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問學者留學回國證明
❶ 單位公派的訪問學者可以開具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么
受中國駐美國各使(領)館教育處(組)委託,紐約中國留學服務中心(下稱「紐約中心」)負責辦理全美各領區留學人員申請《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以下簡稱《回國證明》)的咨詢與初審工作。為了方便留學人員申請《回國證明》,現將有關辦理辦法、申請材料及申請程序說明如下:
一、申請資格
凡持 F1、J1簽證來美在美國正規高等學校或科研機構進修、學術訪問、攻讀學位(學歷),持其它簽證(綠卡除外)來美在美國正規高等學校攻讀並獲得學位,並在美居住滿6個月的留學人員,學習或研究結束後,確定回國定居前,均可申請辦理《回國證明》,除上述情況之外,均不辦理。
二、申請材料(點擊材料名稱可查看樣本)
1、當前有效護照個人信息頁和本次來美留學期間的第一次入境簽證頁復印件及抵美入境章復印件,請用紅筆圈出(如更換過護照,第一次入境簽證頁應該在舊護照上)。(詳見常見問答第5條)
2、I-94卡(「白卡」或電子版I-94卡)復印件和回國單程機票復印件。已回國人員請提供回國入境章復印件,請用紅筆圈出。(詳見常見問答第7、13條)
3、本次來美留學期間各階段簽證表復印件,如I-20表、DS-2019表(原IAP-66表)或797A/B表等。在同一學習階段,由於延長或縮短學習時間,更換過簽證表(簽證表開始時間相同)的,只需提供最後一份。(詳見常見問答第6條)
4、本次來美留學期間各階段學習證明。
攻讀學位人員請提供學位證書復印件,持其它簽證類型(綠卡除外)攻讀並獲得學位者還需提供美方學校出具的官方成績單原件(需要密封);
博士後、訪問學者或其它留學人員,請提供美方留學單位錄用通知書(offer letter)復印件和美方導師證明信原件(或美方留學單位證明信原件);
持H1B簽證博士後人員,須提供博士學位證書復印件、證明博士後身份的錄用通知書(offer letter)復印件和導師出具的已完成博士後研究的證明信原件。如無法提供證明博士後身份的錄用通知書(offer letter),則須提供所在留學單位人力資源部門(沒有人力資源部門的可由單位主要負責人)出具的證明信原件;
高級研究學者請提供美方留學單位人力資源部門出具的證明信原件,證明信需註明Associate Professor/Senior Scientist 或以上職稱。(具體證明信要求請見常見問答第8-10條)
註:留學單位是指美國正規高等學校或科研機構。
5、通過合作辦學項目、交流項目或自費聯合培養項目的申請者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中方學校出具的證明信復印件;非上述情況,但攻讀學位期限較短者(如,3年之內獲得本科學位等),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美方學校出具的含轉學分情況官方成績單復印件。(具體證明信要求請見常見問答第11-12條)。
6、國家公派留學人員須提交如下材料:
當前有效護照個人信息頁、抵美入境章復印件、導師證明信原件(在美攻讀並獲得學位者,只需提供學位證書復印件),回國單程機票及國家留學基金委/中科院公派資格證書的復印件。
7、如獲得的美方學位證書為非英語文字,需要提供學校出具的學位證書英語翻譯件復印件,或學校英文畢業證明信原件,翻譯件/證明信須明確獲得學位日期及獲得何種學位。
三、申請程序
為了方便留學人員辦理《回國證明》,紐約中心開發了《回國證明》在線申請系統。申請程序如下:
1、新用戶請點擊新用戶注冊進行在線注冊。
2、已注冊用戶請登陸紐約留學服務中心留學人員登記系統。
3、在線完善個人信息後,填寫並提交《回國證明》申請表。
4、列印確認信。申請人在線提交申請後,紐約中心會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確認信,請列印此確認信。
5、郵寄申請材料。請將全部申請材料(確認信作首頁)郵寄至紐約中國留學服務中心,並在信封上註明「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字樣。
紐約中國留學服務中心郵寄地址如下:
New York Service Center for Chinese Study Fellows
17 Battery Place, Suite 929
New York, NY 10004
因申請人數眾多,審核、審批程序較為復雜,我中心不接受通過傳真和/或電子郵件遞交的申請材料,亦不接受預約、加急或上門辦理。
四、審理周期
