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編程軟體 » 腳本刑事案件

腳本刑事案件

發布時間: 2022-11-02 08:52:48

⑴ 常德漢壽警方神速破獲大型詐騙案,「殺豬盤」詐騙形式是否死灰復燃

殺豬盤身後控制的竟然一對父子倆!了解2個月,上當受騙27萬余元人民幣常德漢壽公安局收到尤女士舉報,短短的2個月,她上當受騙27餘萬元

湖州市吳興警方數據信息,2021年1至2月,電信網電信詐騙刑事案立案偵查107起,占邢事總案發比例為38.21%,較同期相比64起,升高67.19%。

警方已搞好了「開場即血戰,短跑即最後的沖刺」的全年度提前准備,提前謀劃,敢於擔當。

警方聚焦點打得贏大案要案行動,提高破案率,到目前為止已抓捕涉及到電詐案子嫌疑人總共51名,打擊10人之上犯罪團伙兩個,查獲十萬元之上電詐案子8起。

對於「開販兩卡」個人行為已審查案件線索100餘條。2020年新春已在吳興管轄區當地打擊一個涉及到14人的協助網路詐騙辦卡洗黑錢的犯罪團伙。

具體方法:一是多管齊下,產生群集打擊效用。二是推進判斷,完成歸類精準打擊。三是藉助技術專業資源,完成全傳動鏈條打擊。四是建立專家團隊,執行技術專業打擊。五是提升資源導偵,創建「研、指、打」一體化偵察方式。六是創建快速響應體制,完成「落地式快打游戲」。

⑵ 游戲黑產知多少

IG去年奪得英雄聯盟全球總決賽冠軍的盛況還歷歷在目,新一個賽季已經再度牽動起廣大 游戲 迷的心,無論是RNG止步十六強,還是iG在八強賽的精彩發揮,都貢獻了不少熱搜。

電競比賽受 關注 程度的不斷提升,是 游戲 產業不斷發展的一個絕佳注腳。然而,一個快速發展的行業通常都伴隨著陣痛。對 游戲 而言,黑色/灰色產業就是一個無法迴避的痛點。據不完全統計, 游戲 黑產給 游戲 開發商每年帶來數十億元規模的損失。僅2018年, 游戲 黑產的整體規模就達到10億人民幣以上。

什麼是 游戲 黑產?典型的有以下幾種:

外掛: 通俗地說,外掛就是一種「作弊器」,利用第三方軟體或程序對 游戲 數據進行修改,篡改 游戲 原本正常的設定和規則,使得 游戲 角色的技能等獲得異常的增強。

私服: 私服在本質上屬於盜版 游戲 ,即未經授權,非法獲得 游戲 伺服器端安裝程序之後自行設立網路伺服器,供其他玩家使用。

倒賣 游戲 資源: 即利用各種手段獲取虛擬貨幣、虛擬道具等 游戲 資源,以低於 游戲 官方售價的價格出售給玩家,賺取差價。

私服和外掛的行為模式都比較明確,相關的法律規制也已經有了比較固定的路徑(周公此前也就外掛進行過分析: 五五 開直播「吃雞」疑開外掛?外掛沒你想得那麼簡單)。而倒賣 游戲 資源的行為模式則更加復雜多樣,其中一些行為遊走在灰色地帶,法律性質並不清晰。

周公今天就為大家簡單介紹倒賣 游戲 資源的相關法律問題。

1 倒賣,從哪裡來、到哪裡去?

所謂「倒賣」,離不開「中間商」。

現實中存在著規模龐大的 游戲 資源中間商,他們以各種方式獲得低價的 游戲 資源,然後再以低於官方售價的價格出售給買家,賺取其中的差價,獲利金額動輒超千萬元。

1.如何獲取低價 游戲 資源?

