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專用氣瓶存儲櫃免費咨詢
1. 氣瓶櫃應該放在哪裡
氣瓶櫃的存放及安全使用注意事項
(1)氣瓶櫃必須存放在陰涼、乾燥、嚴禁明火、遠離熱源的房間,並且要嚴禁明火,防曝曬(其要求見第一節)。除不燃性氣體外,一律不得進入實驗樓內。使用中的氣瓶要直立固定在專用支架上。
(2)搬運氣瓶櫃要輕拿輕放,防止摔擲、敲擊、滾滑或劇烈震動。搬前要戴上安全帽,以防不慎摔斷瓶嘴發生事故。鋼瓶必須具有兩個橡膠防震圈。乙炔瓶嚴禁橫卧滾動。
(3)氣瓶櫃應按規定定期作技術檢驗、耐壓試驗。
(4)易起聚合反應的氣體鋼瓶,如乙烯、乙炔等,應在儲存期限內使用。
(5)高壓氣瓶的減壓器要專用,安裝時螺扣要上緊(應旋進7圈螺紋,俗稱吃七牙),不得漏氣。開啟高壓氣瓶時操作者應站在氣瓶出口的側面,動作要慢,以減少氣流摩擦,防止產生靜電。
(6)氧氣瓶及其專用工具嚴禁與油類接觸,氧氣瓶不得有油類存在。
(7)氧氣瓶、可燃性氣瓶與明火距離應不小於10m,不能達到時,應有可靠的隔熱防護措施,並不得小於5m。
(8)瓶內氣體不得全部用盡,一般應保持0.2?1 MPa的余壓,備充氣單位檢驗取樣所需及防止其它氣體倒灌。
2. 化學品氣瓶櫃標識有要求嗎
安全櫃(名詞解釋):安全櫃是儲存各類生產性或者生活性物質或者資料的安全防護用品,其作用就是安全儲存以保障物資及人員的安全。工作現場可能會使用到不同類型的化學品、葯劑、文件、物品等,因此需要不同類型的安全櫃進行儲存。
一般情況是根據儲存的物質來分類:化學品安全櫃、文件安全櫃、個體防護用品安全櫃、氣瓶安全櫃、通風安全櫃、防火防爆存儲櫃等等。
一、化學品安全櫃:用來存儲各類化學品物質的櫃體,但是,不是把化學品物質直接存放在櫃子裡面,而是存放盛裝有化學品物質的安全罐或者容器。化學品安全櫃的作用:在發生危險情況時,讓現場的工人有時間離開現場,避免人員受到傷害。其作用是保護人員的安全。
二、文件安全櫃:用來儲存各類文件的安全櫃,其作用:在危險發生時,保護文件不受到損失。
三、個體防護用品安全櫃:儲存個體防護用品的安全櫃,沒有什麼特殊的要求。
四、氣瓶安全櫃:主要是儲存各類氣瓶的安全櫃,防止氣瓶發生危險時的人員受到傷害。
五、通風安全櫃:主要是各類實驗室使用。

櫃體顏色:黃色代表易燃,紅色代表可燃,藍色代表弱腐蝕,灰色代表有毒,氣瓶櫃一般用灰白色。 同時櫃體上清楚醒目的標識:防火標、防靜電標、有毒品標、腐蝕品標等特殊標識。
3. 氣瓶櫃可以直接用來供氣嗎
不可以。氣瓶櫃是用來存放放氣櫃的安全櫃,是不能用來供氣的。氣瓶櫃就是用來存放氣瓶的一種安全櫃,通常可以分為防爆型和全鋼型。根據存放的氣瓶數量不同,又可以分為單瓶,雙瓶,三瓶和四瓶氣瓶櫃。
4. 氧氣瓶和乙炔瓶存放倉庫的要求
1、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氣瓶安全監察規定》:第四十五條儲存充氣氣瓶的單位應當有專用倉庫存放氣瓶.氣瓶倉庫應當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要求,氣瓶存放數量應符合有關安全規定.2、中石油天然氣集團標准《氣瓶使用安全安全管理規范》:4.4 氣瓶存儲
4.4.1 氣瓶宜存儲在室外帶遮陽、雨篷的場所.存儲在室內時,建築物應符合有關標准要求.氣瓶存儲
室不得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也不能和辦公室或休息室設在一起.
4.4.2 存儲場所應通風、乾燥,防止雨(雪)淋、水浸、避免陽光直射,嚴禁明火和其他熱源,不得有地
溝、暗道和底部通風孔,並且嚴禁任何管線穿過.
4.4.3 存儲可燃、爆炸性氣體氣瓶的庫房內照明設備必須防爆,電器開關和熔斷器都應設置在庫房外,
同時應設避雷裝置.禁止將氣瓶放置到可能導電的地方.
4.4.4 氣瓶應分類存儲,並設置標簽.空瓶和滿瓶分開存放.氧氣或其它氧化性氣體的氣瓶應該與燃料
氣瓶和其它易燃材料分開存放,間隔至少6m.氧氣瓶周圍不得有可燃物品、油漬及其他雜物.嚴禁乙
炔氣瓶與氧氣瓶、氯氣瓶及易燃物品同室儲存.毒性氣體氣瓶或瓶內介質相互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
產生毒物的氣瓶應分室存放,並在附近配備防毒用具和適當的滅火器材.
