混合物的管道系統,應在管道的始端、末端通過機泵、油罐等設
備有可靠的接地連接。
(2)管網內的過濾器、緩沖器等應設置接地連接點。
(3)管道系統接地一般採用焊接式,通過端子壓接的方法,將接地線與接地端子牢固地連接。
如果管網系統中有部分管路或部件是非導體,除須將導體管路之間進行跨接並接地外,其非導體的管段
還應在其表面設置導電的屏蔽層。具體作法是用裸銅軟線作螺旋狀纏繞或在其表面上裝設金屬網,也可以
採用噴塗導電覆蓋層的辦法,加強電荷的泄漏。
(4)設備、管道採用金屬法蘭連接時,必須保證2 個以上的螺栓有可靠的連接,其間的接觸電阻不大於
10Ω。在一般情況下,可不另裝跨接線。
裝卸站台、碼頭區的接地
(1)裝卸站台、鶴管、管線、鐵軌及鐵路始端、末端,應連接成電氣通路並接地。裝油開始前,必須將專用
地線夾接在車輛的指定位置上。
(2)裝卸站台及油庫內的鐵軌除接地外,還必須採用保護接零,即棧區內所有接地線均應與電氣設備的零
干線接在一起,以防軌道與零線間的電位差造成危害。
(3)金屬結構的油船浮在水面上時,不需要再單獨接地。但船上的設備、部件、管線等,均須對船體有電
氣上的連接。
陸地上管線與船上管線用絕緣軟管連接時,兩側不應有跨接線,應分別各自使用各自原有接地系統。
汽車裝油台及油、液化氣罐車的接地
(1)汽車裝油台及鶴管等活動部分應接地,裝油開始前,必須將專用接地線裝接在槽車的指定位置上。接
地線的安裝應在槽車開蓋前,接地線的拆除應在裝油操作完畢之後,並已封閉罐蓋,再經過規定時間靜置
之後才可進行。
(2)當裝油鶴管為非金屬軟管時,應使用導電耐油橡膠管。如使用的是普通耐油橡膠管,應在其表面外皮
上纏繞直徑不小於2mm 的軟銅線與管頭和管路相連,通過管路接地。
(3)液化氣槽車裝氣時,亦應按照規定安裝、拆卸地線,活動軟管應有導電性能。
(4)裝載油(液化氣)的汽車應盡量使用導電性材料的輪胎,以利於接地。同時,在車體上必須裝有電阻值
在140Ω 一200Ω 之間的導電拖帶。
(5)各種類型的接地裝置與車體連接時,連接的位置應在車站的側面或後部,應遠離物料的裝入口、泄放
口。
化工企業檢修存在的火災危險性及對策
化工企業生產過程中,受設備條件及工藝要求限制,必須經常進行停車檢修。在檢修及試車過程中極易發
生火災爆炸事故。

一、化工企業檢修的火災危險性
1、容易產生爆炸事故
化工企業生產中原料和產品大多具有易燃易爆、高溫高壓的特性,在檢修時容易出現化危物品泄漏或
在設備管道中殘存,在試車階段則可能在設備中殘存或混入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一旦發生火災往
往火勢迅猛,損失嚴重。1999 年4 月12 日,三明化工總廠合成氨分廠高壓機檢修後試車時吸入空氣發生
爆炸,造成2 人死亡,2 人受傷及重大經濟損失。
2、使正常生產鏈發生變化
化工企業生產往往工藝過程復雜,生產連續性強,操作條件苛刻,若某一環節或設備發生故障,即會
破壞正常的生產鏈,造成事故。化工企業生產設備多是處於高溫、高壓或深冷、負壓,以及腐蝕、磨損狀
態。設備檢修使原本處於正常狀態的連續生產中斷,設備狀態(如閥門、開關等)和工藝參數發生變化,檢
修完畢後存在設備狀態及工藝參數返回正常值的過程,這一過程中容易出現操作失誤及設備故障,造成燃
燒爆炸事故。
3、易產生靜電及火花等著火源
化工設備管道多採用金屬材料,檢修過程離不開動火、敲打,有時還需要進入塔內、罐內或上下立體
交錯作業,極易產生靜電及火花等著火源,大大增加了檢修的火災危險性。
4、檢修作業比較頻繁,容易產生人員思想麻痹
化工企業的多數生產設備到一定周期就要進行計劃檢修,設備運行過程中又常因突然性故障或事故,
必須進行不停工或臨時停工的檢修和搶修。這些經常性的檢修工作,容易使管理及維修人員習以為常,產
生麻痹思想,增加了檢修發生事故的機率。
5、多數化工企業檢修的防火安全制度不健全
有的企業只有動火和罐內作業的安全規定,沒有針對檢修作業內容、范圍提出的專門防火規定,施工
要求也不明確。有的企業甚至在檢修中無抽堵盲板、置換、清洗的規定。如三明化工廠合成氨分廠壓縮車
間開車前、停車後多年來均未用氮氣進行置換,開車時直接用水煤氣置換,發生兩死兩傷事故。
6、設備簡陋,技術落後,火災隱患多
許多化工企業是由小廠、老廠發展起來的,相當數量的企業存在技術落後、設備陳舊、工藝線路不合
理、佔地狹小、防火間距不足、消防設施缺乏等問題,也未採用先進的報警防災技術,在檢修及試車中對
工藝參數變化等問題不能及時發現或人為忽視。如三明化工廠合成氨廠壓縮機入口處未按要求設氣體壓力
降低信號報警裝置及自動停車聯鎖裝置。
二、預防化工企業檢修火災的對策
根據化工企業檢修存在的火災危險性,應採取以下預防化工企業檢修火災的方法。
1、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和監督檢查
太多了沒復制完
http://www.zz9d.cn/news/view/id-2042

