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樑柱的演算法

發布時間: 2023-01-13 00:49:15

❶ STS樑柱節點連接計算中「梁端作用剪力 V (kN) : 138.16 (剪力V 取 梁腹板凈截面抗剪承載力設計值的1/2)

STS計算的是凈截面的最大剪應力,不是平均剪應力

❷ 首層柱的凈高以及首層柱以上的柱凈高是怎麼計算

首層框架柱的凈高計算:

1、有基礎梁的,從基礎梁表面到首層梁底的高度為柱的凈高。

2、沒有基礎梁的,首層凈高演算法是 首層層高+基礎層層高-基礎厚度-首層梁高。
首層柱以上的柱凈高:

從本層樓板面到上層樓板梁底,如果是無樑柱,則算到上層樓板底。

根據住建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發布的《住宅設計規范》(GB50096-2011)規定,住宅層高宜為2.80m,卧室、起居室(廳)的室內凈高不應低於2.40 m,局部凈高不應低於2.10m,且其面積不應大於室內使用面積的1/3。

影響寫字樓樓層凈高的因素:

1、層高:這一因素是基礎,只有較高的層高,才能盡可能提供較高的凈高供選擇。

2、梁板厚度:這是佔用層高空間最大的因素,一般根據開間跨度在 600mm-1000mm 之間。

3、水、電、空調管線佔用凈高:佔用梁下的空間,科學合理的設計中可以合理 安排多種管線的高度關系,部分可以穿過或繞過梁進行排布,這一因素一般占 用 100mm-500mm 之間。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凈高

❸ 梁和柱的的箍筋長度計算方法

鋼筋混凝土柱的箍筋應該按照柱子的全高計算,減掉柱子的混凝土保護層 後,除以柱子的箍筋間距,所得數值向上取整加一。
即:柱子的箍筋數量=(柱高-柱子保護層)/箍筋間距+1 鋼 筋 混凝土梁的箍筋數量 應 該按照梁的凈長計算,也就是梁的凈長減掉 50mm*2,這里 50mm 是樑上的第一根箍筋距離柱子邊的距離,也被稱作起步距 離。即:梁的箍筋數量=(梁的凈長-50*2)/箍筋間距+1

❹ 能詳細說下在cad裡面怎麼算模板,梁和柱的演算法嗎謝謝

如果你說演算法,都是去梁尺的時候有記錄啊!

❺ 框架鋼結構安裝工程梁、柱、斜撐、加勁板、筋板工程量計算方法

需另行計算
加在總工程量的3%~10%

❻ 鋼結構圖中隅撐的長度怎麼計算

隅撐的長度=(梁或柱的截面高度+檁條截面高度)的二次方的二倍再開方即得該隅撐尺寸,這是粗略演算法;(一般隅撐的設置角度位45度)。

0.4去查看鋼架詳圖中梁或柱的腹板尺寸,0.16去查看屋面檁條或牆面檁條的截面尺寸。

作用

(1)為了保證構件的平面外的穩定性,減小構件平面外的計算長度。當橫梁和柱的內側翼緣需要設置側向支撐點時,可以利用連接於外側翼緣的檁條或牆梁設置隅撐。隅撐一般宜採用單角鋼製作,按照軸心受壓構件設計。

(2)為了防止受壓翼緣(梁下翼緣和柱的內側翼緣)屈曲失穩,增加受壓翼緣的穩定性而設置的。隅撐的設置是用來保證梁的下翼緣受壓部分的局部穩定。梁的上翼緣的局部穩定由與之連接的檁條保證。原因:梁的上翼緣是受拉區,不存在整體穩定問題。

但是由於多少程度地存在潛在的局部穩定問題;但是一般情況下,由於局部失穩產生的橫向力很小。因此,檁條作為與之聯系的構件,可以保證翼緣不失穩。

❼ 框架樑柱板牆的受力形式是怎樣的

梁板牆柱

牆問題(1):在03G101-1圖集中剪力牆豎筋在頂端要求錨入板中有個錨固長度,當剪力牆頂有暗梁AL時,是否只需錨入AL夠錨固長度即可?

■答牆問題(1):剪力牆豎向鋼筋彎折伸入板內的構造不是「錨入板中」(因板不是牆的支座),而是完成牆與板的相互連接。暗梁並不是梁(梁定義為受彎構件),它是剪力牆的水平線性「加強帶」。暗梁仍然是牆的一部分,它不可能獨立於牆身而存在,所以,當牆頂有AL時,牆豎向鋼筋仍然應彎折伸入板中。

●牆問題(2):剪力牆鋼筋、AL鋼筋之間相互關系是怎樣,圖集中為什麼不畫出?端頭直鉤是從麵筋上過,還是從下面過?直鉤所在板中的位置是否有要求?在圖集中剪力牆豎筋要求穿越AL,是否理解為剪力牆豎筋從AL鋼筋中穿過,若這樣剪力牆豎筋保護層又增加了一個AL鋼筋直徑?

■答牆問題(2):比較合適的鋼筋綁扎位置是:(由外及內)第一層為牆水平鋼筋(水平鋼筋放在外側施工方便),第二層為牆豎向鋼筋及AL箍筋,第三層為AL縱向(水平)鋼筋。端頭直鉤與AL箍筋為同一層面,所以從麵筋上過。牆筋直鉤在板中的位置要看板面標高與牆頂標高的關系(特殊情況下二者可能有較小的高差),當二者一平時,牆筋直鉤位置在板的上部。
●梁問題(1):03G101-1:平法梁縱筋伸入端柱支座長度的兩種計算方法:
以第54-55頁為例,梁縱筋伸入端柱都有15d的彎錨部分,如果把它放在與柱縱筋同一個垂直層面上,會造成鋼筋過密,顯然是不合適的。正如圖上所畫的那樣,應該從外到內分成幾個垂直層面來布置。但是,在計算過程中,卻可以有兩種不同的演算法,這兩種演算法都符合圖集的規定;
第一種演算法,是從端柱外側向內側計算,先考慮柱縱筋的保護層,再按一定間距布置(計算)梁的第一排上部縱筋、第二排上部縱筋,再計算梁的下部縱筋,最後,保證最內層的下部縱筋的直錨長度不小於0.4laE;
第二種演算法,是從端柱內側向外側計算,先保證梁最內層的下部縱筋的直錨長度不小於0.4laE,然後依次向外推算,這樣算下來,最外層的樑上部縱筋的直錨部分可能和柱縱筋隔開一段距離。
這兩種演算法,第一種較為安全,第二種省些鋼筋。不知道圖集設計者同意採用哪一種演算法?
答梁問題(1):應按第一種演算法。如果柱截面高度較大,按54頁注6實行。

●梁問題(2):關於03G101圖集第54頁「梁端部節點」的問題,是否「只要滿足拐直角彎15d和直錨長度不小於0.4laE的要求,則鋼筋錨入支座的總長度不足laE也不要緊。」

