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刪資料庫
Ⅰ 刪了線上資料庫,需要主動申請處罰嗎
需要,如果恢復不了的話。如刪除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是要承擔賠償損失的。另外,所刪除的是涉密或者有知識產權的資料庫情節嚴重可能涉嫌違法或者犯罪。
Ⅱ 京東到家程序員離職當天刪庫跑路,這位程序員的行為合法嗎
這位程序員的行為是明顯不合法的。
一、事件起因經過
一位29歲的程序員,在京東到家平台上做程序,由於試用期三個月到期之後未合格不能轉正,並且被公司勸退,在離職的當天,這位城市員私自上線,把京東到家平台系統的代碼全部。被公司告上法庭,因為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而這個公司為了能夠讓系統正常運轉,又額外花費了3萬元請第三方公司來恢復資料庫,所以說公司與程序員之間都損失慘重。
Ⅲ 不小心刪了資料庫要坐牢嗎
1.工作失職是否會坐牢,要根據員工造成損失的原因和情況確定。
2.如果僅僅是由於工作失誤或者決策失誤,不構成犯罪,但是如果由於違規操作或者嚴重不負責任,導致重大勞動安全事故,則構成犯罪,有可能需要判刑坐牢。
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數據或者應用程序的「後果嚴重」的標准:
(一)造成十台以上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主要軟體或者硬體不能正常運行的;
(二)對二十台以上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進行刪除、修改、增加操作的;
(三)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者造成經濟損失一萬元以上的;
(四)造成為一百台以上計算機信息系統提供域名解析、身份認證、計費等基礎服務或者為一萬以上用戶提供服務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累計一小時以上的;
(五)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法律依據:
《刑法》
第二百八十六條: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後果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影響計算機系統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第三條
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應當保障計算機及其相關的和配套的設備、設施(含網路)的安全,運行環境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保障計算機功能的正常發揮,以維護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運行。
Ⅳ 刪除公司資料庫要坐牢嗎
法律分析:刪除公司資料屬於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行為,如果因此構成經濟損失或重大經濟損失就屬於違法行為或犯罪行為,可能需要承擔違法責任或刑事責任,公司可以依照規章制度給予處分;造成重大事故,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 由於泄憤報復或者其他個人目的,毀壞機器設備、殘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壞生產經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三十四條 破壞生產經營案(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由於泄憤報復或者其他個人目的,毀壞機器設備、殘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壞生產經營,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破壞生產經營三次以上的;
(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壞生產經營的;
(四)其他破壞生產經營應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