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權資料庫
發布時間: 2025-10-11 04:10:23
1. 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中各級土地利用資料庫建設任務是什麼
(1)建立四級土地利用資料庫。按照土地利用資料庫建設標准,以縣(區、市)為單位組織開展土地利用資料庫建設,對土地利用現狀數據、土地權屬數據和基本農田等數據進行管理,滿足縣級日常變更等業務需要;在市級,以市(地、州)為單位,結合市級管理模式,整合各縣級土地利用資料庫,構建市級土地利用資料庫,滿足市級國土資源日常管理需求;以省為單位組織,對市縣級土地利用資料庫全面整合,建立省級土地利用資料庫,滿足省級國土資源管理對土地基礎數據的基本需要。在中央一級,藉助現有的網路系統,由國家組織建立國家級土地利用資料庫,提供對各級土地數據到地塊的查詢檢索、統計匯總、分析輸出、及時調用和定期備案等功能。另外,各級資料庫之間提供訪問和調用介面,滿足數據上傳、接收、交換、備份、更新維護、日常應用等工作需要。
(2)建立市縣地籍信息系統。各市(縣)按照地籍信息系統建設有關技術標准和要求,以市(縣)為單位,組織建立地籍信息系統,對市(縣)地籍調查和地籍測量結果的圖形數據、宗地屬性以及各種表、卡、冊等數據信息進行集中管理,並提供編輯錄入、查詢統計、日常變更、制圖輸出、登記發證以及辦公流程等管理功能,滿足日常業務及管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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