低價的 游戲 資源從哪裡獲取呢?除了低價從其他玩家處收取之外,中間商的手段可謂五花八門:

盜取: 中間商通過盜用他人賬戶,將他人賬戶中的虛擬貨幣和道具轉移至中間商自己控制的賬號。

養號: 中間商通過運作大量小號來生產和收集資源,然後再賣給玩家。例如每天登錄領取基礎獎勵,積少成多,匯聚在一起後出售;又或者利用掛機腳本在 游戲 中掛機完成各種任務/活動/副本來獲取虛擬貨幣和 游戲 道具,等等。

不正當充值: 例如盜刷他人信用卡充值,又或者利用蘋果的退款政策,充值後以各種理由要求蘋果商店退款,以達到「無本萬利」充值的目的。

以上幾種手段,只是比較常見的實例。現實中,中間商一直在開發無窮無盡的「腦洞」來低價獲取 游戲 資源。

2. 游戲 資源如何倒賣?

大部分 游戲 運營商都明令禁止官方渠道外的倒買倒賣,也採取各種手段進行檢測和控制。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中間商總是有辦法隱蔽地將所獲得的 游戲 資源轉移給其他玩家。

最基本的手段當然是直接出售,例如以低於官方的價格代玩家充值,玩家支付相應金錢。但這種方式過於直接,容易被運營商發現。

更常見的是利用 游戲 的玩法來轉移這些虛擬貨幣或道具,例如贈送功能、拍賣行和擺攤的玩法等,又或者與購買的玩家對局,然後故意操作失誤或棄權,使得買家通過獲得勝利、贏取獎勵的方式獲得其購買的 游戲 資源。

在SLG 游戲 (回合制策略 游戲 )中,中間商還會通過大量賬號生產和採集資源來建造城池,然後將防守的兵力撤出城池,讓買家掠奪搶走資源。

這些方式更加隱蔽,不容易被發現和處罰,而且不需要獲得買方的賬號密碼,買方更容易接受。

3.低買高賣,有什麼危害?

倒賣 游戲 資源的行為讓中間商賺得盆滿缽滿,然而對其他人來說,卻具有不小的負面影響。

承受最直接傷害的是 游戲 開發商和運營商。違規的 游戲 外交易會使 游戲 廠商遭受大規模的用戶付費流失,對倒賣行為進行管制也要花費不小的成本。若倒賣行為嚴重到一定的程度,還會破壞 游戲 生態,導致 游戲 生命周期的縮減。

對其他玩家來說,中間商掛機、串通等行為會影響正常的 游戲 體驗,而如果賬號被非法盜取,也會遭受信息泄露的威脅和實際的經濟損失。

另外,對於買家而言,雖然其能以更低的價格獲得 游戲 資源,但是賬戶安全卻也受到影響。而且 游戲 廠商一般不對第三方交易行為負責,也不受理因任何第三方交易發生糾紛而帶來的申訴,因此如果消費後發現被騙,很可能面臨申訴無門的窘境。

2 黑產猖獗,如何規制?

對於上述行為,有些明顯具有觸犯法律的特性,而有些則遊走於法律的灰色地帶。如何對其進行規制呢?

1. 游戲 公司的「自救」

對於倒賣 游戲 黑產的行為, 游戲 公司除了通過技術手段對倒賣行為進行監測、防控之外,還設定了大量的 游戲 規則,明令禁止與倒賣 游戲 資源相關的行為。

例如在《騰訊 游戲 許可及服務協議》中,明確規定了以下行為構成違規:

消極 游戲 破壞其他用戶 游戲 體驗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惡意傷害或者擊殺本方隊友,惡意組隊,惡意送分、降分,消極掛機、逃跑、故意送人頭,以及其他消極 游戲 破壞用戶 游戲 體驗的行為;

未經騰訊許可,擅自與其他用戶進行 游戲 虛擬貨幣、 游戲 裝備、 游戲 幣及其他 游戲 道具等交易,或從第三方通過購買、接受贈與或者其他方式獲得 游戲 虛擬貨幣、 游戲 裝備、 游戲 幣及其他 游戲 道具或 游戲 服務。

類似的條款在國內外許多 游戲 的用戶協議或規則公告中都有體現, 游戲 公司也正是以此為依據,對違規的用戶(包括買家和中間商)處以凍結賬號、扣罰相關 游戲 物品的處罰,以遏制倒賣 游戲 資源的行為。

