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咋演算法
A. 勞動法是怎麼樣算工資的
勞動法如何算工資主要如下:
一、國家法定的月工作天數是21.75天;
二、月薪/法定工作天數=日工資 ;
日工資/標准工作時間(8小時/天)=小時工資;
三、加班工資:
1、平時加點的加班工資=加班小時*小時工資*1.5倍;
2、雙休日加班工資=日工資*2*加班天數;(雙休日單位補休了或換休了除外) ;
3、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日工資*3*加班天數;
四、病假工資:
1. 病假證明必須由公司指定的正規醫院開據;
2. 員工拿回公司的病假憑證必須包括:
1) 二級以上指定醫院醫生的病情診斷書;
2) 二級以上指定醫院醫生的病假建議書。
3. 如果公司發現病假證明不合格將視為事假扣除該員工當天相應的工資及全勤獎;如有造假行為且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予以開除。
B. 國家勞動法工資規定怎麼算的
一、國家勞動法工資規定怎麼算的
1、工資是按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約定的數額來計算。但是雙方約定的工資不能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准,且要與用人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相符合。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二、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怎麼辦
拖欠工資解決方法如下:
1、拖欠工資要在收集好相關證據之後,到當地的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或可以到當地的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
2、如果對勞動仲裁不滿,則可以向法院起訴訴訟。
三、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有什麼後果
拖欠工資會受到以下這些處罰:
1、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2、如果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構成犯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C. 勞動法的工資怎麼計算
法律分析:工資計算方法是: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D. 員工的工資正確計算方法是什麼
1、正演算法:工資=月薪÷21.75×月計薪天數×(出勤天數比例)
2、反演算法:工資=月薪-月薪÷21.75x缺勤天數×(出勤天數比例)
3、月計薪天數=(月出勤天數 + 法定節假日天數)
4、出勤天數比例= 21.75÷(當月應出勤天數+法定節假日天數)
例:某員工月薪2175元,7月份有23個工作日,員工缺勤1天,出勤是22天,本月月薪多少?
正演算法: 2175÷21.75×22×(21.75÷23)=2080.4元
反演算法: 2175—2175÷21.75×1×(21.75÷23)=2080.4元
(4)工資咋演算法擴展閱讀
1、發放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社會保險(個人)-其他應收款-公積金(個人)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2、繳納社保: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單位)-管理費用-公積金(單位)-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其他應收款-公積金(個人)
貸:銀行存款
3、繳納個稅:
借: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E. 正規勞動法工資是怎麼算的
根據相關的規定,工資是按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約定的數額來計算,但是雙方約定的工資不能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准,且要與用人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相符合。根據相關規定的工資計算方法:
1、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11 天=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除以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除以12月=20.83天/月。
2、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除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除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除以12月=21.75天。
3、加班工資的計算:
每天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工資:實際工作時間-8小時*小時工資*150%;
法定公休日的加班工資:日工資 *200%;
法定節假日的加班工資:日工資*300%。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准,則按最低工資標准支付。
F. 工資標准怎麼算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常常看見和聽說最低工資標准,在任何事情是最低工資標准都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但是對於最低工資標準的概念以及最低工資標准怎麼計算,很多人不了解,最低工資標准對於每一個人公民來說都有一定的影響力,因此我們需要對最低工資標准做適當深入的了解。
一、最低工資標准
1、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2、最低工資標准一般採取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兩種形式,月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一般包括獎金和一些補貼。最低工資標准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
二、最低工資標准計算方法
1、公式法
確定最低工資標准應考慮的因素確定最低工資標准一般考慮城鎮居民生活費用支出、職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失業率、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可用公式表示為:M=f(C、S、A、U、E、a)M最低工資標准;C城鎮居民人均生活費用;S職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A職工平均工資;U失業率;E經濟發展水平;a調整因素。
法律依據: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G. 按勞動法算工資怎麼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勞動法》沒有具體規定工資計算方法。它屬於我國調整勞動關系的一項基本法律,其具體實施和細節上的規定,應該由國家權力機關依據該法基本原則制定。但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現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出台了《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對工資計算方法做出了具體規定。
固定月薪屬於計時工作制有那些?
獎金的作用是獎勵與生產或工作直接相關的超額勞動,勞動者創造超出正常勞動定額的社會所需勞動成果時給予的物質補償;津貼是對勞動者在特殊情況下的額外勞動消耗或額外支出進行補償的一種工資形式。
職員請假、加班等都有可能會影響每月可以獲得的工資數額,為了防止單位不按照既定的規定足額發放工資,職員在收到單位下發工資之前或者是之後,可以結合相關法律規定的工資計算方式,計算自己本應該獲得的工資數
每周正常工作時間為40小時,超過40小時的部分即屬休息日加班,應當按200%支付加班工資,否則即構成剋扣工資行為;員工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也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以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綜上所述,不管這個月是28天還是30天還是31天,工資是按月算的,月工資除以工作日得出平均日平均工資,月天數多少不影響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一條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H. 月工資怎麼算才正確
按照日工資=月工資/21.75天計算(因為有小數點,所以可以按照22天計算)
舉例:基本工資1500,8月上班應上班共21天,請假2天,實際上了19天
工資:日工資=1500/22=68.18
缺勤扣除:68.18*2=136.36
本月工資:1500-136.36=1363.64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第七十七條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九條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I. 勞動法的工資是怎麼算的
【法律分析】:勞動法的工資演算法如下,標准工作日是全年的天數、全年公休日、法定節假日乘以12等於20.83。隨機工作日是全月天數減去當月所有公休日(星期天)。一個月有30天,周末有8天,如果他周末8天都沒有加班,就只算他一個月22天的工資。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五十一條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