■答梁問題(2):laE是直錨長度標准。當彎錨時,在彎折點處鋼筋的錨固機理發生本質的變化,所以,不應以laE作為衡量彎錨總長度的標准,否則屬於概念錯誤。應當注意保證水平段≥0.4laE非常必要,如果不能滿足,應將較大直徑的鋼筋以「等強或等面積」代換為直徑較小的鋼筋予以滿足,而不應採用加長直鉤長度使總錨長達laE的錯誤方法。

● 梁問題(3): 對比《96G101》、《00G101》、《03G101》三本圖集,在最早的《96G101圖集》的「原位標注」中有「第4條」:

「當梁某跨支座與跨中的上部縱筋相同,且其配筋值與集中標注的樑上部貫通筋相同時,則不需在該跨上部任何部位重復做原位標注;若與集中標注值不同時,可僅在上部跨中注寫一次,支座省去不注(圖4.2.4a)。」
然而在後面兩本圖集中,這一條不見了,但「圖4.2.4a」依然存在中間一跨的上部跨中進行原位標注的實例。
再以《03G101圖集》的「圖4.2.7」為例,在KL3、KL4、KL5的中間跨,也都採用了「上部跨中注寫」的方法,可見這種方法還是很適用的。
建議在《03G101圖集》中,肯定《96G101圖集》「原位標注」中的「第4條」。
答梁問題(3): 應該在03G101修版時還原該條規定。
● 梁問題(4): 《03G101-1圖集》第24頁「註: 2、當為梁側面受扭縱向鋼筋時,……其錨固長度為 la 或 laE 」。 現在的問題是:當抗扭鋼筋伸入端支座時,若支座寬度(柱寬度)太小,不滿足直錨時,是否進行彎錨? 如果進行彎錨,「彎折長度」如何取定?我想到兩種辦法:
(1)彎折長度=laE - 直錨部分長度 (這可能不合適)
(2)彎折長度 為「多少倍的 d 」 (不會是 「 15d 」吧?)
■ 答梁問題(4): 應當勘誤。應改為「當為梁側面受扭縱向鋼筋時,……其錨固長度與方式同框架梁下部縱筋 」。● 牆問題(3): 剪力牆端部有暗柱時,剪力牆水平鋼筋應該伸入柱鋼筋內側還是外側,現實中大多數工地都是伸入暗柱主筋外側,我覺得這樣不妥,但圖集上沒有詳細規定,正確的做法應該是怎麼樣的?
■ 答牆問題(3): 通常剪力牆水平鋼筋放在外側,如果伸入端柱豎向鋼筋內側時,需要向內彎折,這樣做會形成鋼筋籠「頸縮」,因此,水平鋼筋走暗柱主筋外側即可。剪力牆盡端不存在水平鋼筋的支座,只存在「收邊」問題。請參看03G101勘誤:6、第47頁端部暗柱牆構造中剪力牆水平筋彎鉤位置稍往後退,在暗柱端部縱筋後「扎進」暗柱。
● 牆問題(4): 請問陳總在03G101第47頁中「剪力牆水平鋼筋構造」,為什麼取消了原00G101第33頁中「剪力牆身水平鋼筋構造」的「轉角牆,外側水平鋼筋設搭接接頭」的構造做法?因為在轉角牆外側設搭接接頭比較便於施工,外側水平筋連續通過轉彎在施工中比較困難。
■ 答牆問題(4): 按照我國施工實踐中的傳統做法,局部無間隙(縱筋搭接或箍筋局部重疊)的並列鋼筋最多為兩根(如果嚴格要求,為保證混凝土對鋼筋的360度握裹,不應該允許有無間隙的並列鋼筋,請參看35頁右上角構造)。由於轉角部位存在比較密的箍筋,如果轉角牆外側水平鋼筋在陽角位置設搭接接頭,則難以保證局部並列鋼筋最多為兩根,鋼筋混凝土中將形成多條貫通內縫,當地震發生時,可能會在此關鍵部位發生破壞。
● 牆問題(5): 關於補強鋼筋「預設」標注的問題。
《03G101-1圖集》第17頁,剪力牆矩形洞口補強鋼筋的第(2)條是否和第(1)條相聯系的,即:如果設置補強縱筋大於構造配筋,則需注寫洞口每邊補強鋼筋的數值;如果設置補強縱筋不大於構造配筋,則按第(1)條「洞口每邊加鋼筋 ≥2Φ12 且不小於同向被切斷鋼筋總面積的50%」執行。
這樣的「預設」標注規則對圓形洞口是否適用?首先是圓形洞口允許不允許「預設標注」?如果允許的話,其預設值是否可用 2Φ12 ?(例如,在第(4)、(5)、(6)條中)
■ 答牆問題(5): 兩條規定互相聯系,在邏輯上是在同一大前提下(洞寬、洞高均不大於800)的兩個不同的小前提。由於圓形洞口有可能只切斷一個方向上的鋼筋,例如梁中部圓洞只切斷箍筋,卻需要在洞口上下補強縱筋,所以,矩形洞口預設標注的做法不適用於圓形洞口。
● 牆問題(6): 關於圓形洞口補強鋼筋設置方式的問題。
《03G101-1圖集》第17頁的第(5)條規定:洞口上下左右每邊都設置補強鋼筋;但第(4)條只在上下設置、而不在左右設置?
■ 答牆問題(6): 03G101-1的洞口規則與構造僅適用於剪力牆上(含牆身、牆梁與牆柱)開洞,如果在框架梁或非框架樑上開洞,其構造方式就有所不同了。梁與牆梁的主要受力機理不同,梁的主要功能是承受豎向荷載,連梁的主要功能是協助剪力牆承受橫向地震荷載;梁的箍筋主要為保證梁的(受剪)強度而設,連梁的箍筋主要為保證連梁的剛度而設。所以,當設置在連梁中部且直徑不大於1/3梁高的圓洞切斷了連梁的箍筋時,並不會使連梁的受剪強度減弱到不安全的程度,但卻會影響連梁的剛度。所以,第(4)條規定僅需在洞口上下設置「補強鋼筋」(嚴格的說法應是「補剛鋼筋」)。
● 牆問題(7): 《03G101-1圖集》第17頁的第(6)條說明了「直徑不大於800時」的開洞做法,對於「直徑大於800」的圓形洞口怎樣處理?
■ 答牆問題(7): 在剪力牆上開直徑800的圓洞情況比較少見,國家建築標准設計一般主要解決普遍性問題(偶爾涉及特殊性問題)。如果圓洞直徑大於800,建議按17頁第(3)條 洞寬大於800的矩形洞處理,並在圓洞四角45度切線位置加斜筋,抹圓即可。
● 牆問題(8): 當(洞寬大於800的矩形)洞口上下使用了補強暗梁以後,洞口左右就不須設置補強鋼筋了?其中有什麼道理?
■ 答牆問題(8): 不設置補強鋼筋是因為補強鋼筋已經不能解決問題了,所以要在洞口兩側按(約束或構造)邊緣構件配筋,見17頁第(3)條規定。
● 牆問題(9): 關於「補強暗梁高度」計算問題

《03G101-1圖集》第17頁第(3)條:「補強暗梁梁高一律定為400,施工時按標准構造詳圖取值,設計不注。」 這里的 「梁高400」 是指混凝土的高度還是箍筋的高度? 從第53頁右上角圖中看來,應該是「箍筋高度」。

■ 答牆問題(9): 圖上已經指示為箍筋高度。

● 牆問題(10): 在03G101第48頁中「剪力牆豎向鋼筋頂部構造」大樣圖中的「牆柱是否包括端柱還是指暗柱?