在線提交申請後,「紐約中心」會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確認信,之後申請信息將保留45天(確認信發出30天後,若還未收到材料,系統會發出提示郵件,再次提醒申請人盡快提交申請材料),45天後仍未收到書面申請材料,系統將自動取消其申請,此後收到的書面申請材料亦不予保存。故請在線提交申請後,盡快郵寄書面申請材料,材料務必完整並一次性提交。
《回國證明》的審核辦理時間約為20個工作日(不包括補充材料,更正信息和往返郵寄時間)。申請材料寄到「紐約中心」後,需要3至5個工作日進行拆封、分類處理與錄入系統,請耐心等待。從在線提交申請至初審、復核及批准,每個審理環節結束時,「紐約中心」會將相關進展情況通過電子郵件及時反饋給申請人;如申請人需要補充材料,「紐約中心」也會通過電子郵件及時通知申請人提供相關材料。申請獲批准後,「紐約中心」將《回國證明》郵寄至申請人在線登記的郵寄地址,並通過電子郵件通知本人,請申請人注意查看電子郵箱,申請人也可隨時上網查詢申請辦理狀態(網址是:www.chinesehighway.com)。
如遇留學情況比較復雜的申請,審核時間可能會有所延長,中心會聯系申請者補充相應證明材料。
❷ 如何在英國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填寫相關文件,提交相關電子證明文件。
1、護照身份信息頁。
2、抵英簽證頁及BRP卡正反面掃描件(若簽證期限已覆蓋留學期限,則無需提供)。
3、授權證明信(須本人簽字後掃描上傳)。
4、在英攻讀學位人員,需上傳本人已獲得學位證書掃描件。
5、已填寫本人收件地址並支付郵費的回郵快遞單PDF文件。
如尚未領取學位證書,須上傳學校出具的畢業證明信掃描件。訪問學者、博士後類別人員,需提供進修或科研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信掃描件(使用留學單位抬頭信紙,需要註明研究工作的起止時間,包含簽發證明信人員的聯系電話)。
(2)訪問學者留學回國證明擴展閱讀: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可用於以下用途:
1. 報考公務員或研究生。
2. 在企事業單位評定職稱。
3. 在國內購置住房申請扶持等。
4. 向海關申報購買國產免稅小汽車。
5. 申請國內相關科研啟動經費、基金等。
6. 部分大中城市創辦企業時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7. 留學人員子女在部分大中城市優先就讀學習。
8. 在部分大中城市落戶、檔案辦理或工作居住證明等。
網路-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中國駐英使館教育處-自費留學人員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❸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有什麼用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是各類留學回國人員重要的身份和經歷證明及購買免稅國產小汽車的憑證。
而且他們在創辦企業、安排工作、落轉戶口、子女入學、多生子女上戶口、購置住房、申請國內各類科研基金、評定職稱、報考公務員或研究生等方面都能夠享受國家或各地、各單位給予留學回國人員的各種優惠政策或提供的各種便利條件。學歷學位認證已經不需要此證明。
(3)訪問學者留學回國證明擴展閱讀:
頒發條件:
根據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的有關規定,《留學回國人員證明》限發給在國(境)外正規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學習、學術訪問,並且連續在外居住六個月以上的即將回國工作的留學人員。
不包括在自費在國外語言補習類學校和大學內舉辦的語言培訓班、各種入學預科班、語學堂學習語言的學生、留學中途探親人員和在國(境)外公司企業及商務經營性部門研修和工作的人員。
凡符合上述規定要求的中國留學人員,畢業(結業)回國前(回國前兩周內來大使館辦理,不可提前來辦)。
可持本人護照、學位證書、學習成績單三個材料的原件(指接受學歷教育的留學人員)、或進修、學習經歷證明(指普通訪問學者、博士後和大學間交換留學生),到中國大使館教育處或總領館開具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如雖已結束學業,尚未取得畢(學位)業證書或因特殊原因暫無法來使館開具留學人員回國證明者,可在取得學位(結業)證書後委託他人持本人護照復印件、學位(結業)證書及成績單原件前來大使館或總領館辦理。
❹ 單位公派的訪問學者可以開具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么
