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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性債務化解壓力大

發布時間: 2022-10-04 20:00:27

㈠ 隱性債務化解期限 2028年

期限:一般3-5年,5-10年,不超過2028年。
對於隱性債務的處理,監管提出兩大方向:一方面堅決遏制增量,另一方面積極穩妥化解存量。諸多地方公布了隱性債務化解方案,大多要求在5-10年間將隱性債務化解完畢。

㈡ 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存在哪些問題

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存在的問題:

1、擴大結構性矛盾

地方政府負債投資整體上降低了社會投資效率和經濟增長質量,擴大了經濟發展的結構性矛盾。許多地方政府大規模啟動的投資項目效率很低,尤其是機場、公路的重復建設項目有許多建成即虧損,給當地財政背上了沉重的負擔,也降低了經濟增長的素質和質量。

2、惡化信用環境

債務約束軟化,惡化了社會信用環境。政府信用是社會信用的基石,地方債務的展期、拖欠會嚴重損害政府公信力,財政該支未支、該補未補還直接損害不少企業的利益。地方債務不能到期清償還會產生嚴重扭曲的市場信號,動搖投資與消費信心,使得後續的政府投資項目籌資、經營變得困難重重。

金融風險放大

高居不下的地方債務積累了龐大的金融風險。地方政府通過對控股或全資的地方金融機構的行政干預,借款墊付地方債務是轉軌時期各地普遍存在的現象,地方債務向金融機構轉移導致地方金融機構財務狀況惡化,金融風險累積。

城市商業銀行平時的經營普遍受到當地政府的強烈干預,一般地方政府都是城市商業銀行的最大股東,向大股東的關聯貸款龐大是引發其財務風險的重要原因。

債務風險是社會穩定的隱患

一些感到財政收入不足、上級財政「補貼」不足、同時無力變相發債或借錢的地方政府或機構,往往情不自禁地利用手中職權向社會強行攤派或收費。個別地方政府及其部門由於無法按期歸還銀行債務本息或拖欠工程款,使他們疲於應付籌措資金還債,這不僅使政府的正常工作受到干擾,而且影響了政府在公眾中的形象。

(2)隱性債務化解壓力大擴展閱讀:

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償還途徑:

1、增加國家預算中用於基本養老保險事業的支出;

2、利用股市變現國有資產,變現收入的大部分用以充實基本養老保險基金;

3、開征存款利息稅;

4、發行養老保險國家債券;

5、發行養老保險彩券;

6、開辟新稅種——個人住房房產稅、遺產稅及其他;

7、擴大共濟基金 可運營部分的投放渠道和投放力度。

㈢ 呼倫貝爾金融機構化解隱性債務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主要面臨的困難和問題是疫情問題和金融資產盲目擴張。
呼倫貝爾金融機構化解隱性債務存在的問題和困難主要有十個個方面:1.金融資產盲目擴張。2.影子銀行風險持續收斂。3.資產質量不實問題。4.違法與腐敗行為。5.互聯網金融風險大幅上升。6.大中型企業債務風險問題。7.房地產金融化泡沫化勢頭逐漸增加。8.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提升。9.金融機構和從業人員違法違規問題。10.服務實體經濟質效下降。僅供參考。

㈣ 政府隱性債務是什麼意思麻煩通俗一點

政府的隱性債務指政府財政預算外的項目花費,屬於財政赤字。比如某城市沒條件修地鐵,硬要修,造成政府欠下債務,影響了城市的其他市政建設,下水道損壞沒錢修,造成街道積水。因此財政部嚴格禁止地方存在隱性債務,不是發隱形債務。
拓展資料:
①政府債務和隱性債務區別是什麼 ?
1、定義不同:政府債務是指政府在國內外發行的債券或向外國政府和銀行借款所形成的政府債務;隱性債務是指在計劃經濟時期下,勞動者個人對養老保險不作任何投保,養老金由國家承諾。
2、形式不同:政府債務是債券形式或者是借款形式;隱性債務則是國家對個人養老金的償還。
3、作用不同:政府債務分為中央政府債務和地方政府債務;隱性債務主要有「老人」的隱性債務和「中人」的隱性債務。
②政府隱性債務的六種形式:
1、企事業單位自行舉借
相關企事業單位將自己借貸給公益項目,用自己的收入償還債務。
2、拖欠工程款項
施工企業以資承包、提前支付的現象導致工程資金拖欠問題越來越嚴重,尤其是政府工程的拖欠,如基建企業拖欠工程資金等隱性債務。
3、回購融資債務
回購債務規模大、增長快、形式隱蔽、情況復雜。
4、信託融資債務
這些融資渠道往往以較高的成本吸引投資者。事實上,政府項目的回收期很長,收益率很難獲得高回報。
5、集資形成債務 地方財政擔保向公眾集資也會形成隱性負債。
6、欠付墊資款未有掛賬
在大量的公共設施建設中,政府的付款不斷拖延,直接導致大量企業張榜公布,很多項目竣工驗收後仍然難以向政府還清債務。地方政府債務拖累了企業,進一步增加了地方經濟陷入惡性循環的風險。

㈤ 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現狀分析與未來展望

2015年以來,隨著新修訂的《預演算法》的實施,地方政府舉債融資只被允許發行政府債券這一種形式(政策上被稱為「顯性債務」),尚存的非債券形式的地方政府債務3908億元(2019年8月底數據)將繼續以發行置換債券的方式進行清理。同時,地方政府以各種渠道或各種形式進行的非債券類舉債融資(即政府「隱性債務」),則受到法律的嚴格約束和監管部門的嚴肅查處。那麼,我國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究竟如何?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是否真正納入法治、透明、穩定和可持續的軌道?對於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防控是否高枕無憂了?

顯性債務完全可控

衡量政府債務風險程度,通常用兩個指標。一是負債率,即期末政府債務余額與GDP之比。這一指標一方面衡量經濟規模對債務的承擔能力,另一方面也可反映每一單位政府債務產生的GDP的多少。就顯性債務來說,2018年中國地方政府債務規模為18.46萬億元(人民幣,下同),加上中央政府債務14.96萬億元,與當年GDP之比為37%。這與所謂的財政風險警戒線60%相比,還相差甚遠。

二是債務率,即期末政府債務余額與政府綜合財力之比,衡量政府所掌握的財力對債務的承擔水平。IMF曾經提出過「90%~150%」的安全參考指標,即要使政府財政可持續,此指標最好控制在90%范圍內,最多不能超過150%(也有120%的主張)。2018年末,中國地方政府債務與地方政府可用財力之比為77%,顯然,也在可控水平上。

