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世界炸迷你伺服器被告上法院
Ⅰ 我的世界和迷你世界打官司誰贏啦
我的世界勝利了
對於發生利害沖突的雙方來說,他們到官府或長官那裡去告狀,請求裁決是非,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的活動,或者因為被人告到官府或者長官那裡同對方爭論辯白,以維護自己的正當利益的活動。
「官司」一詞是民間從古到今的通俗說法。「官」和「司」舊時本意都指「官方」、「官府」、「官吏」、「掌管」等意思,因而,發生利害沖突的雙方到官府或官員那裡去請求裁決是非,官府或官員根據查明的事實作出裁斷的整個活動,民間就稱之為「官司」。
根據我國人民法院職責范圍以及案件性質,我們又可以把訴訟劃分為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三種。行政訴訟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或法律授權的組織因其職權行為而引發行政爭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解決這種爭議訴到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對該職權行為進行司法審查,對其是否正當、合法作出判定,以解決行政爭議的一種訴訟活動。人們俗稱為「民告官」,也叫打行政官司。
Ⅱ 我的世界又把迷你世界告上法庭了嗎
是的。
2019年,因在游戲機制、方塊設計、元素設計、交互、游戲整體畫面上的設計高度相似,網易公司起訴迷你玩公司侵犯了《我的世界》的改編權和信息網路傳播權,構成不正當競爭,要求脊銷信賠償5000萬元。
網易一審獲賠2110.77萬元,迷你玩公司則被要求停止侵斗顫害、刪除游戲中涉及侵權的267項核心元素。雙方均不服判決,提起上訴。自此,兩大沙盒游戲圍繞素材、預設畫面等是否構成受保護的作品的爭論愈加激烈。
《我的世界》(Minecraft,簡稱MC)是瑞典Mojang公司發行的一款風靡世界的沙盒類游戲,是全球史上銷量第二的電子游戲。2016年,Mojang授權網易在中國大陸地區獨家運營該游戲。
《迷你世界》是深圳市迷你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迷你玩公司」)研發、運營的休閑類3D沙盒游戲,獲得過GooglePlay 2018年度「最佳創新力」獎項。兩游戲玩法相似,玩家均需在設定世界中生存櫻輪、創造建築、搭建游戲地圖。
Ⅲ 我的世界又把迷你世界告上法庭了嗎
是的
案號 (2019)粵03民初2157號
開庭時間 2020年08月26日上午
案由 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
合議庭成員 潘亮審判長、丘慶均書記員、李穎欣承辦人
應連原告 廣州網易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上海網之易吾世界網路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者喊迷你玩科技有限公司、廣州愛九游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廣州首賣野華多網路科技有限公司配鄭。
Ⅳ 法院對迷你世界的最終判決
根據廣東省人民高級法院發布的審判結果顯示:判決認定《迷你世界》構成不正當競爭,並判決《迷你世界》立即停止侵權,同時賠償網易公司5000萬元。相較於一審判決,二審判決中的賠償金額上升了萬元,據悉,這是國內游戲侵權糾紛案件最高判賠數額。早在2019年,《我的世界》就對《迷你世界》的侵權行為提起了訴訟,並由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審判決。判決表示,深圳市迷你玩公司所運營的《迷你世界》構成整體侵權,應立即停止侵權。一審判決過後,雙方針對判決結果再次提起上訴。2021年7月27日,廣東省人民高級法院對此案件進行了二審開庭審理,此案受到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
企業供圖
法院判決結果出爐,《我的世界》發布勝訴公告
12月2日,《我的世界》於官方全渠道發布了訴《迷你世界》抄襲獲勝公告,公告中展現了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具體判決要點如下畢大:
一、《迷你世界》游戲抄襲《我的世界》的230個游戲元素設計,構成不正當競爭;
二、迷你玩公司應在判決之日起30日內,徹底刪除《迷你世界》游戲中涉及侵權的230 個游戲元素;
三、迷你玩公司應就其侵權行為向我司支付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金額由一審判賠的萬元上升至5000萬元。
企業供圖
且根據《我的世界》最新公告所附上的終審判決書,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還指出嘩仿了如下圖要點:
並且,《我的世界》向全體玩家表達了感謝,也表明了對創作者與玩家的態度:持續支持與保護年輕一代創作者是《我的世界》始終堅守的信念與准則,未來也將與玩家攜手共進。
保護知識產權,《我的世界》支持年輕一代創作
手蘆豎近幾年,國家開始逐步重視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提出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是推進創新型國家建設、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知識產權與青年:為更美好的未來而創新」是今年的世界產權保護日主題,以知識產權為核心的內容創作行業,應該響應國家對於知識產權保護的號召,加強對創作者知識產權的支持和保護力度,為創作者打造一個良好的創作環境。
支持原創、尊重、堅持維護知識產權與創作者權益,是國家發展的需要,也是內容創作行業發展的需要。此次《我的世界》勝訴《迷你世界》抄襲侵權案件終審的結束,不僅僅是對《迷你世界》侵權行為的判決,更是對推動行業的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Ⅳ 迷你被告法庭結果如何