4.4.5 對於裝有易燃氣體的氣瓶,在儲存場所的15m范圍以內,禁止吸煙、從事明火和生成火花的工作,
並設置相應的警示標志.
4.4.6 使用乙炔氣瓶的現場,乙炔氣的存儲不得超過30m3(相當5瓶,指公稱容積為40L的乙炔瓶).乙
炔氣的儲存量超過30m3時,應用非燃燒材料隔離出單獨的儲存間,其中一面應為固定牆壁.乙炔氣的
儲存量超過240m3(相當40瓶)時,應建造耐火等級不低於二級的存儲倉庫,與建築物的防火間距不應
小於10m,否則應以防火牆隔開.
4.4.7 氣瓶應直立存儲,用欄桿或支架加以固定或扎牢,禁止利用氣瓶的瓶閥或頭部來固定氣瓶.支架
或扎牢應採用阻燃的材料,同時應保護氣瓶的底部免受腐蝕.
4.4.8 氣瓶(包括空瓶)存儲時應將瓶閥關閉,卸下減壓器,戴上並旋緊氣瓶帽,整齊排放.
4.4.9 盛裝不宜長期存放或限期存放氣體的氣瓶,如氯乙烯、氯化氫、甲醚等氣瓶,均應註明存放期限.
盛裝容易發生聚合反應或分解反應氣體的氣瓶,如乙炔氣瓶,必須規定存儲期限,根據氣體的性質控制
儲存點的最高溫度,並應避開放射源.氣瓶存放到期後,應及時處理.
4.4.10 氣瓶在室內存儲期間,特別是在夏季,應定期測試存儲場所的溫度和濕度,並做好記錄.存儲
場所最高允許溫度應根據盛裝氣體性質而確定,儲存場所的相對濕度應控制在8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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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1 存儲毒性氣體或可燃性氣體氣瓶的室內儲存場所,必須監測儲存點空氣中毒性氣體或可燃性氣
體的濃度.如果濃度超標,應強制換氣或通風,並查明危險氣體濃度超標的原因,採取整改措施.
4.4.12 如果氣瓶漏氣,首先應根據氣體性質做好相應的人體保護,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關閉瓶閥,
如果瓶閥失控或漏氣點不在瓶閥上,應採取相應緊急處理措施.
4.4.13 應定期對存儲場所的用電設備、通風設備、氣瓶搬運工具和柵欄、防火和防毒器具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 實驗室的氣瓶櫃一般是多大的尺寸

氣瓶櫃常用規格選型
1.W600×W450×H1900/mm, 單門, 儲存一個標准氣瓶;
2.W900×W450×H1900/mm, 雙門, 儲存兩個標准氣瓶;
3.W1200×W450×H1900/mm, 雙門, 儲存三個標准氣瓶;
6. 氣瓶存放的標准和法規
氣瓶存放標準是,儲存充氣氣瓶的單位應當有專用倉庫存放氣瓶。氣瓶倉庫應當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要求,氣瓶存放數量應符合有關安全規定。氣瓶存放的法規,乙炔氣的儲存量超過240m3時,應建造耐火等級不低於二級的存儲倉庫,與建築物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10m,否則應以防火牆。使用乙炔氣瓶的現場,乙炔氣的存儲不得超過30m3,乙炔氣的儲存量超過30m3時,應用非燃燒材料隔離出單獨的儲存間,其中一面應為固定牆壁。作業現場的氣瓶,同一地點放置數量不應超過5瓶,若超過5瓶,但不超過20瓶時,應有防火防爆措施,超過20瓶以上是,必須設置二級氣瓶庫。氣瓶庫房內不得有地溝、暗道、嚴禁明火和其他熱源,倉庫內應通風、乾燥,避免陽光直射。庫房內溫度應根據氣瓶內的介質確定。一般應在5℃以上、35℃以下,高於35℃時,應採取降溫措施。冬季嚴禁使用煤爐、電熱器或其它明火取暖設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第二十條 鍋爐、氣瓶、氧艙、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設計文件,應當經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核準的檢驗機構鑒定,方可用於製造。特種設備產品、部件或者試制的特種設備新產品、新部件以及特種設備採用的新材料,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需要通過型式試驗進行安全性驗證的,應當經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核準的檢驗機構進行型式試驗。
氣瓶的檢驗周期是多久
氣瓶的檢驗周期是:
1、盛裝腐蝕性氣體的氣瓶每2年檢驗一次;
2、盛裝一般氣體的氣瓶每3年檢驗一次;
3、液化石油氣瓶,使用未超過20年的,每5年檢驗一次;超過20年的,每2年檢驗一次;
4、盛裝惰性氣體的氣瓶每5年檢驗一次。氣瓶在使用中發現嚴重腐蝕、損傷或對其安全可靠性懷疑時,應提前檢驗。
