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奇葩演算法
① 工資的演算法是怎麼樣的
工資的演算法如下:
一、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二、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三、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
計時工資是指根據勞動者的實際工作時間和工資等級以及工資標准檢驗和支付勞動報酬的工資形式。工資形式按照工人的勞動時間支付的工資,是資本主義工資的基本形式之一。
在資本主義社會,工人出賣勞動力所得的工資,是由資本家按照勞動力這一特殊商品的價值支付的,工人按一定時間出賣勞動力,工資就要按一定時間來計量和支付,表現為日工資、周工資、月工資等。計時工資實際上是按照勞動時間支付的勞動力價值的轉化形式。
(二)計件工資
計件工資是按照勞動者生產合格產品的數量和預先規定的計件單價計量和支付勞動報酬的一種形式。按照工人所完成的產品數量或作業量支付的工資,是資本主義工資的基本形式之一。計件工資是由計時工資轉化而來的,是變相的計時工資。
② 工資的三種計算方法
目前針對固定月薪制工資計算方法大致有以下三種方法:
A:(固定月薪/應出勤天數)*實際出勤天數+固定月薪/20.92/8*1.5*平時加班工時+固定月薪/20.92/8*2*周末加班工時;
B:(固定月薪-固定月薪/20.92*缺勤天數)+固定月薪/20.92/8*1.5*平時加班工時+固定月薪/20.92/8*2*周末加班工時;
C:固定月薪/20.92*實際出勤天數+固定月薪/20.92/8*1.5*平時加班工時+固定月薪/20.92/8*2*周末加班工時;
按照A方法:其工資為:600/23*19+600/20.92/8*1.5*21=608.58
按照B方法:其工資為:600-600/20.92*4+600/20.92/8*1.5*21=598.21
按照C方法:其工資為:600/20.92*19+600/20.92/8*1.5*21=657.86
(2)工資奇葩演算法擴展閱讀:
1、休假天數:月出勤工資=月工資標准×(1-1/21.75×事假天數)。
2、新員工及休假天數大於出勤天數的員工:月出勤工資=月工資標准/21.75×出勤天數。
固定月薪屬於計時工作制,獎金的作用是獎勵與生產或工作直接相關的超額勞動,勞動者創造超出正常勞動定額的社會所需勞動成果時給予的物質補償,津貼是對勞動者在特殊情況下的額外勞動消耗或額外支出進行補償的一種工資形式。
工資表的常見格式:
1、在實際工作中,企業通過編制《工資結算表》支付職工工資並辦理工資結算。
2、工資單一式三份。一份由勞動工資部門保管,一份按第一名員工剪成「工資條」,隨工資發放給員工;
3、表由各車間、各部門編制,只能反映各車間、各部門的工資結算和支付情況。
③ 員工算工資的公式是什麼
法定節假日工資的計算公式如下:法定節假日綜合工資=法定節假日日常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企業如在法定節假日,如五一節,安排員工加班的,應當支付給員工的加班工資為不低於其日工資的300%,即其加班工資≥日工資*300%,即不低於三倍工資。
④ 工資按21.75算是錯的!請高人解答,為啥國家還要求按21.75來算工資
你們的理解都錯了。
國家規定的21.75隻是用來在加班時的日工資和時工資的換算,並不適用於你的出勤和無薪請假的天數計算。
那麼你就得分兩部分來算:
1、正常出勤的正演算法:
10月本來應出勤是18天,你出勤了也是18天(國慶節期間算調休),那麼演算法為:3000元/18天*18天=3000元
但是如果你在10月1-3號的法定假日有上班的話,國家規定是不能用調休來解決的,那麼應該算加班費。
2、加班費的演算法:
3000元/21.75天*3天*300%(法定節假日加班按3倍算)=1241.38元
但是你的工資原來算的18天中有3天是法定假日已經算了三倍工資了,所以要在正常出勤的演算法中扣出來,所以你10月的工資正確演算法為:
3000元/18天*(18-3)天+3000元/21.75天*3天*300%=3741.38元。
這樣算出來的工資不管是正算反算,結果都是一樣的,唯一的。
21.75是按年出勤天數算出來的:一年365天=261個工作日(含法定帶薪假)+104個雙休日,用工作日261/12個月=月均出勤天數21.75。
另外就算你按18天算,從上面可以看出21.75是包括了帶薪假的天數算出來的,10月有7天帶薪假,你應該一起算上,就是3000元/21.75*(18天+7天)=3448.28元。你的2482沒把帶薪假的工資加上。但是你這種演算法本身就是不對的。
⑤ 工資演算法是什麼呢
工資演算法及舉例如下。
1、正演算法:工資=月薪÷21.75×月計薪天數×(出勤天數比例)。
2、反演算法:工資=月薪-月薪÷21.75x缺勤天數×(出勤天數比例)。
3、月計薪天數=(月出勤天數+法定節假日天數)。
4、出勤天數比例=21.75÷(當月應出勤天數+法定節假日天數)。
5、同樣舉上面的案例。
案例一:某員工月薪2175,7月份有23個工作日,員工缺勤1天,出勤是22天,本月月薪多少。
正演算法:2175÷21.75×22×(21.75÷23)=2080.4。
反演算法:2175—2175÷21.75×1×(21.75÷23)=2080.4。
案例二:某員工月薪2175元,5月份有21個工作日,5.1為法定節假日,員工缺勤1天,出勤是20天,本月月薪多少。
正演算法:2175÷21.75×(20+1)×(21.75÷(21+1))=2076.14。