■ 答牆問題(10): 牆柱有10種,詳見第12頁第3.2.1條和第3.2.2條關於牆柱的定義。

● 牆問題(11): 在03G101第48頁中「註:1、端柱、小牆肢的豎向鋼筋......。」根據該條的規定,端柱、小牆肢在頂部的錨固構造做法是否也得考慮其是邊柱、角柱或是中柱?若是邊柱、角柱那麼其構造就是按照37頁或43頁,若是中柱那麼其構造就按照38頁或44頁。

■ 答牆問題(11): 應該這樣理解。順便指出,關於剪力牆還有許多需要進一步研究的問題,在未得出進一步的研究結果之前,現時可以套用框架柱的某些做法。

● 牆問題(12): 在03G101第21頁中,C-D/1-2間,YD1 D=200下面的「2Φ16 Φ10@100(2)」是代表什麼意思?

■ 答牆問題(12): 請見第17頁第4條第(4)小條的規定。

● 綜合問題(1): 在混凝土結構施工中,出現Ⅳ級鋼筋時,它得錨固長度應該如何計算?因在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及混凝土驗收規范上都沒有出現Ⅳ鋼筋,是否國家已經取消了該級別的鋼筋用於建築工程中。謝謝!

■ 答綜合問題(1): 混凝土結構基本理論中,受混凝土的極限應變值的限制,強度過高的鋼筋發揮不出其全部作用(這正是混凝土設計規范和施工規范不設Ⅳ級鋼筋的理論依據)。所以,即便是Ⅳ級鋼筋,其強度設計值也只能取到360N/mm2(與Ⅲ級鋼筋相同),且當用於軸心受拉和小偏心受拉構件時只能按300N/mm2取用。因此,高於Ⅲ級的鋼筋的錨固長度取值按Ⅲ級鋼筋即可。

還有,Ⅳ級鋼筋的塑性性能和可焊性比新Ⅲ級鋼筋差,用在普通混凝土結構中並不合適,也不經濟。

● 綜合問題(2): 03G101與03G329有矛盾時依誰為准?

■ 答綜合問題(2): 03G101在編制時已經盡可能地做到與03G329協調一致。當設計者選用03G101時,應以03G101為准。當設計者既選用了03G101,又選用了03G329時,由於03G101中的構造是與平法施工圖配套使用的正式設計文件(詳見03G101總說明第4、5兩條),如果設計者採用了平法制圖規則完成了施工圖設計,其構造應以03G101為准;如果未使用平法表達,則不應以03G101為准。

●綜合問題(3): 03G101圖集中為什麼把受力鋼筋的錨固長度改了,這些數據不便記憶,施工中也容易出錯,為什麼不採用整數呢?

■ 答綜合問題(3): 不是03G101把受力鋼筋的錨固長度改了,而是《混規》GB50010-2002把原來以5d進位的錨固長度改了。《混規》也是國家建築標准設計03G101的依據之一。為了方便施工,03G101把規范第9.3條的公式根據不同的鋼筋種類、混凝土強度等級以及鋼筋直徑計算成表格,盡量做到目前的樣子。

● 梁問題(5):框架梁鋼筋錨固在邊支座0.45LAE+彎鉤15D,可否減少彎鉤長度增加直錨長度來替代?

■ 答梁問題(5):不允許這樣處理。詳細情況請看「陳教授答復(二)」中的「答梁問題(2)」。

● 梁問題(6):(1) 《03G101-1圖集》第19頁 《剪力牆梁表》LL2的「梁頂相對標高高差」為負數。如:第3層的LL2的「梁頂相對標高高差」為-1.200 , 即該梁的梁頂面標高比第3層樓面標高還要低1.2m ,也就是說,整個梁的物理位置都在「第3層」的下一層(即第2層上)。既然如此,乾脆把該梁定義在「第2層」算了(此時梁頂標高為正數),何必把它定義在「第3層」呢?

(2) 類似的問題還出現在同一表格的LL3樑上,該梁的「梁頂相對標高高差」為 0 (表格中為「空白」),這意味著該梁頂標高與「第3層」的樓面標高一樣,即該梁整個在三層的樓面以下,應該是屬於「第2層」的。

(3) 在「洞口標注」上也有「負標高」的問題。同一頁的「圖3.2.6a」上,LL3 的YD1洞口標高為 -0.700(3層),該洞 D=200 ,也就是說整個圓洞都在「3層」的下一層(2層)上,既然如此,何必在「第3層」上進行標注呢?

以上提出這些「負標高」問題,主要影響到「分層做工程預算」。因為在分層預算時,是以本樓層樓面標高到上一層樓面標高之間,作為工程量計算的范圍。因此,上述的(1)、(2)、(3)都不是「第3層」的工程量計算對象。不少預算員都對上述的「負標高」難以理解。所以,我認為,上述(1)、(3)的「負標高」可以放到下一樓層以「正標高」進行標注。

上述意見妥否?或許有些道理沒考慮到?特此請教。

■ 答梁問題(6):這個問題看似不大,實際並非小問題。

建築設計需要建築師與結構師的協同工作,但在「層的」定義上,建築與結構恰好差了一層。建築所指的「某」層,實際是結構計算模型的「某減一」層。例如:一座45層的樓房,建築從第37層起收縮平面形成塔樓,此時,結構分析時其結構轉換層是第36層而不是第37層(關於這一點要引起結構師的注意,搞錯的情況並不少見)。

建築設計的某層平面圖,是從該層窗戶位置向俯視的水平剖面圖。例如:建築學專業有首層建築平面布置圖,而結構專業通常為基礎結構平面布置圖(亦為俯視圖),且結構意義上屬於第一層的梁(與第一層的柱剛接形成第一層框架且承受二層平面荷載的梁)在基礎平面(俯視)圖上是看不到的,實際設計時也不在該圖上表達。

搞建築設計,建築學專業是「龍頭」,結構師有必要在「層的」定義上與建築師保持一致,以使建築師與結構師對話方便。因此,某層結構平面布置圖應當與該層的建築平面布置圖相一致。在層的定義上與建築學專業保持一致後,結構所說的某層梁,就是指承受該層平面荷載的梁(站在該層上,這些梁普遍在「腳下」而非在「頭頂之上」)。

