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國內訪問學者
『壹』 武漢音樂學院訪問學者有哪些科目
根據《武漢音樂學院訪問學者試行辦法》規定,武漢音樂學院接受國內訪問學者是為高校培養學術帶頭人和學術骨乾的重要形式,也是校際間進行學術交流的一種途徑。
武漢音樂學院接受國內訪問學者需要達到、滿足以下相關要求:
一、國內訪問學者通過學習和工作,接觸和了解本學科的學術前沿動態,加深基礎理論,拓寬知識面,提高學術水平,為回原單位後發揮學術帶頭人或學術骨乾的作用打下基礎。
二、國內訪問學者必須具備堅實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有較強的獨立從事教學和科研工作的能力,並具有一定的實踐經驗,一般應是副教授。
三、接受國內訪問學者的單位應有博士導師或學術造詣較深的教授擔任指導教師,科研工作開展較好,在實驗設備、圖書資料等方面有較好的條件,一般應是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的學科點或國家投資重點建設的實驗室。
四、國內訪問學者在導師指導下,以參加科研為主,協助指導研究生、參加編寫教材或其他教學工作,導師全面負責培養工作。期限一般為半年至一年。
五、申請接受訪問學者的單位,應將接受的學科、條件、課題內容、指導教師,以及對接受對象的具體要求等報國家教委教師管理辦公室審核同意後,在《中國教育報》上刊登。在本人申請,單位推薦的基礎上,經訪問學者本人和指導教師協商之後,由接受學校確定。
六、接受學校應按不低於博士研究生的標准提供學習、工作條件,盡可能地創造良好的學習環境。選送單位也要盡可能地給予訪問學者各方面的支持和幫助。
七、訪問學者報到後,應在導師指導下,根據選派學校原定課題方向,迅速制訂學習和工作的具體計劃,並切實按照計劃完成預定任務。導師應按照計劃檢查執行情況,並寫出考核意見。
八、訪問學者在工作學習期間要遵守接受單位教師所應遵守的規章制度。訪問學者參加科學研究工作所取得的科研成果的有關問題,接受單位應視其所起的作用按照有關規定協商解決。接受單位應視訪問學者擔負工作任務的情況付給適當津貼。
九、接受單位要把接受國內訪問學者工作列入學校工作計劃,由一名副校長分管,加強管理工作。選送學校要根據本校師資培訓規劃,認真做好選送工作,與接受單位密切配合,以保實效。
『貳』 國內訪學都干什麼
每年3、4月份,人事處根據教育廳文件發布通知,個人申請,學院審核推薦,學校篩選上報。國內訪學主要有兩種類型:教育部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國內訪問學者(A類訪問學者)、浙江省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國內訪問學者(B類訪問學者)。
一、教育部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國內訪學
1. 申請人聯系接受訪學院校導師(須在教育部高校師資培訓交流武漢中心--以下簡稱「武漢中心」招生簡章里查詢),達成接收意向,填寫《教育部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國內訪問學者推薦表》(一式三份),交由所在學院審核推薦;
2. 學校按照申報條件和限定名額,擇優推薦上報教育廳;
3. 教育廳審核通過報武漢中心 ;
4. 武漢中心審核後網上公布名單,接受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
5. 申請人憑錄取通知書到人事處簽訂協議;
6. 按照錄取通知書上規定的時間到接受學校報到注冊,復印接受學校開具的報到注冊證明或學費發票,交人事處;
7. 學習期滿結束時,須填寫《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國內訪問學者結業考核表》(一式四份),由指導教師和接受學校填寫意見;返校一年後,進行跟蹤考核,填寫《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國內訪問學者跟蹤考核表》(一式三份),由所在院系和人事處填寫意見,上報省教育廳。
二、浙江省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國內訪問學者
1. 申請人聯系接受訪學院校導師(限「武漢中心」招生簡章公布的導師以及國內所有重點高校的博士點學科導師),達成接收意向,填寫《浙江省高等學校國內訪問學者推薦表》(一式三份),由所在學院和人事處按照申報條件和限定名額審核篩選,並經接受學校和導師填寫意見、簽字蓋章;
2. 學校匯總推薦上報教育廳;
3. 教育廳審核通過,接收學校發錄取通知書;
4. 申請人憑錄取通知書到人事處簽訂協議;
5. 按照錄取通知書上規定的時間到接受學校報到注冊,復印接受學校開具的報到注冊證明或學費發票,交人事處,省教育廳憑復印件核撥資助經費;
6. 學習期滿結束時,須填寫《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國內訪問學者結業考核表》(一式四份),由指導教師和接受學校填寫意見;返校一年後,進行跟蹤考核,填寫《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國
『叄』 教育部高等學校師資培訓交流武漢中心的招收訪問學者
接受青年骨幹教師國內訪問學者
為加強高等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培養一批學術帶頭人和學術骨幹,根據教育部《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國內訪問學者項目實施辦法》(教人廳[2004]8號)和《關於做好2011年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國內訪問學者工作的通知》(教師司[2012]9號)文件要求,現將武漢大學2012-2013學年度接受青年骨幹教師國內訪問學者招生簡章公布如下:
一、接受對象和條件:
1. 在國內普通高等學校從事教學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素質好,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良好的職業道德的高校在職教師。
2. 申請人應為選派學校學術帶頭人的後備力量或青年骨幹教師,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扎實、教學科研能力較強,能勝任主幹課程講授任務,曾獨立主持或參與一次全過程的課題研究並取得成績。
3. 原則上具有副高及其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應具有碩士學位或接受過碩士研究生課程的學習,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對有突出創新能力和培養潛力的優秀青年教師,可適當放寬為:45歲以下的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教師,或者是40歲以下的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講師。
二、接受專業及課題名稱(見教育部高等學校師資培訓交流武漢中心網站)
三、申請步驟:
(一)個人申請。申請者須填寫《全國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國內訪問學者推薦表》一式兩份。由選派學校師資管理部門在推薦表上簽署意見,然後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後寄辦公室。
(二)導師簽署意見。辦公室收到推薦表後會及時與導師聯系,請導師審查並簽署接受意見。
(三)辦公室審核同意後,將在當年暑假前寄發錄取通知書。
四、申請截止時間:當年6月30日。
五、訪問期限及學習工作要求:訪問期限為一學年。訪問學者在指導教師指導下,共同協商制訂研修計劃,應以參加科研為主,並協助導師指導研究生、參與課程講授、輔導或其它教學工作。
六、考核結業:訪學中期,訪問學者須填寫《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國內訪問學者中期檢查表》;訪學期滿前,訪問學者須填寫《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國內訪問學者結業考核表》,並提交訪學期間的科研成果及其證明材料。經導師和我辦審核合格後,由武漢大學頒發教育部監制的《國內訪問學者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