可以的,不過要看時間長短。根據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的有關規定,《留學回國人員證明》限發給在國(境)外正規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學習、學術訪問,並且連續在外居住六個月以上的即將回國工作的留學人員。不包括在自費在國外語言補習類學校和大學內舉辦的語言培訓班、各種入學預科班、語學堂學習語言的學生、留學中途探親人員和在國(境)外公司企業及商務經營性部門研修和工作的人員。
所以如果作為訪問學者在國外連續居住6個月以上就可以辦理了。
凡符合上述規定要求的中國留學人員,畢業(結業)回國前(回國前兩周內來大使館辦理,不可提前來辦),可持本人護照、學位證書、學習成績單三個材料的原件(指接受學歷教育的留學人員)、或進修、學習經歷證明(指普通訪問學者、博士後和大學間交換留學生),到中國大使館教育處或總領館開具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如雖已結束學業,尚未取得畢(學位)業證書或因特殊原因暫無法來使館開具留學人員回國證明者,可在取得學位(結業)證書後委託他人持本人護照復印件、學位(結業)證書及成績單原件前來大使館或總領館辦理。
❺ 如何辦理美國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是由中國駐美使(領)館教育處(組)出具的留學人員在外學習進修的證明材料。凡在美國正規大學(學院)、研究機構注冊學習畢業或結業以及從事進修、合作研究等工作的留學人員,在確定回國定居以前均可申請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已回國留學人員也可向教育處組申請補辦回國證明)。
3) 有效中國護照 照片頁、簽證頁及I-94表的復印件(未保留I-94表復印件的已回國留學人員請提供護照上有出入境章頁復印件);
4) 回國機票復印件或電子票列印件。
5) 寫好回郵地址的回郵信封(貼好郵票,小信封:美國境內44美分以上,寄回國內,98美分以上;
6) 其他類型信封郵資請咨詢美國郵局。不接受Fedex等其他郵遞渠道)
備註:
*對畢業即回國的同學,由於尚未領取畢業證書,可請學校出具有關證明即可。
*國家公派留學人員只需提供以上材料中的1)和5)項
*已回國的留學人員可申請補辦,申請材料同上,如果回國機票遺失,請提供已經回到國內的其他證明材料(護照上入境章頁復印件或用人單位開具的證明)。
❻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你好,關於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1、《留學回國人員證明》限發給在國(境)外正規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學習、學術訪問,並且連續在外居住六個月以上的即將回國工作的留學人員(大專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後、訪問學者、校際交換學生等皆可申辦),是留學回國人員在國內就業、升學、享受優惠政策等的重要依據,值得永久保留。
2、回國證明對留學生的生活和就業有什麼實質性的作用呢?它是各類留學回國人員重要的身份和經歷證明,是購買免稅車輛的憑證,而且在創辦企業、安排工作、落轉戶口、子女入學、多生子女上戶口、購置住房、申請國內各類科研基金、評定職稱、報考公務員或研究生等方面都能夠享受國家或各地、各單位給予留學回國人員的各種優惠政策或便利條件。
3、《留學回國人員證明》辦起來比較耗時間,申請時需要報到登記表、學校證明信、護照、簽證頁、成績單或說明信、回國機票復印件等諸多材料。在遞交全部材料後,一般情況下將在20個工作日內進行材料審核。如遇留學情況比較復雜的申請,審核時間還可能會有所延長。
❼ 純干貨,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如何辦理
1、凡是符合規定要求的海外留學人員,在確定回國定居以前均可申請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首先,留學人員抵達留學目的國之後,要及時到中國駐在國的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報到和注冊登記,填寫《留學人員登記表》。如今,大多教育(文化)處組提供網上注冊登記服務,留學人員需登錄報到登記系統進行報到登記。登記信息應確保真實、准確、有效,並由留學人員本人進行日常的維護和更新 學成回國工作前,大約1個月左右,按照規定,提供有關材料,申請開具《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申請辦理需提供材料有:本人護照、學位證書、學習成績單三個材料的原件(指接受學歷教育的留學人員)、或進修、學習經歷證明(指普通訪問學者、博士後和大學間交換留學生)。
