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排演算法
❶ 同一樓面標高處梁、板、柱的標高問題
上皮主筋位置就減一個保護層厚度唄——要看保護層是20還是25MM了
梁問題
問題(1):03G101-1:平法梁縱筋伸入端柱支座長度的兩種計算方法:
以第54-55頁為例,梁縱筋伸入端柱都有15d的彎錨部分,如果把它放在與柱縱筋同一個垂直層面上,會造成鋼筋過密,顯然是不 合適的。正如圖上所畫的那樣,應該從外到內分成幾個垂直層面來布置。但是,在計算過程中,卻可以有兩種不同的演算法,這兩種演算法都 符合圖集的規定;
第一種演算法,是從端柱外側向內側計算,先考慮柱縱筋的保護層,再按一定間距布置(計算)梁的第一排上部縱筋、第二排上部縱筋,再 計算梁的下部縱筋,最後,保證最內層的下部縱筋的直錨長度不小於0.4laE;
第二種演算法,是從端柱內側向外側計算,先保證梁最內層的下部縱筋的直錨長度不小於0.4laE,然後依次向外推算,這樣算下來, 最外層的樑上部縱筋的直錨部分可能和柱縱筋隔開一段距離。
這兩種演算法,第一種較為安全,第二種省些鋼筋。不知道圖集設計者同意採用哪一種演算法?
答:應按第一種演算法。如果柱截面高度較大,按54頁注6實行。
梁問題(2):關於03G101圖集第54頁「梁端部節點」的問題,是否「只要滿足拐直角彎15d和直錨長度不小於0.4laE 的要求,則鋼筋錨入支座的總長度不足laE也不要緊。」
答:laE是直錨長度標准。當彎錨時,在彎折點處鋼筋的錨固機理發生本質的變化,所以,不應以laE作為衡量彎錨總長度的標准, 否則屬於概念錯誤。應當注意保證水平段≥0.4laE非常必要,如果不能滿足,應將較大直徑的鋼筋以「等強或等面積」代換為直徑 較小的鋼筋予以滿足,而不應採用加長直鉤長度使總錨長達laE的錯誤方法。
問題(3): 對比《96G101》、《00G101》、《03G101》三本圖集,在最早的《96G101圖集》的 「原位標注」中有「第4條」: 「當梁某跨支座與跨中的上部縱筋相同,且其配筋值與集中標注的樑上部貫通筋相同時,則 不需在該跨上部任何部位重復做原位標注;若與集中標注值不同時,可僅在上部跨中注寫一次,支座省去不注(圖4.2.4a)。」然 而在後面兩本圖集中,這一條不見了,但「圖4.2.4a」依然存在中間一跨的上部跨中進行原位標注的實例。
再以《03G101圖集》的「圖4.2.7」為例,在KL3、KL4、KL5的中間跨,也都採用了「上部跨中注寫」的方法,可見 這種方法還是很適用的。 建議在《03G101圖集》中,肯定《96G101圖集》「原位標注」中的「第4條」。
答: 應該在03G101修版時還原該條規定。
問題(4): 《03G101-1圖集》第24頁「註: 2、當為梁側面受扭縱向鋼筋時,…… 其錨固長度為 la 或 laE 」。 現在的問題是:當抗扭鋼筋伸入端支 座時,若支座寬度(柱寬度)太小,不滿足直錨時,是否進行彎錨? 如果進行彎錨,「彎折長度」如何取定?我想到兩種辦 法:
(1)彎折長度=laE - 直錨部分長度 (這可能不合 適)
(2)彎折長度 為「多少倍的 d 」 (不會是 「 15d& nbsp;」吧?)
答: 應當勘誤。應改為「當為梁側面受扭縱向鋼筋時,……其錨固長度與方式同框架梁下部縱筋 」。
問題(5):框架梁鋼筋錨固在邊支座0.45LAE+彎鉤15D,可否減少彎鉤長度增加直錨長度來替代?
答:不允許這樣處理。詳細情況請看「陳教授答復(二)」中的「答梁問題(2)」。
梁問題(6):(1) 《03G101-1圖集》第19頁 《剪力牆梁表》LL2的「梁頂相對標高高差」為 負數。如:第3層的LL2的「梁頂相對標高高差」為-1.200 , 即該梁的梁頂面標高比第3層樓面標高 還要低1.2m ,也就是說,整個梁的物理位置都在「第3層」的下一層(即第2層上)。既然如此,乾脆把該梁定義在「 第2層」算了(此時梁頂標高為正數),何必把它定義在「第3層」呢?