⑷ 我是化工企業,消防演練該如何寫

我這里有份防汛預案,你可以參考一下
防洪應急預案
第一章 總則
本預案為公司大樓在破壞性洪水發生時必須遵守的基本程序、組織原則及實施方案。在杜克明經理的帶領下,依據本預案和各實際制定相應的應急措施並成立了應急小分隊,確保人員到位、措施到位、物資到位、行動到位。
一、應急目標:
為使我公司在爆雨、大雨預報發布後能夠高效、有序地做好洪水預防、預警工作;並在洪水發生後,能高效、有序地開展防洪應急救災活動,避免出現「小洪大災」的後果,最大限度地減輕洪水災害損失,遏制連鎖性的各種次生災害蔓延,最大限度地保護人的生命安全、保障生產設施安全、減小環境污染程度,特編制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公司,處於臨陣狀態,或破壞性洪水發生時的應急和響應階段。
三、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減災法》、國務院《防洪應急條例》和《北京市防洪減災條例》,參照《北京市防洪應急預案》、《企業防洪應急預案編寫指南》,參考《公司安全規程》和結合實際制定本預案。
四、工作原則:
公司抗洪救災實行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並協調一致原則,快速反映原則、信息共享原則、服從全局的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
公司所屬單位接受公司的總體指揮,堅持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一般工作服從應急工作的基本原則。
2、協調一致原則:
應急工作既要與公司日常行政管理、生產管理、安全管理、環境衛生管理、消防管理和防洪減災管理協調一致,又要在應急工作實施過程中具有權威性;既要在應急工作時間全面調動公司內部職能部門的力量,分級、分部門負責,又要相互配合,協調一致。
3、快速反映原則:
洪水發生後,時間就是生命,各單位都要立即根據防洪應急預案的要求,開展防洪救災工作。
4、重視次生災害原則:
由於大樓的特點,決定了洪水的次生災害將比較嚴重,甚至危害遠遠大於洪水本身造成的災害。
破壞性洪水發生後,確保抗洪信息共享原則。救災工作指揮決策無誤,各單位要迅速上報災情,主要內容是受災范圍,人員傷亡和次生災害情況等。
5、服從全局的原則,防洪救災工作是一項全社會系統工程,各單位都要主動協助,密切配合,積極支援與協作,以求得抗洪救災工作的整體效果。
第二章 應急組織與職責
一、公司抗洪救災指揮機構及各組織職責如下:
(一)公司抗洪救災指揮部的組成及職責
1、總指揮:公司總經理
副總指揮:其它各副總
成員:公司各部部長、生產各處處長和各車間主任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本預案,全面指揮公司抗洪救災工作,制定緊急管理辦法或特別管理措施,確定洪水發生後,應急期應急工作規模,統一安排和調用抗洪物資、救災物資、設備人員。
2、指揮部辦公室:
主要職責:協助總指揮組織協調各應急分組的工作;協調不同救援組之間的關系;要積極妥善處理各種救援小組工作的銜接與相互配合;協調區域內各隊伍之間道路、電力、照明、有線電話等現場資源的共享或分配;協調各組之間聯系互通有無互相支援,遇有危險時傳遞警報並共同防護。
防洪、抗洪指揮部成員聯系電話見附表:
(二)、指揮部下設搶險救援組、工程搶險組、醫療衛生組、電力搶險組、聯絡組、物資供應組、次生災害搶險組、交通運輸組、財務管理組,各小組實行負責人制度。
各組按指揮部的部署與有關部門共同開展工作。
二、應急分組及職責:
(一)搶險救援組:
組長:
責任單位:
成員:全體人員
主要職責:
1、召集所屬人員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參加抗洪搶險;
2、組織疏散人員,搶救傷員,立即對現場進行隔離,劃分警戒區域,實施定向、定時封鎖,防止危害區外的人員進入;
3、為搶險車輛、物質、設備人員指引道路;
4、完成指揮部安排的其它應急任務。
(二)醫療衛生組:
組長:
責任單位:
成員:在崗醫務人員
主要職責:
1、組織醫療搶救隊到現場開展搶救傷病員工作;
2、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衛生等;
3、保障災區所需葯品的供應,負責救災食品、葯品安全的使用管理。
(三)通訊保障組:
組長:公司後勤通訊員
責任單位:公司通訊室
成員:通訊室全體人員
主要職責:
負責盡快恢復被破壞的通訊設施,保障通訊暢通,必要時可實施廣播通知。
(四)電力搶險組:
組長:
責任單位:
成員:電工班全體人員
主要職責:
1、迅速組織、調集搶修隊伍,盡快恢復被毀壞的送、發、配電設施和電力調度通訊系統等,保證廠區用電。並及時啟動發電機應急;
2、對儲有燃氣、可燃液體的單位,必須堅持先搶修後供電的程序;
3、保證重要部位用電供應。
(五)物資供應組:
組長:
責任單位:
主要職責:負責根據指揮部提出的物質計劃,做好采購、調撥的物資管理工作。
(六)交通運輸組:
組長:
責任單位:
成員:
主要職責:協助各受災單位,保證裝載機等大型車輛隨叫隨到。
(七)生活保障組:
組長:
責任單位:食堂
成員:全體人員
主要職責:
保證解決搶險人員的吃飯問題。
(八)次生災害搶險組:
組長:
責任單位:
成員:
主要職責:
1、負責協調組織現場人員、設備的搶險,對可能發生的次生災害的搶排險工作(如:明火、漏氣、漏電、爆炸、易坍塌山體、滑坡等);
2、組織對爆炸、有毒、腐蝕性物品的搶險及安全監督與排險;
3、負責防範洪水發生、提出應急治理措施、負責水源等環境污染災害、次生災害的緊急處理;
4、對洪災區變電所、電磁站、危化品儲罐等重要設備的安全運行監管。
(九)財務管理組:
組長:
責任單位:財務部
成員:財務部全體人員
主要職責:
籌集抗洪救災經費,統一管理救災經費,設立公司抗洪專項資金,調動資金的使用。
第三章 重點系統應急預案
★重要危險源、重點防護場所:
序號 場 所 危險物 備注
1 中控室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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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16
17
18
19
20
21
22
在進入雨季後,各車間應做好以下防範措施:
1、材料:
編織袋、鐵鍬、手電筒、雨衣、雨鞋、鎬、土或裝編織袋後能擋水的材料。
2、人員:
各車間應組織相應的應急搶險小分隊,必須隨叫隨到。
3、在進入雨季期間,對各重要危險源,重點防範場所提前做好防範准備。
4、所有防洪工具、材料必須不挪做它用,由各車間統一管理,必須保證有險情發生時搶險人員有工具使用。
5、進入雨季期間,一把手要多關注天氣預報,必要時各車間、環節一把手必須每天留守崗位,車間留有足夠人員,以防洪水突然到來。
第四章 應急保障措施
一、信息溝通保障:
1、信息溝通應首選有線電話,在有線電話線路損壞時,以手機保障救災通訊,同時全力恢復有線電話通訊。
2、發生洪災後,首先由當班班組長或崗位人員向指揮部辦公室(調度室)報告,講明事故部位,有無其它次生災害發生等情況、人員傷亡情況。
3、指揮部辦公室接到洪水事故報警後,要立即向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報告,將事故現場上報的災害情況,並要隨時上報事故發展變化情況,同時通知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車間領導、安全員、技術員及時到達現場。
4、變電站發生跳閘,大面積停電等事故時,變電站值長或當班人員必須立即向車間和指揮部辦公室上報,並按指揮部指令啟動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事故,迅速恢復變電站系統供電。
二、現場搶救和次生災害防治保障:
1、現場救護:
○1在地下室、鼓風機室、粗苯等場所設置了事故櫃,配備了必要的醫療急救箱,內有紗布、綳帶、剪刀、醫用膠布等,可進行簡單包紮,在可能散發有毒氣、有害氣體的崗位配備防毒面具等;
○2變電站、配電室、中控室等重要場所設有二氧化碳、滅火器,主要生產區設有消防栓、蒸汽滅火系統、乾粉等。
三、應急隊伍保障:
1、指揮部成員保障:接到啟動本預案通知後,防洪救災指揮部成員根據指揮部通知,立即趕赴指定地點就位。因特殊原因不能按照要求就位的,由相應副職替代。
指揮部地點:公司調度室,必須保障指揮部信息暢通。
2、指揮部成員單位保障:本預案啟動的同時,指揮部成員單位應立即啟動本部門應急措施,在各應急分組召集單位的統一協調下,接受公司防洪搶險指揮部的領導,負責落實防洪指揮的各項指令和搶險救災工作。
3、公司各處室領導對各生產車間實行包干到戶。
分工如下:生產處長包干化產車間、水汽車間;
安環處長包干發電車間、機修車間;
設備處長包干煉焦車間;
辦公室主任包干機械車間;
生產副總包干備煤車間。
四、物資保障:
1、各單位自備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的勞動保護用品、工具。
2、後勤處室負責儲備手電筒5把,以備晚間急用,以及必要的生活用品。
3、供應處要做好防汛器材的儲備工作,鐵鍬100把、鎬20把、編織袋5000條、雨衣、雨鞋10套,潛水泵2台等。
4、各車間材料、工具情況:
物資
單位 雨 衣 雨 鞋 編織袋 鐵 鍬 手 電