目前,中國駐各國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均安排固定時間接受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留學人員可以在規定時間內前往辦理,也可郵寄辦理。如果郵寄辦理,需在信封左下角註明「申請辦理留學回國證明」字樣,郵資自付,並寫好回郵地址的信封(國內外地址皆可),並貼好相應面值的郵票。具體可查閱所在國中國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網站。
但需注意的是,如果已經結束學業,尚未取得畢業(學位)證書或因特殊原因暫無法來使領館開具《留學人員回國證明》者,可在取得學位(結業)證書後委託他人持本人護照復印件、學位(結業)證書及成績單原件前往辦理。 一般而言,對於畢業已超過兩年的留學生,申請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時,不予開具第二聯:即海關申報聯,只能開具第一聯:即留學生聯。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是中國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製表,由中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證明材料,是留學回國人員在國內就業、升學、海外學歷學位認證等的重要依據。
2、為學成回國工作,證明留學身份、聯系工作、創辦企業、落轉戶口、申請國內各類基金等,留學人員回國時需持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印製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留學回國人員證明》表的第一聯由留學回國人員保存,第二聯由留學回國人員帶回國內向海關申報購買國產免稅小汽車,第三聯由我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存查。《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只能開具一次,對於短期回國休假、探親等不出具《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回國後改變原出國身份再次出國的留學人員不受此限。在德國大學、科研單位工作、學習或進修半年以上的各類留學人員,均可申請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在外留學人員首先要到我駐在國的使(領)館教育處(組)報到和注冊登記;並在學成回國工作前,按照我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的規定,提供有關材料,申請開具《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的辦理時間為7至14天。
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時,需向教育處(組)寄、送以下材料:
1、《留學人員登記表》。此表可在駐德使館教育處網站下載:留學人員登記表
2、《留學回國人員證明》草表。此表可在駐德使館教育處網站下載:回國證明草表 3、德國正規大專院校的學生注冊證明(Immatrikulationsbescheinigung)或德方指導教授、研究機構負責人簽署的進修或工作證明(要註明進修或工作學習期限)。注冊證明只需提供在讀期間任何一個學期的即可,肄業生須提供大專院校的注銷學籍證明(Exmatrikulationsbescheinigung)。
4、畢(結)業證書(Urkunde)。為確保德國高校文憑的嚴肅性,並對每個中國留學人員負責,要求留學人員在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時,所提供的畢業文憑復印件需經大學考試辦公室(Prüfungsamt)蓋章認證或德國公證部門公證)。如發現造假行為,後果自負。
5、一個清楚寫明收件人及詳細地址(德國或中國地址均可),並貼好足資郵票的信封(11cm x 22cm 的標准信封),辦好的《留學人員回國證明》將放入該信封寄回給留學人員。自2008年2月1日起,不再收取5歐元手續費。
辦理登記報到的手續
1·填寫《留學人員登記表》
2. 寄往使館教育處。(請留意使館教育處的最新聯系方式,以下地址不能保證隨時更新)
❽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是什麼有何作用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是中國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製表,由中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證明材料,是留學回國人員在國內就業、升學、海外學歷學位認證等的重要依據。