(2) 類似的問題還出現在同一表格的LL3樑上,該梁的「梁頂相對標高高差」為 ;0 (表格中為「空白」),這意味著該梁頂標高與「第3層」的樓面標高一樣,即該梁整個在三層的樓面以下,應該是屬 於「第2層」的。
(3) 在「洞口標注」上也有「負標高」的問題。同一頁的「圖3.2.6a」上,LL3&n bsp;的YD1洞口標高為 -0.700(3層),該洞 D=200 ,也就是說整個圓洞都在 「3層」的下一層(2層)上,既然如此,何必在「第3層」上進行標注呢?
以上提出這些「負標高」問題,主要影響到「分層做工程預算」。因為在分層預算時,是以本樓層樓面標高到 上一層樓面標高之間,作為工程量計算的范圍。因此,上述的(1)、(2)、(3)都不是「第3層」的工程量計算對象。不少預算員 都對上述的「負標高」難以理解。所以,我認為,上述(1)、(3)的「負標高」可以放到下一樓層以「正標高」進行標注。
上述意見妥否?或許有些道理沒考慮到?特此請教。
答:這個問題看似不大,實際並非小問題。
建築設計需要建築師與結構師的協同工作,但在「層的」定義上,建築與結構恰好差了一層。建築所指的「某」層,實際是結構計算模型 的「某減一」層。例如:一座45層的樓房,建築從第37層起收縮平面形成塔樓,此時,結構分析時其結構轉換層是第36層而不是第 37層(關於這一點要引起結構師的注意,搞錯的情況並不少見)。
建築設計的某層平面圖,是從該層窗戶位置向俯視的水平剖面圖。例如:建築學專業有首層建築平面布置圖,而結構專業通常為基礎結構 平面布置圖(亦為俯視圖),且結構意義上屬於第一層的梁(與第一層的柱剛接形成第一層框架且承受二層平面荷載的梁)在基礎平面( 俯視)圖上是看不到的,實際設計時也不在該圖上表達。
搞建築設計,建築學專業是「龍頭」,結構師有必要在「層的」定義上與建築師保持一致,以使建築師與結構師對話方便。因此,某層結 構平面布置圖應當與該層的建築平面布置圖相一致。在層的定義上與建築學專業保持一致後,結構所說的某層梁,就是指承受該層平面荷 載的梁(站在該層上,這些梁普遍在「腳下」而非在「頭頂之上」)。
為將結構平面的「參照系」確定下來,03G101-1對「結構層樓面標高」做出了明確規定(詳見第1.0.8條),並對「梁頂面 標高高差」也做出明確規定(詳見第3.2.5條三款和第4.2.3條六款)。
以上規定已經受了全國十幾萬項工程實踐的檢驗,結構設計與施工未發生普遍性問題,但對施工預算員則提出了更高的技術要求。任何一 種技術都不是完美的(哲學意義上的美都是帶有缺陷的美),這也許正是「平法」的缺陷之一。
問題(7):在03G101第29頁中第4.5.1條中"當梁的下部縱筋不全部伸入支座時,不伸入支座的梁下部縱筋截斷點距支座 邊的距離,在標准構造詳圖中統一取為0.1ln(ln為本跨梁的凈跨值)".可是在00G101中第23頁,卻規定的統一取為0 .05ln(ln為本跨梁的凈跨值),請問陳總這兩個取值一哪個為准,是03G101修改了以前的數據?還是印刷上的錯誤?