無論將 游戲 解釋為商品還是服務,理論上用戶與 游戲 公司是基於用戶協議存在債權債務關系的;在實踐中,法院在審理相關案例時,也往往基於前述觀點處理用戶與 游戲 公司的法律關系。

因此, 游戲 公司還可以根據用戶協議和相關規則主張用戶的違約責任。當然,出於成本和用戶感受的考慮,很少有 游戲 公司會考慮這種做法。

2.刑法的規制

除了違反 游戲 公司設定的規則,倒賣 游戲 資源的行為還可能觸犯刑法。

我們將倒賣行為分為「進」和「出」,即為低價獲取以及高價賣出 游戲 資源,來進行分析。

對於「進」,不同手段可能具有不同的法律性質:

就上文提到的幾種手段來說,明顯觸犯法律的是盜取他人賬戶中的虛擬貨幣和道具、盜刷他人信用卡進行充值等行為,如果達到一定數額的,將構成盜竊罪;而利用蘋果的政策惡意退款的行為則有可能構成詐騙罪。

例如在2016年,浙江金華宣判了首例iOS惡意退款刑事案件:

該案的犯罪嫌疑人徐某經營「某某蘋果手游充值」的淘寶店,提供代充 游戲 幣服務。玩家通過他的店購買手游里的道具,價格會比自己在蘋果App Store上購買更加便宜。因為App Store的政策是即使退款成功,已購買的道具仍然有效,因此徐某代玩家進行充值,再虛構「道具沒到賬」「小孩亂點誤購」等理由向App Store提出退款申請,便可「白賺」玩家支付的價款。

法院認定徐某的行為系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且數額較大,因此構成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

除此之外,由於目前許多 游戲 都要求實名認證,中間商如果以「養號」的方式積累 游戲 資源的,通常需要大量盜用他人的身份信息來開設小號,目前的司法實踐通常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論處。而如果使用木馬等方式盜取他人賬號,則有可能構成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對於「出」,可能涉及賭博和非法經營:

將虛擬貨幣、虛擬道具等資源以低於官方售價的價格賣給玩家,實質上是將虛擬貨幣、虛擬道具等物品轉換成現實貨幣的行為,而這種行為是被《文化部關於規范網路 游戲 運營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工作的通知》等規定明令禁止的。

目前網路 游戲 的相關規定均明確,只能使用法定貨幣兌換虛擬貨幣,虛擬貨幣/道具不得反向兌換為法定貨幣。這是為了防止虛擬貨幣獲得流通的功能,為賭博或非法金融活動提供便利。

因此,中間商將低價獲取的 游戲 資源出售給其他玩家賺取人民幣的行為,有可能受到賭博罪和非法經營罪的規制。

例如雲南曾於去年審理了一起涉案金額高達2億元的組織倒賣 游戲 幣案件,主犯葉某等人為玩家提供了 游戲 幣變現的功能,玩家可以從其他玩家處賺得 游戲 幣,再倒賣給葉某,葉某轉而再賣給其他玩家。由此,葉某成為了 游戲 幣和人民幣之間兌換與結算的中間商,為線上賭博提供了便利,最終被法院認定為構成賭博罪。

除了上文提到的刑事責任之外,值得思考的是,中間商倒賣 游戲 資源的行為,是否可能構成不正當競爭?

目前未有相關的典型案例,但是對於外掛、私服等行為,已經有不少判決認為其干預 游戲 的正常經營活動,以較低的成本與 游戲 運營者搶奪交易機會並從中獲益,構成不正當競爭。

遵循這樣的邏輯,倒賣 游戲 資源的行為,是否也可解釋為利用 游戲 的規則或漏洞,提供出售虛擬貨幣、虛擬道具的服務,與運營商提供的服務相競爭?