總之,無論是從國際比較還是從實際發行與法定限額的比較來看(見表1),就顯性債務來說,當前我國地方政府債務完全處於可控狀態。

除此之外,還有以償債率和逾期債務率兩個指標衡量政府短期內到期債務的清償水平。前者指當年債務還本付息總額與政府綜合財力之比,指標越高則償債能力越弱;後者指期末逾期債務余額與年末債務余額之比,反映到期必須償還債務所佔比重。鑒於披露水平和統計口徑原因,以這兩個指標衡量的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狀況尚無統一公布。對地方政府來說,所發債券期限越長、利率越低,則意味著到期清償壓力越小。截至2018年末,地方政府專項債務余額74134.16億元,按照專項債券剩餘平均發行期限4.6年測算,年均到期還本規模16116億元。根據2018年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71372億元測算,專項債務到期還本保障倍數(即地方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年均到期還本規模)為4.43,償債保障能力較好。再比較截至2019年8月底地方政府債券余額和2019年以來新增債券發行的利率與平均期限(表1、表2),可以發現,地方政府舉債的期限在延長,同時債券利率卻有所降低。這說明市場對地方政府的信心是趨強的,意味著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程度在降低。

當然,若從資產負債關系來看,由於中國特有的國情,政府擁有的資產規模(包括城市土地、礦產資源以及國有企業等)在全球屈指難數。而且舉債資金建設所形成的基礎設施,都是實實在在對工業化城市化起支撐作用的財富,而非像其他國家那樣用於養老、消費等項目。曾有人說中國很多地方政府「陷於資不抵債危機」。相較於數百萬億元的國有資產,中國政府——無論中央還是地方——的負債,的確遠沒有到「資不抵債」的程度(見圖1)。

如果說政府債務存在風險,在中國則主要是指債務清償遇到的流動性風險,說到底是銀行業的風險,因為即使目前代替了銀行信貸,地方政府債券中的86%以上仍由商業銀行持有。

隱性債務風險仍大

中國地方政府的債務風險主要不在於顯性債務,而在於隱性債務。其「險」之處,恰在於一個「隱」字:究竟有多少規模?以什麼方式?平均期限如何?都不得而知。

就隱性債務的規模而言,幾年來若干研究機構測算出不同的結果,其中有的從債務端計算投地方政府融資平台的融資來源,有的從資產端估計基建規模中地方政府類項目的融資佔比,基本上在25萬億~45萬億元之間。若按業界人士「隱性債務基本上是顯性債務的兩倍」的經驗觀察估計,2018年末地方政府顯性債務余額(18.46萬億元)的兩倍,則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約為37萬億元,此數據與多個機構的測算數較為接近。

由此計算,我國地方政府的財政風險情況如何呢?

按照「政府債券+城投債務」(18.46+7.78)廣口徑地計算地方政府顯性債務,則2018年末地方政府合計存量債務規模為26.2萬億元。如此,則地方政府的債務率不再是77%而是144%,幾乎翻一番。如果則加上隱性債務,考慮到隱性債務最終對地方政府產生20%左右(審計署2011年曾披露,2007年以來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約有19%最終由地方政府承擔)的直接負債(即7.4萬億元),則全國地方政府債務率達184%,已遠超「90%~150%」這一IMF的安全參考指標范圍了。

再來看考慮還本付息,地方政府債務融資每年的壓力測算。根據Wind數據,2018年地方債務到期規模為8389億元,2019年將達到1.31萬億元。2020~2022年到期年均超過2萬億元。這是還本壓力。

至於付息情況,2018年地方政府顯性債務26.2萬億元,年應付利息超過1萬億元(其中包括債券融資18.46萬億元,以3.5%利率計,年應付利息約6400億;城投債7.78萬億元,以市場平均利率5.5%計,年應付利息約4000億元)。地方隱性債務按37萬億元計算,則每年應付利息約3萬億元(估計隱性債務融資成本在8%左右,從相關審計公布中就有披露情況看,其實有的融資平台融資成本更高),即全國地方政府廣義債務(顯性+隱性)每年應付利息近4萬億元。

由此可見,考慮還本付息,地方政府顯性與隱性債務每年清償規模5萬億~6萬億元,幾乎達到每年地方財政支出規模的三分之一!

目前決策層和監管部門對於地方政府債務的政策,可以兩句話概括。一是「開正門、堵偏門」,即允許依法發行地方政府債券,嚴格控制非債券類的各類隱性舉債。二是「清存量、禁增量」,即對於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存量(2018年8月以前形成的地方債務)進行全面清理,各地必須制定期限明確、責任明確、操作可行的化解存量債務方案,並接受審計部門的審計通過;今後各級地方政府則不得再以各種方式產生新的隱性債務。為此,有關部門還發布了網上登記工具,以期對各地所有融資平台從事的融資開發項目進行實時監測。

但政策實施效果尚待觀察。首先,2018年下半年審計部門繼2011年、2012年兩次全面審計後,對全國地方政府債務融資情況再次進行全面審計,但至今結論尚未公布。其次,更重要的變化在於,2019年上半年以來,隨著穩增長壓力的持續增大,調動地方政府推動增長的「積極性」再度引發關注。2019年6月,中辦、國辦聯合印發《關於做好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及項目配套融資工作的通知》,要求合理明確金融支持標准、突出資金支持重點、提供配套融資支持、拓寬重大項目資本金渠道、保障償債責任等。其中還提到一些專項債務資金可以當作項目資本金,用於再融資。這讓參與地方政府投融資業務的不少金融機構解讀為「財政政策加力增效」,似乎新一輪政府投融資盛宴可期,地方政府久違的「舉債創新」機遇再現。盡管有關方面反復提醒對於地方政府新增隱性舉債將持續從嚴監管,決不放鬆,但人們發現,這些部門對地方政府違規舉債行為的查處信息已鮮有公布了。

根據多年追蹤研究,筆者對於嚴控地方政府隱性舉債的政策效果並不樂觀。本質上,中國地方政府舉債融資,屬於政府直接配置資源的方式之一。長期以來,地方政府在推動中國快速城鎮化和經濟增長進程中,一直承擔著重要引擎之一的角色。無論是當下的改革進程還是發展方式轉變的程度看,這一角色在一個相當長的 歷史 時期仍不容忽視。從長期宏觀調控實踐看,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這一重要作用總是定期地加以「重視」。調研發現,果然一些政府投融資平台舉債融資的「環境」越來越寬鬆了。一位某直轄市政府開發平台企業負責人坦言,他們2018年為從事政府委託的土地開發融資規模達160多億元,而登錄到財政部門的網路統計系統的僅有7.8億元。這么說,財政部門聲稱的對政府平台公司的各種融資業務「全面監測」,不到實際的二十分之一!從目前掌握的情況看,除了發行債券方式之外,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方式五花八門,有的地方政府甚至能夠讓當地民營企業為自己融資。各種方式怎樣形成了政府的隱性債務,還真不是那麼容易得到識別和控制的。(見表3)

