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房資料庫
㈠ 浙江農村宅基地改革試點
法律分析:紹興市是浙江此輪改革中唯一的全域試點地市。當地以建立健全農村宅基地資料庫為基礎,搭建起了該市農村宅基地數字化管理(交易)系統。
「通過優化智慧管理新路徑,我們推廣應用了『一碼管宅』機制,即通過一個碼就可以實現人、地、房空間信息一體化管理。」紹興市農業農村局有關負責人說,該市通過賦予鄉鎮、街道綜合執法許可權,強化了宅基地動態管理和實時監督。
在寧波象山,當地目前已將960宗、面積超過11萬平方米的閑置農房和1萬畝左右的養殖塘、林地等農村閑置資源收入農村閑置「宅基地+」資料庫,並通過「鄉愁產業空間」鄉村產業信息對接平台,引入98個鄉村產業項目,累計盤活6.7萬平方米的閑置宅基地和農房。
「我們將指導試點地區通過改革試點,進一步釐清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之間的關系,探索完善宅基地分配、流轉、抵押、退出、使用、收益、審批、監管等制度的方法路徑,著力形成一批可復制、能推廣、惠民生的標志性改革成果,為全國深化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提供『浙江經驗』。」浙江省農業農村廳宅基地管理與改革工作專班有關負責人表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願的基礎上,可以採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佔用永久基本農田,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並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
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
第六十三條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確定為工業、商業等經營性用途,並經依法登記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土地所有權人可以通過出讓、出租等方式交由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並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載明土地界址、面積、動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規劃條件和雙方其他權利義務。
前款規定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出租等,應當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通過出讓等方式取得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轉讓、互換、出資、贈與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或者土地所有權人、土地使用權人簽訂的書面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出租,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出讓及其最高年限、轉讓、互換、出資、贈與、抵押等,參照同類用途的國有建設用地執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㈡ 瀘州市 哪些區縣的農房已確權頒證了
基本上都已經確權了,頒證的就不清楚了,各縣工作效率不一樣
瀘州農房登記動態
第1期
瀘州市房地產管理局 2013年元月15日
★ 全市農房登記進展通報
★ 區、縣農房登記經驗交流
★ 農房確權登記政策研討
★編者按:為更好地推動我市農村產改工作順利開展 ,促進全市農房登記工作依照法律法規正常實施,我局決定從2013年起,每季度編輯1至2期《瀘州農房登記動態》,反映全市農房登記進展;進行農房登記交流學習;開展農房確權登記問題研討。每期《瀘州農房登記動態》將上報市住建局、市委農工辦和市委、市政府相關領導。請各區、縣住建局及其房屋登記機構,及時上傳相關資料,提出農村產權制度改革中的問題並提出解決意見,以便辦好《瀘州農房登記動態》。
★ 全市農房登記進展通報
瀘州市農房登記調研情況通報
按照市住房與城鄉規劃建設局安排,市住建局,市房管局於 2012年12月26日-31日對四縣三區的農房登記工作進行了一次檢查與調研。現將這次農房登記調研情況通報如下:
一、各區、縣農房登記進展情況
(一)江陽區農房辦證工作開展情況
成立了農房確權登記工作領導組。完成了農房確權調查摸底工作,對全區農房戶數、房屋面積等情況進行了匯總。制定了農房確權登記工作方案。召開了農房確權登記動員大會。聘請江陽職高建築專業的學生60名負責農房勘丈。召開了農房確權登記培訓會。截止2012年年底已完成試點村(彌陀鎮群利村)共524戶農房的勘丈和登記資料收集。
(二)龍馬潭區農房確權登記進展情況