為將結構平面的「參照系」確定下來,03G101-1對「結構層樓面標高」做出了明確規定(詳見第1.0.8條),並對「梁頂面標高高差」也做出明確規定(詳見第3.2.5條三款和第4.2.3條六款)。

以上規定已經受了全國十幾萬項工程實踐的檢驗,結構設計與施工未發生普遍性問題,但對施工預算員則提出了更高的技術要求。任何一種技術都不是完美的(哲學意義上的美都是帶有缺陷的美),這也許正是「平法」的缺陷之一。

● 牆問題(13):問:03G101-1第47頁剪力牆水平鋼筋構造在有端柱時,直錨長度小於Lae時,要求端部彎折15d,當剪力牆鋼筋較大時,例:25,彎折長達375mm,施工很不方便,此處可否採用機械錨固,錨固長度可折減為0.7Lae,直錨即可滿足要求。

■ 答牆問題(13):可以採用機械錨固,但有兩個條件:1、不適用於牆面與端柱的一個側面一平的該側牆面的水平筋;2、水平筋要伸至端柱對邊後再做機械錨固頭(如果伸至對邊≥laE或≥la,則可不設彎鉤與機械錨固頭)。

● 牆問題(14):問:水平筋在丁字、拐角的做法,哪種符合要求?(見圖1、2)

■ 答牆問題(14):兩種做法,左邊的符合要求。左邊的做法能夠保證混凝土對鋼筋比較好的「握裹」,這對於保證鋼筋混凝土構件中鋼筋與混凝土共同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 牆問題(15):剪力牆暗梁主筋遇暗柱時的錨固計算起點?

■ 答牆問題(15):暗梁與暗柱或端柱相連接,暗梁主筋錨固起點應當從暗柱或端柱的邊緣算起。

● 綜合問題(4):在「GB50010-2002」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第126頁10.1.5條規定板下不受力鋼筋伸入支座的錨固長度不應小於5d,我個人認為是否還應該滿足伸至支座的中心線位置,這也是一貫的施工做法。

■ 答綜合問題(4):請注意規范用語「不應小於」的意義。大學教科書中是「=」概念,而工程規范和規程是「≥」的概念,因此,可以伸至支座中心位置。

當為非抗震設計時,正常情況下板的下部鋼筋在支座部位受壓;當為抗震設計時,通常板不作為耗能構件,因而不考慮地震作用的分配,仍然按非抗震設計,板的下部鋼筋在支座部位亦受壓;在這兩種情況下,即便其伸入支座長度為5d,通常也是安全的。執行規范規定時,應特別注意「當連續板內溫度、收縮應力較大時,伸入支座的錨固長度宜適當增加」。

● 柱問題(1):柱縱筋錨入基礎的問題

《03G101-1圖集》對基礎頂面以上的柱縱筋的構造要求講得比較詳細,但是對柱縱筋錨入基礎的問題,圖集中沒有介紹,而且,此類問題查看了一些混凝土構造手冊之類也找不到詳細的介紹,所以,很有必要在此向專家請教,這些問題也是不少工程技術人員共同的問題。

① 柱縱筋伸入基礎(承台梁,或有梁式筏板基礎的基礎梁)的錨固長度是多少?是一個 laE 還是更多?(甚至有人提出 1.5 倍的 laE )

② 當柱縱筋伸入基礎的直錨長度滿足「錨固長度」的要求,是否可以「直錨」而不必進行彎錨?有的人說可以「直錨」;但又有人說必須拐一個直角彎。

③ 如果柱縱筋伸入基礎必須「彎錨」的話,彎折部分長度是多少?有人說是 10d ,而在《03G101-1圖集》第39頁「樑上柱LZ縱筋構造」中彎折長度為 12d ,這個規定是否可用於基礎?

④ 同樣在《03G101-1圖集》第39頁「樑上柱LZ縱筋構造」中,規定「直錨部分長度」不小於 0.5 laE ,這個規定是否可用於基礎?

⑤ 當基礎梁的梁高大於柱縱筋的錨固長度時,柱縱筋可以不伸到梁的底部。是這樣的嗎?

❽ 梁的鋼筋工程量怎麼算啊

框架梁鋼筋計算公式:長度=凈跨長+左支座錨固+右支座錨固左、右支座錨固長度的取值判斷:當hc-保護層(直錨長度)>Lae時,取Max(Lae ,0.5hc+5d)當hc-保護層(直錨長度) ≤ Lae時,必須彎錨,演算法為:hc-保護層+15d;取0.4LaE+15d。

下部通長鋼筋計算:長度=凈跨長+左支座錨固+右支座錨固左、右支座錨固同上框架梁下部縱筋可在柱支座外內力較小處搭接,即距邊緣Ln/3范圍內連接。抗震框架梁須避開箍筋加密區。

箍筋和拉筋的計算:拉筋長度=梁寬-2*保護+2*1.9d+2*max(10d,75mm)+2d拉筋根數=((凈跨長-50*2)/非加密間距*2+1))*排數弧形梁箍筋加密區范圍按弧形梁中心線,箍筋間距按弧形梁凸面度量。

(8)樑柱的演算法擴展閱讀

由梁和柱連接而成的,樑柱交接處的框架節點應為鋼結構成雙向樑柱抗側力體系。剛接即梁的兩端與框架柱(KZ)固定相連。框架梁的作用除了直接承受樓屋蓋的荷載並將其傳遞給框架柱外,還有一個重要作用根,就是它和框架柱剛接形成樑柱抗側力體系,共同抵抗風荷載和地震作用等水平方向的力。

據建築材料的不同,框架結構可分為:混凝土結構框架、鋼框架、鋼-混凝土框架。即可以採用鋼筋混凝土、建築鋼材或者鋼-混凝土製作框架梁或框架柱。對於鋼筋混凝土結構,根據行業標准《高層建築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程》JGJ3-2010第7.1.3條規定,兩端與剪力牆剛接相連但跨高比不小於5的連梁宜按照框架梁設計。