長遠風險須提早關注

有理由預測,新一輪穩增長措施過後,地方政府和銀行體系的不良債務都會有不同程度的增加。每一輪「增長——調控」周期都留下過這樣的印跡。其最終克服取決於中國經濟發展中新舊動能轉換是否成功,說到底取決於十九大部署的現代化經濟體系何時得以建成。就地方政府債務長期風險來看,以下兩個因素需要關注,甚至提早布局應對之策。

本文源自銀行家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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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公司有隱形債務怎麼辦

隱形債務或稱潛在債務,一般在改制的當時沒有在改制企業財務資料中體現出來,或者說當時尚未預見到的隨著後續事項的逐步明朗化而出現的或有債務,如擔保債務、違約債務、產品缺陷債務、解決改制企業歷史遺留問題而發生的債務(職工的經濟補償金 等)、因各種原因未記入被改制企業財務資料的應付款或遺漏的其他債務。
隱性債務常發領域比如:勞務工資;土地轉讓款;設備和技術更新款,稅金要格外關注。具體要進行如下方面的核查:1、查清企業的擔保事項。現在企業對外擔保和互保的情況很多,要對企業的高管、合同管理、印章管理的人員進行方談,印證幾方說的是否一致。要注意企業關聯企業的狀況,重點核查關聯企業之間的擔保問題。2、勞務工資方面的糾紛近年來也很多,要核查收購企業的勞動合同及其他與勞動有關的文件,看是否存在隱患。檢索企業歷年來的勞動爭議案件數量及金額。3、要清查不具備入帳要求而在帳外循環並形成既成事實的事項;帳外循環銷售,未進行帳務處理。帳外資金拆借。4、要清查企業的合同,了解有無在財產和權益方面潛在債務的情況;
如何發現及防範「隱性債務」?
「第1招」前期接觸磋商了解
轉讓方、受讓方在前期磋商中,一定會涉及到對公司債務情況的陳述。受讓方也可以要求除股東之外的公司的財務人員、主要管理人員參與會談。總之,受讓方務必在前期磋商中,盡量了解公司債務信息。哪怕蛛絲馬跡也要充分注意,以便於在核實信息之後決定是否受讓以及受讓的股權定價。

「第2招」向第三方機構了解
以銀行貸款為例,如目標公司存在以不動產抵押貸款的,在不動產公示登記的信息中必然顯露銀行借款情況。
此外鑒於企業廣泛地採用聯保、互保模式,故此,可以向銀行、小貸公司、擔保公司了解目標公司金融借款以及擔保的債務。當然,該種途徑需要一定的資源才可實現。

「第3招」專業盡職調查了解
盡職調查應該是股權轉讓中的必經程序。通過盡調,尤其是通過律師和會計師的協同工作,可能會發現目標公司的隱性債務情況,為受讓方的商業決策提供重要參考。

「第4招」登報促使債權申報
雖然公司股權結構變更並不影響公司承擔債務,但是,公司的重大股權變更對債權人而言卻是一種重大資信變化。因此可以登報告知股權轉讓事項,促使公司的隱性債務爆發。
特別說明的是,此時債權人未在申報期內申報債權的,並不代表其喪失債權。

「第5招」合同披露及承諾

交易雙方的權利義務最終落實為書面的股權轉讓合同。在合同中明確轉讓方已經披露的公司債務信息,並以附件(清單)格式載明債務的金額、性質、發生期間、到期日等信息,並附上相關的合同文書等、賬簿等記賬憑證,明確股權估值的財務基礎。同時,合同應當強化轉讓方對目標公司債務情況的披露責任,並約定:如轉讓方未披露或未完整披露目標公司負債的,應對受讓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6招」保留一定轉讓價款
約定分期支付股權轉讓價款。在實務中,如目標公司存在隱性債務,在受讓方接管了公司之後,一般會在一定期間內爆發。合同可以約定,隱性債務應賠償部分可以在未付款中等額抵扣,也可以約定該種條件下受讓方享有不安抗辯權。

「第7招」印章銷毀重新刻制
鑒於我國現在對於印鑒形成時間的鑒定條件要求非常苛刻、技術手段並不成熟且准確性極其有限,故要確定公司印鑒形成時間非常困難。為此,筆者建議,在移交程序中,受讓方及其委託的管理者不要繼續沿用原有印章,而是另行刻制公司運營所需要的公章、財務章、合同章、發票章等印章。而原有印章在留下印鑒樣式後,即要求轉讓方當場銷毀,不再繼續使用。

㈦ 地方政府 化解債務怎麼搞的新花樣

2020年下半年以來,隨著又一批信用風險事件的爆發,市場對債務化解工作高度關注。尤其是經濟落後地區如雲南、貴州等地的弱資質城投企業,曾經激進擴張的高杠桿房地產企業更是面臨著巨大的再融資壓力。2021年政府工作報告也提出「穩妥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及時處置一批重大金融風險隱患。」


從理論上來看,化解債務的方式包括債務償還、債務重組、債務置換、債務轉移、債務消滅等。1、債務償還方式,要求有足夠的資金。新增資金要麼來自經營流入、資產變現或再融資。而對於融資困難企業來說,最大的問題恰恰就是沒錢。2、債務重組,即與債權人進行商量,通過削債、展期、利率調整等方式改變債務支付約定。債務重組經常遭到債權人的反對,尤其是削債等手段,根本無法通過債委會表決。3、而債務置換,要求具備一定的再融資能力,能夠將短期債務置換成長期債務甚至是永續債務、高息債務置換成低息甚至無息債務。通過拉長時間來緩解短期償債壓力。4、債務轉移,將償債主體由償還困難的A換成能夠償還的B,降低A的債務壓力和負債率。5、債務消滅,要麼將債務直接滅失,比如破產重整或清算,要麼就是債務轉換成權益,不需要償還。

而實際上主要的化債手段包括還錢、展期、削債、置換、轉股、破產等。轉股是近幾年很流行的方式,新一輪債轉股2016年重新啟動以來,四大AMC和各地方AMC、各銀行系AIC已經有很多案例實踐。雖然破產方式化債最為徹底,但是破產周期較長,流程復雜,債權人損失也最大,也是債權人最為抗拒的方式。它也可能對於區域信用有較大的消極影響。比如遼寧省頻發的違約事件包括華晨 汽車 、沈機床、沈公用違約事件對於當地債券再融資影響很大。

那麼近些年地方政府有哪些化債新手段呢?