區、鄉鎮、村(社區)層層已建立農村產權制度改革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區財政局和各相關部門詳細預算了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所需費用。區住建局向區政府提交了《龍馬潭區農村房屋確權登記實施意見》,試點鎮(石洞鎮)也制定《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在全區召開了宣傳動員大會。對鄉鎮人員進行了業務培訓,組織參會人員到江陽區永興村參觀學習。試點鎮召開了宣傳動員會,採取散發傳單、媒體報道等多種形式進行宣傳動員。區房監所針對農房確權登記制定了各種表冊發放給各鄉鎮建管中心負責人,並組織了表格填寫培訓。到試點鎮(石洞鎮)進行業務咨詢和業務指導,聽取意見,梳理問題。現農村房屋確權登記試點鎮(石洞鎮)農村房屋確權登記工作正准備進入實測階段。
(三)納溪區農房確權登記進展情況
已建立納溪區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和聯席會議制度。已落實工作經費4000萬元。已就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工作的有關問題進行專門研究,啟動了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工作並對相關人員進行了動員。確定了試點鎮和其他各鎮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的目標任務、工作步驟和完成時間要求。試點工作已在大渡口鎮開展,已完成外業測繪工作。已完成區農房面積測繪實施單位的招標工作。理順了測繪工作程序,明確了工作職責。招聘了8名工作人員和4名登記機構的房屋登記官組建農房確權頒證工作組。已落實確權頒證工作組辦公室。已完成農房產權登記申請審核表冊的及培訓資料的編制工作。截止12月25日,已完成大渡口鎮共和村農房面積測繪278宗,測繪總面積為44460平方米。對測繪單位完成的農房面積測繪成果資料和填寫的產權申請表冊資料進行了現場抽查,對發現的問題與測繪單位進行溝通解決。正在進行:1、農房產權登記相關辦公設備的公開采購。2、區房監所區域網伺服器升級改造。3、工作組辦公室與區房監所計算機機房的光纖線覆設工作。4、對本所招聘人員、試點鎮相關工作人員及房產面積測繪單位相關人員的政策法規、技術規程及操作實務的培訓工作。
(四)瀘縣農房確權登記進展情況
瀘縣的農房發證以福集鎮為試點,試點工作進展順利。於2012年9月份正式啟動,先後經過宣傳動員、入戶調查、現場測繪、繪圖計算、檔案整理階段,現福集的28個村已有15個公告結束,有4個村共繕證600餘個。
(五)合江縣農房登記進展情況
已召開《關於加快推進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工作會》。住建局已報送《關於合江縣農村集體土地上房屋產權登記工作的實施方案》(徵求意見稿)。已報送《關於合江縣農村集體土地上房屋產權登記工作的實施方案》。已進行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動員並做出部署。確定密溪鄉開展農村產權制度改革試點。發放了農房辦證培訓資料、農房登記表冊和《農房確權登記政策解答》。
(六)敘永縣農房確權頒證工作進展情況
縣住建局制定了《關於全縣集體土地房屋確權頒證工作的實施方案》和《關於麻城鄉集體土地房屋確權頒證工作實施方案》,成立了「住建局農村集體土地房屋確權登記頒證工作領導組」。召開了動員大會。房監所在全縣范圍內公開招聘臨時辦理農房頒證工作人員15名,負責農村房屋確權辦證工作。並對這些人員進行實習、培訓。已准備好頒證調查工具、文具及印製好的所需表格。已經開展入戶調查,並對調查結果進行了為期7天公示。正在對資料齊全的約120戶農房資料進行錄入。
(七)古藺縣農房登記進展情況
成立了由縣上相關領導任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產改工作領導組。成立了以住建局主要領導任組長,相關領導任副組長,房監所專業人員為成員的集體土地上房屋確權登記工作組。同時,試點鎮雙沙鎮成立了鎮產改領導組、工作組、督導組等。縣產改領導組印發了產權制度改革工作實施意見和工作方案。制定了集體土地上房屋確權登記的工作方案。召開了全縣各鄉鎮分管領導和雙沙鎮鎮村組幹部參加的動員大會。對試點鎮作了專題培訓。並就農房普查表填寫進行了現場指導。完成試點鎮4個試點村的農房普查工作並對普查情況進行了公示。對農房登記中的疑難問題梳理匯總,同時縣房屋登記審核委員會專題研究農房確權登記疑難問題,形成了解決辦法。由測繪公司已經開展農房測繪工作。已完成了2個試點村農房的測繪工作,其餘2個村的農房測繪工作正在進行。
二、農房登記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意見
(一) 農房登記的經費問題