根據網易我的世界官方公告公告
一審結果如下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決深圳市迷你玩公司所運營的《迷你世界》構成整體侵權,應立即停止侵權。具體判決要點如下:
1、《我的世界》整體內容構成類電作品,受法律保護;
2、《迷你世界》與《我的世界》存在267個核心.元素實質性相似,導致基於該核心元素創作的兩游戲整體畫面實質性相似,《迷你世界》整體內容侵犯了《我的世界》的改編權和信息網路傳播權;
3、被告應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立即刪除游戲中267個核心元素;
4、被告向我司賠償人民幣萬元。
僅為一審判決結果後續我會補充
第二次開庭審理
內容:廣州知識產權法院
民 事 裁 定 書
(2018)粵73民轄終86號
上訴戚世人(原審被告):深圳市迷你玩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
法定代表人:高南。
委託訴訟代理人:夏志勇,廣東達和律師事務所律師。
上訴人(原審被告):廣州華多網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廣東省廣州市番禺區。
法定代表人:李學凌。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廣州網易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住所地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
法定代表人:丁磊,執行董事。
委託訴訟代理人:梁庭,該司職員。
委託訴訟代理人:孟洋,該司職員。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上海網之易吾世界網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徐匯區。培仔拿
法定代表人:王怡,執行董事。
委託訴訟代理人:王夢琪,該司職員。
上訴人深圳市迷你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迷你玩公司)、廣州華多網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多公司)因與被上訴人廣州網易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網易公司)、上海網之易吾世界網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網之易吾公司)著作權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管轄權異議一案,不服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2017)粵0106民初24206號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審查,現已審查終結。
一審法院經審查認為,本案屬不正當競爭糾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下簡稱民訴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的解釋》(以下簡稱民訴法解釋)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規定,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和侵權結果發生地,信息網路侵權結果發生地包括被侵權人住所地。本案中,網易公司、網之易吾公司主張迷你玩公司、華多公司侵害其就《我的世界》享有的著作權,網易公司作為被侵權人,其住所地位於天河區,屬該院管轄區域之內,故該院依法對本案有管轄權。迷你玩公司和華多公司是否為本案適格主體的問題,涉及案件實體審查內容,不屬管轄異議審查范圍。迷你玩公司、華多公司的管轄權異議均不成立,依法予以駁回。一審法院依照民訴法第二十八條、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二款,民訴法解釋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裁定駁回迷你玩公司、華多公司對本案管轄權提出的異議。
迷你玩公司不服一審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訴,請求撤銷(2017)粵0106民初24206號民事裁定,將本案移送至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審理,主要事實和理由:一、迷你玩公司在管轄異議申請書中主張網易公司不是本案適格原告,一審法院裁定認定的被告是否適格問題涉及實體審查內容不屬於管轄異議審查范圍配搭,屬於認定事實錯誤。依照我國法律規定,原告是否適格問題必須進行實質性審查。起訴必要條件之一是原告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所以在立案、管轄權異議階段必須審查原告是否適格。二、網易公司明顯與本案沒有利害關系,實為拉取管轄的「連接點」,一審法院故意迴避該問題,二審法院應當查明該相關事實。網之易吾公司提供的證據已經明確其為涉案游戲的獨家運營方,網易公司不是訴狀所稱的共同運營方。涉案游戲《我的世界》在行政批文上載明的運營主體均為網之易吾公司,且我國對進口游戲行政審批規定運營主體應是唯一且獲得獨占性授權,所以網易公司不可能成為共同運營主體,不是本案的適格原告。三、一審裁定適用民訴法解釋第二十五條乃適用法律錯誤。由於本案被訴的涉及軟體不正當競爭行為不屬於民訴法解釋第二十五條規定的「信息網路侵權行為」,本案不應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轄。北京市知識產權法院明確了民訴法解釋第二十五條所稱信息網路侵權行為,是指侵權人利用互聯網發布直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信息的行為,比如侵權人在互聯網上發布的信息直接侵害權利人對作品享有的信息網路傳播權等。可見,信息網路侵權行為具有特定含義和范圍,而非凡是案件事實與網路有關的侵權行為均屬於信息網路侵權行為。該案件經最高院(2016)最高法民申731號再審,再審裁定支持一審、二審裁定。