2019年10月18日,貴州省金融副省長帶隊(包括貴州省水投、遵義道橋、遵義交旅及貴安開投)前往上交所舉行債券投資人懇談會及路演,對於當地城投公司再融資安排及債務化解等方面內容進行了明確表態。貴州省將確保全省公開市場發行的債券如期兌付,支持貴州省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簡稱「省融資擔保公司」)為全省公開市場債券發行提供擔保增信,同時設立了注冊資本金為600億元的貴州省國有資本運營有限責任公司(簡稱「省國資公司」)。省國資公司成立於2014年,注冊資本600億元,實收資本100億元,由貴州金融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貴州金控集團」)100%控股,實際控制人為貴州省財政廳。未來貴州金控集團將積極助力全省各市縣化解政府隱性債務。

2020年9月15日,貴州茅台發布公告稱,董事會會議通過控股子公司茅台集團財務有限公司開展固定收益類投資業務的議案;2020年9月16日,茅台集團宣布擬發行150億元債券,募集資金擬用於收購貴州省高速公路集團有限公司;2019年12月25日,貴州茅台發布公告稱,茅台集團擬將其持有的貴州茅台5024萬股(占貴州茅台總股本的4%)無償劃轉至貴州省國有資本運營有限責任公司(簡稱「省國資公司」),根據過戶日收盤價計算,該部分股權市值587.48億元。

2021年3月11日,貴州高速公路集團有限公司公告,貴州省國資委將所持貴州高速集團10%股權無償劃轉給貴州金控集團。工商變更完成後,貴州國資委持有貴州高速集團75.27%的股權,貴州茅台集團持有貴州高速集團14.74%的股權,貴州金控持有貴州高速集團10%的股權,工商變更登記日為2021年3月9日。

茅台化債的核心,是利用「貴州茅台」這一優質資產來化解債務風險。既可以是把茅台股票注入融資主體,提高其資產質量,也可以直接由貴州茅台來替代融資,而後將資金提供給關聯公司,從而降低融資成本。當前越來越多的區域開始將白酒企業股權進行劃轉也是同樣道理。這一手段不僅可用於化債,也可用於充實社保等。

2021年3月2日,天域生態(603717.SH)公告,與新蒲發展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新蒲發展公司以貴州新蒲經濟開發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發行的11,000萬元(19新蒲03期債券(債券代碼162347)債券抵付同等金額的應付公司工程款。天域生態在債券持有期間,既不行使回售權,也不得以非公允價值轉讓債券。天域生態以工程款欠款認購雲南信託相關產品,並指定用於投資債券。

通過金融資產化債,工程企業拿到了更有保證的金融債權,對於工程企業更有保障性。當然在破產清算中,工程款在償付中屬於優先類債權,而金融債權屬於普通債權。而城投公司則將經營性應付賬款轉為金融負債,對於城投公司債務結構並無實質改善,估計也是不得以而為之吧。


2017年,山西交通政府性債務規模超過2000億元,且總體債務成本高、期限短、非標比例大,涉及金融機構眾多,尤其自2018年開始進入還貸高峰期,地方債務風險巨大。山西省政府在通盤考慮之後,決定整合高速資產、組建山西交控集團。在2017年7月獲批籌建之後,山西交控集團於2017年11月便掛牌成立,注冊資本500億元,並同時資產整合、債務重組兩件大事。

資產整合方面,加快對山西路橋集團等劃轉資產的整合,將從山西交通廳劃轉的34家政府還貸高速公路公司重新整合為16個高速公路運營管理分公司,整合資產規模達4000億元左右,並一舉成為除國投公司外山西規模最大的省屬重點國企。山西交控集團還對全省政府還貸高速公路進行集中統一管理,多措並舉提高綜合收益。山西財政還對山西交控集團分年分批進行大規模注資,盡快完成500億元注冊資本金確認工作,大幅改善了山西交控整體負債狀況和市場融資能力。

債務重組方面,在山西交控正式掛牌之後,山西省便通過召開債權人大會等方式,著手將高速公路債務主體變更至山西交控集團,加快完成政府性債務向集團的平移工作。同時與各債權人進行債務重組談判,最終於2018年12月與國開行牽頭,工行、農行、中行、建行、交行、郵儲等參團的銀團正式簽訂了《銀團貸款協議》,債務重組規模最終達到2607億元左右,每年將因此可減少利息支出30億元左右。至此,山西高速公路高成本債務基本得以置換,消除了發生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可能性,從而成為2018年全國高速公路債務化解的成功案例。

2020年9月29日,為發揮山西省能源企業產業集群優勢,提高集中度,推動能源革命綜合改革試點取得重大突破,山西省委決定對山西省屬煤炭企業進行深度改革重組,組建晉能控股集團。10月30日,晉能控股集團正式掛牌成立。新成立的晉能控股集團注冊資本500億元,資產總額1.1萬億元,職工47.3萬人,煤炭產能近4億噸,電力裝機3800萬千瓦,注冊地在山西大同,下設晉能控股煤業集團、電力集團、裝備製造集團、中國(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研究院公司、財務公司6個子公司。集團將聚焦煤炭、電力、裝備製造三大領域,重點做優煤炭產業、做強電力產業、做大高端化智能化裝備製造業,真正實現優勢真優、優勢更優、優勢常優。後續山西潞安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華陽新材料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原陽煤集團)相關資產也將陸續被整合。

受永煤債券違約和冀中能源展期事件影響,債券二級市場信心受挫。2021年2月24日至3月2日,山西煤企債券在二級市場出現拋售情況,多筆掛單價格低於80元。2021年3月5日,新聞媒體報道,山西省級層面正組織有關金融單位,醞釀建立省屬煤企折價債券回購長效機制,以有效應對二級市場債券價格異動,維護省屬煤企債券價格穩定,相關方案已形成初稿。

折價債券回購實屬山西應對違約壓力的無奈之舉。債券二級市場收益率高企,債券一級發行遇阻,甚至有消息稱煤企已經轉向了銀行貸款和非標融資。雖然山西一直強調「自2016年以來,山西省屬企業7000多億元債券全部按期兌付,沒有出現一筆違約。目前,山西煤炭產量創 歷史 新高,煤價高位運行,特別是改革重組以後,山西煤企資產負債率持續降低,質量效益提升,發生債券違約可能性不大。」但市場信心並沒有那麼快恢復。

雖然折價回購債券至少給了市場一定的信心,但實際效果可能還要大打折扣。對於民企來說,只要自己能還錢,折價回購債券能大幅賺取價差收益,降低融資費用,因此民企很有動力去搞回購。比如3月1日,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簡稱「陽光100中國」)公告,陽光100中國已於公開市場回購並注銷2018年發行的本金總額為7.5億港元2023年到期的可轉換債券。還有很多民企股東在轉債發行時搞短線交易也是如此。

但是對於國企來說,債券回購的出發點和收益都沒問題,但是在國資國企的治理中始終面臨著激勵約束不相容的問題。債券回購具體實施中面臨著很多實際的問題。比如誰來回購,是煤企自己回購,還是省屬其他公司回購,或者省屬企業交叉回購?資金怎麼來,很多煤企本身面臨著巨大的償債壓力,哪裡有錢來進行回購?回購債券的收益怎麼處理,是自己留存還是上繳省財政,是否構成企業當年的利潤貢獻,是否算做當年的利潤考核?還有如果購買的債券主體最終違約了,這筆虧損怎麼處理?操作人是否需要承擔責任?所有這些問題都對應著「三重一大」事項的審批決策,晉能控股集團可能都沒有自主權,只能是山西國資甚至山西省委省政府層面進行統籌協調解決。