目前多數區、縣的農房登記工作的經費未落實,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工作的進展。人員、經費、設施設備是按市委市政府要求完成農房登記的根本保障。各區、縣農村房屋登記工作均由房監所具體負責完成,房監所是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現在鄉鎮房地產交易並不活躍,收入不多。要在短時間內完成是平時房屋登記量20倍以上的農房登記,需要大量的人力(需要聘請臨時人員)、物力(需要增加計算機、伺服器、列印機、復印機、裝訂機、檔案室、檔案櫃等),才能順利完成農村房屋確權登記工作,確實需要政府在經費上給予有力保障。因此,建議各區、縣房屋登記機構對完成農房登記任務所需的各項資金須進行准確預算。同時在預算中應充分考慮大量農房登記工作畢竟是短期的,預算中應當盡量採取應急性措施,減少經費開支。比如人員可採取臨聘,部分辦公場地和部分辦公設施、設備可採取租用等,在農房登記進入正軌後許多設備設施完全多餘。在具有準確預算的基礎上,尋求政府幫助解決經費的問題。
(二) 農房登記政策規范問題
各區縣都非常希望市委、市政府就農村房屋如何確權問題急需給與規范。通過一些區、縣這段時間的農房登記試點,農村房屋確權難度確實很大,有些問題不是某個部門能解決的,應該有市一級的指導性文件進行規范。農房確權登記究竟如何確權,確多少面積,哪些該確,哪些不該確都應該有很明確的政策界限,對農民才有說服力,才不至於產生確權糾紛,產生社會不穩定因素。沒有指導性文件,各區、縣,特別是各鄉鎮很迷茫,都認為確權工作不好開展。因此建議:一方面各區、縣通過農房登記試點,認真匯總確權中的各類問題,提出解決辦法,由各區、縣及時形成各區、縣的統一的解決政策意見。一方面及時向上面反映需要由市委、市政府予以規范解決的問題,由市委、市政府下發指導性意見,統一規范全市農房登記主要問題的解決辦法。
(三) 農房登記的人員問題
目前 ,房屋登記機構的專業人員僅能應對國有土地上正常的房屋登記,完全不能完成將要進行的大量農房登記工作。農房登記與已經進入正軌的國有土地房屋登記相比,一是農房修建方面的問題多,確權難度大;二是房屋分散,工作效率低;三是農房權益難以實現,產權人不能對房屋登記引起足夠重視,房屋登記的主動性差,工作難以開展。四是農房登記時間緊任務重,需要大量進行農房登記摸底調查、測繪、幫助申請、幫助受理、審核登記、繕證等等的工作人員。建議:一是各區、縣要抓好對鄉鎮政府、村組相關人員的培訓和指導,依靠鄉鎮政府、村組相關人員開展相關工作。二是吸取瀘縣和江陽區的經驗,可聘請職業學校即將畢業學生參加農房登記的前期工作和一些輔助工作,既能解決農房登記人員問題,培訓難度也相應較小,費用也相對較少,一旦工作完成便於善後安排。
(四) 土地證問題
土地手續是農房確權登記的前置條件,但由於好幾個區縣土地手續辦理滯後影響了農房確權登記工作進度。按《房屋登記辦法》規定辦理農村集體土地范圍內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村民必須提供集體土地使用證明或宅基地使用證才能確認產權人及審核頒證房屋范圍,才能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但由於有些區、縣土地管理部門尚未發放土地證特別是宅基地使用權證,也不願意提供該戶宅基地使用權現有人口信息表,因此無法確定戶主和共有人,房屋登記工作也就無法順利進行。建議各區、縣政府督促協調國土部門盡快對集體土地進行確權,盡快給村民頒發宅基地使用權證以確保農村產改工作的全面按期完成。
(五) 農房登記的設備設施問題
農村房屋登記軟體和檔案管理問題。按照房地產交易與權屬登記規范化管理和城鄉「一體化」要求,一方面農村房屋確權登記和國有土地上的房屋登記一樣,需要建立資料庫,處理農房登記當中的一些特殊信息。另一方面一次性登記農房的總量很大,原有系統不能承擔如此重負,也需要增加系統容量。同時,檔案管理要做到一文一件、一事一件、一戶一件、一冊一件,要規范、完整、及時、永久保存。因此,建議:一要對需要增加的農村房屋登記建立檔案和管理的設備設施的經費做出安排和采購,二要對檔案管理庫房提早安排,提早建設。特別是要進入政務中心的區、縣登記機構要對需增加的檔案庫房和存放檔案資料的檔案櫃以及進行檔案管理增加人員盡早向政務中心提出要求,以便統籌解決。
目前,全市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工作特別是農房確權登記工作進展很不平衡,個別區、縣還未有實質性進展。為保證市委、市政府確定的農村產改工作目標的完成,各區、縣住建局,特別是各區縣房屋登記機構應在區(縣)委、政府領導下,按市委、市政府確定的農村產改工作目標,將涉及農房登記工作的每一項內容分解,對這些工作倒排工期制定時間要求,交由相關部門督促檢查。同時各區、縣要重視制約農村產改工作進程的環節如經費、集體土地確權頒證等瓶頸問題進行逐一解決,以確保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工作的圓滿完成。
㈢ 安徽將空閑農房發展鄉村旅遊嗎
據報道,安徽省近日印發《關於支持利用空閑農房發展鄉村旅遊的意見》,提出支持農民利用自有住宅經營鄉村旅遊,或將空閑房屋長期委託第三方統一經營,並對利用空閑農房發展鄉村旅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投資主體給予獎勵。
據了解,安徽省接下來將結合房地一體農村宅基地綜合發證工作,組織開展全省空閑房屋基本情況調查,摸清空閑房屋數量、分布、權屬、建築結構、面積等基本情況,建立基本信息資料庫,為盤活空閑農房發展鄉村旅遊打下基礎。
希望此舉可以促進農村的經濟發展!