五、災害評估准備:
為使公司在洪水發生後,對公司整體受災情況有一個科學的認識和結論,公司防洪指揮部應在已經掌握公司固定資產的情況下,對以下幾個方面評估作出准備:
1、人員傷亡情況;
2、建築物損失情況;
3、設備損壞情況;
4、原料、產品損失情況;
5、個人財產損失情況;
6、其它損失等。
六、主要次生災害源應急對策:
1、災害描述:
2、
七、獎勵與責任追究制度:
1、在防洪應急活動中有下列事跡之一的,由其所屬單位上報公司防洪指揮部給予表彰獎勵:
○1出色完成防洪應急任務的;
○2保護國家、集體和公民財產有功的;
○3對防洪應急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其它特殊貢獻的。
2、有下列行為之一,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給予處分:
○1不按照本條例規定製定應急措施的;
○2違抗防洪指揮命令,拒不承擔應急任務的;
○3應急期間哄搶公司財產的;
○4不及時掌握情況,臨陣脫逃者或玩忽職守的;
○5貪污、挪用、盜竊應急工作經費或物資的。
八、防雷知識:
1、留在室內,關好門窗;在野外無法躲入有防雷設施的建築物內時,要將手錶、眼鏡等金屬物品摘掉,千萬不要在離電源、大樹和電桿較近的地方避雨;盡量降低身體的高度,以減少直接雷擊的危險;雙腳要盡量靠近,與地面接觸越小愈好,以減少「跨步電壓」;野外最好的防護場所是洞穴、溝渠、峽谷或高大樹叢下面的林間空地。
2、不宜使用無防雷措施或防雷措施不足的電視、音響等電器,不要靠近打開的門窗、金屬管道,要拔掉電器用具插頭,關上電器和天然氣開關。切忌使用電吹風、電動剃須刀等。不宜使用水龍頭。
3、切勿接觸天線、水管、鐵絲網、金屬門窗、建築物外牆等帶電設備或其它類似金屬裝置,不要收曬衣繩或鐵絲上的衣服。不要從事柵欄、電話或輸電線、管道或建築鋼材等安裝工作。切勿處理開口容器盛載的易燃物品。
4、不要或減少使用電話和手提電話,不宜停留在鐵柵欄、金屬曬衣繩、架空金屬體以及鐵軌附近,切勿站立於山頂、樓頂上或接近導電性高的物體。不宜進入和靠近無防雷設施的建築物、車庫、車棚、臨時棚屋、崗亭等低矮建築。
5、切勿游泳或從事其它水上運動或活動,不宜停留在游泳池、湖泊、海濱、水田等地和小船上。不宜進行室外球類運動,在空曠場地不宜打傘,不宜把鋤頭、鐵鍬、羽毛球拍、釣魚桿、高爾夫球桿等扛在肩上。
6、當感覺到身體有電荷時,如頭發豎起,或者皮膚有顯著顫動感時,要明白自己可能就要受到電擊,應立刻倒在地上,等雷電過後,呼叫別人救護。
7、不宜騎馬、騎自行車、駕駛摩托車和敝蓬拖拉機,汽車往往是極好的避雷設施,因有屏蔽作用,及時被閃電擊中汽車,也不會傷人。單位應該怎樣進行雷電災害防範?
8、單位應定期由有資質的專業防雷檢測機構檢測防雷設施,評估防雷設施是否符合國家規范要求。
9、單 位應設立防範雷電災害責任人負責防雷安全工作,建立各項防雷安全工作規范,建立各項防雷設施的定期檢測制度。雷雨後要進行安全檢查,做好設施的日常維護工 作。如雷雨過後,應檢查安裝在電話程式控制交換機、電腦等電器設備電源和信號線上的過壓保護器有無損壞,發現損壞時應及時更換。
10、建設單位在防雷設施的設計和建設時,應根據地質、土壤、氣象、環境、被保護物的特點以及雷電活動規律等因素綜合考慮,採用安全可靠、技術先進、經濟合理的設計施工方式。
11、應採用技術和質量均符合國家標準的防雷設備、器件、器材,避免使用非標准防雷產品和器件。
12、新增加建設和新增加安裝設備應同時對防雷系統進行重新設計和建設,如重新鋪設電腦網路線、室外天線的移位和加高等都應該重新設計和建設防雷設施。
13、雷災發生時應及時向有關部門上報情況,以便及時處理,避免再次遭受雷擊。