❾ 同一樓面標高處梁、板、柱的標高問題

上皮主筋位置就減一個保護層厚度唄——要看保護層是20還是25MM了

梁問題
問題(1):03G101-1:平法梁縱筋伸入端柱支座長度的兩種計算方法:
以第54-55頁為例,梁縱筋伸入端柱都有15d的彎錨部分,如果把它放在與柱縱筋同一個垂直層面上,會造成鋼筋過密,顯然是不 合適的。正如圖上所畫的那樣,應該從外到內分成幾個垂直層面來布置。但是,在計算過程中,卻可以有兩種不同的演算法,這兩種演算法都 符合圖集的規定;
第一種演算法,是從端柱外側向內側計算,先考慮柱縱筋的保護層,再按一定間距布置(計算)梁的第一排上部縱筋、第二排上部縱筋,再 計算梁的下部縱筋,最後,保證最內層的下部縱筋的直錨長度不小於0.4laE;
第二種演算法,是從端柱內側向外側計算,先保證梁最內層的下部縱筋的直錨長度不小於0.4laE,然後依次向外推算,這樣算下來, 最外層的樑上部縱筋的直錨部分可能和柱縱筋隔開一段距離。
這兩種演算法,第一種較為安全,第二種省些鋼筋。不知道圖集設計者同意採用哪一種演算法?
答:應按第一種演算法。如果柱截面高度較大,按54頁注6實行。
梁問題(2):關於03G101圖集第54頁「梁端部節點」的問題,是否「只要滿足拐直角彎15d和直錨長度不小於0.4laE 的要求,則鋼筋錨入支座的總長度不足laE也不要緊。」
答:laE是直錨長度標准。當彎錨時,在彎折點處鋼筋的錨固機理發生本質的變化,所以,不應以laE作為衡量彎錨總長度的標准, 否則屬於概念錯誤。應當注意保證水平段≥0.4laE非常必要,如果不能滿足,應將較大直徑的鋼筋以「等強或等面積」代換為直徑 較小的鋼筋予以滿足,而不應採用加長直鉤長度使總錨長達laE的錯誤方法。
問題(3): 對比《96G101》、《00G101》、《03G101》三本圖集,在最早的《96G101圖集》的 「原位標注」中有「第4條」: 「當梁某跨支座與跨中的上部縱筋相同,且其配筋值與集中標注的樑上部貫通筋相同時,則 不需在該跨上部任何部位重復做原位標注;若與集中標注值不同時,可僅在上部跨中注寫一次,支座省去不注(圖4.2.4a)。」然 而在後面兩本圖集中,這一條不見了,但「圖4.2.4a」依然存在中間一跨的上部跨中進行原位標注的實例。
再以《03G101圖集》的「圖4.2.7」為例,在KL3、KL4、KL5的中間跨,也都採用了「上部跨中注寫」的方法,可見 這種方法還是很適用的。 建議在《03G101圖集》中,肯定《96G101圖集》「原位標注」中的「第4條」。
答: 應該在03G101修版時還原該條規定。
問題(4): 《03G101-1圖集》第24頁「註: 2、當為梁側面受扭縱向鋼筋時,…… 其錨固長度為 la 或 laE 」。 現在的問題是:當抗扭鋼筋伸入端支 座時,若支座寬度(柱寬度)太小,不滿足直錨時,是否進行彎錨? 如果進行彎錨,「彎折長度」如何取定?我想到兩種辦 法:
(1)彎折長度=laE - 直錨部分長度 (這可能不合 適)
(2)彎折長度 為「多少倍的 d 」 (不會是 「 15d& nbsp;」吧?)
答: 應當勘誤。應改為「當為梁側面受扭縱向鋼筋時,……其錨固長度與方式同框架梁下部縱筋 」。
問題(5):框架梁鋼筋錨固在邊支座0.45LAE+彎鉤15D,可否減少彎鉤長度增加直錨長度來替代?
答:不允許這樣處理。詳細情況請看「陳教授答復(二)」中的「答梁問題(2)」。
梁問題(6):(1) 《03G101-1圖集》第19頁 《剪力牆梁表》LL2的「梁頂相對標高高差」為 負數。如:第3層的LL2的「梁頂相對標高高差」為-1.200 , 即該梁的梁頂面標高比第3層樓面標高 還要低1.2m ,也就是說,整個梁的物理位置都在「第3層」的下一層(即第2層上)。既然如此,乾脆把該梁定義在「 第2層」算了(此時梁頂標高為正數),何必把它定義在「第3層」呢?
(2) 類似的問題還出現在同一表格的LL3樑上,該梁的「梁頂相對標高高差」為 ;0 (表格中為「空白」),這意味著該梁頂標高與「第3層」的樓面標高一樣,即該梁整個在三層的樓面以下,應該是屬 於「第2層」的。
(3) 在「洞口標注」上也有「負標高」的問題。同一頁的「圖3.2.6a」上,LL3&n bsp;的YD1洞口標高為 -0.700(3層),該洞 D=200 ,也就是說整個圓洞都在 「3層」的下一層(2層)上,既然如此,何必在「第3層」上進行標注呢?
以上提出這些「負標高」問題,主要影響到「分層做工程預算」。因為在分層預算時,是以本樓層樓面標高到 上一層樓面標高之間,作為工程量計算的范圍。因此,上述的(1)、(2)、(3)都不是「第3層」的工程量計算對象。不少預算員 都對上述的「負標高」難以理解。所以,我認為,上述(1)、(3)的「負標高」可以放到下一樓層以「正標高」進行標注。
上述意見妥否?或許有些道理沒考慮到?特此請教。
答:這個問題看似不大,實際並非小問題。
建築設計需要建築師與結構師的協同工作,但在「層的」定義上,建築與結構恰好差了一層。建築所指的「某」層,實際是結構計算模型 的「某減一」層。例如:一座45層的樓房,建築從第37層起收縮平面形成塔樓,此時,結構分析時其結構轉換層是第36層而不是第 37層(關於這一點要引起結構師的注意,搞錯的情況並不少見)。
建築設計的某層平面圖,是從該層窗戶位置向俯視的水平剖面圖。例如:建築學專業有首層建築平面布置圖,而結構專業通常為基礎結構 平面布置圖(亦為俯視圖),且結構意義上屬於第一層的梁(與第一層的柱剛接形成第一層框架且承受二層平面荷載的梁)在基礎平面( 俯視)圖上是看不到的,實際設計時也不在該圖上表達。
搞建築設計,建築學專業是「龍頭」,結構師有必要在「層的」定義上與建築師保持一致,以使建築師與結構師對話方便。因此,某層結 構平面布置圖應當與該層的建築平面布置圖相一致。在層的定義上與建築學專業保持一致後,結構所說的某層梁,就是指承受該層平面荷 載的梁(站在該層上,這些梁普遍在「腳下」而非在「頭頂之上」)。
為將結構平面的「參照系」確定下來,03G101-1對「結構層樓面標高」做出了明確規定(詳見第1.0.8條),並對「梁頂面 標高高差」也做出明確規定(詳見第3.2.5條三款和第4.2.3條六款)。
以上規定已經受了全國十幾萬項工程實踐的檢驗,結構設計與施工未發生普遍性問題,但對施工預算員則提出了更高的技術要求。任何一 種技術都不是完美的(哲學意義上的美都是帶有缺陷的美),這也許正是「平法」的缺陷之一。
問題(7):在03G101第29頁中第4.5.1條中"當梁的下部縱筋不全部伸入支座時,不伸入支座的梁下部縱筋截斷點距支座 邊的距離,在標准構造詳圖中統一取為0.1ln(ln為本跨梁的凈跨值)".可是在00G101中第23頁,卻規定的統一取為0 .05ln(ln為本跨梁的凈跨值),請問陳總這兩個取值一哪個為准,是03G101修改了以前的數據?還是印刷上的錯誤?
答:以03G101-1為准。應當注意,結構設計師在採用該措施時,一定要細 致地分析。