㈣ 農村宅基地審批一般用什麼軟體
農村宅基地審批一般會用到農村宅基地審批系統。
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系統主要解決鄉鎮人員在日常接件、現場、審核、批復、管理等工作,滿足日常業務辦理及部門間協同合作。有利於固化宅基地申請、資料審查、現場選址、批准用地、發放許可、施工放線、竣工驗收、成果歸檔等程序,規范宅基地業務全流程符規合法。
產品特點如下(BAOTU):
◆系統分為移動端(APP)和桌面端(web端)兩部分,兩端信息實時共享聯動,可實現業務接件,現場選址、放線、竣工,成果歸檔等業務全過程管理;
◆系統簡潔易操作,只需簡單培訓即可獨立操作使用;
◆數字化、網路化、智能化,全方位完成宅基地審批過程及成果管理;
◆自動生成各類圖表成果,保證選址、放線、驗收「三到場」工作準確無誤;
◆系統移動端(APP)和桌面端(web端)數據可進行實時共享。
㈤ 農村宅基地管理加強:一戶一宅,租賃農房租期最長20年
9月20日,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農業農村部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宅基地是指,農村村民用於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的集體建設用地,包括住房、附屬用房和庭院等用地。
《通知》要求,嚴格落實「一戶一宅」規定;嚴禁城鎮居民到農村購買宅基地,嚴禁下鄉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嚴禁借流轉之名違法違規圈佔、買賣宅基地。
《通知》明確了監管責任——落實基層政府屬地責任,鄉鎮政府要因地制宜探索建立宅基地統一管理機制。
《通知》發布的背景為,當前農村宅基地管理比較薄弱,一些地方存在超標准佔用宅基地、違法違規買賣宅基地、侵佔耕地建設住宅等問題,損害農民合法權益的現象時有發生。
嚴格落實「一戶一宅」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經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應嚴格按照「建新拆舊」要求,將原宅基地交還村集體。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對歷史形成的宅基地面積超標和「一戶多宅」等問題,要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分類進行認定和處置。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民意願的基礎上,可以採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
《通知》明確了監管責任——落實基層政府屬地責任。 鄉鎮政府要因地制宜探索建立宅基地統一管理機制,依託基層農村經營管理部門,統籌協調相關部門宅基地用地審查、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農房建設監管等職責,推行一個窗口對外受理、多部門內部聯動運行,建立宅基地和農房鄉鎮聯審聯辦制度。
要加強對宅基地申請、審批、使用的全程監管,落實宅基地申請審查到場、批准後丈量批放到場、住宅建成後核查到場等「三到場」要求。要開展農村宅基地動態巡查,及時發現和處置涉及宅基地的各類違法行為,防止產生新的違法違規佔地現象。要指導村級組織完善宅基地民主管理程序,探索設立村級宅基地協管員。
與此同時,《通知》提出,鼓勵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 。鼓勵村集體和農民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通過自主經營、合作經營、委託經營等方式,依法依規發展農家樂、民宿、鄉村旅遊等。
《通知》同時提出,城鎮居民、工商資本等租賃農房居住或開展經營的,要嚴格遵守合同法的規定,租賃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
在尊重農民意願並符合規劃的前提下,鼓勵村集體積極穩妥開展閑置宅基地整治,整治出的土地優先用於滿足農民新增宅基地需求、村莊建設和鄉村產業發展。在徵得宅基地所有權人同意的前提下,鼓勵農村村民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向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農戶轉讓宅基地。對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各地可以多渠道籌集資金,探索通過多種方式鼓勵其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
依法保護農民合法權益 。要充分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和農民房屋財產權。不得以各種名義違背農民意願強制流轉宅基地和強迫農民「上樓」,不得違法收回農戶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嚴格控制整村撤並,規范實施程序,加強監督管理。宅基地是農村村民的基本居住保障,嚴禁城鎮居民到農村購買宅基地,嚴禁下鄉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嚴禁借流轉之名違法違規圈佔、買賣宅基地。