答:以03G101-1為准。應當注意,結構設計師在採用該措施時,一定要細 致地分析。
鋼筋的截斷點無論定在何位置,都是一個「參照點」。結構設計師要從該參照點往跨內推算出:1、該點距按正截面受彎承載力計算「不 需要該鋼筋的截面」位置再加上「適宜的錨固長度」的距離;2、該點距抵抗彎矩圖上「充分利用該鋼筋的截面」位置再加上「適宜的長 度」的距離。兩個距離推出後取較長者,並以此決定截斷幾根鋼筋。因此,截斷點位置距離支座邊緣的多少,均不會影響梁的安全度。
00G101提出該項措施,處於以下考慮:1、當梁的正彎矩配筋較多時,例如配置兩排甚至三排正彎矩鋼筋,沒有必要全部錨入支座 ;2、我國鋼筋混凝土結構節點內的鋼筋「安排」存在一些問題,問題之一就是把不必要的鋼筋也錨入節點,十分擁擠,嚴重影響節點的 剛度;3、把不需要錨入節點的鋼筋在節點外截斷,是世界各國的普遍做法。由以上思路出發,似乎只要將不需要的鋼筋從節點外斷開就 可以達到目的,於是確定了截斷點距支座邊緣1/20凈跨值。但經過進一步的分析,在0.05ln位置截斷一部分鋼筋,距離支座很 近,可能會影響伸入支座的鋼筋的受剪銷栓作用,如果距離大約一個梁的高度,即1/10凈跨值,對受剪銷栓作用的影響就很小了。應 該說,03G101-1的規定在概念上更趨於合理。
當然,究竟截斷幾根鋼筋,既要符合規范要求,又要滿足受力要求。現在的問題是,規范對此並未「直接」做出明確的規定 。應該理解的是,規范不會去「包打天下」,也不可能做到「包打天下」,結構方方面面問題的處理,還要依據結構基本理論、概念設計 和經驗。前面所述「不需要該鋼筋的截面」位置再加上「適宜的錨固長度」和「充分利用該鋼筋的截面」位置再加上「適宜的長度」就需 要結構設計師細致地分析而後決定。
問題(8):請教陳總,在03G101-1中,樓層框架梁縱筋構造分一二級結構抗震等級和三四級結構抗震等級兩種構造,我對照半 天,硬是沒看出一二級和三四級結構抗震等級構造有什麼區別,請陳總指教。若是沒區別,何不合並?像屋面框架梁一樣。
答:二者的確沒有區別,可能會在下一次修版時合並。
03G101-1修編初稿和中稿的一、二級抗震等級與三、四級是有區別的,其主要區別是將35頁右上角的構造規定用於一、二抗震 等級(以後再過渡到所有抗震等級甚至非抗震等級)。後經校對、審核、評審與再思考後,感到時機尚未成熟,需要再做一些前期工作來 創造徹底改變這種傳統做法的條件。現階段先把該構造放到35頁的共用構造中,觀察一下我國結構施工界對其反應。03G101-1 定稿保留這個樣子,考慮到一是不影響使用,二是為修版保留可能需要的空間(通常新規范體系最初需經若干次修定才會穩定下來,規范 一改,國家標准設計也要跟著改)。
我國結構施工的傳統做法是將兩邊(等高)梁的下部筋並排錨入柱節點中,這是發達國家已經廢棄的做法。混凝土裡並排緊挨著的兩根鋼 筋,存在一條線狀通直內縫,當受力時,這條內縫就可能發展成破壞裂縫,這對於抗震結構可能是嚴重隱患。再者,假如兩邊梁(約80 %的梁)的下部鋼筋剛好滿足鋼筋的凈距要求,相向並排錨入柱節點後,就不能滿足鋼筋的凈距要求了。抗震結構要求做到的「三強」: 「強柱弱梁、強剪弱彎、強節點強錨固」中的強節點強錨固便得不到保證。由於節點內先天存在多條線狀通直內縫,以及鋼筋之間凈距不 足,將會影響節點區的剛度,削弱節點的塑性變形能力,對於高抗震等級的結構而言有可能是非常嚴重的問題。
問題(9):P62.63頁中,KL.WKL箍筋加密區大於等於2hb且大於等於500,在注中,指出hb 為梁截面 高。而在同頁,「梁側面縱向鋼筋構造和拉筋」中,hw為梁截面高,當然,這里有文字標注,不會不明白,可在P66頁,純懸挑梁中 l<4hb時,這里hb沒文字說明,就讓人糊塗了。建議陳總,是不是在同一頁中同一構件採用同一符號?可能的話,同一圖集 中,最好同一符號只代表一個構件,一個構件只有一個符號。不知道是不是我理解錯了?
答: (國際)工程界的慣例為:主字母h代表英文height(高度),主字母b代表英文breadth(寬度);腳 標b代表英文beam(梁),腳標c代表column(柱)。hb與bb分別代表梁截面高度與寬度,hc與bc分別代表柱截面高 度與寬度。考慮到我國施工界的具體情況,今後應在標准圖中加以解釋。
問題(10):幾個小問題
1、P66頁懸挑梁配筋構造中,純懸挑梁XL下部筋錨入支座12d,而在C圖中錨入的是15d,那個正確?