2021年3月5日,一份名為《雲南省國資委關於雲南省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國際評級相關事宜的函》在市場廣為流傳。因此市場傳言,雲投集團擬出售康旅控股44.9%的股權給另一家國有企業,本次股權出售由雲南省國資委主導,試圖緩解其短期流動性問題。截至2020年末,雲投集團合並總資產超4780億元,凈資產超1680億元,收入超1780億元,是雲南資產規模最大的綜合類投資控股企業。根據統計,目前雲投集團存續債券44隻,存續規模544億元,其中一年內到期的債券規模有244.3億元,集中兌付壓力較大。2021年2月24日,雲南省財政廳向雲投集團現金注資10億元,以增強雲投集團資本實力。

雲南康旅控股集團2020年10月掛牌成立,前身為雲南城投集團。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雲南康旅集團總資產2756.33億元,總負債2175.45億元,其中流動負債1266.36億元,應付債券254.74億元,剔除預收賬款的資產負債率76.18%。未來1年內到期債券188.88億元,公司面臨著巨大的債務償付壓力。2021年2月24日,雲南康旅集團將持有的聞泰 科技 (600745.SH)2652萬股流通股協議轉讓雲南工投集團,名義轉讓價款20.67億元,實際該筆金額為雲南工投集團給雲南城投集團的借款本息,因此更像是資產變賣「以股抵債」。

2019年雲南城投集團引入保利集團無果後,2020年5月,雲南省國資委將持有的康旅控股部分股權注入雲投集團。雲南省政府曾表示,雲南將推動全省康旅資源和股權向康旅集團「應注盡注」,同時通過資產重組、注資增信全力支持康旅集團進一步做強做優做大,助力雲南打造世界一流「 健康 生活目的地」。截至目前,雲南省國資委、雲投集團分別持有康旅控股46.73%和44.92%的股份。

整體來看,不論是雲投集團還是雲南康旅集團短期內都面臨著巨大的債券償付壓力。當前雲投集團境內債成交收益率達到了19.16%(52D),美元債收益率31.82%(358D);雲南康旅集團境內債成交收益率76.91%(80D),美元債收益率120.42%(1.07Y)。高企的收益率已經反映了市場對其信用違約的巨大擔憂。

實際上在2020年6月,雲南國資委就發文對省屬國企債務進行清理。根據雲南國資委發布的批示《關於省屬企業到期債務情況的報告》,要求所有省屬國企必須牢記嚴控新增債務,並且所有高於6.5%利率的債務,特別是大於7%的必須「千方百計換掉,並嚴禁再有類似」。嚴控新增債務方面,文件點名了雲投集團、雲南城投、雲南建投、雲天化四家省屬國企。文件還要求,所有信託、資管及其他類的都要全部置換或還掉;所有省國企之間今後嚴禁相互借款、擔保、更不能向私企借款擔保,違者依規嚴處。


2020年3月,江蘇鹽城市發文《關於報送成本8%以上債務融資清退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稱,根據市政府主要領導3月20日在市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指揮部全體(擴大)會議上講話要求,請各市屬企業迅速開展融資情況自查自糾工作,並制定成本8%以上融資清退工作方案,清退工作原則上要在2020年年底前全部完成。

2020年4月2日,江蘇省泰州市財政局、國資委簽發《市財政局、市國資委關於加強國有企業資金出借、融資擔保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市級國有企業每筆新增債務年化成本原則上控制在6%以內,各市(區)級國有企業每筆新增債務年化成本原則上控制在7%以內,各市(區)下屬園區國有企業每筆新增債務年化成本原則上控制在8%以內」。

2002年4月,江蘇省常州市有關部門就管控政府債務融資成本徵求意見,提出市級年內對7%以上的高成本債務全部置換出清,轄市區年內對8%以上的高成本債務全部置換出清;並明確2020年新增各類融資的成本紅線。另外,市級國有平台公司原則上不得使用信託、融資租賃方式新增融資。在融資環境緊張時,經報備,可以適度採取信託、融資租賃方式作為除隱性債務接續之外的存量債務周轉融資,但新增融資比例不得超過全年新增融資余額的5%;新增融資工具按最高不得超過同期同檔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上浮15%控制。

而2019年的「鎮江模式」,其主要設想是引入國開行的長期低息貸款,通過低成本的貸款置換區域內高成本的負債。其邏輯也是債務置換。


對2018年以來各地154個化債方案進行了統計分類。

籠統的計劃(80個),方案只有綱領性和方向性的意見,沒有可以落地執行的具體做法。如披露的方案為「統籌資金,償還一批;債務置換,展期一批;項目運營,消化一批;引入資本,轉換一批。」

有明確的計劃(18個)。此類方案盡管仍然沒有落地執行,但已經明確了具體應該如何去做,或統計披露了每種手段或每年應該化解的隱性債務規模。如重慶市合川區表示,10年化解155.51億隱性債務,其中債務置換、借新還舊及展期61.52億元。如內蒙古呼和浩特市表示要協調國開行幫助化解保障房、青城資本等公司債務,進一步拉長債務期限和降低貸款利率,減緩近三年償債壓力。

處於執行階段的方案(56個)。有一部分方案是當地政府總結上一階段的化債結果,或者是正在落地的化債舉措,我們將這一類統一劃分為「處於執行階段的方案」。如江西省上饒市經開區在2019年財政決算中說明,該經開區「通過預算安排償還資金0.5億元,通過公司經營性收入償還2億元,圓滿完成當年(2019年)化解任務。」再如浙江省溫州市「在全省首創政府存量隱性債務降成本置換新模式,首單10億元債務節約利息成本2300萬元。目前通過該模式已完成置換58.46億元,節約利息費用2.6億元。」

整體來看,債務置換和債務重組是比較主流的方式。2019年來廣泛關注的建制縣隱性債務化解試點已經搞了兩輪,試點縣市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和東北這些債務壓力巨大的弱資質區域。從寧夏永寧縣建制縣試點的案例看,第二輪建制縣試點利用剩餘地方債限額或新增限額發行再融資置換15年開始形成的隱性債務,突破了隱性債務不得置換的約束。整體看地方債置換隱性債務將會是長效機制,但受到法定債務率和限額空間的雙重約束,規模不會很大。

而債務重組一般都需要更強資質主體的增信措施。比如2020年9月,河北建投集團牽頭組建了河北省國企信用保障有限責任公司,並聯合省內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等單位,共同發起設立河北省國企信用保障基金,基金總規模300億元。主要面向省屬國有企業在境內公開發行的債券,採取「應急+增信」兩種手段提供信用保障支持。該方式有點類似貴州省成立省融資擔保公司,目的還是通過增信措施提升區域信用水平。當然債務重組能解決一時問題,能否解決根本問題還不確定。