做好宅基地基礎工作 。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結合國土調查、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等工作,推動建立農村宅基地統計調查制度,組織開展宅基地和農房利用現狀調查,全面摸清宅基地規模、布局和利用情況。逐步建立宅基地基礎信息資料庫和管理信息系統,推進宅基地申請、審批、流轉、退出、違法用地查處等的信息化管理。要加強調查研究,及時研究解決宅基地管理和改革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注意總結基層和農民群眾創造的好經驗好做法,落實新修訂的土地管理法規定,及時修訂完善各地宅基地管理辦法。要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自身建設,加大法律政策培訓力度,以工作促體系建隊伍,切實做好宅基地管理工作。
㈥ 農村宅基地管理加強:一戶一宅,租賃農房租期最長20年
9月20日,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農業農村部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宅基地是指,農村村民用於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的集體建設用地,包括住房、附屬用房和庭院等用地。
《通知》要求,嚴格落實「一戶一宅」規定;嚴禁城鎮居民到農村購買宅基地,嚴禁下鄉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嚴禁借流轉之名違法違規圈佔、買賣宅基地。
《通知》明確了監管責任——落實基層政府屬地責任,鄉鎮政府要因地制宜探索建立宅基地統一管理機制。
《通知》發布的背景為,當前農村宅基地管理比較薄弱,一些地方存在超標准佔用宅基地、違法違規買賣宅基地、侵佔耕地建設住宅等問題,損害農民合法權益的現象時有發生。
嚴格落實「一戶一宅」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經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應嚴格按照「建新拆舊」要求,將原宅基地交還村集體。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對歷史形成的宅基地面積超標和「一戶多宅」等問題,要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分類進行認定和處置。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民意願的基礎上,可以採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
《通知》明確了監管責任——落實基層政府屬地責任。
鄉鎮政府要因地制宜探索建立宅基地統一管理機制,依託基層農村經營管理部門,統籌協調相關部門宅基地用地審查、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農房建設監管等職責,推行一個窗口對外受理、多部門內部聯動運行,建立宅基地和農房鄉鎮聯審聯辦制度。
要加強對宅基地申請、審批、使用的全程監管,落實宅基地申請審查到場、批准後丈量批放到場、住宅建成後核查到場等「三到場」要求。要開展農村宅基地動態巡查,及時發現和處置涉及宅基地的各類違法行為,防止產生新的違法違規佔地現象。要指導村級組織完善宅基地民主管理程序,探索設立村級宅基地協管員。
與此同時,《通知》提出,鼓勵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
。鼓勵村集體和農民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通過自主經營、合作經營、委託經營等方式,依法依規發展農家樂、民宿、鄉村旅遊等。
《通知》同時提出,城鎮居民、工商資本等租賃農房居住或開展經營的,要嚴格遵守合同法的規定,租賃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
在尊重農民意願並符合規劃的前提下,鼓勵村集體積極穩妥開展閑置宅基地整治,整治出的土地優先用於滿足農民新增宅基地需求、村莊建設和鄉村產業發展。在徵得宅基地所有權人同意的前提下,鼓勵農村村民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向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農戶轉讓宅基地。對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各地可以多渠道籌集資金,探索通過多種方式鼓勵其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
依法保護農民合法權益
。要充分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和農民房屋財產權。不得以各種名義違背農民意願強制流轉宅基地和強迫農民「上樓」,不得違法收回農戶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嚴格控制整村撤並,規范實施程序,加強監督管理。宅基地是農村村民的基本居住保障,嚴禁城鎮居民到農村購買宅基地,嚴禁下鄉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嚴禁借流轉之名違法違規圈佔、買賣宅基地。