2、P65頁非框架梁L配筋構造中,下部筋在中間支座錨固12d(Ll).
3、P66頁L中間支座縱向鋼筋構造中,1-3節點下部筋在中間支座錨固均為15d(La).那個正確?
4、P65頁非框架梁L配筋構造中,註:1、La取值見26頁。應為33頁。
答:1、應統一為12d或15d,擬經研究後勘誤;
2、應統一為12d或15d,擬經研究後勘誤;
3、圖名下有注「括弧內的數字用於弧形非框架梁」
4、(實為P66頁注)有誤,應勘誤。
問題(11): 1、梁內縱向受拉鋼筋是否非採用直錨。採用此作法後在一個框柱上相互四排鋼筋混凝土能難在此節點灌實 ? 2、能否用縱向鋼筋在1/4處,加密區外焊接通過。施工中此作法也常用?
答: 問題指上部還是下部鋼筋?不太清楚。
受拉鋼筋通常在樑上部,如果是中間支座要求同一根鋼筋貫通,如果是邊支座則非錨不可。如果是中間支座,由於設計者不細心將兩邊的 樑上部鋼筋採用不同直徑的話,施工方面可以等面積代換為同直徑的鋼筋。
問題(12): 第54、55、56「貫通筋」改為「通長筋」請問兩者有什麼區別嗎?謝謝!
答: 我個人的觀點是沒有什麼區別,但規范把說法改了,標准設計也要跟著改,好象改的必要性不大。應注意:「通長筋」 指直徑不一定相同但必須採用搭接接長且兩端應按受拉錨固的鋼筋。
問題(13):關於梁縱筋搭接的問題----能否這樣認為只要搭接接頭在梁的箍筋加密區之外就可以(全加密除外),而不是一定在 Ln/3處搭接?
答: 搭接同時意味著有截斷點,對鋼筋混凝土梁支座(上部)負彎矩 筋的截斷位置,《混規》GB50010-2002第10.2.3條有明確規定(執行時應注意規范用語的「宜」字)。規范對梁下部 縱筋的搭接未做限定,根據混凝土結構基本理論,下部鋼筋搭接時,一要避開彎矩最大的跨中1/3范圍,二要避開梁端箍筋加密區,三 要控制搭接鋼筋的比例。
問題(14): 梁下部縱筋錨入柱內時,端頭直鉤能否向下錨入柱內?(我們現場就是這么做的)
答: 英國人也是這樣做的,可以大大改善節點區的擁擠狀態,只是要改變我國將施工縫留在梁底的習慣。
問題(15): 1、 梁的負彎矩筋上的接頭問題。
以梁的第一排負彎矩筋為例,它是在柱外側 L0/3 處 截斷的,許多人認為在整個負彎矩筋的范圍內是不允許接頭的。 但是,有的施工人 員在梁的負彎矩筋上進行接頭。他倒是躲過了「箍筋加密區」,沒在其中接頭,而在加密區以外的地方接頭。請問在梁的負彎矩筋上允許 接頭嗎?
2、 在實際工作中,諸如此類的接頭問題比比皆是,施工方面為了節省鋼筋,想方 設法把鋼筋頭焊上去,不過,在梁下部縱筋跨中L0/3處、或者支座附近處等明令禁止接頭的地方,一般是不會安排接頭的;但在沒有 明確規定的地方,就到處接頭了,弄得監理人員無所適從。例如:
柱縱筋在柱上部的箍筋加密 區接頭;
柱縱筋在錨入梁內的部分接 頭;
梁下部縱筋在中間(柱)支 座處的接頭;
梁縱筋在錨入邊柱支座中的 直錨部位的接頭;
梁縱筋在錨入邊柱支座中的 彎錨部位( 15d 處 或 1.7laE 處 )的接頭;
如此等等。請教一下,上述這些部位果真是允許接頭的嗎?