2021年3月6日,財政部網站發布《2020年中國財政政策執行情況報告》,文件再次強調「穩妥化解隱性債務存量。堅持中央不救助原則,建立市場化、法治化的債務違約處置機制,做到『家的孩子誰抱』」。而實際上「中央不救助原則」 早在2014年43號文(《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中就已經提出,並在歷次重要 財經 會議文件中都有所提及。官方也一直表態「消滅隱性債務」。

但是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

站中央的角度,要避免道德風險,肯定得表態不救助。但是從地方政府既有財力和資源來看,短期內全部償還現有的隱性債務並不現實,除非對大部分債務變性(轉經營性債務的標准放寬),或通過違約出清的方式來解決。但是簡單粗暴地解決政府債務可能會引發很多不可控的後果。而且地方政府債務實際上是 歷史 遺留問題,是中央地方財權事權不對稱多年累積的結果。畢竟多數城投公司的借貸資金最終用於建設對全 社會 有正外部性的民生項目。

更加現實的選擇就是「嚴禁增量」和 「以時間換空間」,通過經濟增長和通脹來實現全 社會 分擔。今年人大報告也特意提出「落實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就是希望從央地關系改革入手扭轉全局。但首要就是保證城投公司把債務滾下去,只要能活下,以後的事情以後再說。現在主流的「債務置換」和債務重組實際上也是寄希望拉長久期來減輕償債壓力。從這個角度,「城投信仰」有其合理性。

還有很多市場人士提出城投平台整合與市場化轉型的問題。即一方面加強存量城投債務管理,整合區域內的城投平台,集中最優勢的資源去獲取投資者的認可,同時降低再融資成本、提高再融資效率,穩住城投企業現有的債務規模。另一方面,通過股權劃轉、資產注入等多種方式對優質城投平台進行資產整合,促進其向產業平台進行轉化,以產業為基礎提升再融資能力。

整體思路沒有問題,欠缺的就是時間。必須認識到城投平台轉型的長期性、艱巨性和復雜性。改革開放四十年了還在繼續推進,城投市場化轉型短期內很難有明顯的效果。特別是對於某些決策不當的「毒瘤」項目,不但建設成本高企,而且建成後現金流差,還需要持續維護投入,可能需要很長的時間去消化。這種 歷史 包袱不是想甩就能甩的。

以市場高度擔心的同煤集團為例,大同煤礦養著16萬職工,算上家屬和上下游,大同市內靠同煤生活的人超過80萬人。建國初期就成立的大同礦務局曾承擔著大同市內巨大的 社會 責任,從修路等各種基礎設施建設到「三供一業」,費用都需要他們承擔。即使企業辦 社會 已經逐步退出了,但是那些關聯企業員工還需要同煤去消化。這也是很多高成本老礦區還得繼續維持運營的原因。煤炭電力行業很多老廠都因為這個原因連續持續虧損,比如大唐集團保定熱電廠、國家能源集團大雁公司。未來某些城投企業可能也會面臨類似的問題。

總結來看,債務化解工作任重道遠,絕非朝夕能夠完成。短期,保證融資困難企業的再融資能力;中期,通過資產整合股權劃轉等各種方式,提升資產質量,降低融資成本;長期,進行市場化轉型,提升自身經營和造血能力,改善自身現金流。三者緊密關聯,不可或缺。

㈧ 財政收支壓力大,政策主要發力點在哪

編輯 王延春


近期,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主任、中國財政部原部長樓繼偉在第五屆財政與國家治理論壇暨《財政研究》創刊40周年研討會上發表講話稱,中國的「財政收支矛盾異常尖銳,財政壓力不斷加大。從中長期來看,受疫情沖擊、經濟潛在增長率下降,以及全球經濟下滑的影響,預計未來五年我國財政收入總額將呈低水平運行勢態,而財政支出壓力仍然較大。可以說,財政困難不只是近期、短期的事情,中期也會非常困難。」

對於地方政府的債務問題,樓繼偉在演講中表示,「十四五」時期,多數省市的債務可持續性堪憂,粗略計算,大約四分之一的省級財政50%以上的財政收入將用於債務的還本付息。地方政府債務問題,不僅影響了地方政府公共服務供給能力,而且累積了財政金融風險。


樓繼偉的上述發言,引發了人們對未來中國財政可持續性的擔憂。


來自財稅部門的數據顯示,2020年財政稅收增速創半個世紀以來新低。2020年財政收入增速為-3.9%,為1976年以來的最低增速;稅收收入占財政收入的84.4%,增速為-2.3%,為1969年以來即半個世紀以來最低增速。其中,2020年社保收入中有超過2萬億元來自一般公共預算補貼收入,占社保收入的28%,占財政支出的8.7%。


財政運行體制存在的問題如何進一步釐清?如何防範和化解財政領域的風險?財政危機離中國還有多遠?為探尋政府債務問題的治本之道,《 財經 》雜志近日邀請了聯辦 財經 研究院專家、原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許善達,中國人民大學副校長劉元春,摩根大通中國首席經濟學家朱海斌,建銀國際董事總經理兼宏觀研究主管崔歷進行了討論。


依靠一般預算收入補貼社保缺口的做法難以維持


《 財經 》:當前財政領域比較突出的矛盾和困難是什麼?


劉元春: 從全世界來講,財政領域的核心問題是積極財政政策所帶來的債務問題。從中國來講,目前雖然政府的債務風險不是非常大,但債務的結構性風險比較突出,集中體現在地方政府顯性隱性債務風險高、基層政府財政運轉困難兩個方面。這兩個核心問題與整個財稅體系有關,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財政收入增速下降;第二,財權與事權之間不匹配;第三,財政的功能定位需要改進。財政體系目前處於一個大轉型、大改革、大調整的時代,肩負著前所未有的主導性的作用,因此會出現相應的效率問題和公平問題。財稅體制改革是今年的改革重點以及「十四五」規劃重點,但財政領域的利益關聯廣泛,改革尤其困難,要有基礎性、根本性的改革更困難。


許善達: 目前,政府的各種債務增長很快,利息支付和到期後的本金償還會給一般預算收支帶來很大壓力,財政收入的增量調整空間正逐步縮小,動用國有資本存量是解決問題的唯一辦法。2017年末,國務院印發的《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指出,劃轉比例統一為國有資本的10%。


從當前的財政困難情況來看,靠一般預算收入來補貼社保缺口的做法難以維持,必須用國有資本的存量解決社保缺口,但是只劃10%肯定是不夠的。現在最大的問題不是增加國有資本劃撥,而是首先要研究已經劃撥的部分如何能夠替代財政的一般預算支出。現在國有資本的權益處於備用狀態,並沒有實際進入社保收支體系。


目前還是需要打通這個渠道,使備用的國有資本權益資金替代一般預算支出,進入社保的實際收支,如果不夠再追加劃撥的比例。如果這項改革能快速推進,對調整財政格局將會有很大推動,對防範財政風險也將會有很大幫助。


未來,中央、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支出補貼給社保的體制不能再繼續了,要加大社保體系改革,盡快實現全國統籌,用國有資本權益逐步減少一般預算補助。同時盡力提高社保基金收益。


《 財經 》:在當前財政收支壓力下,是否還要繼續對企業減稅降費?