反演算法:2175—2175÷21.75×1×(21.75÷(21+1))=2076.14。
⑥ 關於日工資的演算法
有二種演算法:
1、日工資=月標准工資÷21.75 (月計薪天數)
2、日工資=月標准工資÷30(月計薪天數)
一、日工資=月標准工資÷21.75 (月計薪天數)
日工資是指當月的計薪日,是指國家規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
勞動保障部於2008年1月10日公布了《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在這個通知中提出了「制度工作日」和「制度計薪日」兩個概念。
月制度工作日=(365天-104天雙休日-11天法定節假日)÷12個月=20.83天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個月=21.75天。
其中月薪天數為「制度計薪日」即用於日工資的計算的月計薪天數,在工資發放的時候與許多考勤項目相關,如扣除事假、病假工資,加班費計算,工作不足一個月時的工資計算等等,都與「制度計薪日」及日工資數相關。在這種計算方法下,公休日、法定節假日缺勤不計算為缺勤天數。
二、日工資=月標准工資÷30(月計薪天數)
即每月按平均日歷天數30天計算。 日工資=月標准工資÷30 在這種計算方法下,公休日、法定節假日缺勤計算。
⑦ 月工資計算方法
根據原勞動部發布的《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的規定:
月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出勤天數其實就應該是上面所說的「月計薪天數」,但已經剔除了法定節假日,這是不妥的;而且實際出勤天數也應該加上法定節假日的天數,這樣才符合。
必須明確的是,標准工資是在員工滿勤的情況下才能全額享受。滿勤包括應該出勤的天數(剔除節假日、公休日)和有資格享受的節假日天數。這里有個小的細節,如果員工是節後首次上班的,顯然不享受節假日工資。
舉例:基本工資1500,8月應上班共22天,請假2天,實際上了19天班
工資:日工資=1500/22=68.18
缺勤扣除:68.18*2=136.36
本月工資:1500-136.36=1363.64
(7)工資奇葩演算法擴展閱讀:
員工加班工資的計算標准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規定,加班工資應當按以下方式計算:
1、工作日加班:小時加班工資標准=勞動合同規定的月工資標准÷(月計薪天數21。75×8小時)×150%;
2、休息日加班:小時加班工資標准=勞動合同規定的月工資標准÷(月計薪天數21。75×8小時)×200%;
3、法定休假日;小時加班工資標准=勞動合同規定的月工資標准÷(月計薪天數21。75×8小時)×300%。
⑧ 工資計算公式
不扣除11天的法定節假日按21.75算。
以請事假為例,公式如下:事假應扣工資=月基本工資÷21.75×請假天數,示範:假設基本工資為3000,事假兩天,那麼事假應扣工資為3000÷21.75×2=275.86。
應得工資為3000-275.86=2724.14。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不扣除11天的法定節假日)
「制度計薪日」即用於日工資的計算的月計薪天數,在工資發放的時候與許多考勤項目相關,如扣除事假、病假工資,加班費計算,工作不足一個月時的工資計算等等,都與「制度計薪日」及日工資數相關。
(8)工資奇葩演算法擴展閱讀:
制度計薪日是指計算薪酬的有效天數。按現行勞動法規,每周兩天雙休不計入薪酬計算天數,法定節假日可計入薪酬計算天數。
年計薪日為365-104(每周2天雙休)=261天,平均每月制度計薪日為21.75天。年工作日365-104(每周2天雙休)-11(國家法定節假日)=為250天,平均每月制度工作日為20.83天。
⑨ 我一個月工資4000元,可這個月有31天,而我剛好做了30天,可老闆是拿我的4000除以31在乘以30向這樣算個...
你遇到好人了,你老闆的演算法是對你來說非常公平的。
以4000/31*30=3870元,少一天,你少130.
如果以通常計算日均工資的方法是:4000/21.75*=184,即,你日工資為184元,那麼你要少184元。
以上兩種都是合理合法的演算法,如果他跟你計較起來,以你曠工一天計算,你虧得會更多。
⑩ 工資的標准計算方法
1、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2、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10)工資奇葩演算法擴展閱讀:
國家勞動法並沒有規定一天工資標準的計算方法,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規定:
月制度工作日=(365天-104天雙休日-11天法定節假日)÷12個月=20.83天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個月=21.75天。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月平均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21.75×8小時)
所以一天的工資標准應該是月工資/2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