答: 03G101-1明確規定了非連接區,既對節點區和箍筋加密區的連接加以限制。如果實在避不開這些區域的話,需 要結構設計師同意並對此規定做出變更。
問題(16):對一些實際應用中的具體問題討教一下,這就是平法梁端部接點的構造問題,這是計算梁的上部縱筋和下部縱筋長度的一 個必不可少的環節。
我們在前面已經討論過了梁端部「15d」彎折部分在垂直層面上的分布問題,具 體的演算法是:「從端柱外側向內側計算,先考慮柱縱筋的保護層,再按一定間距布置(計算)梁的第一排上部縱筋、第二排上部縱筋,再 計算梁的下部縱筋,最後,保證最內層的下部縱筋的直錨長度不小於0.4laE 」
現在的問題是:這個「一定間距」是多少?(即相鄰兩個層次的「15d」的垂直段的間距是多少)按照設計院的一般演算法,這個間距是 25mm 。 注意,這個間距並非「凈距」。因為,他們的計算邏輯是:如果計算「通長鋼筋」的長度而兩端都 考慮這樣的「間距」的話,則內層鋼筋的總長度比外層鋼筋的總長度減少50mm 。
我們也是按這個方法進行平法梁鋼筋計算的,並且曾經對《03G101-1圖集 》中的幾個框架梁進行了計算。計算結果是,最內層鋼筋的「直錨部分」的長度為470mm ,略大於「0.4laE&n bsp;」(其計算結果是440mm )。(註:這是按C20混凝土計算的 )不過,上述的這個 ;25mm 的間距,不是凈矩,而是鋼筋中心線之間的距離。這就是說,如果是Φ25 的鋼筋的話,鋼筋之間 的凈距為 0 ! 顯然,這對於混凝土包裹鋼筋的效果帶來不利影響。
構造規范中沒有明確這種鋼筋凈距的規定。規范只有:「樑上部縱向鋼筋的凈距,不應小於 30mm&nbs p;和 1.5d 」; 「下部縱向鋼筋的凈距,不應小於 25mm 和& nbsp;d 」。
如果增加這種垂直鋼筋的凈距的話,例如凈距為 25mm ;,勢必使最內層鋼筋的「直錨部分」的長度小於0.4laE 。 當然,把縱向鋼筋的直徑縮小一些,使&n bsp;0.4laE 的數值變小一些,也是一種方法。但是這樣做必然會增加縱向鋼筋的根數,使鋼筋的水平凈距不足& nbsp;30mm 或 25mm 。
實際施工中,人們也總是盡量把梁的縱向鋼筋向柱外側的方向靠,以保證其直錨長 度。樑柱結合部的鋼筋密度很大,造成混凝土灌注的困難,已經是司空見慣的事實了。
所以,在這里請教一下,設計《G101圖集》時的初衷,上述這種垂直鋼筋的凈 距有沒有?取多少?
答: 嚴格地講,無論水平放置還是垂直放置的鋼筋,都應當滿足「凈 距要求」,我國施工界的傳統做法在這方面問題比較多,也比較嚴重(有的工程節點區鋼筋甚至擠的沒有了間隙)。提問所指的「一定間 距」就是不小於25mm。設計《G101》的初衷,首先是對傳統煩瑣的結構設計表示方法進行改革,其次是初步將結構構造實行大規 模標准化,以保證設計和施工質量。在施工構造標准化的初期,需要尊重以往的施工習慣,然後再對其中不合理的部分進行分階段修正。 例如03G101-1中對柱矩形箍筋復合方式的規定等就是進展之一。
問題(17):對54頁建議:
我在某地被要求在柱子左右兩邊框架梁的下部鋼筋在柱節點內切斷並搭接(03G 101-1第54頁有類似節點詳圖),這樣造成的後果是:至少兩層鋼筋互相交叉、編網,再加上柱子縱筋,施工困難,無法保證能滿 足規范其他要求。並且堅決禁止我採用在柱外受力較小處機械連接或焊接的做法,結果我每次出完圖後都要用圖紙會審的形式通知甲方和 施工單位修改設計。
我反問他們原因,答曰:「PxPx軟體就是這樣出圖的、平法說明就是這樣畫的 」。
因此,建議如下:
在03G101-1第54頁或其他相關頁的重要位置用醒目字體作出友情提示:「應盡量避免柱子左右兩邊框架梁的下部鋼筋在柱節點 內搭接、接長;當必須在柱內節點處搭接、接長,錨固時採用圖示位置搭接、接長、錨固,並應參照35頁說明。」