許善達: 中國企業稅制的競爭力低於美國、歐洲和日本,這一點在高 科技 、重資產企業上面表現得最為充分。未來中國的發展主要靠高 科技 、重資產企業跟外國企業競爭,因此,需要通過稅制的進一步改革,提升這些企業的國際競爭力。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對先進製造業企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這是提高中國企業稅制競爭力的重要決定。這項政策實際上不是在減稅,而是在推遲納稅時間,減輕企業財務負擔,降低資產負債率,減少利息支出。企業的資產負債率降低,上市公司的股價就會提高。減少利息支出,企業成本則會降低。最典型的企業是清華紫光旗下的武漢長江存儲,如果留抵稅款都改為退稅,紫光集團可能現在不至於債務違約。


劉元春: 今年減稅降費主體依然是中小企業,對於小額納稅主體,進一步提升起征點,對稅率也進行了下調。今年的減稅降費突出結構導向、創新導向等,已經逐步從去年的應急救助轉向戰略導向,逐步形成常態化。


「十四五」期間很重要的一個戰略導向就是怎樣擴大有效需求。從這個戰略基點來看,持續的大幅度的減稅,在中國以流轉稅為主的稅制條件下,更有利於供給側和生產端,而不是有利於消費端。因此,應當從總量性的減稅轉向結構性的減稅。


防範地方債務風險需化解地方財權事權匹配難題


《 財經 》:如何防範化解政府債務風險,包括顯性和隱性債務風險?


朱海斌: 2020年中國經濟恢復很成功,但是全 社會 非金融部門債務水平提升非常快。去年中國的債務水平提升了25個百分點左右,尤其是政府債務上升速度非常快。涉及到地方政府債務問題,去年疫情後有一定程度的惡化。除了預算內的專項債規模大幅調高,預算之外的地方政府融資平台舉債也是大幅增長。


崔歷: 我國政府整體負債率較低,但地方政府債務壓力較大。需要解決包括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的匹配、國有資產盤活等結構性問題。


化解地方債務風險,一是需控制地方債務率,確保地方舉債和財政收入、項目收益等相匹配;二是推動平台公司轉型,減少隱性債務風險。不具備融資能力、自主經營能力的平台可能會逐漸被兼並重組、注銷;而具備融資能力,運作良好的平台,將會順應下一階段城鎮化、區域化發展趨勢,繼續擔任地方發展的重要融資和國有資產運營平台的角色;三是健全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體系,提高地方財政應對風險的能力。


劉元春: 解決隱性債務要加強監管,進行陽光化、法治化、透明化管控。同時,要調整財稅體系。由於過去事權和財權不匹配,地方政府通過土地出讓金和罰沒收入等來進行彌補,因此土地財政成為了地方財政的一個核心來源,但現在土地收入收縮,傳統稅基提升不起來,轉移支付控制的力度增強,資管新規和投融資平台嚴控之後,最後發現地方政府必須通過一些所謂的「創新」來規避監管,來完成其所承擔的大量剛性支付功能。


很多改革在這樣的利益體系下,好改革變成了壞招數,比如出現了假PPP、類REITs等,可以說是防不勝防,因為在財政壓力下,地方政府根據法律進行「創新」的內生沖動難以抑制。治本的方法,包括轉換地方政府職能、進行財稅體系的重大改革、改進地方官員考核、加強數字化監管等。


與此同時,地方政府體系自身面臨著很龐大的改革。第一,基層行政機構冗員問題。第二,事業單位吃空餉問題。因此,地方行政體系需要進一步的瘦身健體。


地方政府與地方國企還存在著一定的利益勾兌現象,催生了地方封閉、市場分割、利益輸送等行為。要通過地方國企改革和地方政府職能轉變,打破地方政府與地方國企之間的利益鏈接。中國應當做強做大有國際競爭力的央企,但是不應當每個縣都有國企。這不利於暢通國內大循環、打破政府和國企的利益捆綁。


硬化地方國企的預算約束也是關鍵。要調整地方國企的業務規劃,不符合戰略發展方向、沒有市場競爭力的企業,該淘汰的一定要淘汰。債務違約問題集中體現在地方國企,一些地方僵屍國企成為了吸金黑洞,這個問題要引起高度重視。


《 財經 》:如何節約財政成本、提升支出效率?


許善達: 一些直達的扶貧資金從中央直接撥到縣,不經過省市兩級財政,減少了省和市兩級政府對中央扶貧資金的滯留,提高了財政效率。在財政收支管理技術方面,仍有很多可改進的地方。政府各部門、財政局等可以利用網路和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效率,降低成本,節約財政支出。


朱海斌: 一是支出要從預算外向預算內調整,近幾年中國的專項債規模每年都在擴大,其實是好事,反映了一些預算外的項目轉移到預算內,變得更加透明。二是加強支出信息的公開透明度,加大外部監督力度。未來政府職能要變化,從更多參與生產投資活動變為服務型政府。此外,政府的信息公開,接受體制內外各方監督,也是有待改善的領域。


當年的土地財政收入應由未來多年的支出來匹配


《 財經 》:有人擔憂財政危機現象,如何避免中國一些地方出現明顯的財政困難?


劉元春: 現在談財政危機言之尚早,在中國肯定是不會出現的。只要能遵循科學規律進行財政監管,就能夠有效控制風險。中國政體決定了政府的自我調整能力很強,整個體系的轉換非常快。中國的經濟制度決定了全國一盤棋,中央政府手中能掌握的資產很龐大。要進一步強化良好的財政管控、監督體系。


《 財經 》:怎樣看待今後財政政策的主要發力點?


