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儲公積金
A. 住房公積金存在賬戶上有利息嗎
住房公積金存在賬戶上是有利息的。
按照《住房公積金條例》規定,個人和單位繳納的住房公積金自存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之日起計息,當年存儲的住房公積金比照活期儲蓄存款利率記息,上一年結轉的住房公積金存儲本息比照三個月整存整取的利率計息,每年6月30日進行結息。
為了確保我國公積金繳存職員的合法權益,我國政府規定,未使用公積金作為存款,可以享受利息。目前我國公積金存款利率如下:當年繳存存款年利率為0.35%,上年結轉存款年利率為2.35%。
住房公積金可支取金額:
1、職工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租金額和家庭年收入自動計算,計算公式為:可提取限額=月租金額X12-家庭年工資收入X5%,其中「家庭工資收入」應按照國家統計局關於認真貫徹執行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
2、職工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年提取總額不應高於年房租總額超出家庭年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部分。職工應先確定主租房人的可提取額度,再確定配偶或其他租房人的可提取額度,其中主租房人是指租房合同上承租方左起的一個人。
以上內容參考: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網路
B. 什麼叫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儲存余額
住房公積金賬戶是一種專用的銀行賬戶,與銀行結算賬戶(包括平時所說的基本戶、一般戶)不同。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是指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中本息的實際數額,貸款申請人或者共同貸款申請人的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以貸款銀行受理貸款申請時的各自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實際數額為依據。
溫馨提示:以上僅供參考,具體以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公布為准。
應答時間:2021-12-27,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C. 住房公積金可以自己存嗎
住房公積金賬戶不可以自己充錢進去。 住房公積金賬戶是一種專用的銀行賬戶,與銀行結算賬戶(包括平時所說的基本戶、一般戶)不同。在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時不要與結算賬戶混淆。應先去住房公積金中心辦理手續,然後去選定銀行辦理開戶。公積金帳戶里的錢不動是有利息的, 按照《住房公積金條例》規定,個人和單位繳納的住房公積金自存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之日起計息,當年存儲的住房公積金比照活期儲蓄存款利率記息,上一年結轉的住房公積金存儲本息比照三個月整存整取的利率計息。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三條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第四條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
第五條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四條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單位合並、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並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十五條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D. 公積金存款利率
利率見下面:
上年度歸集繳交的公積金余額,按三個月定期存款的利率(2.85%)結息,當年度歸集的按活期利率(0.40%)結息。如果一個人上年度公積金的余額有10000元,結息後的利息為285元。
E. 長鑫存儲公積金比例
是一比一。
職工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是職工個人每月按規定從工資中扣繳部分(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二是單位每月按規定為職工繳存部分。兩部分歸職工個人所有,並必須按規定存入住房公積金專戶。
2016年5月,長鑫存儲技術有限公司的事業在創新之都,安徽合肥啟動。作為一體化存儲器製造商,公司專業從事動態隨機存取存儲晶元的設計、研發、生產和銷售,目前已建成第一座12英寸晶圓廠並投產。產品廣泛應用於移動終端、電腦、伺服器、虛擬現實和物聯網等領域,市場需求巨大並持續增長。
F. 住房公積金怎麼取出存儲余額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存儲余額應由單位出具提取證明,攜帶提取證明、職工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等材料經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審核通過到銀行辦理提取手續。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G. 公積金留著好還是取出來好
法律分析:公積金留著好。公積金作為國家的強制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並且在提取和使用范圍上有著明確嚴格的規定,就說明這筆錢是「專項專用」,也是對大家的「購房難」問題的一個保障。對於還沒買房的人來說,建議不要提取公積金。 因為,將公積金錢取出來會影響最多的就是買房時公積金貸款額度,一般來說公積金賬戶里錢越多到時候貸款的額度就會越多。住房公積金制度實際上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一種形式。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以及單位為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戶存儲,歸職工個人所有。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H. 怎麼往公積金賬戶存錢
公積金需由有公積金繳納項目的企業,按月統一存繳。
因為公積金是企業為員工繳存的住房儲蓄,屬於住房保障制度,在法律規定中具有強制性,保障性,所以當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足時,可以考慮使用組合貸款。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儲金,職工住房公積金包括職工個人繳存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兩部分,全部屬職工個人所有,兩部分繳存比例現均為職工個人工資的8%。
住房公積金賬戶是一種專用的銀行賬戶,與銀行結算賬戶包括平時所說的基本戶,一般戶不同。在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時不要與結算賬戶混淆,應先去住房公積金中心辦理手續,然後去選定銀行辦理開戶,賬號為9位或12位。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公積金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以下兩個特徵:
1、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不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2、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職,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I. 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存儲余額的情形有什麼
法律分析: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存儲余額的情形有: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J. 公積金可以封存多久
法律分析:各地政策不一樣的,封存滿6個月,沒有新單位接收,不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可以辦理銷戶提取公積金全部余額。但需本人或代理人持提取人身份證和銀行卡(一類卡)原件到住房公積金部門辦理銷戶提取。公積金封存日期從辦理封存當天開始算,假如你是2019年7月1日辦理封存的,那麼封存日期就從2019年7月1日開始算。職工與單位恢復工資關系的,單位應當在恢復工資關系之日起30日內,攜帶住房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到經辦銀行辦理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的啟封手續,啟封後,單位應為該職工繼續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重新就業與新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應到集中封存的經辦行辦理啟封手續,並將住房公積金轉入到新單位。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