⑸ 誰能提供一套化工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小弟特別感激。

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7556
自己去復制即可

⑹ 誰知道化工廠的電氣設備都包括什麼

電氣設備根據各個廠的特點都不一樣,但供電系統比較類似。

高壓配電所 - 高壓開關櫃;主變壓器;避雷裝置;功率補償設備...
廠變電所 - 低壓生產線主開關櫃;配電櫃;低壓電容補償...
生產線的各配電櫃,各動力控制櫃

電氣設備沒聽說要潤滑油或者潤滑脂的
變壓器或多油;少油開關不是用普通的潤滑油或者潤滑脂。

要麼就是馬達上的軸承;齒輪箱可能要用。

⑺ 高分跪求化工單位防火、防爆、防塵、防毒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防塵防毒管理制度:
1.防火防爆:
1.1一般要求:
1.1.1必須加強火源管理,認真執行「安全生產動火制度」的規定,防止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
1.1.2禁止無阻火器的機動車輛進入生產區域。
1.1.3禁止使用汽油等易燃液體擦洗設備、用具和衣服。
1.1.4從事明火作業和屬於易燃易爆崗位工作的各種職工必須穿戴規定的勞動保護服裝進入生產崗位。
1.1.5易燃易爆物品應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點,辦公室和更衣室內不準存放酒精等易燃液體。應隨時將使用過的油棉紗、油紙等易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蓋的鐵制專用容器內。
1.1.6嚴禁在防火間距、消防安全通道內搭建築物或堆積各類物資。
1.1.7設備、管道的保溫層,應採用阻燃材料,並應防止可燃液體滲入保溫層。
1.1.8嚴禁在高壓線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1.9危險品倉庫、氣櫃、主配電設備、高大建築物和高大設備等必須裝設避雷裝置。每年雨季前,必須對避雷裝置檢查測試。
1.1.10禁止在易燃易爆場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
1.1.11應根據需要在車間、廠房等處設有事故照明、事故排風和備用安全電源。

1.2生產裝置的防火防爆措施:
1.2.1廠房的建築、易燃物品的貯存與生產工藝裝置的平面布置必須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煉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定》的有關要求。
1.2.2生產車間電氣設備的布置和安裝(包括臨時用電設備)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場所電氣安全規程》中防火防爆要求。
1.2.3在生產系統可能引起火災、爆炸的部位,應設置溫度、壓力等檢測儀表、聲光報警器和事故停車聯鎖裝置。
1.2.4在高、低壓系統之間應設置止逆閥等安全裝置,並應安裝必要的監測儀表和自動(或手動)泄壓排放設施。
1.2.5所有放空管均應有引至室外的導管,並高出廠房建築物。設在露天設備區內的放空管,應高於附近有人操作的最高站位2米以上。可燃氣體的放空管,必要時應設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放空管應在避雷設施的保護范圍內。
1.2.6有突然超壓或瞬間分解爆炸危險物料的設備,應安裝安全閥或爆破板(防爆膜),導爆筒出口應朝安全方向。
1.2.7必須認真控制生產工藝各環節的氧含量,不準超過規定。
1.2.8生產、貯存可燃氣體和易燃液體的設備和管道應設有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有關防靜電措施,應執行《化工企業靜電接地設計技術規定》。
1.2.9所有自動控制系統,應同時並行設置手動控制系統。