本案系軟體是否存在抄襲的不正當競爭糾紛,並不涉及網路上的信息本身是否構成侵權的問題,故不適用民訴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不能將被侵權人住所地視為侵權結果發生地,進而以被侵權人住所地作為管轄連接點。迷你玩公司提出管轄權異議後,網易公司、網之易吾公司在明顯未獲得任何著作權授權的情況下,突然增加訴訟請求,要求停止侵犯包括信息網路傳播權在內的著作權。其用意是使本案由涉及軟體不正當競爭變為著作權侵權及不正當競爭,從而適用民訴法解釋第二十五條,製造管轄。四、網易公司補充提交證據且稱根據Mojang於2017年1月25日給予的授權函將訴權授權網易公司,與法律不符,網易公司不能據此獲取任何所謂起訴權利。網易公司提供的該授權書缺頁,故意隱藏不利信息,不應被採納作為證據。即使該後補的授權書給予了網易公司單獨起訴的權利,但並未賦予其任何實體性權利。綜上,請求撤銷一審裁定,依法將本案移送至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管轄。
華多公司不服一審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訴,請求撤銷(2017)粵0106民初24206號民事裁定,將本案移送至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審理,主要事實和理由:一、華多公司和迷你玩公司行為相互獨立,不存在任何關聯,訴訟標的並不相同,不是必要共同訴訟,應當分案處理後,再行確定管轄。二、一審裁定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錯誤。(一)網易公司並非本案適格主體。網易公司並未取得也無權取得涉案游戲任何權利。網易公司於2017年12月15日補充提交的《授權委託書》不能作為確定本案管轄權的依據。管轄權是依據起訴時的狀態而確定。本案起訴之時,網易公司並未獲得任何授權。也並非《我的世界》運營主體。退一步說,假設該授權書可以作為判斷依據,該授權書中並未就涉案游戲授予網易公司任何實質性權利,僅是授予其就本案起訴的權利,網易公司不能據此獲得訴權。(二)一審裁定認為,網易公司作為被侵權人,其住所地位於廣州市天河區,故該院依法對本案有管轄區,屬適用法律錯誤。本案屬不正當競爭糾紛,不是侵犯信息網路傳播權糾紛,不應適用民訴法解釋第二十五條規定,不應由網易公司所在地法院即天河區法院管轄。網易公司、網之易吾公司在訴訟過程中,故意增加訴訟請求意圖改變案由,從而拉取管轄至一審法院,該行為極不正常。事實上,網易公司、網之易吾公司並未取得涉案游戲著作權實質性權利,其不正當競爭糾紛的性質並不能因原告的訴請變化而改變。一審法院管轄的唯一連接點是網易公司所在地。如果網易公司不是適格原告,一審法院即對本案不具有管轄權,故網易公司是否是本案適格原告成為本案管轄權異議的爭議焦點。三、網易公司、網之易吾公司主訴的是《我的世界》與《迷你世界》兩款游戲之間的不正當競爭糾紛,被訴《迷你世界》的運營主體是迷你玩公司,而華多公司經營的多玩網僅是一個提供游戲資訊的媒體網站,並未參與或聯合運營《迷你世界》,並不涉及爭議事項。綜上,請求撤銷一審裁定,依法移送本案至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管轄。
網易公司、網之易吾公司二審答辯認為,一審法院對本案有管轄權。一、網易公司、網之易吾公司提出的異議,即網易公司是否本案適格原告、華多公司是否本案適格被告,是對本案實體爭議提出的答辯意見,不屬管轄權異議的審理范圍,上述問題應由一審法院通過實體審理,經雙方充分舉證論證後予以查明。二、即便二審法院認為在管轄異議中有必要審理主體資格的問題,網易公司也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是本案適格原告。網易公司是《我的世界》中國版官網的運營主體,《我的世界》中文手游官網域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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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該游戲APPSTORE頁面點擊「開發者網站」時,將直接跳轉至這一域名。且在網易公司、網之易吾公司與版權方MojangAB聯合召開《我的世界》發布會時也已向公眾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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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我的世界》中文官網,MojangAB對《我的世界》中文官網的域名及官網運營人均認可。三、華多公司通過其運營的網站推廣侵權游戲《迷你世界》,構成共同侵權,是本案適格被告。四、迷你玩公司、華多公司行為符合信息網路侵權行為定義,結果發生地法院有權管轄。
本院經審查認為,網易公司、網之易吾公司以迷你玩公司研發並運營、華多公司運營的游戲侵犯其游戲作品的著作權且存在不正當競爭行為為由,訴請迷你玩公司、華多公司停止侵犯其游戲所屬美術作品的著作權(包括:美術作品的復制、改編和信息網路傳播)並刪除侵權作品、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賠禮道歉、賠償損失5000萬元(含維權合理開支),本案屬著作權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民訴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著作權法解釋)第四條的規定,因侵犯著作權行為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所規定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復製品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的規定,著作權侵權糾紛的管轄連接點為侵權行為實施地、侵權復製品儲藏或查封地、被告住所地。