去年,騰訊公司起訴淘寶網及其賣家,主張淘寶允許賣家低價出售QQ號、Q幣構成侵犯計算機軟體著作權、財產權及不正當競爭。相信該案的判決結果將為上述問題提供參考。

【免責】本文內容屬於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對有關問題的法律意見。如您需要法律意見或專家咨詢,請向具有專業資質者尋求針對性解答。

歡迎添加助手「周小娛」

與律師直接對話,還可加入影視 娛樂 法討論群/企業商譽保護討論群哦

「周公觀娛」由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周俊武率領的精英律師團隊傾力出品。「周公團隊」主要從事知識產權及文娛業投融資法律業務,在文化 娛樂 、影視 游戲 、互聯網等多領域有極為豐富的經驗,系中國最早及領先的專業 娛樂 法團隊之一。

聯系方式:zhou_junwu@jtnfa .com ;010-57068035

周俊武律師所獲榮譽包括:

LEGALBAND中國 體育 娛樂 領域領先律師(2014-2019)

《商法》推薦的 娛樂 及 體育 領域卓越律師團隊(2016)

湯森路透ALB中國十五佳訴訟律師(2019)

湯森路透ALB中國十五佳TMT律師(2019)

《亞洲法律概況》(Asialaw Profiles)2020亞洲法律領先律師榜單媒體及 娛樂 領域知名律師

⑶ 腳本看vip視頻犯罪嗎

不犯罪。
一般侵犯知識產權的犯法行為,都會規定為使用該版權進行經營性行為,拿他賺錢去。所以,你用腳本看vip電影是不構成觸犯侵權法條的。
腳本是一種純文本保存的程序,是批處理文件的延伸,一個腳本通常是解釋運行而非編譯

⑷ 寫腳本游戲觸犯法律了嗎

一般情況來說,寫腳本游戲只要不涉及信息安全和版權問題,那麼這個時候是不會觸犯法律的,而且在腳本軟體傳播的過程中,如果確實存在干擾的行為,那麼這個時候也會間接的觸犯法律。所以判斷腳本游戲是否觸犯法律的依據屈居於腳本游戲用於何種目的,如果只是單純地娛樂和內部交流,那麼即不構成犯罪,所以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出發來看待問題。

3,單純地編寫本身是不構成犯罪的,但是更應該合理地使用。

其實如果單純地編寫,用於內部的交流學習,和個人娛樂為目的的編寫腳本游戲,本身是不會觸犯法律的,所以也是絕對安全的,但是作者本人更應該避免自己的腳本被濫用,否則也會承擔不必要的責任。

其實目前來說,腳本的編寫本身是自由。至於是否犯罪,更應該取決於腳本游戲運用的目的,如果合法途徑的娛樂學習行為,那麼自然是不構成犯罪的。

⑸ 因系統漏洞受益違不違法

利用系統漏洞收益是違反的,會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法律分析
因系統漏洞受益會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是指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或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破壞,或者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影響計算機系統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行為。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可分為兩種:第一種是以他人的電腦資源為標的的犯罪行為,又稱為入侵型的電腦犯罪;第二種是利用電腦資源為工具的犯罪行為,又稱為犯罪場所型的電腦犯罪。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實際能構成其罪的,通常是那些精通計算機技術、知識的專業人員,如計算機程序設計人員、計算機操作、管理維修人員等。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所侵害的客體是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對象為各種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及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六條 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後果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影響計算機系統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第二百八十六條之一網路服務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經監管部門責令採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一)致使違法信息大量傳播的;(二)致使用戶信息泄露,造成嚴重後果的;(三)致使刑事案件證據滅失,情節嚴重的;(四)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⑹ 寫腳本被抓算刑事案件嗎

法律分析:算刑事案件。寫腳本並出售給他人進行營利屬於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六條 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後果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影響計算機系統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⑺ 代打把我號打封了有什麼處理