具體用處:
是各類留學回國人員重要的身份和經歷證明及購買免稅國產小汽車的憑證,而且他們在創辦企業、安排工作、落轉戶口、子女入學、多生子女上戶口、購置住房、申請國內各類科研基金、評定職稱、報考公務員或研究生等方面都能夠享受國家或各地、各單位給予留學回國人員的各種優惠政策或提供的各種便利條件。學歷學位認證已經不需要此證明。
(8)訪問學者留學回國證明擴展閱讀
頒發條件
根據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的有關規定,《留學回國人員證明》限發給在國(境)外正規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學習、學術訪問,並且連續在外居住六個月以上的即將回國工作的留學人員。
不包括在自費在國外語言補習類學校和大學內舉辦的語言培訓班、各種入學預科班、語學堂學習語言的學生、留學中途探親人員和在國(境)外公司企業及商務經營性部門研修和工作的人員。
凡符合上述規定要求的中國留學人員,畢業(結業)回國前(回國前兩周內來大使館辦理,不可提前來辦),可持本人護照、學位證書、學習成績單三個材料的原件(指接受學歷教育的留學人員)、或進修、學習經歷證明(指普通訪問學者、博士後和大學間交換留學生),到中國大使館教育處或總領館開具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❾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回國後怎麼辦理
可以。
一、留學人員回國證明回中國後可以辦
1、本人以書面委託的形式委託第三方代為辦理,代理人需要提供所有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如果不能提供原件的,需要提供公證的復印件。
2、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是中國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製表,由我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證明材料,是留學回國人員在國內就業、升學、海外學歷學位認證等的重要依據。
3、申請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者,必須在回國之前一個月,將所需材料寄達中國駐所在國大使館教育處.
3、留學生回國證明一定要在留學所在國的使館和領館教育處辦理,這樣才能避免虛假的留學證書和經歷影響到留學生的聲譽。
二、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1、定義:是指中國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製表,由中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證明材料,是留學回國人員在國內就業、升學、海外學歷學位認證等的重要依據。
2、辦理留學回國證明需要材料:
護照首頁和簽證頁的原件和復印件。
畢業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學校的證明信:上面需要有明確的入學和畢業時間。
單程回國機票。
留學生登記表。
照片一張。
畢業超過一年的不予辦理。
獲得永久居留權(PR)的留學生如果在學校期間是國際學生,仍然可以辦理留學證明。、對於上學期間已經是PR身份的人,仍然可以辦理留學證明,但是將不能享受一些優惠政策,其主要區別在於不能購買免稅車
3、注意事項:
❿ 過一段留學經歷,現在公派訪學,如何辦理留學歸國證明
具體如下:
一、當前有效護照個人信息頁和本次來美留學期間的第一次入境簽證頁復印件及抵美入境章復印件,請用紅筆圈出。
二、I-94卡復印件和回國單程機票復印件。已回國人員請提供回國入境章復印件,請用紅筆圈出。回國機票早買比較穩妥,機票時間用紅筆圈出。
三、本次來美留學期間各階段簽證表復印件,如I-20表等。更換過簽證表(簽證表開始時間相同)的,只需提供最後一份。
四、攻讀學位人員請提供學位證書復印件,或者學校簽發的畢業證明文件。
五、處理單位為紐約大使館,申請程序如下:
1、新用戶需要在線注冊。
2、已注冊用戶直接登錄紐約留學服務中心系統。
3、在線完善個人信息後,網上提交《回國證明》申請表。
4、列印確認信及相關材料。
5、郵寄申請材料,郵寄至紐約中國留學服務中心,並在信封上註明「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