朱海斌: 財政政策今年不僅要呼應疫情後的經濟復甦和正常化,還要和未來中長期經濟結構轉型結合起來。財政支持的方向,一個很重要的部分是地方政府專項債,和項目相關。財政對於特定領域的投資非常重要。例如,公共投資可以為未來數字化經濟、技術創新、5G和新基建等提供有力的支持。


相當一部分政府投資可能通過PPP,鼓勵 社會 資本參與,政府起到引導作用和參與合作。在基建投資、環保和綠色投資等方面,中長期的投資需求是巨大的,但僅僅靠公共投資無法滿足,而且公共部門投資的效率也存在問題。因此,怎樣把公共部門和私人部門投資更好地結合,通過政府引導和支持,再加上私人部門的效率、商業可行性評估,仍然有改善的空間。


現實情況是,盈利性好的項目私人部門並不需要政府發動就有意願去投資。進入PPP的項目大多是一些投資期比較長、回報率相對比較低的項目,如果政府有能力給予支持,如政府購買和有些收益的保證,可能 社會 資本會願意參與。但如果地方政府財力有限,那麼私人部門的投資意願仍然不足。另外在PPP裡面,風險承擔往往會是問題,在一些情況下,地方政府承擔了過多的風險。因此,未來還需要進一步的操作上的規范。


此外,財政以往做得不太夠的方面是在 社會 服務和保障方面,在新型城鎮化過程中的民生保障和社保體系方面做得不夠,需要加強。比如,2020年針對疫情後的弱勢人群的失業救濟、各種形式的財政支持,中國和其他國家比力度明顯偏小。政府要繼續增加民生、社保、醫療、教育等方面的財政支出。


許善達: 中國的一個地方政府很像是一個董事會,最主要的職責是招商引資。中國地方政府承擔發展經濟的責任在全世界是最突出的,其對經濟推動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很大程度上,中國的發展是依靠投資的拉動,投資是地方政府增加收入的主要渠道,投資才有稅收、就業。很多地方領導人負責搶項目、搶投資,但是也可能遇到假項目,一些人利用地方政府的投資沖動,騙取資源、土地和設備。因此,在中國投資拉動的經濟發展模式下,項目風險是需要高度警惕的。


《 財經 》:如何降低地方政府對於土地財政的依賴?


朱海斌: 談到土地財政,首先要承認它在過去20年的房地產市場、基建改善和城鎮化工業化過程中起到了積極作用,但一些負面效應也日益凸顯。去年的地方政府土地財政收入超過8萬億元。現在很多討論集中於如何找到替代土地財政的收入來源,比如熱議多年的房產稅。但是這些討論過度關注地方政府的收入來源,而相對忽視了政府支出方面需要大的改進。


土地出讓金對應的是未來70年的地租收益,一年的土地財政收入應該由未來多年的支出來匹配,而不是當年內就把當年的收入都用完。現實情況是土地出讓收入往往當年就被花完了,而且形成持續性的剛性支出需求。一旦某一年土地財政收入大幅下跌,馬上就會出現地方財政的問題。土地財政的改革要嚴格規范土地出讓金(以及更廣泛的財政支出)的使用和監督,要專款專用、支出透明、引入內外各方面的監督。


許善達: 地方政府對於土地財政的依賴還會持續下去。中國當前處於城鎮化的過程中,人員向城市流動性較高,對城市住房的需求就會很高,需求高則房價不會下降。而農村和鄉鎮的居民住房會過剩,早晚會淘汰一批。居民對住房的需求在持續增長,一些地方政府通過限價等行政性手段來抑制房價,肯定是抑制不住的。未來,還是需要在供求關繫上進行調整,增加住房供給,特別是保障性住房供給,房價壓力就會隨之降低。只要房價有上升的空間,土地價格就有上升的空間。


財政體系改革需要順應時代發展潮流


《 財經 》:未來,中國財稅體系的改革應當從哪些方面突破?


許善達: 對於劃轉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中國的領導層已經明確了改革的方向,現在要加快具體實施方案的設計,這也是化解財政風險的治本之道。當前一般預算壓力很大,如果進一步給企業降低稅負,債務風險較大。用國民財富存量(國有資本)替代國民財富增量後,一般預算將會有更大調整空間,調整後的財政補貼可用於降低企業稅負和償還政府債務,重新進行資源配置。


劉元春: 第一,在總體債務率可控基礎上存在結構性風險。目前結構性風險主要體現在分稅制改革以後,中央與地方財政的關繫上。當前體制機制存在的問題很明顯,十八屆三中全會已經提出來,中央和地方的財權、事權配置存在著沖突。目前,只能加大轉移支付力度,但依靠轉移支付體系,很難適應中國未來的高質量發展和新發展格局。


第二,轉移支付的模式有待改進。例如,專項轉移支付規劃是否合理,一般轉移支付量是否足夠大,以及省級財政與基層財政之間的貫通問題。省級財政在轉移支付中是區域統籌的樞紐,其是否能按照高質量發展的要求進行資源配置,是否能根據地方政府運轉的新時代的要求來進行調整,這里存在著很多的不確定性。去年疫情時期建立的財政直達機制常態化是體制性的大調整,加強了轉移支付的滲透,同時保證基層政府的平穩性和連續性。


第三,財政的區域統籌是否嚴格按照行政板塊進行統籌,其涉及功能、定位問題,現在的區域統籌按照行政板塊統籌,和區域功能、定位之間存在著沖突,即結構性問題全面凸顯。


第四,財政體系不能完全適應新的時代發展。從收入的角度來講,以流轉稅為主體的稅收模式不可持續,要考慮適時推出房產稅、遺產稅等。大量的新業態、新模式、新部門全面涌現。稅基要從傳統產業向新興產業轉移,最明顯的就是平台經濟,甚至成為了避稅漏稅、財富轉移的樞紐,還有一些大規模跨國公司的建立,導致稅基弱化。


第五,中國的稅收成本很高,但在信息化時代,現代化的稅收體系並不需要那麼多人員和成本。


目前財政改革一定要抓住窗口期,特別是基層政府財政運轉困難的窗口期。當前的核心問題是財稅改革沒有找到突破口,沒有構建出一個可實施的科學路徑,應當抓住目前財政所凸顯的系統性問題,尋找改革路徑。


《 財經 》:如何更好地利用專項債來支持經濟發展?


崔歷: 一是堅持專項債發行以項目為主導:專項債要求項目按照自身收益與融資能夠自求平衡。從2020年的數據來看,發行最多的省份為廣東、山東和江蘇,均超過2000億元。未來,預計專項債繼續傾向重點項目多、風險較低的地區。發達地區的省份未來發行專項債和投資的空間更大,從收益角度講更可持續。


二是適當擴大專用債使用范圍:政府工作報告要求今年專項債將會「合理擴大使用范圍」。放寬行業領域、創設新品種,適量增加地方發債的自主性可減少資金沉澱,提高投資效率,推動地方投資。


三是提高專項債發行市場化水平:完善信息披露體制,推動債券投資主體的多元化,使債券利率合理反映地區差異和項目差異,有利於提升債券流動性,支持地方政府融資。


四是加強債務管理:統籌管理地方政府的資產和債務,同時加強對專項債項目的全周期監管,保持地方債務的可持續性。


劉元春: 如果大型項目建設債務資金跟不上,可能會成為爛尾的項目。因此,要保證財政有穩定性、連續性和可持續性。投資方面,基礎性和產業項目的投資,其盈利能力還不錯。但是要警惕地方新一輪的經濟泡沫、基建泡沫已經開始出現,則在專項債方面不宜過度膨脹,同時要保證原來的戰略性項目布局。


從政府的投入來看,核心點還是要提高民間投資的積極性。民間投資每年占投資總額的60%。政府要做一些基礎性、引導性和戰略性的工作,降低資源配置的扭曲,提升經濟發展的內生動力,幫助中小民營企業渡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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