鋼筋的截斷點無論定在何位置,都是一個「參照點」。結構設計師要從該參照點往跨內推算出:1、該點距按正截面受彎承載力計算「不 需要該鋼筋的截面」位置再加上「適宜的錨固長度」的距離;2、該點距抵抗彎矩圖上「充分利用該鋼筋的截面」位置再加上「適宜的長 度」的距離。兩個距離推出後取較長者,並以此決定截斷幾根鋼筋。因此,截斷點位置距離支座邊緣的多少,均不會影響梁的安全度。
00G101提出該項措施,處於以下考慮:1、當梁的正彎矩配筋較多時,例如配置兩排甚至三排正彎矩鋼筋,沒有必要全部錨入支座 ;2、我國鋼筋混凝土結構節點內的鋼筋「安排」存在一些問題,問題之一就是把不必要的鋼筋也錨入節點,十分擁擠,嚴重影響節點的 剛度;3、把不需要錨入節點的鋼筋在節點外截斷,是世界各國的普遍做法。由以上思路出發,似乎只要將不需要的鋼筋從節點外斷開就 可以達到目的,於是確定了截斷點距支座邊緣1/20凈跨值。但經過進一步的分析,在0.05ln位置截斷一部分鋼筋,距離支座很 近,可能會影響伸入支座的鋼筋的受剪銷栓作用,如果距離大約一個梁的高度,即1/10凈跨值,對受剪銷栓作用的影響就很小了。應 該說,03G101-1的規定在概念上更趨於合理。
當然,究竟截斷幾根鋼筋,既要符合規范要求,又要滿足受力要求。現在的問題是,規范對此並未「直接」做出明確的規定 。應該理解的是,規范不會去「包打天下」,也不可能做到「包打天下」,結構方方面面問題的處理,還要依據結構基本理論、概念設計 和經驗。前面所述「不需要該鋼筋的截面」位置再加上「適宜的錨固長度」和「充分利用該鋼筋的截面」位置再加上「適宜的長度」就需 要結構設計師細致地分析而後決定。
問題(8):請教陳總,在03G101-1中,樓層框架梁縱筋構造分一二級結構抗震等級和三四級結構抗震等級兩種構造,我對照半 天,硬是沒看出一二級和三四級結構抗震等級構造有什麼區別,請陳總指教。若是沒區別,何不合並?像屋面框架梁一樣。
答:二者的確沒有區別,可能會在下一次修版時合並。
03G101-1修編初稿和中稿的一、二級抗震等級與三、四級是有區別的,其主要區別是將35頁右上角的構造規定用於一、二抗震 等級(以後再過渡到所有抗震等級甚至非抗震等級)。後經校對、審核、評審與再思考後,感到時機尚未成熟,需要再做一些前期工作來 創造徹底改變這種傳統做法的條件。現階段先把該構造放到35頁的共用構造中,觀察一下我國結構施工界對其反應。03G101-1 定稿保留這個樣子,考慮到一是不影響使用,二是為修版保留可能需要的空間(通常新規范體系最初需經若干次修定才會穩定下來,規范 一改,國家標准設計也要跟著改)。
我國結構施工的傳統做法是將兩邊(等高)梁的下部筋並排錨入柱節點中,這是發達國家已經廢棄的做法。混凝土裡並排緊挨著的兩根鋼 筋,存在一條線狀通直內縫,當受力時,這條內縫就可能發展成破壞裂縫,這對於抗震結構可能是嚴重隱患。再者,假如兩邊梁(約80 %的梁)的下部鋼筋剛好滿足鋼筋的凈距要求,相向並排錨入柱節點後,就不能滿足鋼筋的凈距要求了。抗震結構要求做到的「三強」: 「強柱弱梁、強剪弱彎、強節點強錨固」中的強節點強錨固便得不到保證。由於節點內先天存在多條線狀通直內縫,以及鋼筋之間凈距不 足,將會影響節點區的剛度,削弱節點的塑性變形能力,對於高抗震等級的結構而言有可能是非常嚴重的問題。
問題(9):P62.63頁中,KL.WKL箍筋加密區大於等於2hb且大於等於500,在注中,指出hb 為梁截面 高。而在同頁,「梁側面縱向鋼筋構造和拉筋」中,hw為梁截面高,當然,這里有文字標注,不會不明白,可在P66頁,純懸挑梁中 l<4hb時,這里hb沒文字說明,就讓人糊塗了。建議陳總,是不是在同一頁中同一構件採用同一符號?可能的話,同一圖集 中,最好同一符號只代表一個構件,一個構件只有一個符號。不知道是不是我理解錯了?
答: (國際)工程界的慣例為:主字母h代表英文height(高度),主字母b代表英文breadth(寬度);腳 標b代表英文beam(梁),腳標c代表column(柱)。hb與bb分別代表梁截面高度與寬度,hc與bc分別代表柱截面高 度與寬度。考慮到我國施工界的具體情況,今後應在標准圖中加以解釋。
問題(10):幾個小問題
1、P66頁懸挑梁配筋構造中,純懸挑梁XL下部筋錨入支座12d,而在C圖中錨入的是15d,那個正確?
2、P65頁非框架梁L配筋構造中,下部筋在中間支座錨固12d(Ll).
3、P66頁L中間支座縱向鋼筋構造中,1-3節點下部筋在中間支座錨固均為15d(La).那個正確?
4、P65頁非框架梁L配筋構造中,註:1、La取值見26頁。應為33頁。
答:1、應統一為12d或15d,擬經研究後勘誤;
2、應統一為12d或15d,擬經研究後勘誤;
3、圖名下有注「括弧內的數字用於弧形非框架梁」
4、(實為P66頁注)有誤,應勘誤。
問題(11): 1、梁內縱向受拉鋼筋是否非採用直錨。採用此作法後在一個框柱上相互四排鋼筋混凝土能難在此節點灌實 ? 2、能否用縱向鋼筋在1/4處,加密區外焊接通過。施工中此作法也常用?
答: 問題指上部還是下部鋼筋?不太清楚。
受拉鋼筋通常在樑上部,如果是中間支座要求同一根鋼筋貫通,如果是邊支座則非錨不可。如果是中間支座,由於設計者不細心將兩邊的 樑上部鋼筋採用不同直徑的話,施工方面可以等面積代換為同直徑的鋼筋。
問題(12): 第54、55、56「貫通筋」改為「通長筋」請問兩者有什麼區別嗎?謝謝!
答: 我個人的觀點是沒有什麼區別,但規范把說法改了,標准設計也要跟著改,好象改的必要性不大。應注意:「通長筋」 指直徑不一定相同但必須採用搭接接長且兩端應按受拉錨固的鋼筋。
問題(13):關於梁縱筋搭接的問題----能否這樣認為只要搭接接頭在梁的箍筋加密區之外就可以(全加密除外),而不是一定在 Ln/3處搭接?
答: 搭接同時意味著有截斷點,對鋼筋混凝土梁支座(上部)負彎矩 筋的截斷位置,《混規》GB50010-2002第10.2.3條有明確規定(執行時應注意規范用語的「宜」字)。規范對梁下部 縱筋的搭接未做限定,根據混凝土結構基本理論,下部鋼筋搭接時,一要避開彎矩最大的跨中1/3范圍,二要避開梁端箍筋加密區,三 要控制搭接鋼筋的比例。
問題(14): 梁下部縱筋錨入柱內時,端頭直鉤能否向下錨入柱內?(我們現場就是這么做的)
答: 英國人也是這樣做的,可以大大改善節點區的擁擠狀態,只是要改變我國將施工縫留在梁底的習慣。
問題(15): 1、 梁的負彎矩筋上的接頭問題。
以梁的第一排負彎矩筋為例,它是在柱外側 L0/3 處 截斷的,許多人認為在整個負彎矩筋的范圍內是不允許接頭的。 但是,有的施工人 員在梁的負彎矩筋上進行接頭。他倒是躲過了「箍筋加密區」,沒在其中接頭,而在加密區以外的地方接頭。請問在梁的負彎矩筋上允許 接頭嗎?
2、 在實際工作中,諸如此類的接頭問題比比皆是,施工方面為了節省鋼筋,想方 設法把鋼筋頭焊上去,不過,在梁下部縱筋跨中L0/3處、或者支座附近處等明令禁止接頭的地方,一般是不會安排接頭的;但在沒有 明確規定的地方,就到處接頭了,弄得監理人員無所適從。例如:
柱縱筋在柱上部的箍筋加密 區接頭;
柱縱筋在錨入梁內的部分接 頭;
梁下部縱筋在中間(柱)支 座處的接頭;
梁縱筋在錨入邊柱支座中的 直錨部位的接頭;
梁縱筋在錨入邊柱支座中的 彎錨部位( 15d 處 或 1.7laE 處 )的接頭;