首先,如果是找游戲水平高出當前段位的玩家代練,代練賬號將會被系統檢測並處以封號,這個等待封禁時間過去就好。如果是代練使用了腳本外掛之類的非法第三方工具,導致帳號被封,那麼封禁時間將是三年起,只能通過游戲帳號的歷史行為,來進行處罰減免的申訴,但最多減少50%的封號時間,也就是一年半,用以警示帳號的違規行為。游戲代打封號可以報警。只要是涉嫌違法犯罪行為都可報警。報警不受理的,不屬於刑事案件,也不屬於治安案件。如果游戲賬號被封首先找客服弄清楚是什麼原因,並且可以找客服處理。嘗試解封
嘗試解封代練封號,這點來說其實還是比較難得,一定要處理好這方面,不然來說影響還是比較的,並且因為是代練,所以解封幾率並不是太高。①、在游戲裡面打開設置---在退出登錄旁邊有個客服選項;②、點擊客服後會來到這個界面,然後點擊最下面的聯系客服;③、之後點擊確定和授權,會彈出來一個客服和你聊天,注意這個客服是機器人;代練前建議截圖游戲類之前服飾裝備等等代練前截圖重要物品④、直接呼喊人工客服,雖然人工客服不會出現,但是機器人會給你一個表格可以填寫資料;⑤、你只需要按照資料要求填寫就可以。而後玩家等待時間即可,但因為代練來說,封號多為外掛的原因,所以解封幾率並不是太高,玩家還是要有心理准備,這點來說需要注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條 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 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⑻ 碼農為賺外快製作外掛軟體牟利,此行為是否構成了犯罪

一款語音聊天平台負責人林先生來到挹江門派出所報案,稱有人使用外掛軟體,嚴重影響客戶對軟體的使用體驗。接到報警後,民警通過調查,最終將製造和售賣外掛軟體的嫌疑人高某抓獲歸案。

那麼什麼是“外掛”呢?外掛大致意思就是利用電腦編程技術針對一個或多個軟體進行非原設操作 或製作出操作其他軟體的應用程序,在我國是屬於違法行為的,而利用非法外掛進行牟利,更為嚴重,已經上升到了犯罪層面。

而國內偏偏就有非常多的玩家使用外掛,通過外掛來獲取一種超越普通玩家的快感、成就感,更有甚者利用外掛刷裝備、刷金幣並且兌現成人民幣,還有的利用一些腳本工具,像本案一樣加好友、刷人氣、刷流量來變現為金錢,這些行為輕者違規重者違法,都是不正確的行為,而恰恰也是因為有大量的外掛使用者存在,形成了市場需求才會有人冒著風險,想著製作外掛進行牟利。

這就是我對於製作外掛是否構成犯罪的解答,以及拓展了使用外掛是否違法和危害,希望對你有幫助。

⑼ 52ebook何罪之有

侵犯著作權罪,是指以營利為目的,違反著作權管理法規,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情形之一,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作品;(2)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3)或者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音像製品;(4)製作、銷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本罪具有如下構成特徵: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著作權人的著作權和著作鄰接權人的鄰接權。

2.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著作權管理法規,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情形之一,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具體來講,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為以下四種行為方式:

(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作品。「未經著作權人許可」是本種行為構成犯罪的前提條件,如果是得到著作權人許可的復制發行,就是合法行為,不存在構成犯罪的問題。該項犯罪行為指向的對象是作品。根據2002年8月2日國務院發布的修訂後的《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2條的規定,著作權法所稱作品,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成果。根據刑法第217條第1款的規定,本項行為的犯罪對象是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錄像作品、計算機軟體及其他作品。①文字作品。根據《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4條的規定,文字作品,是指小說、詩詞、散文、論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現的作品文字作品。②音樂作品。根據《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4條的規定,音樂作品,是指歌曲、交響樂等能夠演唱或者演奏的帶詞或者不帶詞的作品。③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4條規定,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是指攝制在一定介質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無伴音的畫面組成,並且藉助適當裝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傳播的作品。修訂後的著作權法將電視、錄像等作品統稱為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這類作品主要包括電影作品、電視作品和錄像作品:電影作品指的是按照電影劇本(或稱電影腳本)拍攝成的電影片,而不是指電影劇本;電視作品是指專門為電視台播放而製作的電視劇和錄像片;錄像作品是指將活動圖像和聲音錄制下來供重新播放的作品。④計算機軟體。計算機軟體是與計算機硬體(計算機主機外部設備)相對而言的,包括計算機程序及其文檔部分(與計算機有關的一切資料,主要是說明書)。⑤其他作品。是指除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體以外的,其他所有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類型。主要包括:A.口述作品。根據《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4條規定,口述作品,是指即興的演說、授課、法庭辯論等以口頭語言形式表現的作品。B.戲劇作品、曲藝作品、舞蹈作品、雜技藝術作品。根據《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4條的規定,戲劇作品,是指話劇、歌劇、地方戲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曲藝作品是指相聲、快書、大鼓、評書等以說唱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舞蹈作品,是指通過連續的動作、姿勢、表情等表現思想情感的作品;雜技藝術作品,是指雜技、魔術、馬戲等通過形體動作和技巧表現的作品。C.美術作品、建築作品。根據《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4條規定,美術作品,是指繪畫、書法、雕塑等以線條、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構成的有審美意義的平面或者立體的造型藝術作品;建築作品,是指以建築物或者構築物形式表現的有審美意義的作品。D.攝影作品。根據《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4條的規定,攝影作品,是指藉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質上記錄客觀物體形象的藝術作品。E.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根據《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4條的規定,圖形作品,是指為施工、生產繪制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以及反映地理現象、說明事物原理或者結構的地圖、示意圖等作品;模型作品,是指為展示、試驗或者觀測等用途,根據物體的形狀和結構,按照一定比例製成的立體作品。該種行為的行為手段是「復制發行」。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第10條第1款的規定,復制是指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行為;發行是指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行為。需要指出的是,根據1998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通過的《關於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3條的規定,刑法第217條第(1)項中的「復制發行」,是指行為人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而實施的復制、發行或者既復制又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體及其他作品的行為。可見「復制」和「發行」是本項行為構成侵犯著作權罪的選擇性要件,而並非二者兼備。