1.3動火規定:
1.3.1企業應根據火災危險程度及生產、維修工作的需要,在廠區內劃分固定動火區或禁火區。
1.3.2設立固定動火區的條件和要求必須是:
1.3.2.1距離易燃易爆廠房、設備、管道等不應小於30米,並處在易燃、易爆區域主導風向的上風向。
1.3.2.2生產正常放空時,可燃氣體不會擴散到固定動火區內。固定動火區不得有管溝、電纜溝等。
1.3.2.3固定動火區要設立明顯標志,不準堆放易燃雜物,並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
1.3.2.4室內固定動火區應與危險源隔開,門窗要向外開,道路要暢通。
1.3.2.5固定動火區的劃定,應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廠安全部門登記審批。
1.3.3廠區內除固定動火區外,其它均為禁火區。在禁火區內使用電、氣焊(割)、噴燈及在易燃易爆區域使用電鑽、砂輪、角向磨光器等可產生火花及熾熱表面的臨時作業,都必須申請辦理動火許可證。
1.3.4動火許可證的審批,必須符合下列手續:
1.3.4.1處於運行狀態的易燃、易爆生產裝置區和罐區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險的動火作業,按本規程「特殊動火」執行。
1.3.4.2在易燃易爆車間、崗位、設備、管道及周圍動火稱一類動火。一類動火由廠安全部門審批。
1.3.4.3在固定動火區和一類動火范圍以外的動火,或在一類動火范圍內從事非焊接切割作業產生火花的作業或抬拿高溫物料等工作,稱二類動火。二類動火由動火所在車間審批。
1.3.4.4具有特殊危險作業和區域的動火為特殊動火。特殊動火由廠安技、消防部門審查並報請生產廠長、總工程師批准。必要時消防車、救護車在動火現場待命。
1.3.4.5認真逐項填寫動火證各項內容。動火許可證在批准期間和范圍內使用,超過規定動火時間必須重新辦理動火證。
1.3.5動火的各級負責人,必須做好如下安全工作:
1.3.5.1動火項目負責人,必須在動火前詳細分解作業內容和動火部位及周圍情況,參與動火安全措施的制定,並向作業人員交待任務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項。
1.3.5.2動火執行人在動火前,必須向現場當班化工班長呈驗動火許可證,經確認審批手續齊全、措施落實並經簽字後方可動火。
1.3.5.3動火監護人在作業中不準離開現場,當發現異常情況時,立即通知停止作業。作業完成後,要會同動火項目負責人、動火執行人檢查現場,消除殘火,確認無遺留火種,方可離開。
1.3.5.4化工班長(或工段長)在動火作業中,如發現生產系統有緊急情況或異常,必須立即通知停止動火作業。
1.3.5.5動火分析人必須在動火許可證如實填寫取樣時間和分析結果,並簽字認可。
1.3.6動火分析必須符合有關規定和執行有關標准,並符合本規程「7」的要求。
1.3.7一切動火工作,應採取安全可靠的防火防爆措施。動火前期必須完成下列工作:
1.3.7.1設備管道經化工處理合格。必須切斷氣體或液體來源,進出口加堵盲板與系統徹底隔絕,必要時應拆掉一段聯接管道,設備內部的易燃易爆物質徹底清除。置換徹底,不留死角。
1.3.7.2動火現場周圍易燃易爆物清除干凈,附近的水封、陰井、陰溝無可燃氣體散發,道路暢通。
1.3.7.3動火監護人員及消防器材等到崗就位。
1.3.7.4如進入設備動火,還必須辦理「入罐作業許可證」。
1.3.8動火施工中還必須執行下列安全規定:
1.3.8.1一切可以移動或可以拆卸的生產設備、管道、部件應移到固定動火區進行。
1.3.8.2動火現場10米以內,不準同時進行可燃溶劑清洗和刷漆等施工作業。
1.3.8.3動火使用的設備、工具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其安全附件必須齊全、完好。不許在設備、工藝管道上搭接電焊零線(二次線)或在上面試火。
1.3.8.4氧氣瓶、乙炔瓶應離動火點10米以上。不準將氧氣瓶、乙炔瓶放置在化工管架、動力架空線下方。
1.3.8.5六級以上大風或惡劣氣候,應停止高空動火。
1.3.8.6高處動火要用裝盛焊渣的接火盤;或裝設鐵皮、石棉布圍欄,防止火星飛濺,捕集焊渣。動火前自上而下進行檢查,在動火垂直下方10米范圍內不準存放易燃物品,也不準有可燃氣體、液體排放。