網易公司、網之易吾公司主張,本案涉信息網路侵權行為,應適用民訴法解釋第二十五條「信息網路侵權行為實施地包括實施被訴侵權行為的計算機等信息設備所在地,侵權結果發生地包括被侵權人住所地」的規定,一審法院具有管轄權。首先,本案網易公司、網之易吾公司訴請保護的是整個游戲的著作權,包括各游戲元素美術作品的復制、改編和網路傳播權,並訴請要求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而並非單一的訴請停止信息網路傳播,故應依案件整體認定案由並確定管轄所應適用的法律;其次,民訴法解釋第二十五條,是將被侵權人住所地確定為信息網路侵權行為發生地之一,本案屬著作權侵權行為,前述著作權法解釋第四條的管轄連接點並未包括侵權結果發生地,即便網易公司住所地作為侵權結果發生地成立,也不能依此確定一審法院對本案具有管轄權。網易公司、網之易吾公司的該項主張,於法無據,本院不予支持。
由於本案侵權行為實施地及被告住所地均不在天河區,故一審法院對本案沒有管轄權。本案被告迷你玩公司的住所地在深圳市南山區,迷你玩公司、華多公司均上訴請求將本案移送至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審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同意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內設專門審判機構並分別集中管轄部分知識產權、金融案件的批復》(法[2017]352號)的規定,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對一般知識產權民事糾紛的管轄限額為500萬元以下,本案訴訟標的額為5000萬元,故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對本案不具有管轄權,本案依法應由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迷你玩公司、華多公司關於一審法院對本案沒有管轄權的上訴主張成立,但其主張的本案應由迷你玩公司住所地法院即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管轄的上訴主張,因不符合有關級別管轄的規定,本院不予支持,本案應依法移送至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
綜上,一審裁定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本院予以糾正。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五條的規定,裁定如下:
一、撤銷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2017)粵0106民初24206號民事裁定。
二、本案移送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審 判 長黃惠環
審 判 員庄毅
審 判 員蔣華勝
二_一八年四月三日
法官助理劉傳飛
書 記 員陳淑明
簡要概括
一審結果 網易勝訴迷你世界刪除抄襲元素
二審結果 網易敗訴 終審移交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
Ⅵ 迷你世界被告上了法庭,是賠錢,還是坐牢
迷你世界必須坐牢,他不但盜版我的世界,他還不承認,反而說我的世界盜版迷你世界。
Ⅶ 《我的世界》和《迷你世界》打官司結果是什麼
《我的世界》訴訟《迷你世界》成功!
具體內容如下: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深圳市迷你玩公司所運營的《迷你世界》構成整體侵權,應立即停止侵權。
1、《我的世界》整體內容構成類電作品,受法律保護;
2、《迷你世界》與《我的世界》存在267個核心元素實質性相似,蘆握旦導致基於該核心元素創作的兩游戲整體畫面實質性相似,《迷你世界》整體內容侵犯了《我的世界》的改編權和信息網路傳播權;
3、被告應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立即刪除游戲中267個核心元素;
4、被告向我司賠償人民幣.24萬元。
《我的世界》(Minecraft)中國版是一款由網易游戲代理並在中國運營的風靡全球的沙盒游戲,我們一直致力於為玩家提供優質的游戲體驗,維護正版內容的合法權益。在運營期間我們根據用戶舉報進行調查,確認《迷你世界》及《奶塊》等游戲長期無視陪擾知識產權。
在世界設定、基礎元素設定、數值設定等游戲內容存在大量抄襲行為,嚴重侵犯了《我的世界》(Minecraft)中國版的合法權益,侵害正版原創內容皮宏。為此我們分別對《迷你世界》及《奶塊》所屬公司提起訴訟。
Ⅷ 我的世界和迷你世界打官司的時候誰贏了
截止至2021年10月16日,一審《迷你世界》輸了,二審還沒有結果。
2020年的最後一天,《我的世界》告《迷你世界》侵權一案宣判。《迷你世界》與《我的世界》存在 267 個核心元素實質性相似,整體內容螞森侵犯了《我的世界》的改編權和信息網路傳播權;被告應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立即刪除游戲中 267 個核心元素,並向網易方賠償人民幣.24萬元。
2021年7月27日,《我的世界》向《迷你世界》發起的著作權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二審昌物灶開庭,廣東省耐扮高級人民法院並沒有進行當庭宣判。
而該案件的終審結果,根據民事訴訟法的約定,將會在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理完成,並做出最終的終審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