如此等等。請教一下,上述這些部位果真是允許接頭的嗎?
答: 03G101-1明確規定了非連接區,既對節點區和箍筋加密區的連接加以限制。如果實在避不開這些區域的話,需 要結構設計師同意並對此規定做出變更。
問題(16):對一些實際應用中的具體問題討教一下,這就是平法梁端部接點的構造問題,這是計算梁的上部縱筋和下部縱筋長度的一 個必不可少的環節。
我們在前面已經討論過了梁端部「15d」彎折部分在垂直層面上的分布問題,具 體的演算法是:「從端柱外側向內側計算,先考慮柱縱筋的保護層,再按一定間距布置(計算)梁的第一排上部縱筋、第二排上部縱筋,再 計算梁的下部縱筋,最後,保證最內層的下部縱筋的直錨長度不小於0.4laE 」
現在的問題是:這個「一定間距」是多少?(即相鄰兩個層次的「15d」的垂直段的間距是多少)按照設計院的一般演算法,這個間距是 25mm 。 注意,這個間距並非「凈距」。因為,他們的計算邏輯是:如果計算「通長鋼筋」的長度而兩端都 考慮這樣的「間距」的話,則內層鋼筋的總長度比外層鋼筋的總長度減少50mm 。
我們也是按這個方法進行平法梁鋼筋計算的,並且曾經對《03G101-1圖集 》中的幾個框架梁進行了計算。計算結果是,最內層鋼筋的「直錨部分」的長度為470mm ,略大於「0.4laE&n bsp;」(其計算結果是440mm )。(註:這是按C20混凝土計算的 )不過,上述的這個 ;25mm 的間距,不是凈矩,而是鋼筋中心線之間的距離。這就是說,如果是Φ25 的鋼筋的話,鋼筋之間 的凈距為 0 ! 顯然,這對於混凝土包裹鋼筋的效果帶來不利影響。
構造規范中沒有明確這種鋼筋凈距的規定。規范只有:「樑上部縱向鋼筋的凈距,不應小於 30mm&nbs p;和 1.5d 」; 「下部縱向鋼筋的凈距,不應小於 25mm 和& nbsp;d 」。
如果增加這種垂直鋼筋的凈距的話,例如凈距為 25mm ;,勢必使最內層鋼筋的「直錨部分」的長度小於0.4laE 。 當然,把縱向鋼筋的直徑縮小一些,使&n bsp;0.4laE 的數值變小一些,也是一種方法。但是這樣做必然會增加縱向鋼筋的根數,使鋼筋的水平凈距不足& nbsp;30mm 或 25mm 。
實際施工中,人們也總是盡量把梁的縱向鋼筋向柱外側的方向靠,以保證其直錨長 度。樑柱結合部的鋼筋密度很大,造成混凝土灌注的困難,已經是司空見慣的事實了。
所以,在這里請教一下,設計《G101圖集》時的初衷,上述這種垂直鋼筋的凈 距有沒有?取多少?
答: 嚴格地講,無論水平放置還是垂直放置的鋼筋,都應當滿足「凈 距要求」,我國施工界的傳統做法在這方面問題比較多,也比較嚴重(有的工程節點區鋼筋甚至擠的沒有了間隙)。提問所指的「一定間 距」就是不小於25mm。設計《G101》的初衷,首先是對傳統煩瑣的結構設計表示方法進行改革,其次是初步將結構構造實行大規 模標准化,以保證設計和施工質量。在施工構造標准化的初期,需要尊重以往的施工習慣,然後再對其中不合理的部分進行分階段修正。 例如03G101-1中對柱矩形箍筋復合方式的規定等就是進展之一。
問題(17):對54頁建議:
我在某地被要求在柱子左右兩邊框架梁的下部鋼筋在柱節點內切斷並搭接(03G 101-1第54頁有類似節點詳圖),這樣造成的後果是:至少兩層鋼筋互相交叉、編網,再加上柱子縱筋,施工困難,無法保證能滿 足規范其他要求。並且堅決禁止我採用在柱外受力較小處機械連接或焊接的做法,結果我每次出完圖後都要用圖紙會審的形式通知甲方和 施工單位修改設計。
我反問他們原因,答曰:「PxPx軟體就是這樣出圖的、平法說明就是這樣畫的 」。
因此,建議如下:
在03G101-1第54頁或其他相關頁的重要位置用醒目字體作出友情提示:「應盡量避免柱子左右兩邊框架梁的下部鋼筋在柱節點 內搭接、接長;當必須在柱內節點處搭接、接長,錨固時採用圖示位置搭接、接長、錨固,並應參照35頁說明。」
答: 梁下部鋼筋「能通則通」,盡量減輕節點區的「擁擠」現象應該是合理的。機械連接或焊接後,在理論上兩根鋼筋變成 了一根鋼筋,只要避開內力較大的區段並控制連接鋼筋的數量(比例),應該沒有什麼問題。但若在國家建築標准設計中對此做出統一規 定,則需要充分依據,需要時間。
問題(18):第54頁(抗震樓層框架梁KL縱向鋼筋構造)第6條當樓層框架梁的縱向鋼筋直錨大於Lae且大於等於0.5hc+ 5d時 可以直錨。那麼例如現場中柱高hc=500mm,底筋為25mm,那麼能否直錨?因為25的鋼筋的錨固長度為 750mm。
答: 當支座另側梁底低於該梁梁底時,可以直錨入另側梁底下部;當兩邊梁底一平時,按照35頁右上構造直錨入另側梁底 下部。
問題(19):圖集上對架立筋的說明好象不太詳細,請幫忙解答一下。
答: 架立筋就是起架立作用的鋼筋,從字面上理解即可。架立筋主要功能是當樑上部縱筋的根數少於箍筋上部的轉角數目時 使箍筋的角部有支承。
問題(20)::梁的下部鋼筋能否不錨固在柱子而是錨在另外一根梁內(就是與該鋼筋所在梁相垂直的),因為有時樑柱節點內的鋼筋 很多12根25的鋼筋,使柱節點的有效截面變小且無法振搗。
答:當支座另側梁底低於該梁梁底時,可以直錨入另側梁底下部;當兩邊梁底一平時,按照35頁右上構造直錨入另側梁底下部。其原理 是:當為非抗震時,兩側梁底根部均受壓,對錨固有利;當為抗震時,往復作用的水平地震力交替使一側梁底受拉的同時又使另一側梁底 受壓,亦不影響錨固。但是將梁的下部鋼筋拐彎錨入與其垂直的梁中的做法,還未見有關先例。
問題(21):在框架結構中,兩個方向的梁通過同一支座,即類似於井字梁的情況,03G101上的標准圖集中同一方向的縱向下部 鋼筋需有一根鋼筋起彎,再進行連接。我想問的是,如果沒有另一方向的梁,那麼這兩跟同向鋼筋中可不可以不需起彎,而直接採用綁扎 連接?這個問題我們與監理意見不同,因03G101大家都沒真正吃透,特向陳教授和各位前輩請教!
答: 該構造主要保證鋼筋之間的凈距滿足規范要求,同時確保節點的澆築質量和鋼筋的錨固效果,但與另一方向有沒有梁無 必然關系。
問題(22):前面提了一個具體的實際問題,即我們對《03G101-1圖集》中的KL1和KL2框架梁以「鋼筋凈距為&nbs p;0 」(即鋼筋的中心線距離為25mm)的方式進行了計算。計算結果是,最內層鋼筋的「直錨部分」的長度為470 mm ,略大於「0.4laE 」(其計算結果是440mm )。如果我們讓鋼筋有一定的凈距( 例如25mm),則最內層鋼筋的「直錨部分」的長度將要比「0.4laE 」小得多。例中框架梁KL1和KL2的寬度 為600mm,梁截面為300×700,縱筋為Φ25 。遇到這樣的實際問題時,如何保證鋼筋的「一定的凈距」呢?
答: 這個問題提的很好,考慮很細致。通常柱縱筋不一定正好在梁鋼筋的延長線上,所以,保證了柱縱筋與梁縱筋的彎鉤直 段有25mm距離可能會少用一點「距離儲備」。但考慮問題不能基於偶然性上,否則將會犯邏輯錯誤。如果遇到保證每根鋼筋之間凈距 與保證直錨長度不能同時滿足的實際情況,解決方案有兩個:1、梁鋼筋彎鉤直段與柱縱筋不小於45度斜交,成「零距離點接觸」;2 、將最內層梁縱筋按等面積置換為較小直徑的鋼筋。