(2)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第30條的規定,著作權人可以和出版者之間簽訂出版合同,並授予出版者專有出版權。專有出版權是指圖書出版者對著作權人交付的作品,在合同有效期內和在合同約定的地域范圍內,享有以同種文字的原版、修訂版和縮編本的方式出版圖書的獨占權利。需要指出的是,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4次會議修訂後的《著作權法》第30條規定,圖書出版者對著作權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約定享有的專有出版權受法律保護,他人不得出版該作品。根據這一規定,圖書出版者並不必然享有圖書的專有出版權,只有通過出版合同約定才能享有專有出版權,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專有出版權。《著作權法》第57條規定,出版是指作品的復制、發行。

(3)或者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音像製品。根據《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5條第4項、第5項的規定,錄音製作者是指錄音製品的首次製作人。錄像製作者是錄像製品的首次製作人。根據《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5條第2項、第3項的規定,錄音製品,是指任何對表演的聲音和其他聲音的錄製品;錄像製品,是指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以外的任何有伴音或者無伴音的連續相關形象、圖像的錄製品。可見,錄音製作者必須是首次將聲音錄制下來的人,即必須是現場聲音的原始錄製品的錄制人;錄像製作者必須是將場景錄制下來的人,即必須是現場場景的原始錄製品的錄制人。如果通過轉錄他人的唱片、錄像製品、電影、電視等而錄制,該轉錄者就不能作為音像製作者。

(4)製作、銷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本種行為的犯罪對象是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假冒他人署名」的含義。是指美術作品上的署名與實際作者姓名(包括筆名等)不符。在實踐中,一般都是在美術作品上署上名人的名字,以此吸引消費者。這一犯罪行為具有兩種選擇性的行為方式,一是製作,二是出售。

3.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包括自然人和單位。

4.本罪在主觀方面是故意,並且必須以營利為目的。

熱點內容
sqldcl 發布:2025-05-15 07:29:18 瀏覽:198
canvas的圖像上傳 發布:2025-05-15 07:29:17 瀏覽:101
離線緩存為什麼點不動 發布:2025-05-15 07:27:17 瀏覽:828
釘鼎伺服器出口ip 發布:2025-05-15 07:13:08 瀏覽:279
移動硬碟和光碟哪個存儲時間長 發布:2025-05-15 07:04:25 瀏覽:489
壓縮一定 發布:2025-05-15 06:57:30 瀏覽:289
進棧演算法 發布:2025-05-15 06:56:02 瀏覽:215
安卓和緩存 發布:2025-05-15 06:56:02 瀏覽:428
筆記本電腦台式伺服器 發布:2025-05-15 06:40:41 瀏覽:109
4k無壓縮 發布:2025-05-15 06:02:54 瀏覽: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