答: 梁下部鋼筋「能通則通」,盡量減輕節點區的「擁擠」現象應該是合理的。機械連接或焊接後,在理論上兩根鋼筋變成 了一根鋼筋,只要避開內力較大的區段並控制連接鋼筋的數量(比例),應該沒有什麼問題。但若在國家建築標准設計中對此做出統一規 定,則需要充分依據,需要時間。
問題(18):第54頁(抗震樓層框架梁KL縱向鋼筋構造)第6條當樓層框架梁的縱向鋼筋直錨大於Lae且大於等於0.5hc+ 5d時 可以直錨。那麼例如現場中柱高hc=500mm,底筋為25mm,那麼能否直錨?因為25的鋼筋的錨固長度為 750mm。
答: 當支座另側梁底低於該梁梁底時,可以直錨入另側梁底下部;當兩邊梁底一平時,按照35頁右上構造直錨入另側梁底 下部。
問題(19):圖集上對架立筋的說明好象不太詳細,請幫忙解答一下。
答: 架立筋就是起架立作用的鋼筋,從字面上理解即可。架立筋主要功能是當樑上部縱筋的根數少於箍筋上部的轉角數目時 使箍筋的角部有支承。
問題(20)::梁的下部鋼筋能否不錨固在柱子而是錨在另外一根梁內(就是與該鋼筋所在梁相垂直的),因為有時樑柱節點內的鋼筋 很多12根25的鋼筋,使柱節點的有效截面變小且無法振搗。
答:當支座另側梁底低於該梁梁底時,可以直錨入另側梁底下部;當兩邊梁底一平時,按照35頁右上構造直錨入另側梁底下部。其原理 是:當為非抗震時,兩側梁底根部均受壓,對錨固有利;當為抗震時,往復作用的水平地震力交替使一側梁底受拉的同時又使另一側梁底 受壓,亦不影響錨固。但是將梁的下部鋼筋拐彎錨入與其垂直的梁中的做法,還未見有關先例。
問題(21):在框架結構中,兩個方向的梁通過同一支座,即類似於井字梁的情況,03G101上的標准圖集中同一方向的縱向下部 鋼筋需有一根鋼筋起彎,再進行連接。我想問的是,如果沒有另一方向的梁,那麼這兩跟同向鋼筋中可不可以不需起彎,而直接採用綁扎 連接?這個問題我們與監理意見不同,因03G101大家都沒真正吃透,特向陳教授和各位前輩請教!
答: 該構造主要保證鋼筋之間的凈距滿足規范要求,同時確保節點的澆築質量和鋼筋的錨固效果,但與另一方向有沒有梁無 必然關系。
問題(22):前面提了一個具體的實際問題,即我們對《03G101-1圖集》中的KL1和KL2框架梁以「鋼筋凈距為&nbs p;0 」(即鋼筋的中心線距離為25mm)的方式進行了計算。計算結果是,最內層鋼筋的「直錨部分」的長度為470 mm ,略大於「0.4laE 」(其計算結果是440mm )。如果我們讓鋼筋有一定的凈距( 例如25mm),則最內層鋼筋的「直錨部分」的長度將要比「0.4laE 」小得多。例中框架梁KL1和KL2的寬度 為600mm,梁截面為300×700,縱筋為Φ25 。遇到這樣的實際問題時,如何保證鋼筋的「一定的凈距」呢?
答: 這個問題提的很好,考慮很細致。通常柱縱筋不一定正好在梁鋼筋的延長線上,所以,保證了柱縱筋與梁縱筋的彎鉤直 段有25mm距離可能會少用一點「距離儲備」。但考慮問題不能基於偶然性上,否則將會犯邏輯錯誤。如果遇到保證每根鋼筋之間凈距 與保證直錨長度不能同時滿足的實際情況,解決方案有兩個:1、梁鋼筋彎鉤直段與柱縱筋不小於45度斜交,成「零距離點接觸」;2 、將最內層梁縱筋按等面積置換為較小直徑的鋼筋。
❷ Latex中如何輸入並排的兩個Algorithm(如圖)
\begin{minipage}{.45\textwidth}
...
\end{minipage}
\begin{minipage}{.45\textwidth}
...
\end{minipage}
這樣就能把內容排版在一行內。
注意兩個 minipage 之間不能有空格。
如果你覺得對不齊,可以加一個 \hfill 什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