做好宅基地基礎工作
。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結合國土調查、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等工作,推動建立農村宅基地統計調查制度,組織開展宅基地和農房利用現狀調查,全面摸清宅基地規模、布局和利用情況。逐步建立宅基地基礎信息資料庫和管理信息系統,推進宅基地申請、審批、流轉、退出、違法用地查處等的信息化管理。要加強調查研究,及時研究解決宅基地管理和改革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注意總結基層和農民群眾創造的好經驗好做法,落實新修訂的土地管理法規定,及時修訂完善各地宅基地管理辦法。要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自身建設,加大法律政策培訓力度,以工作促體系建隊伍,切實做好宅基地管理工作。
㈦ 不動產登記的相關報道
自2015年3月1日起,我國將全面啟用統一的不動產登記簿證樣式。作為物權歸屬根據和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主要內容,統一的不動產登記簿證樣本2015年2月26日正式對外公布。
全國已有30多個市(州)、70個縣(市、區)完成了職責和機構整合工作,基本具備了啟用新的登記簿和新版證書條件。不動產登記機構堅持「不變不換」原則,權利不變動,簿證不更換,依法辦理變更、轉移等登記工作時,逐步更換為新的不動產登記簿證。各地不得強制要求當事人更換不動產權證書和登記證明,不得增加企業和群眾負擔。
2015年3月1日,《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開始施行。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當天上午在江蘇省徐州市為申請領證的市民頒發了全國第一本不動產權證書。
徐州市民邢衛鋒領到了全國第一本不動產權證書後激動地告訴記者,自己非常高興,001號不動產權證書對自己居住的這個商品房很有意義。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不動產權證書發布及徐州市不動產登記信息平台的建設由武大吉奧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武大吉奧」)和北京中天博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天博地」)共同提供技術支持。
徐州作為全國4個不動產統一登記基礎技術研究試點城市之一,徐州國土資源局與武大吉奧、中天博地進行合作,率先開展了「房地」統一登記信息系統和資料庫的整合研究工作,並開發了徐州市不動產登記信息平台,高效地支撐了徐州市不動產登記局業務辦公信息化建設,為後期徐州市不動產登記工作的全面鋪開奠定了堅實基礎。雙方積極助推了徐州市不動產登記各項工作開展,房地數據整合、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不動產登記發證等舉措均取得了顯著成效。
3月1日下午,睢寧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為市民頒發了全國第一本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不動產權證書,此舉為農民財產安全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依據和政策保護。
在新型城鎮化的背景下,徐州市持續推進城市化進程,不僅積極開展城鎮房屋登記工作,更是將農房登記納入不動產登記工作重點,編織農民財產的保護網。為探究農房登記的有效途徑和經驗,2014年,徐州市睢寧縣被列為「省級不動產統一登記試點」和「宅基地、農房統一登記發證試點」,各項工作有序開展。在睢寧縣試點工作中,武大吉奧攜手中天博地共同開展了基礎資料庫建設和不動產登記系統研發等工作,實現了「全流程優化審批、全區域便民服務、全業務網上辦理、全節點效能監管」,並在市、縣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整體推進中取得了重大突破。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已正式實施並在全國多個省市進行試點。它的出台不僅為不動產權利人的合法產權提供了保護,也對國土資源信息化提出了更高要求。基於位置服務的地理信息系統及其相關服務能夠准確地整合各部門龐大且標准不一的信息數據,實現國土土地資源高效、統一的信息化管理,為不動產登記全面開展提供重要技術支持和實施基礎。武漢中地數碼科技有限公司根據國家最新的規范要求,以MapGIS國土雲為基礎,開發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平台,支持辦理不動產統一登記。
平台以縣為單位,通過數據交換服務介面,如OGC服務、WebService服務等實現與各部門間業務數據的交換,建設了不動產登記資料庫,包括登記資料庫、空間資料庫、檔案資料庫,涵蓋城鎮地籍、農村確權、房產、承包經營權等專題。在此基礎上構建登記信息管理系統、登記信息公示系統,以及登記信息監管系統,最終實現統一登記交易、統一交易簽證、統一信息發布、統一收費標准、統一監督管理,監管不動產登記信息動態、產權變動情況、交易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