1.4消防:
1.4.1企業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
1.4.2企業的消防設施和組織應根據工廠規劃及鄰近有無消防協作條件等綜合考慮,按消防部門的要求配置。
1.4.3生產區主要道路的路邊應安裝消火栓,其間距和保護半徑不宜超過120米。地下消火栓應設有明顯標志。
1.4.4企業應設立主消防室,配備適用的滅火器材和消防戰斗裝備。
1.4.5除設置全廠性的消防設施外,企業還必須在生產工段、變配電所、倉庫等場所按規范要求設置消防器材。
1.4.6消防器材應放置在明顯、易拿取又較安全的地方,其周圍不得有障礙物或堆放雜物,道路暢通。
1.4.7必須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崗位人員懂得消防器材性能、用途及操作方法,並做到「四定」(定點、定時、定型號和用量、定專人維護管理),保證消防器材處於良好備用狀態,不準挪作它用。及時檢查,將空瓶、失效的消防器材清理補足。
1.4.8消防器材及一切消防設施,均塗紅色標志。
1.4.9應充分利用水蒸汽、氮氣進行滅火。主要的工藝裝置,應裝設固定或半固定式的消防水蒸汽滅火管線。
1.4.10發生火災時,現場人員應立即進行滅火和報警。化工車間、工藝設備發生火情,必須迅速向現場值班、調度及有關領導報警,及時從工藝上進行緊急處理,防止災情蔓延擴大。
1.4.11發生工藝火災時,應立即採取緊急措施,切斷可燃氣體來源,有條件的通入蒸汽、氮氣滅火,切忌誤操作,嚴防發生二次災害和次生災害。
1.4.12電氣設備、線路著火,撲救時必須切斷電源,禁止用水或其它導電性的滅火劑滅火。

2防塵防毒
2.1一般要求:
2.1.1企業必須改善勞動條件,做好防塵防毒工作,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2.1.2對有毒有害物質的生產、貯存、運輸與使用,必須加強管理,防止粉塵、毒物泄漏和擴散,使作業場所的塵毒濃度和「三廢」排放符合《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准》和環境保護的要求。
2.1.3雜訊超過國家標準的生產崗位,必須採取控制雜訊的措施,使作業場所的雜訊符合《工業企業雜訊衛生標准》的要求。
2.1.4對長期達不到國家規定的工業衛生標准和塵毒危害嚴重的作業,要限期整改解決。
2.1.5防塵防毒設施投用後,應及時對技術效果進行鑒定和總結,並建立技術檔案。對防塵防毒設施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維護和管理,保證正常運轉。不得任意停用、挪用和拆除。
2.1.6凡新建項目設計和施工部門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准》和「三廢排放標准」。防塵防毒設施及「三廢」治理措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2.2防護措施:
2.2.1積極採用無毒或低毒原料代替有毒或高毒原料。
2.2.2對產生散發有毒有害物質的工藝設備,要加強維護,保持設備完好,杜絕跑、冒、滴、漏。
2.2.3一切有粉塵的作業,必須積極採用濕法操作和隔離操作,減少與塵毒物質的接觸機會。粉碎礦石和煤焦作業,應逐步實現機械化、自動化、密閉化。
2.2.4一切有塵毒的作業點,必須加強自然通風和機械通風管理,並充分利用自然通風換氣。
2.2.5有塵毒作業的崗位,現場應設置防護和急救器具專用櫃,配備足夠的防塵防毒器材。防護器材必須加強管理,崗位人員要通過培訓,做到懂結構、懂原理、懂性能,會使用,會維護保管,會處理故障。防護器材的配備按下列規定執行:
2.2.5.1每個有毒崗位設置事故櫃一個。
2.2.5.2每個事故櫃配備符合質量要求的空氣呼吸器或氧氣呼吸器二台,廠內庫存空(氧)氣呼吸器鋼瓶數量為現場配備的有空(氧)氣呼吸器的二倍。
2.2.5.3每個事故櫃配備過濾式防毒面具(配4#、5#濾毒罐),其防毒面具的數量應超過崗位每班生產值班人員的數量。
2.2.5.4每個有毒有害物質車間,配備2~3套長管式防毒面具。
2.2.5.5廠醫務室應配備蘇生器、擔架等急救器材。
2.2.6進入盛裝有毒有害物質的設備,必須嚴格執行《化學工業部安全生產禁令》有關規定。
2.2.7在有毒氣體設備、管道抽加盲板時,必須戴適用的防毒面具。
2.2.8盛裝有毒有害的物質的容器,在貯運過程中嚴防泄漏擴散,容器外部必須有警告標志。
2.2.9劇毒物品的保管、使用要建立嚴格的收發制度,放置在專用櫃(室)內,要雙鎖雙人雙台帳保管,並執行雙人運輸、雙人投料的規定。
2.2.10生活用水、用汽,必須與生產用水、用汽徹底分開,防止生產系統有毒物質串入生活水、汽系統。

