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演算法體系
發布時間: 2025-05-29 12:50:50
①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實施條例第三章 預算編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實施條例的第三章詳細規定了預算的編制過程和內容。首先,預算草案是指未經法定程序審查和批準的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的收支計劃,它是預演算法第二十四條的核心概念。(第十五條)
各級政府編制年度預算草案時,依據包括法律、法規、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財政政策、預算管理職權范圍、上一年度執行情況及上級指示等多方面因素。部門和單位的預算草案則依據相同的基礎加上本部門任務和計劃、定員定額標准以及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第十六、十七條)
中央預算包含本級預算收入、支出、結余安排、返還地方的支出以及債務和還本付息等。地方各級政府預算內容則包括本級預算、上一年度結余、上級返還等支出和收入項目。(第十八、十九條)
預算編制採用復式預算體系,政府公共預算、國有資產經營預算、社會保障預算和其他預算分別列出,具體編制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第二十條)預備費設置比例、預算周轉金的設置與補充以及上年度結余的使用都有明確規定。(第二十一條至二十三條)
國務院、財政部會在每年11月10日前下達預算草案編制指示,明確下一年度的預算原則和要求。各部門和地方政府根據指示,結合自身情況制定預算草案,並在規定時間內報備。(第二十四至二十八條)
預算草案經人大批准後成為當年的正式預算,財政部門負責審批和下達預算給各部門和單位,明確預算執行的時間限制。(第三十條至三十二條)
(1)預演算法體系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簡稱預演算法)制定。1995年11月2日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三十七次常務會議通過,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於1995年11月22日發布實施,共計八章七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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