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演算法庭
❶ 公司申請法院清算需要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公司申請法院清算需要以下條件: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2、雖然成立清算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3、違法清算可能嚴重損害債權人或者股東利益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 第七條 公司應當依照民法典第七十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自行清算。有下列情形之一,債權人、公司股東、董事或其他利害關系人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組進行清算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一)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二)雖然成立清算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三)違法清算可能嚴重損害債權人或者股東利益的。
❷ 法院要怎麼清算公司
公司走法院清算需要的條件有:
1、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
2、由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向人民法院申請;
3、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後,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七條
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❸ 強制清算案件法院程序
法律分析:法院強制公司清算程序:
1、法院指定清算組開始清算;
2、審理債權確認爭議,確認清算方案和清算報告;
3、確認清算報告後,法院應裁定終結清算程序;
4、清算組根據清算結果申報公司注銷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七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後,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第一百八十八條 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❹ 合夥糾紛未清演算法院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合夥人未經合夥清算,直接起訴要求退還合夥資金是不能得到支持的。首先明確合夥清算是指合夥企業作為法律主體和營業主體的同時終結。合夥企業在經過一段時間的經營後,或因為預定的存續期限已滿,或因為合夥人之間無法解決的糾紛,或因為合夥的目的未能達到,合夥人無意繼續經營下去,經合夥人一致同意,可宣告中止營業,辦理清算手續。合夥清算過程中,每個合夥人對合夥債務都負無限連帶責任,共同承擔經營的盈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 第八十六條 合夥企業解散,應當由清算人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夥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後十五日內指定一個或者數個合夥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自合夥企業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❺ 法院審理破產清算案件流程
法律分析:1、成立清算組。法院應當自宣告債務企業破產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接管破產企業。2、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60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中應當規定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的日期。3、召開債權人會議。4、確認破產財產。5、確認破產債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1)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3)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4)清繳所欠稅款;
(5)清理債權、債務;
(6)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7)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❻ 法院強制清算程序怎樣走
法院強制公司清算程序:
1、法院指定清算組開始清算;
2、審理債權確認爭議,確認清算方案和清算報告;
3、確認清算報告後,法院應裁定終結清算程序;
4、清算組根據清算結果申報公司注銷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後,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第一百八十八條
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❼ 破產清演算法院多長時間立案
法律分析: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
起訴條件如下: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條 民事案件的審判權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對民事案件獨立進行審判,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❽ 公司清算中,法院能否中止訴訟和執行
你說的「清算」是不是人民法院裁定的「破產清算」?如果是,就可以中止。如果不是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所謂「清算」不影響執行。
破產法 第十九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有關債務人財產的保全措施應當解除,執行程序應當中止。第二十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已經開始而尚未終結的有關債務人的民事訴訟或者仲裁應當中止。
❾ 合夥未清演算法院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起訴合夥糾紛,如果未清算,法院一般不會立案受理。即使受理了,也無法審理。最終可能會駁回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合夥企業是一種特殊的企業類型的,對於這種企業所有的合夥人都是對於企業的所有債務進行無限連帶責任的,對於未結算的就是需要按照相應的流程處理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三十九條 當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證據。當事人經法庭許可,可以向證人、鑒定人、勘驗人發問。當事人要求重新進行調查、鑒定或者勘驗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