2.3防護監測及中毒搶救:
2.3.1企業應定期檢測作業場所空氣中各種有毒有害物質的濃度。崗位監測點及檢測次數,應按「小氮肥廠主要監測點和測定周期」執行。企業應設置有毒有害物質檢測的專職人員。
2.3.2車間有害物質的檢測方法應按「車間空氣監測檢驗方法」及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檢測結果按月送交生產車間和安技、環保、衛生部門,並及時在塵毒崗位上公布。
2.3.3當作業場所(車間)中的有毒有害物質超過國家標准時,應認真查找原因,責成專人負責,及時處理。
2.3.4對從事有毒有害物質作業的崗位職工,應定期健康檢查,並建立健康監護檔案。
2.3.5企業應加強對有毒有害崗位職工的工業衛生教育,提高自身保護能力,建立健全急性中毒事故搶救系統和方案,強化聯絡和報告制度。
2.3.6急性中毒搶救應急措施,應嚴格按照《化工企業急性中毒搶救應急措施規定》執行。

⑻ 淺談化工企業如何抓好應急管理工作

氯鹼化工是高危行業,生產過程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溫高壓等特點,做好安全工作、應急管理工作的難度相對較大。下面就企業如何抓好應急管理工作談談我的一些看法。 一、以制度管人、辦事。制定《應急管理制度》、《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制度》,對應急組織機構建立、預案分級、職責分工、應急響應及預案的編制、評審、備案、培訓、演練、修訂等方面工作進行規范。 二、建立健全應急組織機構。成立以總經理(或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分管副總經理任副組長的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確保應急管理及救援工作的有序開展。 三、建立完善的應急救援預案體系。在化工生產企業中,除建立《綜合應急預案》外,建議將應急預案分為工業生產、自然災害、公共安全三大部分進行管理。分別編制《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預案》、《火災事故專項應急預案》、《洪汛災害專項應急預案》、《地震災害專項應急預案》、《大型集會安全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大范圍食物中毒事件專項應急預案》等專項預案,建立「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應急救援預案體系。 四、預案實行分級管理、分級響應。建議根據事件的危害程度及各部門、分廠應急處置能力,將事件分為四個級別。其中Ⅰ級(重特大事件)、Ⅱ級(較大事件)預案作為公司級預案,Ⅰ級響應公司進入全面應急狀態,Ⅱ級響應公司安全、生產、 後勤、分廠等部門啟動程序,組織搶險救援。Ⅲ級事件(一般事件)、Ⅳ級事件(較小事件)作為部門、分廠級應急預案。 五、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為有效調配的應急支援,實現分工合作,提高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反應速度和協調水平,可成立通信聯絡、監測救護、搶險搶修、消防、治安後勤等應急專業隊。 六、充分做好應急物資保障。除正常儲備空氣呼吸器、防毒面具、滅火器、氯氣捕消器、防化服等應急物資外,可在重要崗位配置事故櫃、在重要生產裝置區配備應急櫃。在事故櫃內放置空氣呼吸器、防化服、防毒面具等防護器材,在應急櫃內放置應急工具及防化服、防毒面具等,目的就是要做到在崗位、在現場隨時能獲取應急裝備、器材。 七、注重應急培訓。每年印發年度安全培訓計劃,每半年安排1次防毒器材使用培訓、滅火器使用培訓及應急救援預案培訓。通過不斷的培訓,確保一線員工會用空呼等防護器材,全員會使用滅火器,並對應急預案有充分的了解。 八、注重應急演練。建議公司級應急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分廠級演練每三個月至少一次,班組演練每月至少一次。 九、建議開展開展事故預想活動。即每天由一個班出一道預想的事故題目、由下一個班回答發生此類事故應如何處置、再由下一個班作出點評,通過開展這樣的活動,能把員工日常見到的、想到的融合到事故預案、事故演練中去,有效提升了基層應急處置能力。 十、引入化工反事故演習機制。化工演練多以事後搶險救援為主,為有效避免事故的發生,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可借鑒電力行業反事故演習模式,推行了化工反事故演習機制。推行反事故演習,就是要提高生產運行人員緊急情況的分析、判斷和處理能力,避免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或防止事故的擴大。 十一、實行24小時應急值班制度。除推行領導帶班制外,可參考執行幹部夜間值班制度,每天晚上八點到早上八點,均安排一名中層幹部很一名專工駐廠值班,隨時安排處理現場異常情況。

⑼ 進入有毒有害工作場所時所佩戴勞動防護用品列舉四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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