❿ 鋼筋下料計算方法總結

鋼筋是指鋼筋混凝土用和預應力鋼筋混凝土用鋼材,其橫截面為圓形,有時為帶有圓角的方形。包括光圓鋼筋、帶肋鋼筋、扭轉鋼筋。下面,我為大家分享鋼筋下料計算方法總結,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梁板鋼筋的下料長度=梁板的軸線尺寸-保護層(一般25)+上彎勾尺寸

180度彎勾=6.25d

90度彎勾=3.5d

45度彎勾=4.9d

再減去度量差:30度時取0.3d 45度0.5d 60度1d 90度2d 135度3d

如果是一般的`施工圖紙按上面的方法就可以算出來如板的分布筋負盤梁的縱向受力筋架力筋。如果是平法施工圖那就要參考03g101-1B了

箍筋的長度:外包長度+彎勾長度-6d

彎勾長度6加1008加12010加140

箍筋個數=梁構件長度-(25保護層)*2/箍筋間距+1

矩形箍筋下料長度計算公式

箍筋下料長度=箍筋周長+箍筋調整值式中:

箍筋周長=2(外包寬度+外包長度);

外包寬度=b-2c+2d;

外包長度=h-2c+2d;

b×h=構件橫截面寬×高;

c——縱向鋼筋的保護層厚度;

d——箍筋直徑。

2.計算實例

某抗震框架梁跨中截面尺寸b×h=250mm×500mm,梁內配筋箍筋φ6@150,縱向鋼筋的保護層厚度c=25mm,求一根箍筋的下料長度。

解:外包寬度= b-2c+2d

=250-2×25+2×6=212(mm)

外包長度=h-2c+2d

=500-22×25+2×6=462(mm)

箍筋下料長度=箍筋周長+箍筋調整值

=2(外包寬度+外包長度)+110(調整值)

=2(212+462)+110=1458(mm)

≈1460(mm)(抗震箍)

錯誤計算方法1:

箍筋下料長度=2(250-2×25)+2(500-2×25)+50(調整值)=1350(mm)(非抗震箍)

錯誤計算方法2:

箍筋下料長度=2(250-2×25)+2(500-2×25)=1300(mm)

樑柱箍筋的下料,在施工現場,如果給鋼筋工一個總長=2b+2h-8c+26.5d的公式,鋼筋工不是太歡迎;如果將梁的已知保護層直接代入公式,使表達方式簡單一些,鋼筋工就容易記住。

譬如,當次梁的4面保護層均為25mm時,

箍筋直徑為圓8,我們有:箍筋總長=2b+2h+12mm;

箍筋直徑為圓10,我們有:箍筋總長=2b+2h+65mm;

箍筋直徑為圓12,我們有:箍筋總長=2b+2h+118mm;

箍筋直徑為圓14,我們有:箍筋總長=2b+2h+171mm。

譬如,當主梁支座頂面保護層為55mm,其餘3面保護層為25mm時,

箍筋直徑為圓8,我們有:箍筋總長=2b+2h-48mm;

箍筋直徑為圓10,我們有:箍筋總長=2b+2h+5mm;

箍筋直徑為圓12,我們有:箍筋總長=2b+2h+58mm;

箍筋直徑為圓14,我們有:箍筋總長=2b+2h+111mm。

譬如,當柱的保護層為30mm時,

箍筋直徑為圓8,我們有:箍筋總長=2b+2h-28mm;

箍筋直徑為圓10,我們有:箍筋總長=2b+2h+25mm;

箍筋直徑為圓12,我們有:箍筋總長=2b+2h+78mm;

箍筋直徑為圓14,我們有:箍筋總長=2b+2h+131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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